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付民,77岁,山东省蒙阴县旧寨乡马家良村人,退休前是蒙阴县旧寨乡的小学教师,是三尺讲台上的“老黄牛”,杏坛耕耘四十余年,曾被临沂市授予“模范教师”称号,市骨干教师,多次获县级表彰。一九九七年夏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时时处处以“真、善、忍”为准则做人做事,变得更加真诚、善良、宽容,收到了强身健体的奇效。他妻子王焕芬以前疾病缠身,腰腿疼,过敏性哮喘随时可能发作;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每年春秋两季更严重。是村卫生室和乡卫生院的常客;一九九九年二月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疾病不知不觉中不翼而飞。
二零二二年八月初,蒙阴县公安局警察、旧寨乡派出所警察尚修成、李勇等闯入马付民家中,只展示了一个二维码,说是“执法证”,未出示传唤、拘留证,擅自进行非法搜查,并把他的私有物品大法书籍、《明慧周刊》等物品抢走,公安机关没有出具合法的手续,所谓“搜查证”上没有公安局的公章,没有公安局长的签名。
在搜查的过程中,警察未打开执法仪。马付民的妻子王焕芬看着警察进了儿媳妇的房屋,想跟着进去看看。其中一警察喊:“看住她,看住她,别让她进来。” 王焕芬看着他们从地上捡起一卷张贴物,又把这一卷张贴物放进衣橱,再从衣橱拿出来,就成了他们从马付民家中搜出的东西。
二零二二年九月,马付民被蒙阴县公安局非法取保候审,并被非法勒索二万元。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一日马付民被沂南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被沂南县法院非法判刑两年。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马付民被非法送往山东省监狱。
马付民被迫害的经历如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铺天盖地的开始。七月二十三日下午,马付民与杨树明被关进旧寨乡大院,乡里不法人员在晚上对他拳打脚踢,并强制他伸直腿与双臂坐在地上,用板凳打,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时之多,勒索2000元“保证金”才放人。当时他学校的校长刘江发及教委主任彭振华(已故)也在场。以后的日子里,乡政府伙同派出所人员经常闯入马付民家中骚扰,抢走了他的所有大法书籍和音像资料等私人财物。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三,乡党委书记巩同良,乡长贾顺利坐镇,副书记刘长坤巡视,派出所所长刘长波带警察并配有刑具,纪检书记刘少武带有约30人闯入马付民家非法抄家,把所有家具类,家电类,工具类,棉花,精饲料,部份粮食,长毛兔等几代人积攒的家产洗劫一空。光著名优质木材(楸木板)约七~八方,共运走了三卡车,价值约五~六万元,只留下床、饭具及衣物。
二零零零年三月至六月,马付民与妻子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乡“洗脑班”三个月,二十四小时被监控,男女同室,男女共厕,毫无人性。中共不法人员们用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将打手灌醉,由刘长坤带领十几个或几十个人一次排开,强制法轮功学员坐在地上伸直双腿或双臂或蹲马步,然后他们从背后轮流猛踢。特别是乡政府公职人员张波(小)打人更凶,手段残忍,卑鄙,花样繁多。
二零零一年二月,马付民给县委书记宋法亮、县长张广敬及有关部门寄了一封上访信,内容仅仅是“个人情况反映”,要求停止扣他工资的违法行为,于当年十月二十四日,被县“610”人员李枝叶、类延成将绑架到王村劳教所,“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洗脑迫害一个月。并被勒索“生活费”1500元。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县“610”人员闯入马付民家中,抄走大法书籍及音像、真相资料。以此为由,将他绑架到看守所三十天,拘留所四天。其中关在刑警大队关押审讯五十多个小时。坐在铁栅栏椅子分铐两手,不让睡觉。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在看守所期间,马付民遭受了戴手铐,书本抽打脸等刑讯逼供。被强迫奴役劳动(压锡箔纸);被劳教期间,天天被奴役劳动,苦不堪言。
马付民遭受的经济共计现金69876元:
1999年7月20日后被勒索2000元。
2000年3月至6月乡政府非法办洗脑班期间,夫妇两人共被勒索7300元。
2000年3--6月扣发工资4个月,计2976元。
2000年7月--2001年10月扣工资8500元。
2008年8月--2010年2月扣工资7个月,约12600元。
2001年10月--11月被绑架到“山东省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一个月被勒索1500元生活费。
住房公积金扣掉约5000元。
2009年3月到2012年12月,扣住房补贴约近30000元。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旧寨乡派出所电话:0539 4818640
山东省蒙阴县旧寨乡派出所所长尚修成
山东省蒙阴县旧寨乡派出所警察李勇
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检察员周伟伟
检察员助理孙浩博
山东省沂南县法院审判长尹传伟
陪审员徐兴刚、郭敏
法官助理房增慧
书记员张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