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四川、重庆三名公检法官员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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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最近得知,因为跟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四川省和重庆市又有三名公、检、法官员遭恶报,四川省广安市中级法院审判员杨钧被判刑、原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副局长徐成军被查、原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葛森林被查。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四川省广安市中级法院审判员杨钧遭恶报被判刑

二零二四年八月四川省消息,四川省广安市中级法院三级调研员、审判员杨钧被判刑五年、罚款二十万。

杨钧,一九六七年出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二零年,任四川省广安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庭长、刑事审判二庭庭长;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后任三级调研员。期间,杨钧作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对下级区、县法院审判法轮功学员是起直接指导、确定刑期的作用的,杨钧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杨钧任四川省广安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庭长、刑事审判二庭庭长、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邹云祝被人举报,于早上五点在家中被广安“六一零”、国保、禄市镇派出所等人员强行绑架,连同邹云祝的妻子一起绑架到派出所,然后警察非法抄家,抄家时家里没有任何人在场。警察把所有的门锁、柜锁全部撬坏,坛坛罐罐全部倒出,抢劫走电脑、打印设备、耗材及现金等大量私人物品,没有出示和留下任何手续。

邹云祝被绑架到看守所后,一直绝食反迫害,一度生命垂危。华蓥市法院在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开庭就对邹云祝非法判刑三年半。邹云祝提出上诉,要求改判无罪。家人也为邹云祝聘请了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广安市中院在华蓥市法院审判庭对邹云祝上诉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庭上,邹云祝的律师指出,中国《宪法》三十六条赋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同 时也有传播信仰的自由。而制作、散发法轮功的宣传资料属于信仰自由范畴,邹云祝制作再多的宣传资料、光盘均不违法,而且应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要求法院判决无罪,并当庭释放。律师辩护法轮功不是×教时,法官称“下来说”,但法院依然维持非法的一审冤判。邹云祝后来被从华蓥市看守所送至四川乐山嘉州监狱迫害,直到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熬过了六年的非法关押、不久将出狱的广安市邻水县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罗学放,被嘉州监狱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庹万学,男,约五十岁,家住广安市广安区,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广安市广安区国保大抓捕中,法轮功学员庹万学被绑架。二零二零年,被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往乐山嘉州监狱迫害。

◎广安市邻水县法轮功学员孟如芳二零一九年在石永镇讲真相被恶人举报被绑架后被抄家,被抄走私人物品、电脑以及大法资料等。二零一九年孟如芳被冤判三年。她坚决不签字,不承认中共的非法陷害、判刑。孟如芳被非法关押在广安看守所,因邻水没女看守所。

◎广安市华蓥市法院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一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罗媛玲,于年末非法诬判她两年,她已提出上诉。法院还欲抢她两万元。

◎据悉,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大法弟子彭世琼,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九日晚被绑架以来,非法关押于广安市看守所,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被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诬判三年,因本人不服上诉,将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广安市二审非法开庭。

◎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时任邪党广安市政法委书记的余仪、广安市国安大队长罗成为首的二十几个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林节所在的出租屋,抄走向林节衣缩食购买的多台电脑、打印机、现金和存折等价值十几万元的私人财物,并暴力绑架了向林等三位青年人。在非法关押中,三名法轮功学员皆遭到酷刑折磨和非人对待。二零零七年八月八日,广安区法院秘密在协兴法庭开庭,非法审判向林等三名法轮功学员。随后,三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向林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广安市邻水县县委书记李隆席与六一零主任罗诚、网警队长高扬、专案组组长冯小娟等策划跟踪绑架了十九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逮捕,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去要人也被绑架。最近,其中七人收到起诉书。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邻水县法院非法庭审七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王正锋、唐素兰、徐开琼、李坤菊、钟东胜、罗学放、张碧兰。法轮功学员和三位律师正气十足、义正词严,律师提问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审判长答不上来、多次打断,公诉人所诉法律依据不足,中途审不下去,几次休庭。法官坐不住了,说她做不了主,于是就打电话向上级请示汇报。最后法官宣布休庭,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二零一五年十月,广安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张丛媛、邓德玉非法判刑,张丛媛三年、邓德玉一年半,目前两人已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广安市中级法院的授意下,广安市岳池县法院再一次非法庭审了广安市武胜县女大法弟子刘禄兰、杨洪琼、黄玉莲,并对她们非法判刑。刘禄兰、杨洪琼被非法判刑两年,黄玉莲被判缓刑三年。

二、原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副局长徐成军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四川省消息,原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副局长徐成军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徐成军,一九六九年八月生,四川广元人。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二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任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徐成军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徐成军任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苍溪县法轮功学员赵庆碧,女,时年60多岁,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广元市发真相资料时被广元市利州区嘉陵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广元雪峰看守所。八月十三日利州区检察院下达逮捕令,要求嘉陵派出所警察进一步补充材料。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广元市利州区至少有7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骚扰,有3人遭非法抄家。本周又有1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抄家。

◎法轮功学员苏青华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从成都市郫县看守所无罪释放回家,到现在基本处于流离失所状态,期间又被非法关押过两次:一次是在广西打工期间被非法拘留;一次是到北京上访维护自己的权利时被非法拘留。

苏青华的户籍关系在广元市利州区,所以广元市利州区公安、“六一零”对他实施严密监控和管制。苏青华的父母亲家人住在成都市新都区,这期间广元市利州区的公安局、“六一零”等多次到新都来找苏青华,多数时间都找不到。苏青华要解决生活问题就要到处打工。

二零二零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安局与新都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联合在一起对苏青华进行追踪管控。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下午两点左右,苏青华的父母亲家门前一辆广元牌号的警车,这就是由赵大刚带队到新都来找苏青华的,下午四点过他们一行5-6人就来敲苏家的门了,他们又联合了新都区城西派出所蔡安明(金都社区片警)、苏青华父亲退休办人员、等一行人员来到苏青华的家,一阵狂敲门后,苏的母亲给他们开了门:一帮人进门后有摄像的、主要问话的有:赵大刚和蔡安明两人,主要以赵大刚为主,他们就是要苏青华的联系方式及他的个人资料,毕业证什么的。他们谎称是给苏解决工作、安排廉租房、还给他解决低保等等,当他们得不到苏的任何东西时就乱翻东西,见到手机就要查看。赵大刚还威胁苏母说:他已经到了苏的母亲单位了解了苏的母亲的情况信息。下午快六点时他们一无所获离开了苏青华的家。

三、原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葛森林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重庆市消息,原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葛森林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葛森林,土家族,一九五七年十月生,重庆黔江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七年六月,任重庆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检察院书记、检察长;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四年五月,任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书记、检察长;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一五年五月,任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书记、检察长;二零一五年五月起,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书记、检察长;二零一七年十二月退休。期间,葛森林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葛森林任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书记、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黔江区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法制科)人员再次非法拘捕黔江区法轮功学员刘玉珍并伙同黔江区检察院、黔江区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三年,理由是她到街上宣传、散发、张贴了法轮功方面的资料传单。

◎二零零一年五月期间黔江区法轮功学员王淑琼被黔江公安局法制科王萍等五、六人强行拘留关押在看守所两天三夜。二零零一年七月,黔江“六一零”主要成员李庆怀等人再次强行绑架王淑琼,王淑琼被关押在看守所一个多月。

之后,王淑琼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被检察院公诉、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王淑琼不服上诉到重庆市中级法院黔江区分院,请了律师,费用花了1万多元,结果仍被判定维持原判。

◎重庆市黔江区法轮功学员冉梦炳,女,60岁,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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