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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诬判四年 深圳法轮功学员黄濡红被劫入狱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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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省深圳市66岁的法轮功学员黄濡红去年十月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上诉。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他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黄濡红先生原籍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县,后移居深圳市,从事个体经营。黄濡红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受益极大。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黄濡红因坚持信仰,传播真相,遭到中共人员的骚扰、抄家、绑架、劳教、判刑等残酷迫害。

以下是黄濡红先生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黄濡红被“610”、国保警察绑架到东晓派出所刑讯逼供,他双手被铐在椅子上,多次被恶警打致昏死过去。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黄濡红被劫持至深圳市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黄濡红在韶关市乳源县洛阳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乳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和洛阳镇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乳源县看守所。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乳源县法院对黄濡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一万元。

黄濡红的妻子韦瑞华也因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迫害。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六日,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局警察关掉韦瑞华家的生活用水,将韦瑞华诱骗下楼绑架了她。同年五月二十三日,韦瑞华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二二年底,他因妻子患病到广州治疗需要家人照顾,住到广州番禺区的儿子家中。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黄濡红在儿子家中被番禺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及南村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继而遭到司法迫害,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黄濡红现已被劫持到广东省北江监狱迫害。

广东省北江监狱是广东省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黑窝之一,对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除了肉体迫害,更有精神摧毁。对于不妥协的法轮功学员,长时间坐小凳、单腿蹲、手铐戴镣等酷刑已经司空见惯。除此之外,北江监狱还采用不让吃饱、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上厕所等下流手段,剥夺法轮功学员最基本的生存权和人性尊严。该狱警曾经叫嚣:“北江监狱到目前为止,没有不‘转化’出去的。”

广州法轮功学员李峭松及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李源东,被非法关押在北江监狱的已经近三年,他们坚定信仰,拒绝“转化”,遭到狱警残酷迫害。有目击者证实:李源东曾连续三个月遭受手铐脚镣酷刑迫害;李峭松遭受饥饿、不让睡觉、不让洗漱、不让大小便等侮辱性迫害。

广东省北江监狱(相关责任人2025年3月25日更新)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黄岗,邮编512031
监狱长黄维13631080663
政委吴佩洪13602738432
副监狱长肖友元13922560068(1974年7月11日出生,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责任人
原副监狱长禹宏魁13927691868(1971年1月25日出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副监狱长陈中平18933717808
副监狱长谢鸣18933717555
纪委书记郭振明18933717100
公司经理李国春,13922564800
政治部主任黎经纬13902342579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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