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北京怀柔九渡河镇黄坎派出所警察、协警等人闯入九渡河镇黄花镇村法轮功学员温玉红家中。当天,温玉红没有在家,警察强行把家里的师父法像、年画福字等资料抢走,说开“两会”、“例行公事”。
邪党每年三月份都要召开“两会”,深圳坪地派出所警察又开始陆续骚扰当地的法轮功学员。2025年3月4日上午10点左右,深圳坪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处等多人到法轮功学员钟迎春家骚扰。她经常受到无理骚扰,给她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无故骚扰民宅是违法的,希望他们不要干坏事,能有一个好的前途。
在3月3日晚上6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建设派出所一个警察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王亚芳家属,说国保大队叫拍照。家属没有配合。这个人的电话市15568883582。
3月4日中午,这个警察又到王亚芳的单位去骚扰。
2025年3月6号11点多,西安市胡家庙派出所警察和交社区的人员,闯到法轮功学员贾英家骚扰,并强行拍照。
2025年3月6号11点多,西安市兴庆路派出所(原西安市沙坡派出所)警察和社区的人员,闯到法轮功学员王秀英家骚扰。
重庆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晓川,二零二一年八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开除公职,据二零二二年三月消息,被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审查起诉,后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罚金180万。
张晓川,男,汉族,生于一九六三年八月,重庆合川人。其主要履历如下: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七年二月,在永川市法院工作,任邪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书记、院长;二零零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任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院长;二零一二年七月任重庆市高级法院中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期间,张晓川听从“六一零”和政法委的安排,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与该区检察院和派出所狼狈为奸,滥用职权,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枉判,致使多名学员在监狱受到身心摧残。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张晓川在永川市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6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在江北区法院任职期间,至少有3人被冤判;在重庆市任职期间,仅在二零一四年,重庆市就有余素华、彭世贵、周笃伦、谢兴莲、陈显辉、周士杰、杨本惠、詹兰珍、周基碧、杨莉、熊毓珍、唐丰华、钱艳平、张正英、张成英、龚一桂、赵兴美、常光兴、刘良英、许晓琴、涂志英、刘武华、刘邦和、刘道全等27人被非法庭审和枉判;二零一六年被枉判的就有23位法轮功学员;张晓川必将为此负全责。
◎张晓川在永川市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分迫害事件
1.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肖继英,女,年龄未知,二零零三年六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七年。
2.永川区法轮功学员汤酥兰,女,三十多岁,二零零二年八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七年。
3.永川区法轮功学员汤健,男,三十七岁,二零零二年七月被绑架,后被枉判四年。
4.永川区法轮功学员彭享菊,女,四十多岁,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
5.永川区法轮功学员刘友兴,男,三十二岁,二零零三年被绑架,后被枉判。
6.永川区法轮功学员代先明,男,五十三岁,二零零五年三月被绑架,后被枉判四年。
◎张晓川在江北区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事件
1.江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昌兰,女,五十多岁,二零一零年四月被绑架,后被枉判三年半。
2.江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昌元,男,四十岁,二零零八年七月被绑架,后被枉判。
◎张晓川在重庆市法院工作期间发生的部份迫害事件
1.重庆市法轮功学员蒋有容,女,七十三岁,二零一八年八月被绑架,后被枉判。
2.重庆市法轮功学员王晓霞,女,二零一四年被绑架,后在二零一五年十月庭审时突然离世。
3.重庆市永川区法轮功学员肖绍贵,女,二零一五年被绑架,后被枉判一年六个月。
4.重庆市潼南区法轮功学员唐西秀,女,七十岁左右,二零一三年被绑架,后被枉判(已离世)。
◎张晓川担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时发生的迫害事件
渝北区法轮功学员陈明禧,男,五十二岁,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被绑架。二零二二年二月被江北区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三千元。渝北区法轮功学员符中碧,女,七十五岁。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被枉判三年三个月,勒索处罚金五千元。符中碧和陈明禧两人均不服法院非法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后,两人分别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二十九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刑事裁定书,结果是两人均被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符中碧和陈明禧两人向重庆市高级法院再次上诉。然而,二零二三年一月,重庆高院无理驳回他们的申诉,维持非法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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