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养老金的过程中修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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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师父的新经文《惊醒》发表后,对我的触动很大。想想自己在修炼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关、难,过得好与不好,真的都与我内在反映出来的生命状态有直接关系。下面就把我找养老金的过程中,我的不同状态带来的不同后果,与同修交流,以促使自己不断的实修,不断精進。

一、突如其来的变故

就在我办理完退休领取养老金一年的时候,代理单位的A某突然在微信中问我家孩子:你妈是否服过刑?我让孩子如实回复,因信仰有过。因此,A某说要重新核算我的养老金,还要我提供释放证。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随即我想起公安对我的诬告陷害,让我失去了工作,现在又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心中不由的又产生对公安、政法委610的怨恨,却没有想问题出现了,一定有我存在或要修的问题,当时完全是用人的一面想问题。这足以证明我学法不深,遇事不能用法衡量,没有向内找、实修自己。因此,我为此事的出现日夜忐忑不安。当时也没有悟道这个忐忑不安也是对我修炼的干扰,应该及时发正念清除它,否定它。

我知道,邪恶对我的判刑是非法的,我不会承认的,A某让我提供释放证我不提供。A某在微信中说:不提供释放证,就停发养老金。从公义论坛同修给我提供的重新核算养老金的文件和法律依据来看,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心中自以为是的想,他们不会停发,只是威胁、恐吓而已。于是,我就在电话中义正词严的告诉A某,重新核算我的养老金是违反《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的,语气中没有善意。

可是,到了次月发养老金的时间,我查询真的没有支付我的养老金。这时,我才意识到,这期间我没及时发正念清理邪恶对我的经济迫害,用人的理来衡量这事,认为法律就在那摆着,他们也不敢停发我的养老金。可是,这是我异想天开,因为在中国,共产邪党的权力就是大于法律,我被诬告、陷害,被非法判刑,这一切不都是非法的吗?我怎么会用大法弟子做人的标准去衡量邪党的政府机构呢?

我的心再一次波动起来。因距离代理单位好几百里路,我准备写真相信,同修也提醒我,基点要站在讲真相上。那时的我心里想着,刚领了一年的养老金,家人、亲戚知道我近十年没交养老金,看我领的养老金还不少,对我炼法轮功也不抵触了,娘家嫂子还告诉亲戚,我小妹是干部级,养老金当然就高,感觉还很自豪。我的面子心、利益心、怕被瞧不起的心,让我的心不能平静。当时被人心带动的我,学法静不下来,也正念不起来,我就想让本地同修帮我整理公义论坛同修提供的诸多文件和法律依据。同修严肃地说:自己的事情就要自己做。在没有任何依赖的情况下,此时的我才冷静下来,把同修提供的诸多文件和法律依据等等慢慢的整理出来,我的头脑也逐渐清晰起来。

二、欢喜心带来的干扰

我在给代理单位的信中写道:对我的判刑是违法的,然后把法轮功不违法的法律依据一一列出来。又把自己修炼后身心受益及变化也写出来,证实大法的美好。最后,写了重新核算我的养老金所引用的所有文件是违反《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上位法的规定,是违法、无效的,一条一条罗列出来。

然后,我找到代理单位,把信交给A某,A某看后很震惊,立即把信交给领导,商量如何办理。商量后A告诉我,他们要请示社保局领导后给我答复。当时我很高兴,认为他们对我的养老金重新核算是违法的,我提供的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无可辩驳的,心想这回他们不会再重新核算我的养老金了。可是,就在我回家的路上,就接到A某的回复,竟是《人民日报》等对法轮功的污蔑陷害等。这让我很意外,我明白这是社保局为了达到重新核算我养老金的目地,又找到610,610就以此来毒害众生。

为了维护大法,不让众生被毒害,我回家后,立即针对回复的内容再次写真相信,着重说明法轮功是什么以及洪传世界的详细内容,江泽民为什么迫害法轮功,以及它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说法轮功是×教,《人民日报》跟风发表社论,它不是法律,更无权定性。所以法轮功没有被定为×教等,更详细的说明法轮功不违法的法律依据等。

可是信寄过去没几天,当地派出所就上门骚扰。这时的我很冷静,正念很强,就把骚扰当成救人的机会。我对曾迫害过我的警察的怨恨心几乎没有了,内心只是感觉他们参与迫害法轮功真的好可怜。也许就是我的这一念比较正,符合了法,派出所的警察见到我时很客气,副所长拿着重点人员登记表,另一警察要给我录像,我说不要录,副所长就让警察不要录。

副所长说:“姨,你是什么原因被判刑的?”我就把法轮功是被诬陷的,公安国保大队某某、某某是如何伪造假证据来陷害我的事实揭露出来,并把我给代理单位的信给他们一份,让他们明白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对大法弟子经济上的迫害也是违法的,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条后路。

当他们听到公安和政法委及检察院和法院联合陷害我时,还没等我全部说完,副所长就借故回去开会,那张重点人员登记表也没让我填,匆匆就往车上走,因为车就在我们谈话的地方,我着急的说:“我还没给你们讲‘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呢!‘三退’保平安,”两警察和司机齐声说:“退,退,退”,司机友好的给我摆摆手,开车就走了。

610人员转发的《人民日报》等对法轮功的污蔑陷害,以及派出所的骚扰,我向内找,发现都是我的欢喜心、争斗心招来的。过程中,我也放松了发正念,被邪恶钻了空子。这以后,A某休产假,电话也不接,也无法联系到代理单位,此事就暂停下来。

三、用正面思维,把坏事变好事

次年初,A某打电话,让我把判决书给他们。在我炼第二套功法时,头脑中的真我假我激烈的辩论起来,真我说“不能给,不能配合他们对我经济的迫害”,假我说:“给吧,不然社保局又会操纵公安局610来骚扰,你也不能做真相资料救人了,你天天出去讲真相,被跟踪怎么办?会耽误救人这个大事的,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也不能安心做。”最终假我占了上风,把判决书给了他们。

判决书给他们的第二天,真我清醒了,后悔把判决书给他们。其实,这都是我的怕心不能使我理智的作出决定,配合了邪恶对我经济上的迫害。法理清晰就会明白,只要我们的一言一行,一思一念符合了法,坚定正念,师父就会帮我们。那时,正是疫情封控期间,见不到同修,那几天我心里头那个后悔呀!想着自己的养老金不但受到损失,还让代理单位及社保局的人做了违法违纪的事,后悔的简直不能自拔。

疫情解封后,我告诉同修这事,同修说:“事情已经这样了,就不要老用负面思维想问题,你把这事当作能起正面作用看。”我豁然开朗,是呀,我怎么遇事总用负面思维想问题呢?我的判决书上清清楚楚写着是给公安局、派出所的真相信,题目都是《看清历史巨变,给自己留条后路》、还有给某某单位(原工作单位)的信、法轮功不违法的法律依据、给政法委寄的真相信(在法庭上提供的是伪造的)及真相小册子《深思明鉴》、《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四本真相小册子。大法弟子敢给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写法轮功不违法的真相信,这不更能说明法轮功不违法,执法部门执法犯法吗?这也让看到我判决书的人更加认清共产邪党的邪恶本质,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干嘛要后悔呢?这不是把坏事变好事了吗?唉,我的悟性怎么那么差呀!幸亏师父借同修的嘴点醒了我,才使我没有继续消沉下去。

判决书给了他们之后,A某问我是否同意重新核算养老金,我明确回复,准确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我同意。A某给女儿回信息说:“现在政策就是如此,不管什么原因导致有服刑经历,视同缴费年限一概不算,这也不是针对她,如果只是针对她,我肯定会不遗余力给她争取回来该享有的待遇!但是实际情况不是针对她,也不只有省社保这政策,外省市也如此,国家政策都是这样。我也理解你妈妈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就她炼法轮功的初衷本来是奔真善忍去的。可能每个人的信仰及心灵寄托不一样吧。”看到A某的信息,我心里踏实了许多。

四、缺乏善心带来的干扰

为了不让社保部门对大法犯罪,对大法弟子在经济上的迫害,我再给他们写真相信。信中我讲了法轮功是法轮佛法,给修行的人一口饭吃,都是功德无量的,又讲了善恶有报是真实存在的。以前车之鉴为主要内容,特别指出两千多年前,古罗马帝国残酷迫害基督徒,结果招致了四次大瘟疫,死亡人数在五千万左右,最终使曾经强大的古罗马帝国走向灭亡。

文革期间,原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执行毛泽东的命令迫害老干部。文革结束后,刘传新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和17名军官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还有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央“610办公室”头目,已经接连有七名“大老虎”落马。他们在江泽民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经济上截断,从精神上搞垮,从肉体上消亡,打死算自杀”密令的威逼下,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被迫害致死,有的甚至被活摘器官,有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是对法轮功修炼者长达二十多年的迫害,造成的无边罪业,排斥和打击“真、善、忍”造成国人的道德沦丧,堕落到无底线的程度,才造成今天的后果。历史上的事实已经表明“上面让做的”理由并不能够使直接参与者推脱责任。

本想以此信来唤醒他们不依法执行公务,将来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没想到A某给女儿发信息说:“你也是上班的,你妈妈自认为对的,但是我并不认为对,而且我怎么去给社保局论理呢。归根到底还是法轮功毒害太深。”看到这条信息,让我心里很难受,心想我已经给A某讲过法轮功真相,也已经做了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现在她怎么会说这种话呢?我每次给代理单位的信,都会转到社保部门。

没过几天,我又遭公安的蹲坑,幸好在师父的点悟和保护下,躲过了此劫。师父在《惊醒》中讲“写什么,讲什么,要以救人爱人作为出发点”。事后我发现是我的争斗心、怨恨心、利益心、缺少善心招来的干扰。

五、发自内心为他人,才能真正救了人

通过前两次的教训,我知道自己的善心不够,用的是常人那种公平、正义、良知去讨公道,在已经被共产邪党败坏了的中国社会是行不通的。只有在大法中修出来的正念和善心才能唤起人们的良知和善念。看到同修写的《这个起诉书我是不可能接受的》,慈悲心很大,完全是站在为执法人员角度考虑,让人看了很感动,谁都不忍心再去迫害那么好的人,但威严同在。

这对我启发很大,更看到了自己修炼上的差距。我知道,只有学好法,才能修出慈悲心,遇事只有在法上,才不会出问题。我就抓紧学法,静心学法。

快到中秋节了,我再一次拿起笔直接给社保局各级领导写真相信和反应我的情况,此信同时也给了代理单位的领导和A 某。同修们帮我修改,我自己也反复修改,几乎看一遍改一遍,总觉的善心还不够大,在修改的过程中,心性也越来越高,慈悲心越来越大,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为他们着想。

我又列举了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央“610办公室”头目张越、周本顺、周永康、李东生、彭波、孙力军、傅政华七名“大老虎”落马。社保重新核算我的养老金违法的法律依据,以及法轮功不违法的法律依据,一一罗列出来。

代理单位为了推脱责任,发来一个申请表,让我申请因服刑多领的养老金,从今后的养老金中進行抵扣。我在信中写道:我不能填写呀!如若是填写了,我不是在公开反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阻碍《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吗?那样也是在顺从不依法行政的公务员,顺从就是纵容,就是推波助澜,那我就是在害他们呀!我的良心也会不安的。

我在信中讲了我是因为法轮功讲真善忍才走進法轮功的,根本上也没想通过学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可是,在我逐渐提高心性的时候,我顽固的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和月子里落的风湿关节炎等七种病也都全好了。

在信中我详细述说了我放下对丈夫、公婆的怨恨心。我自己工作忙,又主动自己出钱供已经放弃上学的大姑姐家的孩子,结果孩子考上了大学,最后研究生毕业。丈夫把在单位新买的楼房,楼房预订钱和上房拿钥匙的钱都是我交的,也没跟我说就直接给了小叔子家,我要不学法轮功,我会把家闹得天翻地覆,我不但没闹,还和丈夫一起给小叔子家温了锅等。

社保局领导收到信后,相关部门很快给我回复,对我也很尊重,说依据某文件,我的连续工龄不能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我明白,他们是按照上级的要求回复的,并不是他们的本意。我以此再深入讲法轮功真相,并以此为契机,把信分别寄给省社保厅的各级领导,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的各级领导,各级人大、政协、妇联各级领导(从网上能查到的人名都给寄了一份),当地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国保大队大队长、指导员、派出所所长、指导员。

对工龄问题的认识我这信中解释到,其实就是退休职工在工作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他代表着职工在职期间为国家创造了相应的财富,并以税利的形式上交给了国家,这是基本事实,无论是否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对这一基本事实都是无法否认的,也正因如此,国发(1995)6号文件规定:“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按国家政策规定计算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这与是否服刑没有任何关系。假如说与服刑有关系,也就是服刑人员在服刑前给国家、社会或他人造成了严重危害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视同缴纳养老保险费也情有可原。

可我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大法师父让我们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我所到之处,不仅不会造成社会危害,而且还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如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有一个在押人员,用抱镣(把手和脚用镣铐在一起,不能正常行走和生活)惩罚她一个月也没改变她每天骂人的恶习。我被调到这个监舍后,警察把她安排在我身边,我们边干活边聊天,我和她讲中国的传统文化,善恶有报道的传统故事,讲我学大法后自己身心的变化。她很愿意听,时不时的还提出一些问题,我都一一给她解答,她说“我从来都没听说过这些,我要知道这些,我就不会打人、骂人,也不会做一些不好的事了,更不会犯罪了,我要早遇到你就好了。”说这种话的人很多。

还有一个当了十五年大队书记的在押人员,很霸气,谁要是得罪了她,或什么事不顺她的心,不是骂就是打。就是因为她被关押在其它看守所时,闹得整个看守所不得安宁,因此,她被转到我所在的看守所。她和我一个监舍,喜欢和我聊天,当得知人生的目地,法轮功为什么教人要做一个好人时,她说她也想做一个好人,从此,逐渐改变了坏脾气。

有一个在押人员说“姐,你没来我们监舍前,打架、骂人几乎每天都有,你来后,打架、骂人的越来越少,甚至一个星期也听不到吵架声”。是法轮大法唤醒了人们的善良本性,所以,明白法轮大法的人也都想做一个好人。因此,我的所作所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把柏林墙卫兵的故事写出来, 就以这个话题,再一次提醒违背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军人听从命令是天职,但违背了良知后果自负。这就给人一个启示,违背良知的事不能做,违背法律法规的事同样不能做,因为这个法律法规就在那摆着,况且,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责任倒查等一系列的责任追究,都是为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工作人员做了铺垫,到那个时候,“上面”是绝对不会有人来替谁买单的,后果同样自负。只有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才能高枕无忧。

法律之神一手拿着天平,一手拿着正义之剑——象征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所以,一定要守护良知、维护法律的实施。千言万语,就是希望工作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工作中能依法行政,保护好自己,将来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更重要的是对有关责任人和经办人的担心,我真的是在为他们好。

也许这封信真正打动了他们,很快得到A某的回复(发给我女儿):已收到你妈妈的来信,她真的挺善良的。看到此信息我落泪了,这封信真的让他们明白了法轮功是什么。此后,我又陆续收到了社保部门同样的几个回复,这说明有接到真相信部门的人员明白了法轮功真相后,也在帮助我问及我的养老金的问题。他们都给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结束语

通过几次写真相信,我感悟到,只有站在救人的基点上,始终保持为他的善念,让人真正明白法轮功是什么,才能真正救了人,才不至于被邪恶骚扰或迫害。更重要的是绝不能配合社保部门对我们经济的迫害。从明慧网我看到有同修因找养老金的问题而被迫害,我们真得要找找自己的问题了。

我写这篇交流,也是以我的教训,给那些找养老金的同修们提个醒。如有不对,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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