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法委官员张礼祥跳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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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三日】张礼祥,男,汉族,一九六零年十二月生,江苏盐城人,二零一六年一月~二零二零年四月任盐城市中共常委、政法委书记;二零二零年四月~二零二二年二月任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他在居住地“橡树湾”小区从高楼上跳楼自杀。表面原因是因腐败被查,他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严重迫害。这正应验了一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

在张礼祥任盐城市政法委书记的四年期间,盐城地区邪党政法委系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加重,因传播真相被绑架非法冤判服刑的有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严重干扰了当地不明真相的百姓明真相、得救度。较为严重的迫害案例列举如下:

二零一六年,射阳县法轮功学员唐学勇、季国伟、茆训林、董志永、吴红玉、费代玉、柏瑞霞、龚锦秀、吴亚平、张云玲等11名法轮功学员因传播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以上,其中唐学勇被重判八年十个月,董志永被重判五年三个月。

据不完全统计,自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六年江苏盐城大丰区有十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被冤判,他们是:王铎(四年)、赵俊(四年)、顾锦和(四年)、陈翠玉(四年)、沈兰香(三年半)、刘瑞敏(三年)、蓝晨(三年)、朱建兴(劳教一年)、钱振英(五年)、卢守京(五年)。

至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多次被非法绑架迫害的阜宁县法轮功学员施云(60多岁),于二零一七年又被绑架冤判三年六个月,关押在南京监狱。

二零一九年五月9名盐都区和亭湖区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二零二零年遭非法庭审、诬判:邓成芳(60岁左右)、钟秀凤(60多岁)、汤玉玲(60多岁)、卞金兰、熊国巧、孔令秀(50多岁)、曹福林(男,60多岁)、徐东干(60多岁)、王七(男,60多岁)都被重判三年以上,其中曹福林被重判五年,王长明被重判四年,邓成芳三年六个月,汤玉玲两年六个月,孔令秀两年十个月,吴佩文两年,卞金兰两年三个月,徐东干一年九个月,钟秀凤一年九个月。此次迫害是盐城市“六一零”、国保大队直接操纵、盐都区和亭湖区“六一零”共同参与的。

二零二零年,原盐城市人大代表、阜宁县法轮功学员缪萍(女,70多岁)被冤判三年;亭湖区法轮功学员祝群群被刑讯逼供后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四月,盐城市政法委指挥大办洗脑班,将修心向善的法轮功修炼者40多名绑架到洗脑班,通过各种手段逼迫他们放弃信仰。四月二十三日上午,盐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朱姓大队长等八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钟秀凤家,将68岁的钟秀凤双手背铐从家中带走关押在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三十九号的“爱舍主题概念宾馆”(洗脑班所在地),她73岁的丈夫一条腿截肢,生活几乎不能自理,整日以泪洗面。

法轮大法是教人修心重德、强身健体的佛家高德大法,大法修炼人遵循的是按“真、善、忍”最高宇宙特性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的好人,对这些善良人的打压迫害是违背天理良心的,作恶者必然要遭到天惩。善恶有报是传统的神传文化,老天总是用各种方法警示于人。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们,能从政法委官员的悲剧中汲取正面教训,停止迫害,守住善良,为自己、为家人积德造福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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