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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某西方媒体攻击李洪志师父和神韵的报导,不但恶毒而且愚蠢。他们利用了专业的写作技巧来包装一个扭曲事实的诽谤。这些报导,可以欺骗一般不太了解非营利组织运作和演出运作的人,但是无法欺骗西方的精英。
我发现,思想意识薄弱、没有主见的人,或者受西方那套实证科学的所谓“理性”教育的人相对比较容易被这个绕来绕去的逻辑搞迷糊了,很容易被报导拉入所谓的“事实”构建的假相中去。
举一个不太雅观的例子来说,就象有人到处说一个讲究干净整洁的人“吃屎”一样,难道我们要努力去找事实证明没有“吃屎”吗?
我们应该跳出人家刻意构建的假象,不用钻到陷阱里去拆陷阱。用常识去分辨就足以击破假新闻,而不用去纠缠所谓的“事实”。
下面就是一些相关的常识:
1. 影射法轮功创始人李大师敛财,这如果不是诽谤的话,则是严重的偏见而且脱离常识。
法轮大法在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已经注册为合法的宗教组织。李大师如果要敛财,只要象其他宗教团体向信徒要求捐款就行,而且完全合法。根本不用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神韵,投身一个没落的舞蹈行业,给全额奖学金、包吃包住包教(相当于平均每人每年五万美元的价值)来培养飞天学生和神韵演员。如果将投资神韵的钱拿去投资房地产(神韵从二零零七年至今经历了地产的低谷到高峰)肯定可以赚更多钱。
李大师和神韵付出这么多,短短几年就创建了名扬世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艺术团,反而说明李大师和神韵是为了崇高的目标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 非营利组织不等于不盈利。
非营利组织不是不赚钱,而是如何使用和分配资源,要将收入(捐赠、收费等)用于实现组织的使命和活动,而不能成为私人利益的来源。
文章称,二零一八年亚特兰大法轮大法学会邀请神韵去当地演出,演出收入208万,成本162万,将45.6万给了神韵,暗示这是不正常的行为。
神韵作为一个艺术团体去演出收取演出费不是很正常的行为吗?一个百人的艺术团(舞蹈团和乐团)演出几天(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至八日在亚特兰大演出5天7场)平均下来一场收入6.5万,这在西方社会是非常低的(神韵作为拥有顶级演唱家和乐手的世界级艺术团,一场收费65万、650万都不为过)。这恰恰说明,神韵为了她的使命──向世界展现没有共产党的中国,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
至于各地法轮功学会邀请神韵去演出,盈利还是亏损,那是各地的组织能力和经营能力的问题。这跟娱乐公司邀请明星开演唱会是一样的,盈亏都要自己负责。
文章还称神韵在二零二三年有2.66亿现金而不进行投资是不正常的。这种说法也是逻辑混乱,非常可笑的──一方面想说神韵敛财,一方面又称神韵不拿现金去投资赚钱不正常(投资是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增加收入的一种方法)。他们到底觉得神韵应不应该赚钱?
用常识就能想明白,神韵一年有一半时间是没有演出的,这半年时间还要支付各种营运的费用,以及准备下一年的全新的演出的费用。如果再突然遇上疫情,一年完全没有演出,那神韵一千多人怎么生活啊?光算一下每天的粮食消耗就非常大。这样一想,神韵出售高档的衍生品那不是很正常吗?一些世界名牌卖普通的商品也贵得离谱,怎么它们就是正常的呢?
神韵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对神的信仰和真、善、忍,赚钱越多弘扬越广,对人类社会贡献越大,这不是好事吗?反过来看,神韵靠自己的力量在一个落没的行业里把一个艺术团做成依靠卖票生存和盈利的实体,而且不断扩张,这反而证明神韵是这个行业的典范,李大师智慧超群。
3. 法轮功学员义务帮神韵推广不是剥削而是信仰行为。
个别人利用该媒体一再影射神韵利用法轮功学员无偿做推广,大纪元记者加班加点进行报导,这是神韵的一种欺压或者剥削的行为。
难道该媒体不知道基督教徒是如何传福音的吗?那是教会剥削教徒吗?教徒的无偿奉献不是他们的信仰行为和有利于社会道德回升的善行吗?
大纪元作为媒体大力报导神韵演出这是常识,因为每个媒体有自己的读者群、有自己的编辑原则和价值观,在法律允许之下宣传善行难道不对?难道不符合该西方媒体宣扬的共产主义、无神论、性乱的办刊方向就是不正常的?天主教还相信神创论,该媒体也要批判天主教不科学吗?
大纪元的记者加班加点对神韵进行报导,这难道不是当今媒体行业中的常态吗?该媒体的记者难道不用加班赶稿?
4. 宗教组织的信仰行为,只要自愿的、没有伤害他人就是合理、合法的。
该媒体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行为一再贬低,暗示是×教。这是一种严重的偏见,甚至诽谤。
现在美国连撒旦教都可以堂而皇之在学校中成立学生的俱乐部,可以进入美国的州议会,那为什么该媒体却不愿理解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善行(讲真相、发正念)呢?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只不过类似于基督教传福音,发正念类似于祈祷,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信仰行为。
尤其,法轮功只是对修炼者提出心性的要求,从来没有强迫性的要求,修不修完全是个人的选择。一个来去自由、以真、善、忍为原则的信仰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邪的。
相比之下,共产党强迫人民信共产主义,屠杀自己的人民,中共目前还在进行活摘器官,为什么该西方媒体却几十年都视而不见?为什么不让自己的记者去调查和报导中共活摘器官的反人类行为?谁正谁邪不是很清楚吗?
总的来说,该西方媒体攻击法轮功创始人和神韵,这跟它的过往亲共产主义、仇视正教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中共企图在美国搞舆论战的背景下,其报导看起来有点赤膊上阵、气势汹汹的味道。不过,笔者认为该报这种带着严重偏见和仇恨信仰的行为,最后只会给神韵做推广,让更多有善念的人想看神韵演出,一睹神韵的美好。如果真想敛财……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有媒体以“利用宗教狂热狂卷2.66亿美元”为题,指责神韵艺术团“敛财”。对于一般的艺术团体来说,2.66亿美元的确是一个可观的数字,但是,有谁了解成功的背后发生了什么呢?“艺术的大道上荆棘丛生,这也是件好事,常人都望而却步,只有意志坚强的人例外。”法国作家雨果对于艺术的艰辛有着深刻的洞察。
能在艺术领域坚持不懈,而又富有成就绝非易事。
美国芭蕾舞的开创者、奠基者乔治·巴兰钦(1904—1983),被誉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芭蕾舞编舞者,编舞超过450部,为美国芭蕾舞艺术的成长,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1935年巴兰钦参与创立的美国芭蕾舞团,仅仅在第一次巡回演出就遭受巨大的财务损失。不得已,美国芭蕾舞团并入大都会歌剧院。但是不久后,由于理念不同,分道扬镳。后来,巴兰钦成为纽约市芭蕾舞团的主导,在《二十世纪世界艺术巨匠》一书中,对纽约市芭蕾舞团初创之时的处境是这样写的:“由于财务上的困难,常常不得不在没有布景不穿剧装的情况下演出其舞蹈。”巴兰钦被迫放弃了较早期的芭蕾舞的精美的服装,让舞蹈演员穿练习服装演出,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使纽约芭蕾舞团成为具有国际声誉的艺术团体。
二十一世纪的演艺行业日益多元化,古典艺术团体生存状况艰难;如果没有来自企业、机构的赞助支持,仅靠观众的票务收入是难以维持的。直至现在,丹麦芭蕾舞团仍是由丹麦政府资助的。就包括他们的芭蕾舞学校,甚至歌剧院,几大城市的剧院,都是政府出资和各财团出钱赞助维持的。
在2006年,神韵艺术团由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创立,以中国古典舞呈现中华五千年文明。经过20年的发展,由一个团扩大至八个同等规模的演出团。神韵走过了怎样的路?艺术家们经历了付出了怎样的艰辛?
近期,明慧网采访了法轮功创始人、神韵艺术总监李洪志先生,让我们看到了神韵的成长历程,从一开始只有一栋木制平房,二十年来,靠着一砖一瓦,一石一木,建造出了文化课教室、舞蹈教室、餐厅、剧场等等空间。“抬木头师父挑最重的一头。工地的垃圾师父经常收拾,别人没有师父动作快,稍微一慢师父已经亲自收拾完毕。脏水坑没人愿意清理,师父一句话不说上手就去清理。”李洪志先生说:“所有的项目,我不开(拿)一分钱(工资)。因为我要给大家做个典范出来,大家才能知道节省。那钱真的就是这么勒出来的。”
不知该媒体的编辑、记者看了明慧网的报道做何感想。早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发动对法轮功迫害之前,中共就试图调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收入,用“敛财”来抹黑法轮功,早就是常用套路了。
在1999年5月23日的《加拿大法会讲法》中,李洪志先生讲道:“我顺便讲一讲,因为我们有记者在场,也有的人说,李洪志是不是百万富翁?你可以把我当作百万富翁,亿万富翁,千万亿富翁,都行!因为我拥有的是人类所有的钱财都换不来的!”
“其实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有没有钱又算的了什么呢?就说我有钱,我自己不当回事。比如说,我有一亿的学员在学法,如果我现在说一句,大家每个人给我一块钱吧,大家想一想,一人给我一块钱我就是亿万富翁,而且大家随时都会给我,你就把我当成亿万富翁好了!”
对于宗教团体来说,如果采取世俗化的做法,将会怎样?
在美国,宗教团体的活动受到合法的保护,作为全美第四大教会,摩门教(基督教的分支)奉行“十一奉献”原则,即信徒将每年十分之一收入奉献给教会,这是一个长期稳定的教会收入;而摩门教又经营房地产、保险、传媒、零售、股票等行业,其营利企业中的领头羊是DMC,据企业信息及分析公司胡佛企业档案公司(Hoover’s Company Records)的数据显示,DMC每年通过其旗下6家子公司预计录得12亿美元的收入。
AgReserves公司是教会的又一家营利综合企业,据报道,它与教会经营的其他农业附属机构一起,在美国本土拥有大约40.5万公顷土地,在这些土地之上,教会设有农场、专属狩猎区、果园和牧场。
除此以外,教会还拥有数家非营利机构,以波利尼西亚文化中心(Polynesian Cultural Center)为例,它是位于瓦胡岛北部海滩的一个占地17公顷的热带主题公园。2010年,波利尼西亚文化中心净资产达7000万美元,仅门票收入就高达2300万美元,另有3600万美元的免税捐赠收入。
由于美国法律规定宗教团体没有义务向外界公布其财务,大众无法得知其具体资产值,但路透社与克拉格恩教授的一项联合研究表示其资产估值约400亿美元,每年收到约80亿美元奉献。
摩门教的世俗化道路取得了财务成功,传统教会则持不同观点。对此,我们不做任何评判——每一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择的。
法轮功,自1992年从中国长春由李洪志先生传出,以“真、善、忍”为原则,有五套柔和的功法,人传人、心传心,没有花名册,不收任何费用,修炼者进出自愿。仅传出七年,在中国国内的学炼人数就接近一亿人。然而,自1999年7月,江泽民出于个人嫉妒,不惜利用中共军警发动暴力打压,直至今天残酷的迫害仍未停止,数百万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劳教、洗脑、判刑,甚至活摘器官。
对于亿万中国人来说,“法轮功”是“敏感词”,但并不知道法轮功学员的真实处境。在中共“伟光正”的宣传中,中国人迷失在了物质与财富的漩涡之中,对于传统文化,对于精神与道德早已不知其为何物。
神韵艺术团旨在展现“共产主义之前的中国”,恢复中华传统文化。2024演季,神韵八个艺术团同步巡回演出,在全球二十多个国家的近200个城市,上演逾800场演出,观众超过百万人。神韵艺术团为什么广受欢迎?
中国有一句话叫“百闻不如一见”。神韵带给观众心灵的震撼,只有亲身有体验的人,才能感受到。
2024年2月4日下午,前英国皇家芭蕾舞团主要领舞演员韦恩·斯林普(Wayne Sleep)看过神韵之后说,“我曾经是皇家芭蕾舞团的主要领舞演员。我们的很多舞蹈动作,如旋转、跳跃和延伸,我本以为这些来自俄罗斯芭蕾舞,但今晚我们了解到,这些跳跃和旋转几千年前起源于中国,这是新的认知,演出完美无瑕。”
韦恩·斯林普曾被英国皇家芭蕾舞团创始人赞为该舞团“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舞蹈演员”。斯林普说:“我觉得我们去了天堂。神韵演出是人们平时看不到的,不仅仅是色彩绚丽,舞台设计制作巧夺天工,演员跳入天幕又腾空而起,看起来栩栩如生。我从未见过,真是妙不可言,而且极其精准。”
2024年4月18日晚,加拿大音乐人乔安妮·托克西(Joanne Tokessy)在第二次观看神韵后说,“去年我看过一次神韵,从此就象被神庇佑一般,我的身体越来越好。”“我曾经有很严重的背痛等顽疾,现在已经痊愈了。”
托克西说,“我曾经经历过很多磨难,但从去年在渥太华看过一次神韵之后,就象冥冥中发生了什么,我的整个人生都改变了。我开始学习法轮大法并每天炼功,也明悟了更多的真理,并用这些原则指导我的日常生活,这真是非凡殊胜的经历。”
乔安妮·托克西感恩地说:“我的人生从身体到心灵,再到灵魂都被升华了。”
2024年1月31日,手工绘画设计旅日华人陈女士观看神韵后,按捺不住激动说:“神韵舞台就是纯善纯美,我终于理解这个纯是什么意思了。”
“我虽然没有加入过任何宗教,但我是相信有神存在的。我在大陆的时候曾是个无神论者,来到国外之后渐渐地发生了转变。”“我觉得信神是非常重要的,在心里有一个对自己道德方面的约束,对人的生活,包括孩子的成长都是非常好的。进化论的话我是完全不同意的,我觉得人就是神造的。”
精神感召的力量与内心的升华,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计量的。在每一人的内心深处,都深藏着一种渴望,那是对心灵救赎的呼唤,是对返本归真的期待。千万不要与魔鬼共舞,悬崖勒马,希望还在,执迷不悟,善恶有报,天地间自有一杆秤在称量着世上的好与坏。
冷顺昌今年60岁,他原是随州市铁树纺织集团电工,家住湖北随州市曾都区。他于一九九七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日夜里十一点左右,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曾都分局国保大队出动大批警察,绑架了冷顺昌、何卓君、龚太清、彭华云、魏伍、祁老太等六名法轮功学员。第二天,祁老太被放回家,魏伍被“取保候审”。冷顺昌、何卓君、龚太清、彭华云被非法关押在随州市看守所迫害。
据悉此次绑架前,警方派一卧底在何卓君的住处隔壁租房,然后假装自己患癌症想炼功,骗取何卓君的信任,导致与何卓君接触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冷顺昌的妻子刘艳华在上班处被警察绑架到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西城派出所,当晚九点多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四日,冷顺昌、何卓君、龚太清、彭华云被构陷到随州市检察院。
在随州市看守所,冷顺昌被警察王波(警号094388)戴“手脚连铐”长达十六天,不能直腰,每天还被强迫戴着连铐擦地。何卓君、彭华云以绝食方式抵制迫害,身体虚弱。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冷顺昌、何卓君、龚太清、彭华云被随州市曾都区法院非法庭审。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庭揭露遭迫害的事实,律师们依法为四人作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四年九月,冷顺昌、何卓君被随州市曾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勒索罚款一万元;彭华云、龚太清被随州市曾都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三千元。
二零二五年一月初获悉:冷顺昌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范加台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此前,冷顺昌坚持修炼,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以下是冷顺昌被中共邪党迫害的简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同年九月十一日,冷顺昌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随州市公安局侦查大队警察刘国亮、胡安民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九天,勒索罚款两千元。之后,冷顺昌继续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又被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九天,勒索罚款两千元。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四日,冷顺昌因张贴和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国保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关押迫害十九天。同年,随州市铁树纺织集团以冷顺昌炼法轮功为由,不给他涨工资,还安排班组人员对他监视。
二零零二年三月,一天深夜一点多,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西城派出所一帮警察闯到冷顺昌家骚扰。这帮警察急促敲门,声称查户口,见冷顺昌不开门要强行撞门。左右邻居闻声赶来,这帮警察才悻悻离去。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冷顺昌下夜班后在家休息,动力车间主任陈国付打电话将他骗回车间,他被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关押迫害了十天。
二零零二年,随州铁树纺织集团被提前退休的职工因待遇太低进行抗议。动力车间主任陈国付炮制黑材料,诬陷冷顺昌因炼法轮功挑动职工堵铁路。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晚六点,冷顺昌在上中班的路上被国保队长李金波绑架到看守所。刘姓公安局长非法审问冷顺昌,说:如果签字保证不练就放你回家,不然就劳教。冷顺昌说:这么好的功法肯定炼。在看守所,警察指使犯人殴打冷顺昌,冷顺昌绝食抗议,遭三次野蛮灌食。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八日,冷顺昌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湖北邓林劳教所、沙洋劳教所,期间遭强制“转化”、站军姿、蹲姿、坐小板凳等各种体罚迫害,被强迫干高强度的奴工活。
据悉,郑淑芹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从延吉回到公主岭,八月三十日在公主岭市吴小铺市场讲真相时被受谎言毒害的人举报,被跟踪、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公主岭市拘留所15天后,因她拒绝写不修炼的保证,拒绝签字,她被非法关押到公主岭市看守所构陷。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公主岭市法轮功学员范春华在家中被绑架,家中大法书籍及打印机等物品被非法抄走。据悉,她白天粘贴真相,被人恶意举报,被中共邪党人员跟踪半年左右。范春华被非法关押在公主岭市看守所构陷。
范春华,一九五三年十月生,一中退休教师。她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修炼法轮功,修炼前,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如心脏病、神经衰弱、风湿、关节炎、气管炎等,家庭中和丈夫经常发生争吵。修炼后用大法约束自己,很快奇迹般的病全好了。在单位,她放下名利,宽容待人,善待家人及所有的人,家庭和睦,工作中任劳任怨,得到领导及同事的认可。
二零零二年五月上旬,片警王彦军到单位骚扰,然后监视范春华的居住。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姓张)和王彦军等一行四人到范春华单位搜查,把她的办公桌,卷柜翻个遍,抢走她的大法书和身份证等物品,然后将她绑架,连夜送到公主岭市行政拘留所。在拘留所里,白天范春华被强制干活,时常无端遭到警察的辱骂,吃的是干粮馍,没有一粒米饭,菜汤里带着泥,没有一滴油。
在拘留所非法关押一个多月后,范春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范春华被劳教所分到七大队五小队,在那里遭强制洗脑、转化,法轮功学员不能随便说话,有包夹看着。劳教所为了赚钱,被关押人员要长时间的超负荷劳动,没有休息日,每天早上五点起床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多,有时加班到十点多,每天还被强制坐着塑料小凳,屁股都坐烂了。劳动车间环境很不好,比如用鸡毛做踢的毛毽子,鸡毛到处飞很呛人,用胶往上粘时,气味很难闻,每天吸入大量有毒物。夏天四、五十人在一个小车间干活,热得透不过气来。每天早上洗漱只有十分钟,几个月洗不上一次澡,一次大冬天给了一次洗澡的机会,全是自来水的凉水,冻得打门牙骨,倒在床上时冻得直哆嗦。
范春华被绑架后,她家人受到很大伤害,那时她父亲刚过世,年迈的母亲挂念她、经常以泪洗面,她丈夫因此身体也不好,儿子学业受到影响,经常吃不上饭,瘦得大眼瞪。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四年获知至少有5691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164人被迫害离世,765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非法判刑(其中,2024年542人,2023年186人,2022年20人,2021年9人,2020年6人,其它年份2人),其中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十年至十三年。吉林长春市农安县苏秀福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徐亚芬、尹桂英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江西省南昌市83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凤英老人因给民众讲真相,二零二三年六月遭南昌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以取保候审的方式回家。在南昌县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将老人构陷到西湖区法院。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非法庭审老人。在法庭上,王凤英老人很细致的揭露了起诉书的荒唐及违法之处,有理、有据、有力地驳斥了非法起诉,法庭一片寂静,公诉人无言以对,连法院指定的律师也脱口而出:“没有罪!”
然而西湖区法院仍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强行无理的对老人做出枉判三年、勒索六千元的非法判决。王凤英老人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提起上诉。
遭绑架、构陷经过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下午,法轮功学员王凤英(时年82岁)、洪桂芳(时年62岁)在南昌县象湖东方路给民众讲真相时,遭路边几个楼盘的推销员恶意构陷,被南昌县象湖新城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将两人非法关押、讯问了一个晚上。因王凤英老人的血压高压达200mmHg多,于第二天下午被取保候审回家。洪桂芳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被取保候审。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初的一天,有三人来找王凤英,通知她准备开庭,要对她收监。王凤英认为修炼法轮功无罪,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于是她亲自去西湖区法院拿所谓起诉书,看看公诉人到底起诉她什么、为什么起诉她,她去了几次都没有见到公诉人。于是王凤英向公诉人的助理正式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同时王凤英还向西湖区法院递交了三份法律文书:《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延期开庭申请书》、《要求法官刘玉芳回避申请书》。(详情请见《南昌83岁法轮功学员王凤英面临非法庭审》)
遭非法庭审经过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王凤英收到西湖区法院的短信传票,整个传票上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只有会道门,邪教组织等字样,王凤英认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又不是会道门,也不是邪教组织,既然要审判我,就要把我是炼法轮功的写上去呀,这个开庭我不能去。而且短信送传票,非常不规范,不专业,不严肃,我又不识字,怎么看短信啊!她给法官刘玉芳打了电话,表示了不去,刘说:不是开庭,只是跟你谈一谈。
本来王凤英是不准备去出庭的,但是她的家人非常害怕,不敢不配合,就从十二月二十五号晚上起守着王凤英,要陪着她去出庭,而且国保也打电话来催。十二月二十六日,王凤英在女儿、媳妇的陪同下,到了西湖区法院,她一进去,就被几个警察架着她要把她推到被告席的铁椅子上,王凤英不屈从,用尽力气就是不上去。一女警竟煽动那几个警察说:“你们动手呀,怎么还不动手?”王凤英说:“你的警号是多少?”她不吭声了。另外一人走过来说:“别激动,别激动。”警察最后也没强逼,王凤英就坐在另外的椅子上,等了很久。
王凤英环顾法庭四周,这是一个大审判庭,看上去象个戏院。这次开庭主审法官不是刘玉芳,看来王凤英的“要求法官刘玉芳回避以及要求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书”起了作用。主审法官是一个男的,年纪比较大,穿着法官袍,刘玉芳也穿着法官袍,和主审法官的不一样,前面的领带不一样,形状不一样,扣子也不一样;一个年轻人在摄像,一人在操作电脑,还有一两个法官也在场,公诉人宋宏洋也在场,四个国保与家属坐在下面。整个庭审,公检法全部到场。
刘玉芳跟王凤英说:“今天不是我审你,请了一个法官。”说话的态度很和气。王凤英准备了两份辩护词,一份字特别大,比较简短,一千多字,自己宣读。另一份比较详细,就想请法院指定的援助律师帮她读。她非常认真的宣读她的辩护词。
王凤英在辩护词中说:“我要依法行使我的辩护权,我要为我自己做无罪辩护!我要为大法辩护,要为我修炼法轮功合法辩护。法轮功不是邪教,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不适合法轮功,用《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审判法轮功是法官与检察官适用法律错误,《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中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只用了“邪教”两个字,那当然指的是公安部认定的那14种邪教,不是指法轮功。江泽民当年权倾朝野,大权在握,也没有胆把法轮功有罪塞进《宪法》,也没有胆量把法轮功放进公安部的邪教中。我希望在座的法官与法律工作者依照中国《宪法》与法律规定,独立、客观、公正、清醒的审理本案,今天我要辩护的中心就是修炼法轮功合法。”
王凤英读完后辩护词,下面很安静。紧接着援助律师也帮她把那篇详细的辩护词宣读了一遍。读完后,律师脱口而出:“没有罪!”
法庭上超乎寻常的安静。主审老法官整个过程中没有说几句话,只是督促原告、被告发言。因为法庭太大,刘玉芳就在上传下达,给原告、被告递话。原告公诉人宋宏洋发完言后,坐在那里一直没吭声,一副可怜相。
主审法官没有提到王凤英的法轮功真相资料,也没有任何人问她的法轮功资料是怎么来的,也没有任何法庭辩护。非法庭审一直到十一点四十分结束,法院要她等待判决。
庭审结束后,那个拿着可能是摄像头的那个年轻法官对王凤英说:“你坐下,签个字。” 王凤英说:“你念给我听。”他说:“那要很长时间。”然后就说:“不签就算了。”
临出法庭的时候,律师对王凤英说:“我送你一下,陪陪你,你没有罪,我不会说你有罪的。”刘玉芳也对王凤英说:“你发那么多资料怎么不发给我们呀?”还问其他人:“你们得到过吗?”
此次开庭,南昌县国保来了四个人,他们说从来没有参加过审判,这是第一次。还说外面到处是法轮功。据悉,得知要非法庭审王凤英,很多法轮功学员都在外面发正念。
非法庭审结束后,四个国保警察带着王凤英及其女儿、儿媳开两辆车开走了。他们一起吃了中饭,王凤英在饭桌上也抓紧时间讲真相。她说国保警察的态度好了很多,国保警察也说:“我们为你付出了很多,我们帮你讲话了,帮了你很多忙,你想都想不到。”她女儿与媳妇也没多嘴,也知道她们的妈妈没有罪。好像庭审后都明白了真相,气氛祥和了很多。国保开玩笑说:“你认得这么多字,你不是没文化吗?” 王凤英说:“这是天意!”她儿媳说:“她每天捧着那么厚的书(《转法轮》)在那朗读呢。”王凤英说:“我一直在求师父保护我!”
然后国保警察拉着王凤英她们去了一个非常远的医院做体检,然后又到了一个非常破烂不堪的医院做体检,这个医院像是公安管辖的医院,医生很邪恶,抽了83岁的王凤英五管血,还拼命要把她留下来,王凤英坚决抗拒,国保警察也没坚持,最后让她回家了,但临走对她女儿说:“叫你妈不要乱跑,随叫随到。”
遭枉判三年后上诉
五天后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早上,西湖区法院通知王凤英的女儿去拿宣判书。王凤英与家人都觉得也太快了一点。她们于当天下午去了西湖区法院。
王凤英不愿签字。但她的女儿抓住母亲的手强行签了字。她女儿为什么这么配合法院,因为国保警察、法院人员都信誓旦旦的对她女儿和媳妇说:“你妈妈判了也不会进去,只是监外执行。” 国保警察、检察院、法院人员在整个构陷王凤英的过程中,都是打电话找她女儿,从来不找王凤英。
之后看到判决书:王凤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六千元。整个判决书一派胡言,依然用“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构陷王凤英,依然用“邪教”污蔑法轮功,依然说大法书籍、真相资料是“罪证”,依然说王凤英老人是所谓“累犯”。整个判决书中唯一的真相只有律师的叙述:辩护人同意被告人王凤英认为本案不构成犯罪的观点,同时认为被告人年事已高,身体不适宜羁押。判决书最后签字的三个法官是傅少华、刘玉芳、章玉娟,没有那个主审的老年法官。
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王凤英老人正式递交了上诉状。
王凤英老人的辩护词摘要
西湖区法院:
我要依法行使我的辩护权,我要为我自己做无罪辩护!我要为大法辩护,要为我修炼法轮功合法辩护。法轮功不是邪教,公安部规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不适合法轮功,用《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审判法轮功是法官与检察官适用法律错误,《刑法》三百条第一款中没有”法轮功”三个字,只用了“邪教”两个字,那当然指的是公安部认可的那14种邪教,不是指法轮功。江泽民当年权倾朝野,大权在握,也没有胆把法轮功有罪塞进《宪法》,也没有胆量把法轮功放进公安部的邪教中。我希望在座的法官与法律工作者依照中国《宪法》与法律规定,独立、客观、公正、清醒的审理本案,今天我要辩护的中心就是修炼法轮功合法。
1、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有罪,在中国炼法轮功是合法的。
请问法官,请问公诉人,我的所作所为,哪一点触犯了法律?你拿出法律证据来!我的所作所为,哪一点对国家有伤害?你给我拿出证据来。拿不出法律依据,你就是冤判,必须改判。
法律根本就没有给法轮功定性,江泽民的讲话不是法律,新华社的报道更不是法律,两高的司法解释也不是法律,以及民政部的通告等都不是法律。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禁止即可行。法律明文规定是犯罪的可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犯罪的,不可定罪处罚。
起诉书指控我曾经被拘留,被处罚、被判刑、被取保候审,那都是冤判,都是违法的,是你们公检法在违法,是你们在滥用职权。
2、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了法轮功是邪教,如果有,请公诉人拿出证据来。
公检法通常污判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法律条文就是《刑法》第三百条,《刑法》第三百条作为依据迫害法轮功也是违法的,是偷换概念。首先法轮功不是邪教。到目前为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但是其中并没有法轮功。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迫害法轮功十五年后的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重新公布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的全部内容,再次向社会公布了已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名单,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这表明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
法轮功既然不是邪教,又没有组织,内部也没有花名册,我只是一个祛病健身的炼功人,那就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了,既然公诉人指控我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破坏法律实施罪,那就必须要有事实证明我“持有的法轮功书籍和资料究竟具体破坏了什么法律(这个法律叫什么名称),其中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伤害了谁?被害人是谁?伤害的时间,地点,方式,动机是什么?存在什么社会危害性?可是整个起诉书中没有受害人,这种指控不是很荒唐吗?如果不能证明到底哪个法律被本人持有的法轮功资料给破坏了,那么,怎么能说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了呢?
我一个80多岁的老太婆,手无寸铁,已经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我怎么能去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实际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或一个社会群体,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条件实施这种犯罪,如以权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权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动,破坏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员操控公检法以法律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才是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这才是真正的犯罪。
一个一般的公民,无论如何做不到破坏法律实施。所以我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更不能构成该罪。那么运用《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来起诉法轮功学员就失去了前提。法轮功是修炼真、善、忍的,真善忍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恰恰是邪教的克星、天敌。害怕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反对、打压、迫害真善忍的普世价值,才是地地道道的邪教组织。
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犯罪,这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了。而公安警察十几年滥用《刑法》第三百条对信仰真、善、忍、维护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构陷这同样构成了犯罪。所以说,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才构成了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的犯罪。
3、法轮功的书籍是合法的,他有出版书号,有合法的版权登记号,不是非法出版物。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署署长柳斌杰签署《50号令》,废除了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第99项和第100项是两个关于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已经被废止。这个《50号令》登在《国务院公报》第28期上,这可是国务院红头文件。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法轮功的资料当然也是合法的。
起诉书中把《转法轮》,“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卡片,挂历,护身符等宣传品作为我的犯罪证据是违法的,同时也违反了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
本案所谓证人证言,即使全部属实,也只不过证明我说了些和自己信仰相关的话题,无非是自己对真假、善恶、因果的理解而已。我没有强求别人像自己一样,只不过想让众生明白真相,躲过灾难,与“破坏法律实施”有何关系呢?而且所有那些所谓的“证据”,来源都不合法,都是610国安警察刑讯逼供得来的非法结果。就是这些教人向善,末世救人的讲真相的宣传品也不是什么犯罪“证据”,也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国家明确的十四种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所以任何司法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都无权将法轮功宣传资料鉴定为邪教宣传品。
在中国刑法规定中,只有因携带持有违禁品等物品才可能涉嫌违法,比如枪支、毒品等,没有规定说持有含法轮功内容的资料也是违法的、更不会有今天这样要被审判起诉的。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宪法》会明确规定,严格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及出版、集会自由的因素之一。
自古以来,有信仰必有信仰者的布道之行为。传统几大宗教流传至今,哪个宗教能离开传播?耶稣的布道、释迦佛云游传法、高僧设坛讲经,不都是在宣传自己的意识形态吗?
4、“取保候审”已超期,不存在法律效应
我认为公安国保警察为什么要给我办个“取保候审”,就是当时我不够判刑的条件。这一年中,我没有出现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就得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说:“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我是去年五月份被抓的,到现在被取保候审的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半,公诉人,你为什么还要违法起诉我?你这是在滥用职权,是在犯罪。
5、自去年底申请人被移送检察院,公诉人从未告知申请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未讯问申请人。移送检察院后,公诉人从未告知申请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未讯问申请人。公诉人宋宏洋在撒谎。
6、如果公诉人拿不出修炼法轮功有罪的法律,拿不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那么公诉人利用《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指控我累犯的罪证就不成立。
7、“两高司法解释”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和立法解释之实,因违宪、违法、越权而无效。
8、一切法律、法规和《宪法》相抵触都无效,《宪法》是母法。
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到三十九条间的基本权利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其中,信仰自由单列一条,规定在宪法第三十六条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该条款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一般性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中又进一步具体规定:“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第37条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规定: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公安警察把我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话,作为我的犯罪证词,非法闯进我家寻找我犯罪的所谓“证据”,剥夺我的信仰自由,把我非法关起来侵犯我的人身自由,这严重的违反了《宪法》的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
信仰法轮功属于宪法保护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我的行为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反而对人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信仰法轮大法是在中国《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没有触犯中国任何一条法律。
一切法律、法规和《宪法》相抵触都无效,《宪法》是母法!因为《立法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大根本就没有任何文件说法轮功违法,人大出台的一个关于惩治邪教的《决定》里根本没提法轮功。
最后的陈述
二零一六年,一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时说:“每一位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的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这场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多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空绝千古!”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很多公检法人员都明白了真相,纷纷给自己留后路,如今全国各地大量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释放,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作为国家的专业执法人员,理应知道法律是约束行为的,刑法是惩罚行为恶果的,我信仰法轮功、宣传法轮功的理念并没有造成人员与财产损失的恶果,不构成刑法惩罚的任何罪名,公安、公诉人的有罪推定是没有客观依据的。把无罪的人抓了,你就是有罪。不是我有罪无罪的问题,是你们公检法在犯罪,在对大法犯罪!
“真善忍”是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是普世价值中最具价值的一部份,是人类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一种最高尚、最伟大、最纯正的信仰。用法律手段打压践行“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是违背天理,违背人的道德良知,也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法轮功真相,充分论证了《刑法》第三百条及其司法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学员,所谓依法审判实际上是故意滥用法律强加罪名、枉法裁判,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是看领导的眼色行事,是看上级的政策行事。今天你们起诉我,审判我,究竟谁合法谁犯罪早已一目了然,虽然我可能会被冤判,但我是无罪的,我在这里要求撤诉,无条件释放我,这不是仅仅为了我自己,更是为了你们,为了所有能接触到我案子的人,我希望你们能够客观的,冷静的,理智的思考一下法轮功的问题,不要对大法犯罪,在对待法轮功的案件上,请严格依据事实、法律、良知,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请将手“抬高一厘米”,锁紧良知,坚守善念,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如果你们继续执行上级错误的命令,不依法行使独立审判权办案,不秉公办案,记住,那为你们量身定做的,现在出台的“办案终身制,倒查三十年,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都在等着你们,而且我仍然保持着上诉、申诉、控告的权利。
辩护人:王凤英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顾元)
包双娣,生于一九五二年三月,家住镇江市润州区。她原来有好多种病,例如: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头痛病、肩周炎、坐骨神经等等;一九九七年八月份开始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心情也好了,脸上增添了笑容。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发动了对炼法轮功这些善良民众的迫害,包双娣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去了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警察绑架到了天安门广场派出所,当天晚上被镇江市驻京办事处带走,后来由镇江和平路派出所劫持回镇江,非法直接关押到镇江市看守所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包双娣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到过年的前一天才回家,过年之后第二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不断地被骚扰,第三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由于当时她出现了病业状态,不能吃饭、整天吐,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在发真相资料时,包双娣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后又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在镇江市句东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劳教所利用吸毒犯来恐吓包双娣,骂她,不让她睡觉,不择手段采取不转化就不给上厕所,经常到零点才给睡觉,有时到夜里三点钟才给睡觉,还强迫她出工,早上起床出工到晚上九点收工,不给上厕所。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包双娣走在回家路上,突然身边来了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几个不明的人,强行把她绑架到车上,送到镇江市一泉宾馆,之后又送看守所关押构陷。被非法关押将近一年后,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被镇江市润州区法院,在不通知任何家属、也不允许聘请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偷偷的草草宣判三年。同时被绑架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付祝华八年;艾君青、徐伟各六年;杨苏婷三年。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包双娣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监狱五监区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五监区有个叫丁红燕的恶人逼迫她转化,不转化就用电警棍电,还用大警棍电她,接下来不给睡觉,有时整夜都不给睡,用经济犯人夹控她。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包双娣在恒顺公交车站讲真相时,被两个年轻便衣警察绑架,并有四、五个年轻便衣警察到包双娣非法抄家,抢劫走一本《转法轮》、一本挂历,当天晚上包双娣被金山派出所非法关押到镇江市看守所。现获悉她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被转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江苏省镇江市金山派出所电话:0511--85270400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一九九四年,甘肃省庆阳市法轮大法辅导站在庆城县驿马镇成立,自此法轮大法在庆阳弘传,修者日众,身心受益者不计其数。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上千位修炼者遭受到多种形式的残酷迫害。本文综述了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四年庆阳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事实。
庆阳市位于中国西北地区的黄土高原上,在甘肃省东部,辖一区七县,即西峰区、正宁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和庆城县。庆阳市古称“庆州”,因其位于陇山之东,习称“陇东”。这里历史悠久,文化璀璨,是华夏人文始祖轩辕黄帝部落发源地,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
一九九四年,庆阳市法轮大法辅导站在庆城县驿马镇成立,自此法轮大法在庆阳弘传,很快传遍陇东大地,无论城市乡村、还是塬前山后,到处都能听到法轮功那悠扬美妙的炼功音乐,到处都能看到众多修炼者集体炼功那优美舒缓的身姿。短短几年间,至少有几千人走入修炼。随着大法的深入人心,修者日众,身心受益者不计其数。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长达二十五年的讲真相、反迫害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上千位修炼者遭受到多种形式的残酷迫害,其中:迫害致死或迫害离世者至少三十八人,被非法判刑的八十七人次,被非法劳教的八十人次,遭到非法关押(包括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及非法传唤的)上千人次,被无理开除公职的至少十七人,而被以各种方式(罚款、抄家、索要、强占等)抢劫的财物至少以千万元计。
同时,据不完全统计,二十五年来,庆阳市从市委书记到基层各级参与迫害人员,遭恶报者共有近九十人:死亡二十多人,被判刑近三十人,牵连家人遭报应的二十多人。其中四任市党委一把手全部遭恶报:张智全、栾克军被判刑关进监狱,周强跳入黄河自杀,吉西平正在被调查;更有十几个市级副职戴炳隆、秦华、张万福、王谦、刘五庆、石卫东、高静乐、王道富、冉新权,吴丽华,黄继宗等人,被撤职查办、被判刑或死亡。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发表《甘肃省庆阳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综述》(以下简称《综述》)。又五年时间过去了,庆阳市各级邪党组织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一直在持续,即使三年疫情期间,也丝毫没有放松过。通过调查,从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四年,又收集到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受的严重迫害事实,其中:有四名学员被迫害离世,十名学员被非法判刑,一名学员已经被非法开庭尚未判决,多名学员被非法关押,每年都有许多学员遭三番五次的上门骚扰迫害。
在这期间,又有二十多名中共各级参与迫害的恶人遭到现世报应,因邪党封锁消息,实际数字远不止这些。
本文对二零二零年前的《综述》一文中没有收录的案例做了补充,对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四这五年来发生的迫害案例做了统计。
一、被迫害离世的法轮功学员
1.曹强强,女,一九五六年出生,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法轮功学员。曹强强是一位善良的农村妇女,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炼。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曹强强两次冲破阻力进京上访,先后多次被关在戒毒所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她被非法劳教一年,因体检身体不合格劳教所拒收,被劫持回西峰区看守所关押迫害一年。二零零三年三月,曹强强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两年两个月,因劳教所拒收,被关押在西峰区看守所,她绝食抗议对她的强制化迫害,绝食十六天后被送回家。
长期的监禁折磨、骚扰抄家、威胁恐吓、监控监视等迫害,给曹强强及其家人造成严重精神摧残,家庭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到了二零二一年一月,曹强强突然不能吃饭,送到西峰住院抢救,回家后曹强强一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家人不堪忍受迫害,开始反对曹强强炼功,丈夫一度以离婚相威胁,逼迫她放弃信仰,经常对曹强强辱骂,不让其他同修去看望,使曹强强处于和外界基本隔离的状态。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晚十时,曹强强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案例编号:4741(Case No. 4741) 明慧资料馆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2.金秀兰,女,一九五一年出生,庆阳市西峰区肖金镇芮岭村法轮功学员,一九九八年底得法。在中共残酷的迫害中,她曾被非法行政拘留两次,刑事拘留三次。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迫害。之后又流离失所五年,几次被关进洗脑班迫害,多次遭抄家,长期被监控,一直遭受持续不断的骚扰。在她离世前的一个月,即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起,西峰区肖金镇派出所副所长范哲等警察伙同肖金镇综治办成员张岁旺、芮岭村村支书祁召生等五六人,闯入金秀兰家中上门骚扰多达十二次,期间有时金秀兰不在家,他们就强迫金秀兰的丈夫领路到各亲戚家寻找。由于长期迫害,她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含冤离世,享年七十一岁。
3.刘佰元(网上和《综述》写成刘百元,此处给予更正),男,一九五四年出生,庆阳市西峰区彭原乡草滩村学员。二零零一年十月因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后判劳教二年,二零零二年元月转押到兰州平安台劳教所。在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一个多月的时间持续被警察、犯人拳打脚踢,每天强迫他干超强度体力劳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月底劳教所将他保外就医,通知子女接回家,回家仅一个多月后,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八日含冤离世,终年四十八岁。【案例编号:2931(Case No. 2931) 明慧资料馆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4.周华芳,女,一九四九年出生,庆阳市庆城县长庆运输处学员。二零零三年八月她因进京上访被劳教一年零九个月。在甘肃第二劳教所一中队,她经常被打骂、虐待:吸毒犯逼迫让她吃屎、喝尿,警察给她戴手铐、关小号,逼迫她强制转化。周华芳坚持信仰,宁死也不写悔过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身体瘦的皮包骨头,眼神无光呆板。后又被转押至兰州市九州开发区监狱迫害,狱警用电棍电击等多种酷刑折磨她,还强行给她注射不明药物。最后,把她折磨成一个半死不活的植物人,才于二零零五年九月送回家。回家后经过两年痛苦煎熬,于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含冤去世,享年五十八岁。【案例编号:3032(Case No. 3032) 明慧资料馆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年初至二零零五年年末,庆阳市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有一名已经开庭尚未宣判。(详情见附录1:《庆阳市十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1.刘世毅,被非法判刑三年,已回家。
2.樊爱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已回家。
3.张改琴,被非法判刑一年,已回家。
4.张萍,被非法判刑六年,已被劫持至甘肃兰州女子监狱。
5.姚力书,被非法判刑六年,已被劫持关押到兰州监狱。
6.王立群,被非法判刑十二年,已被劫持到兰州监狱。
7.王爱玲,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五千元,已被劫持到兰州监狱。
8.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已被送往兰州女子监狱。
9.曹稳梅,已被非法判刑五年。
10.魏岁春,刑期不详,目前处于被关押迫害中。
11.杨利萍,已被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目前被关押在雁塔区看守所。
◎案例:王立群,男,一九六二年出生,现年六十三岁,庆城县驿马镇个体户。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被镇原县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之前,他曾被劳教三年,也曾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
王立群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道德升华。他按“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开店做玻璃装潢生意以诚信为本,从不偷工减料,还经常助人为乐,济困帮贫,在当地口碑很好,谁都知道他是一个大好人,曾多次被个体协会选为会长、工商联副会长等,连年被评为五星级个体户。
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庆城县国保警察因王立群向“两高”邮寄书面材料控告江泽民,闯入王立群家中准备绑架他,恰逢王立群去西安看望女儿不在家,警察非法抄家并抓走了在店里帮工的学员段小燕。因未抓到王立群,在明知道段小燕是小学文化程度根本就不懂使用电脑和打印机的情况下,庆阳市“六一零”操控庆城县公检法,把从王立群家中抄出的所有物品都构陷认定给段小燕,报复性给她重判十年。同时警察开始通缉王立群,他被迫流离失所,在西安打工为生。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庆城县国保警察在西安绑架了他,把他劫持回庆城县看守所关押。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镇原县法院非法庭审,十月十三日对王立群重判十二年,非常荒唐的是,法院的判决书基本上全是照搬当初段小燕的判决书。王立群提起上诉,被庆阳市中院驳回维持原判,已被劫持到兰州监狱遭受迫害。
王立群家属聘请律师展开申诉,二零二四年七月,律师以原审裁判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所谓证据自相矛盾、程序违法等理由,要求无罪释放王立群,向庆阳市中院递交了申诉状,庆阳市中院于十月十五日驳回申诉。目前,律师正在向甘肃省高法继续申诉。
三、补充五个二零一九年末发表的《综述》中未收录的被劳教迫害的案例
见附录2:《庆阳市五名曾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四、曾被非法关押和被骚扰、罚款的法轮功学员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以来,庆阳市被非法关押(这里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洗脑班强拘、戒毒所强拘等非法关押迫害,不包括被判刑和劳教前的非法关押)和被骚扰、被罚款的学员数以千计,因中国大陆的迫害环境,无法全部统计,本文仅列举十五例(详情见附录3:《庆阳市十五名曾被非法关押和骚扰、罚款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案例:郭振邦,男,一九四二年出生,庆阳市宁县高级农艺师,先后任县科委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郭振邦在科技领域辛勤工作和研究近四十年,先后获得了“全国科技先进工作者”、“全国星火带头人”等许多荣誉,由他主笔的《宁县土壤志》,获得农牧渔业部一等奖,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农业专家。
郭振邦身患萎缩性胃炎、神经衰弱、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常年受病痛折磨,各种医院治疗都没有效果。一九九八年二月,郭振邦、李淑梅夫妻二人喜得法轮大法,修炼仅一月之后,他的胃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就彻底好了,体重也比以前增加了十几斤。妻子李淑梅更是身心健康,心情愉快,全家其乐融融,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宁县公安局的刘德贵、朱华宁等人气势汹汹的闯入郭振邦家中,骚扰威胁一番后开始抄家,抄去《转法轮》书和其它资料。二零零五年十月,郭振邦、李淑梅夫妻二人去早胜镇讲真相被人诬告,遭宁县公安局胡宁生、朱华宁等人绑架并抄家,二人被非法拘禁在公安局,警察非法审讯没有审出什么,对他们罚款三千元才放了人。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县国保大队教导员贾中红带领四人突然闯入他家,抄去台式电脑主机一台,《转法轮》、MP3等物品,给郭振邦判行政拘留十五天,因体检出血压高最后所外执行。
二零一五年五月上旬,宁县国保大队、新宁镇司法所、永兴社区等机构派出多人,闯入郭振邦家中,丝毫不顾他刚做完大手术身体极度衰弱,强行逼迫他写所谓的“保证书”,致使郭振邦病情恶化,几乎丧命。七月七日,县国保大队教导员贾中红带四人再次闯入郭振邦家中,要强行搜查。郭振邦气的休克过去,妻子赶紧打电话叫来急救车送往医院抢救,险些丧命。
二零一六年三月,郭振邦所居住小区的物业、永兴社区多人闯入他家中,威逼他们夫妇写所谓的转化“三书”。二零一七年在所谓“敲门行动”中,县国保、城关派出所警察三次上门骚扰,给他本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身体极度虚弱,做了一次大手术,花去十几万元,也给他们生活带来很大困难。
二零一八年三月份起,甘肃省公安厅实施的所谓“一标三实”行动,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有关人员多次上他家骚扰,登记身份证、门牌号、电话号码、家庭人员等信息。还威胁说:“这个小区要创建‘无邪’社区,不‘转化’就关进去!”本来身体就非常衰弱的他,从那时起就一直卧床不起。
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宁县公安、国保、社区等不法人员对郭振邦先后多次入室查抄,非法采血、采指纹,逼迫他写所谓的“保证书”共四次。对他的骚扰威胁更是整整持续了十九年。常年的迫害使他精神承受巨大压力,因修大法而痊愈的身体状况也持续恶化,二零一八年十月底,郭振邦含冤离世,终年七十六岁。【案例编号:4242(Case No. 4242)明慧资料馆 《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五、庆阳市遭恶报的官员、警察等
二零一九年末明慧网发表的《综述》中,已经列举了近六十位参与迫害者遭报的实例,本文再收录三十名遭恶报案例(详情见附录4:《庆阳市新添三十名恶人遭报案例》):
1.原甘肃省委副书记、宣传部长、省防范邪教领导小组组长马西林二零零六年十月被撤职,祸及家人,全家遭殃。
2.原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周伟,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跳楼自杀,时年五十六岁。
3.原庆阳市委书记吉西平,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甘肃省媒体报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4.原庆阳市副市长黄继宗,二零二三年三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一百万元。
5.原庆阳市副市长吴丽华,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八日,被甘肃省陇南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处罚金一百万。
6.原镇原县县委书记李崇暄,二零二三年七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半,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7.原庆阳市西峰区区长、合水县委书记解平,二零二三年三月被判刑十二年,处罚金八十万元。
8,原华池县委书记张万福,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9.张万寿,系张万福之弟,借工程项目帮张万福洗白赃款五千六百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判三缓四,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10.原庆阳市残联理事长王晓斌,二零二二年一月涉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七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11.原镇原县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安鹏祥,二零一九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被免职。
12.原庆阳市应急局副局长芮安善,二零二三年二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市纪委,市监察委调查。
13.原庆阳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杨跃平,二零二二年十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14.原庆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行政庭副庭长张东,二零二二年三月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15.原庆阳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侠,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在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猝死。
16.原庆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段光晓,二零二二年一月因违法办理取保候审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后离职。
17.原庆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致文,二零二零年六月在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18.原庆城县公安局局长程伟,二零二零年六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19.原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樊永刚,二零二零年六月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
以下十一人是对二零二零年前《综述》中<庆阳市恶人恶警遭恶报情况>未收录案例的补充:
20.原庆城县委书记张畅玉,二零零九年三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被开庭审理,后择期宣判,刑期未公布。
21.原庆阳地区(注6)公安处处长李天翔,二零零二年被免职。
22.原庆阳地区西峰市(注7)公安局局长王兴海,二零零二年被免职。
23.原庆阳市庆城县“六一零”头子门(yan)景(网上和《综述》写成门懿镜、门彦景等,此处给予更正),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和另一位“六一零”主任白维权,乘车外出准备去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时,出车祸死亡。
24.原镇原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国保大队队长吕正品遭恶报被人袭击用刀刺伤。
25.原镇原县孟坝派出所警察翟书科遭恶报患肺癌
26.原镇原县工商局局长董建福迫害大法弟子,因涉嫌受贿及其它经济问题,被免职后“双规”。
27.原宁县公安局治安科科长刘德贵,遭恶报患肝癌。
28.原陇东学院党委副书记赵连印,患肝癌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病死。
29.原庆城县陇东中学党副书记任世钰,诽谤大法、迫害学员遭报患肝炎治疗无效。
30.原庆城县陇东中学教师高天定诋毁法轮大法,病情严重,承包的小卖部突发火灾,所有物品付之一炬。
案例:原庆阳市委书记吉西平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吉西平,一九五四年七月出生,河南省巩义市人。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八月,任庆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任庆阳地委书记、市委书记;二零零四年六月至二零零五年,任甘肃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五年,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二零零九年五月任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兼任读者出版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编辑);二零一七年九月退休。
二零二四年六月七日甘肃省媒体报道,原庆阳市委书记吉西平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吉西平任庆阳地委书记、市委书记期间,四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二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份事实如下: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庆阳市大法弟子徐锋在单位(庆阳市电信局)上班,出外处理电话断路时,被绑架到西峰区公安局。徐锋被绑架到公安局后,被关在留置室,两手反铐在暖气管子上,坐在一张铁凳子上,被不分昼夜的审问逼供,不准睡觉。
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徐锋闯出了黑窝,九月十七日,再次被绑架,被打的遍体鳞伤。同时法轮功学员关强、马玉玲、王志华、金彦萍(徐锋的妻子),还有徐锋的五个亲戚,先后被绑架。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庆阳市西峰区法院非法开庭,徐峰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半;关强被非法判刑十一年;马玉玲被非法判刑六年;其他七人被非法判刑一年到一年半。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镇原县法轮功学员强维秀在第二次被非法送往劳教所的途中,因欲逃离,掉下悬崖,摔断腰骨。恶警将强维秀抬上车,继续劫往平安台第一劳教所与兰州第二劳教所,并找熟人拉关系,求劳教所务必收下,均被劳教所拒之门外。警察东奔西颠一个星期,强维秀被折磨得直至奄奄一息,才被送回家中。
◎法轮功学员刘志荣,庆阳市西峰区某学校老师。他采取多种方式向世人讲清真相,并多次进京上访。在二零零三年三月进京上访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监狱。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庆阳市法轮功学员有高丽金、孙丽芳、张济玉、李玉华、张惠芳被绑架。高丽金、孙丽芳、张季誉从二零零三年四月份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历时一年六个月,看守所还禁止家人探视。
◎二零零三年岁末,庆阳市环县出台新文件环党办(二零零三)141号文件,公然诽谤法轮大法。
结语
二十五来,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在庆阳这片土地上不断上演着,持续至今。二十五年来,面对迫害,我们做的只有一件事:把真相讲给世人。曝光迫害也是在讲清真相,目的是为了制止迫害,救度世人,包括所有被谎言毒害的人和这些施害者。当一个人犯罪行恶时,制止其犯罪就是对他最大的善,也是在真正挽救这个人。
作为庆阳法轮功学员,庆阳是我们的家乡,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我们深深热爱着这片故土,也热爱着这片故土上的每一位父老乡亲。慈悲是修炼人应有的境界心态,救人是我们的使命,如果没能救下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将是我们深深的遗憾。
二零二五年已经来临,历史的巨变近在眼前。新的一年里,我们希望首先从我们自身能够吸取教训,做的更好:善心更大一些、正念更强一些、能够更慈悲、更智慧的去讲清真相,尽量的救更多的这片黄土地上的人。
我们更希望,那些被中共裹挟着还在参与迫害的人,也许你们各自都有不同的理由和借口来推卸责任,但是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善恶有报是天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打击佛法、迫害修炼人,惨烈的恶报就会如影随形。生命是可贵的,请以这些遭恶报的人为前车之鉴。
不知你们有没有想过:虽然你们今天身在中共体制中,是它的一份子,但是真正爱你们、珍惜你们的,真正为你们的生命和未来考虑的,恰恰是被你们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而绝不是中共邪党。中共邪党只是在利用你们,把你们当作实施这场迫害的工具,一直以来对你们都是在隐瞒真相和不断欺骗而已,所以说你们和那些被谎言毒害的人是真正的受害者。
到了今天,中国大陆早已天怨人怒,谁都知道中共邪党要完蛋了,垮台只需一个导火索。那么一旦邪党解体,人间的清算开始,你们将何去何从?中共邪党灭亡前,只会更加疯狂的给你们洗脑,对你们精神控制,逼你们继续迫害,拉着你们给它陪葬。而只有我们法轮功学员,一直在不断的给你们讲真相劝善,站在你们的角度真心为你们考虑,给你们指出唯一的生路:了解真相、停止迫害;退出邪党,弥补罪过。我们是那么的珍惜你们,也请你们珍惜自己,珍惜这最后的机会。每个生命都要为自己的选择去承担相应的后果,正如《太上感应篇》所说:“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留给你们的时间真的是不多了。
附录1:《庆阳市十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附录2:《庆阳市五名曾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附录3:《庆阳市十五名被非法关押和骚扰罚款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附录4:《庆阳市新添三十名恶人遭报案例》
附录:二零二二年中国大陆非法判刑情况统计表 (140KB .docx)
(关于本文统计方面说明:
注1:长庆油田总部原在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一九九八年八月搬迁至陕西省西安市。很多长庆油田的干部、职工当初都是在庆阳得法、修炼的,后随总部陆续迁徙至陕西西安,多在两地都有住宅,很多人遭受的迫害也是横跨庆阳、西安两地,本文中提到的长庆油田学员均视为庆阳学员。
注2:庆城县在二零零二年八月前称为庆阳县,之后行政改名为庆城县,本文一律称庆城县。
注3:西安市高陵县于二零一五年开始撤县设区,长庆油田从庆阳迁徙过来的人员、家属不少都居住在高陵区马家湾龙凤园小区。
注4:本文中“现年”均按照公历二零二五年计算。
注5:本文中“目前”以及“现在”、“至今”、“如今”等词,均指二零二五年文章发表之日。
注6、注7:庆阳地区和西峰市于二零零二年六月撤销,设立了庆阳市和西峰区。庆阳市辖原庆阳地区的六县和新更名的庆城县,以及新设立的西峰区。
注8:法轮功学员刘云英的名字在网上和《综述》写成刘英莹,此处给予更正。
细细一查,他们几乎都曾执行中共的命令,迫害过法轮功学员,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一、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鹏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鹏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陈鹏,一九七六年四月生,广西灵山人。主要履历:二零二零年,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二零二一年,任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并兼任港区分局局长。期间,陈鹏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陈鹏任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法轮功学员陈选如女士,二零二三年八月,被警察绑架、关押在看守所,后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十个月。待她出狱时,她已经被迫害致严重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
陈选如,时年28岁,是位年轻的母亲,有两个才几岁的孩子。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陈选如骑电动车上班途中的大街上,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的五、六个便衣国保警察绑架。警察押她去了她在钦南区工作的茶饮店附近的租住的房子,警察在屋子里搜走一个几年前他人存放的书包,书包里有两本《转法轮》、经文及十几本旧的《明慧周刊》等。
陈选如一直被非法关押到灵山县看守所。期间,陈选如遭当地公、检、法人员非法审问,逼迫所谓 “认罪”及非法庭审。最后当地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陈选如非法判刑十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家属去看守所探视陈选如,发现她被剪短发、穿囚衣、铐手铐。家属问她什么话她都不回答,状似精神失常。六月一日,家属再去看守所探监,发现陈选如仍被铐手铐,说话艰难,无法开口,且神志不清,举止异常,嘴里还不断咀嚼着一个类似黑色的“糖果”的东西,牙齿全部变黑,已经完全精神失常。会见时,有不只一个狱警在旁边监控。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是陈选如结束冤刑日,家属去接她,灵山县看守所所长、副所长将精神失常的陈选如搀扶着出来交给家属。家属接回家后,发现陈选如精神失常的程度非常严重,已经无法生活自理。她才29岁,膝下还有两个幼儿,此惨境令家人情以何堪。
◎法轮功学员邓容芳,女,今年六十三岁,原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机电处工程师。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在广西南宁市,她被警察绑架,当时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一月前后,她被关押到广西钦州“关爱中心”,二零二一年七月,在钦州关爱中心电教室的临时法庭上,被以《刑法》300条破坏法律实施罪及两高解释非法判七年半徒刑,第二天就被转送到南宁女子监狱。
◎法轮功学员陈桂莲遭非法判刑:陈桂莲,女,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某学校教师。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陈桂莲因发放真相护身符被钦南区南珠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三月,时年68岁的陈桂莲遭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金两万元。陈桂莲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曾三次被非法劳教,并曾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被防城港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程文科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程文科涉嫌严重违法被查。
程文科,一九六一年七月生,壮族,广西扶绥人。主要履历:曾任广西崇左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副局长。期间,程文科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程文科任任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南宁市法轮功学员周秋莉女士当天未能如期回家,第二天南宁市朝阳派出所电话其前夫及家人,要求他们到派出所签字保释。家属到后,向警方要看需签字的文件。警方说文件一共有三份,但只有同意签字后才能看内容。面对这么荒唐的要求,家属坚持说,我们总得知道要签字的内容,不能糊里糊涂的就签字了。就这样,家属没签字,周女士也就没得到所谓“保释”。几天后,周秋莉的家人带着她的儿子再次到派出所求见,并告诉警方,周的儿子有精神病,领政府低保,母亲周秋莉是他的唯一监护人。警方说这些情况他们都知道,但是不能放人,也不允许见面。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下午4时许,家人接到来自0771-4929032座机的电话,对方说她是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周秋莉的事已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六日立案,一周后开庭起诉。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南宁市长虹路法轮功学员吕博(与母亲付淑杰是建昌八家子人)家被十几个警察闯入,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大法书、电脑、手机、真相资料、钱币等很多物品。当天在家中被绑架走的有吕博、付淑杰、甘永莲、莫利娟四名法轮功学员。莫利娟和甘永莲家均被非法抄家,后来回家。吕博和母亲付淑杰几天后也回家,但警察日夜看守在门口,不让自由出门,不让接触外界。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吕博,付淑杰,甘永莲,莫利娟四人又被绑架到看守所。吕博与母亲付淑杰,二零二一年三月被非法开庭;吕博被非法判刑十个月,付淑杰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据悉,南宁市有的国保公安对南宁市法轮功学员进行暗中跟踪监视,有时在学员的住家周围秘密监视生活,有时秘密跟踪学员上班的行踪,用这种方式了解学员的信息和学员之间的交往。有的是长期多年的跟踪监视,当有上级有迫害命令时,就对相关的学员进行迫害。
◎法轮功学员邓容芳,时年63岁,原广西防城港市港务局机电处工程师。二零二零年七月上旬,邓容芳在广西南宁市被警察绑架,当时被劫回防城港市,非法拘留五天。二零二一年七月,邓容芳被秘密非法判七年半,被劫持到南宁女子监狱。
◎广西南宁市34岁法轮功学员李善如,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在出租屋被南宁市高新区派出所警察入室抄家、绑架。在派出所遭警察拳打脚踢折磨后,被关押在南宁市看守所37天闯出,被迫流离失所。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今年七十多岁,以前经常感冒,有时牙痛的几天几夜不能睡觉,要吃止痛药缓解,还有个毛病腰疼,突然发作,不能站或者不能坐只能躺着,也查不出毛病。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学了法轮大法后,没花一分钱,不吃药、不打针,只高烧消业了三天,这些病都不药而愈,全部好了。高烧症状,是身体的不好的东西在往外排,是消业。到如今二十七年过去了,我从来没進过医院,没吃一颗药,没打过一次针。这是法轮大法的威德,是慈悲伟大的师父赐予弟子的洪福!弟子在此叩谢恩师!
一、学大法 老家邻居孩子死里逃生
我在老家的邻居丽芳,她的儿子阿林二十八岁那年得了重病,在本地治疗也没好转,就只好转到肖城大医院去治,钱花了不少,也没有见好,丽芳只好关上了酒店,到银行贷款,带儿子去了北京的医院,找到最好的专家治疗。因为开酒店抢生意,与别的酒店发生了矛盾,吵架,他儿子重病也瞒的很紧,怕被人看笑话。在北京的医院治疗了好几个月,花了几十万元,最后专家也无能为力了,只好带着孩子回家。她孩子才二十八岁,在家等死!她向我母亲哭诉。
我知道后就找了一个当地的一名教师同修教她孩子学了法轮大法。丽芳怕别人知道学法轮功遭邪党迫害,要我们为她保密,也没有告诉我们她孩子得的什么病,只说是与肝部相连的部位长了瘤(估计是肝癌)。她孩子炼法轮功两个多月,病就好多了,炼了四个多月就完全康复。后来结了婚,第二年还添了一个大胖小子。
她儿子在三家医院花了几十万元也无济于事,回老家后修炼法轮大法,一分钱也没有花,濒临死亡之人得到新生!一家人喜气洋洋,对李洪志大师感恩不尽!
二、新生儿得了罕见病,全家人一起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康复。
李姐的女儿马上就要临产,一家人在等待添丁的喜讯。怎料孩子生下来不正常,男婴的双脚与正常人不一样,脚尖朝后,脚跟朝前。见此情景,一家人整天哭哭啼啼。孩子的姥姥是大法弟子,安慰一家人不要哭,叫一家人诚心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会出奇迹。
一家人每天诚心念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白天晚上不停的念,念了五个月,男婴的双脚完全恢复正常。婴儿的妈妈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超常,自愿要求学习法轮大法,成了大法的真修弟子。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神韵艺术团的名字,对身在大陆的中国人来说很陌生。
也许有人会记得在十几年以前,曾经在法轮功学员那里得到过一张神韵演出的光碟。看过那光碟的人们都会被神韵演员那精彩绝伦的演出所感染与震撼;或者有人曾经从网络上通过各种渠道观赏过神韵的演出,而真正的神韵舞台演出,身在大陆的中国人却一直无缘目睹。
神韵享誉世界
身在大陆的中国人很难知道:神韵享誉世界。“神韵”这个名字在世界舞台大放异彩,观众为之震撼、为之倾倒。神韵演出给各国、各地的民众展现了纯善纯美的艺术殿堂和舞蹈、音乐的绝顶创作。
神韵每年约在150个城市巡回演出。赢得全球无数观众的称赞。有的观众从其它国家乘飞机专程来看演出,有的情愿驱车几百英里而来,还有的观众连续反复购票看同一演出达五、六次之多。为什么神韵如此受欢迎?
听听身临其境,观赏过神韵舞台演出的万千神韵观众,他们的观感和收获:
“巨大的正能量贯穿整个演出,演得太好了,非常令人振奋。”
“神韵为心灵注入希望和光明。”
“几周以来我的精神压力很大,这个(神韵)音乐真的让我的身体重新回到了平衡状态,非常舒服。”
“感受到一种来自内心的力量与和平。我的意思是,这些神韵演员们是从天堂那里获得的力量。就像是一个广阔的宇宙,所有的一切都连成一体。”
观众们说的最多的是:无法用语言形容!
神韵每年推出一套新的节目。包括从汉唐盛世到明清宫廷,从江南美景到西北高原,舞蹈和舞剧节目的场景设置涵盖神州每一处土地、每一段时光。节目中也展现了各式各样的人物,从端庄秀美的仕女到驰骋沙场的大将,从仙风道骨的道教祖师到嬉笑怒骂的市井小民,个个都栩栩如生。
神韵演绎了华夏五千年的正统文化,而中国正统文化是中国的文化瑰宝,身在大陆的中国人却看不到神韵演出的海报,更看不到神韵在中国舞台演出。
在中国,中共对神韵进行封锁,人们发放神韵演出的光盘就可获罪。
中共惧怕神韵
来看明慧网的消息:
“发神韵光盘 重庆七旬老妪遭非法庭审”
重庆渝中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对发放神韵光盘的七旬老人余邺懿女士进行非法庭审。余邺懿老人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在街上发放神韵光盘时,遭重庆市七星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渝中区六店子拘留所;七月九日又被劫持到沙坪坝区千竹沟洗脑班迫害五十八天,导致她血压持续高达200毫米汞柱以上,全身痉挛僵硬,几次出现生命危险。
“发神韵光盘遭绑架 云南王菊珍等面临开庭”
云南省嵩明县王菊珍、王正礼、李晓玲、毕金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抓捕,寻甸县法院将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对他们非法开庭。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王菊珍、王正礼、李晓玲、毕金梅到嵩明的邻县——昆明市寻甸县,发神韵光碟,发到寻甸县政法委书记桂明兴的手中,桂明兴打电话叫来寻甸县先锋派出所余俊楠、迟建国等恶警,将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
“送神韵光盘被判刑三年 湖南农妇被迫害致皮包骨”
湖南省华容县万庾镇苍台村法轮功学员严重喜女士,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在万庾蹋西湖渔场送神韵光盘时,被蹋西湖渔场长恶意举报,晚上六点左右在家中被县国保队长陈良华、张浩等绑架至华容县看守所,十七天后转至岳阳市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被迫害致严重胃病,吐血,人瘦得皮包骨。严重喜被华容县法院偷偷判刑三年。
“中共惧怕神韵 陷害刘洪图入狱”
刘洪图,黑龙江铁力市人,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刘洪图在铁力市王杨乡向民众免费赠送被誉为“世界第一秀”的神韵光盘时,被王杨乡红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黑龙江省铁力市法院不法人员仍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冤判刘洪图五年。
以上仅是冰山一角。发放神韵演出的光盘竟然成了中国许许多多冤案产生的原由。
中共试图破坏神韵在世界各地的演出
中共及爪牙不但在国内封锁神韵,还挖空心思想破坏世界各地的神韵演出。它们破坏演员的交通工具、用强酸腐蚀广告车的刹车线、用中共的演出和神韵唱对台戏、利用“五毛”写各种负面留言、冒充学员给剧场打电话胡言乱语、买了票又在票房大吵大嚷的退票等等。
大陆流行瘟疫,波及世界上许多国家,很多人失去了生命。这种情况下,中共在做防疫虚假宣传的同时,疯狂利用疫情给神韵艺术团造谣、企图阻挠神韵艺术团的演出。它们大规模有组织的在美国和一些国家的散布谣言,说什么神韵的演员大部分是大陆来的,非常密切的和大陆亲属接触——实际上,神韵的演员们都至少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没有回过大陆了,也不可能在近期非常密切的和大陆亲属接触。它们还说什么神韵在日本、韩国演出,带了病毒等,无理的要求剧院取消演出,甚至给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打电话进行欺骗,企图让CDC帮助施压。
中共无中生有的流氓言行使国外的剧场和相关部门极其反感和憎恶。
中共在海外利用西方媒体抹黑神韵
神韵与世界上绝大多数表演艺术团体不同,没有企业赞助、政府支持,不靠会员捐赠,完全靠世界一流的专业艺术水准、震撼人心的传统精神价值,为当今世界艺术团体建立了独树一帜的创业典范。
中国五千年灿烂的传统文化中,君子“生财有道、富而有德”的故事灿若繁星。神韵的成功恰恰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展现。中共对神韵的抹黑也向世界暴露了中共“仇富”论,以及中共全球战略的一部分:把迫害法轮功政策长臂延伸到美国本土。
神韵节目中也描绘了现代中国社会坚持信仰的一群人,他们虽然遭受迫害,却依然坚贞不屈,他们的故事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而这些却是中共所极力掩盖的,正如明慧网文章标题中提到的:“中共惧怕神韵”。
神韵演出何时到中国?
在中国,中共利用谎言、洗脑、酷刑、杀戮、及经济迫害等手段打压法轮功、荼毒众生已经二十余年。它们最害怕的就是众生了解真相。中共在中国国内利用邪党控制的媒体、军警、监狱、洗脑班等机构,在国际社会则使用特务、黑暗势力、腐败手段等,极力掩盖真相以维系它的迫害。
华夏文明是神传文化,中国人理应敬仰和传承。谎言不可能永远掩盖真相。当中共解体,历史翻开新篇章,相信神韵一定会来到中国演出。
神韵演员带的是宇宙中最好最纯正的能量。大幕拉开,天国圣界的胜景、故国神州的美景将呈现在眼前。飞天仙女从云海中升起;蒙古少年在草原上奔驰。那些荡气回肠的英雄事迹,那些感人肺腑的美丽传奇,被再度赋予生命。神韵演出,五千文明,如星汉般璀璨夺目,我们中国人必将在中国看到!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前两天看到《我们的师父》这篇文章,我哭了,真的好难过,自己没修好,拖累了师父。今天看到有同修写的感想文章,再次看《我们的师父》,刚看了开头,眼泪就稀里哗啦流淌,根本没办法继续看下去,惭愧、自责、后悔……师父可以以任何方式走到世人面前,却不应该是现在这种情况,在人世中以人身直接面对世人的攻击,这是大法弟子的耻辱。
一九九九年六月在美国中部法会上,有弟子问师父,“弟子:请问师父,当耶稣要被钉在十字架上时,他的弟子都在干嘛?请师父转告世人及天上,我们大法弟子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出现。
师:(热烈鼓掌)谢谢大家!修炼人不被常人思想带动,大家是修炼者。我谢谢大家对大法、对师父的这颗心我都知道。”《美国中部法会讲法》)
二十六年过去了,犹大出现了,师父走到了人前替弟子承受,我觉的不管在天上还是在地上,这件事大法弟子都无法交代,如果我们整体的状态能跟的上,这种事情可能就不会发生。我想说:“师父,对不起。”
到二零二五年,我四十九岁,修炼大法二十七年,在大陆这种迫害的环境下走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二十七年。迫害对我意味着什么?换一种生活方式罢了!迫害和修炼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自己修的不好是自己意志不坚定啊。
我对生活中的师父不了解,一九九八年秋天我得法的时候,因为修炼人太多了,学法组分成了一个一个小组,我们那个小组全是年轻人,辅导员二十多岁,得法一年,其余都是学生,学生当中确有修炼好几年的,但是没有一个人见过师父。
唯一一次直接听到关于师父的消息,应该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那天吧,当时很多很多的大法弟子被从体育场用大巴车拉到各个学校,然后让我们看电视,我到现在也不知道电视上说了什么,我一共就看到了一眼,刚好是一间屋子里有漂亮的大沙发,说是师父的豪宅。我当时年轻没经历过事情啊,不知道邪党的邪恶无底线,我是相信了,然后我就转身离开了。当时我心里很高兴,长舒一口气,我想:原来师父生活的这么好啊,那我就放心了。回想当时的心情,心里最担心放不下的好象是师父,其它就没有了。
四分之一个世纪,弹指一挥间。懵懵懂懂跌跌撞撞中,我一直以为师父生活的很好,至少不会很差,我以为国外的大法弟子应该比较有钱,我以为“龙泉寺”是中国的哪个寺院,自己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我以为大法弟子不一样,师父“言传”就可以了,不用“身教”……我以为自己一些方面做的挺好了……
当我看到师父说“我跟他们的爸妈说,我要还给你们一个最好的孩子,这是我专注的事情”,我更是哭的不能自已——大法弟子的孩子交给了师父,师父给照顾的那么好。师父把他的亲人交给了大法弟子去救,可是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做好。
几年时间,几亿人在痛苦中失去生命,身边那么多大法弟子在无奈中离世,每天救护车一会儿一辆的呼啸而过,社会上躁动的情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人爆发……另外空间的损失我看不到,就这个空间,怎么跟师父交代?而如今,邪恶敢明目张胆的攻击师父,大法弟子的修炼没跟上啊,自己就是其中一个。
怎么办?正法没结束我已经后悔了。怎么办?真得好好想想了……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一直以来,在发正念的方面,总觉得自己修的不好,人心繁重,再加上是闭着修的,长此以往,潜意识里自己的正念似乎没什么威力。偶尔有时错过了某个发正念的时间,也没有负疚感,还会觉得自己那半斤八两的修为发不发的也起不了啥作用似的。认为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更象是个充数的。也知道这些杂念不对,得相信自己,更得相信法,但似乎时好时坏,在根子上没有真正的认为自己的正念是有威力能起作用的,也没有识别那些不在法上的杂念不是自己的真念。
事实上,一个常人的佛性一出都能震动十方世界,何况是大法弟子念动的正法口诀呢!
我悟到那些念头其实是旧势力的圈套,它们利用我们没修好的那部分人心、与大部分修炼者是闭着修的形式,让我们怀疑自己正念没作用的错觉,来减弱同修整体发正念的威力和持之以恒的信念。
其实无论修的好与不好,那是修炼中摔摔打打和不断归正的必然过程。然而在发正念的时候我们念动的是宇宙大法,并且是修好的那部分在起作用,就算不相信自己(当然应该相信自己,因为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是信师信法的一种体现)也该相信大法的威力,因为“修在自己,功在师父”(《转法轮》)。我们没有的能力,师父会赋予我们呀,大法会加持我们呀。只要有正念,只要相信。
所以不要把发正念的威力与否局限在自己当下的修为基础上。只要我们坚持并坚定的发出每个正念,我们的正念就是威力无比的,就是能清除一切邪恶的。不要上旧势力动摇我们、否定自己、否定正念威力的当。
希望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无论身处哪个国度,坚守在何岗位,只要是大法的一个粒子,我们的正念就能形成无坚不摧的力量,在法难中助师正法,清除最后的邪恶!
一点浅悟如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慈悲指正。
合十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前几天在梦中主元神去了一个空间。走入一个很大的室内的礼堂,布局象足球场一样,四周都是看台,中间也是座位。中间座位区域的最前方有一个舞台,此刻上面站了百人左右,站成三排,穿着统一的服装,局促不安的,象是在等着评分。
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给我说:“这是你们的毕业典礼。”我那时很迷惑,想着自己已经大学毕业那么多年了,怎么又面临毕业?
这时那个声音又说:“道家的人進来了。”我看见一群人从我身边走过,穿着人间没有见过的服饰:很大的黄色袍子,头上戴着有一米高的象帽子一样的东西。他们走到了我右手边看台的第二个区域。别的区域分别有不同装束的人一批一批的分区域入座。
我环顾下四周,看到这个礼堂可以容纳几万甚至更多的人。现在已经入场一半以上了,还在不停的往里進人。我等了一会还没开始,就想着出去等。到了门口,发现進入会场的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出去,还看到几个评委打扮的人也進来了,当时心里感慨:“评委都進来了,看来快开始了。”然后我看到门口旁边有个白色的小门,想着可以出去,就推开门進去了。
紧接着我发现来到了一个很黑的房间,里面布满了蜘蛛网。我继续往里走,看到了一个白色的房间,里面的人都在低头踱步。突然,他们中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一看是已经去世好多年的奶奶。奶奶生前原先也是修炼了许多年的大法弟子,因为执著太重被旧势力钻了空子,出现脑溢血的假相半瘫了,后来就不修了。她仿佛看到了希望似的,急切的让我帮她个忙,然后在桌子上拿纸笔写着什么。这时梦就醒了。
醒后我悟到:师父让我看到的“毕业典礼”或许是我们第一批大法弟子即将面临修炼的“毕业”。法正人间在即,相信很多同修已经感知到时间的紧迫,在精進实修;可是还是有很多同修还在懈怠、带修不修或者怀着侥幸的心理观望。
梦中舞台上仿佛等待评分的人,让我想起师父讲的:
“大家听说过大审判吧?当初有很高层的神安排到正法结束时最后要有一个大审判,包括下地狱里的和死的众生都得活过来被审,活着的人也要被审,全宇宙的神都要一一被审。”(《各地讲法九》〈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就是起正面作用的也一样要审判,你做的事情中有多少众生因你没做好不能被救度?如果是大法弟子,你的誓约有多少没有兑现?没有兑现本身只是一方面,因为你没做或没做好,造成的一切大小后果要负责。你做的每件事情给大法带来的耻辱与对主的欺骗,不承担责任能行吗?我这话以前没有讲,我不想说这些事情,但是你们真应该清醒清醒了,什么时候啦?”(《各地讲法九》〈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再如有来当大法弟子的,你发的愿是什么?你兑现了自己的愿没有?创世主要求的是什么?你按照创世主要求的做了没有?你当初发的愿没有兑现,你没有按照创世主要求的去做,你就没有完成你应该做的,你欺骗了主,因为你使当时的局部环境、使正法的進程与没得救的众生造成的损失、使宇宙的不同层次的损毁,这得负责任的。”(《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我悟到当时在另外空间看到的礼堂已经有一多半人進场了,当大法弟子全部進场后,“毕业典礼”中每个大法弟子的审判也就开始了。不同服饰的人坐在不同区域,可能对应的是不同大法弟子来源的天国。评委已经入场,看来“毕业”的时间已经迫在眉睫。
最后看到我奶奶同修的场景,我悟到是在人间得法后又因各种原因放弃修炼并且已离世的同修,他们现在没法完成自己的使命,在这样一个蜘蛛网密布的阴暗空间中等着自己最后的审判。也许是师父让我看到写出来,给那些还没走出来,或者已放弃修炼的同修一个警醒:赶紧走回修炼,不要痛失这最后的机会,否则悔之晚矣。
修炼时间紧迫。在法正人间前最后时刻,我们把每一天都当作修炼的最后一天,抓紧每分每秒实修,不要懈怠、不要在执著中犹豫不放。抱着背水一战的心态去掉执著和人的观念,放下生死,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完成立下的誓约。
个人认识,不足处请慈悲指正。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中共一向邪恶狡诈,暴力凶残。有人提醒说,这次他们在海外搞起诉是假,搞暗杀是真。明里一套,暗中更阴。需要慎防之。
这个提醒很中肯。据了解,一九九九年迫害开始以后,中共就曾派人到美国搞暗杀。我们的师父住到哪里,中共人员往往很快就能找到住址,并在我们师父的住所周围伺机下手。后来师父和家人分别搬出纽约,家人住到外州大法弟子帮忙提供的住处,师父则四处行走。中共找不到我们师父的行踪了,便向美国FBI询问,FBI说他们也不知道……
师父后来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讲过:“过去那个一草一木都被那邪恶生命操纵着,几乎空气的粒子都被它们操纵着,你喘气儿都觉的困难。”其实当时另外空间的邪恶也在追着师父,师父走到哪里,邪恶就会聚集到哪里,它们的疯狂行为甚至导致了在人间都出现了肉眼可视的异象,指示着师父的行踪。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终邪不压正,大量被销毁的是邪恶。另外空间的邪恶被大量销毁了,人间的邪恶也就无法做成他们想做的了。
目前正法已经到了最后的最后,尽管魔难和巨大的业力还在,但世人明显开始觉醒,正念正行开始回归社会。中共灭亡在即,但邪恶就是又邪又恶,这是它的本质、本性,它会折腾到最后一秒。我们大家主意识要强,要在法中修,让真念主导自己,才会有修炼人应有的正念、理性和智慧。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当前正法形势,应该说是邪恶迫害大法二十多年以来前所未有的大好——邪恶正在被完全的销毁中,表现在人类社会就是中共邪党及其所有干扰师父正法和救度众生的乱象都在被迅猛的清除中:邪党在迫害大法中正在决堤一样的自取灭亡,在全世界搞恐怖、与中共沆瀣一气破坏世界秩序的邪教、恐怖组织在解体消亡。
在中国大陆这个邪恶中心,即使在邪党最邪恶的监狱,师父也在安排、帮助大法弟子在唱主角,展现着大法的无边法力。
举一例:我被邪恶诬判了几年,刚从邪党监狱出狱不久。几年来,师父加持着我不断放下怕心和求安逸之心,从而在邪党最邪恶的监狱里,通过师父的加持,我毫无顾虑、且有针对性、透彻讲清真相的努力,入冤狱一年半后,出现了让我都吃惊、任何警囚都认为不可能的变化:邪党监狱二十多年来声势大作、从未消停过、从未减弱过的疯狂恶毒诽谤师父、大法的高音喇叭、墙报、展板、标语、音像、图文,现在这些都消失了,每日狂嗥邪灵红歌的势头回落了,升降、到处悬挂的血旗取下了,没有任何警囚敢在我面前说师父、说大法半个“不”字,没有任何警囚敢在我面前说邪党半个“好”字,没有任何囚犯有意在我面前唱一句邪灵红歌……就是说,在邪恶中心,邪恶的因素都已被大法的巨大威力销毁的所剩无几,何况在师尊指挥下已经充满正的因素和正的力量的国际社会?
师父曾经告诉弟子们:“人类社会是神控制的,神叫人社会乱,它不乱也不行;神要叫它稳定,它不稳定也得稳定,是不是?何况那么大一件事情都是为正法安排的,那这个形势能不把握吗?”(《各地讲法七》〈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那么,为什么这次还会出现邪恶公然敢在美国找师尊的麻烦、敢干扰迫害在美国的神韵及同修呢?
我们知道,神看问题是立体的全方位的看。师父告诉弟子们:“神要做的事一定是周全的”(《各地讲法七》〈美西国际法会讲法〉),达到全方位的效果。
我对这次邪恶干扰师父攻击神韵迫害神韵同修一事看法如下:
1、 邪恶在最后的灭亡中豁出来了,明知恶行不可能得逞,只不过故意给师父找麻烦,妄图干扰师父集中精力正法与清除最后的邪恶,阻挡更多的众生得救;故意给万忙的神韵同修找麻烦,影响同修助师正法的时间安排。
2、 在师父看似很乱、实则极其有序的安排中,让最后的一切沉渣浮出水面。
3、 看各类生命对此事的表现以摆放位置,选择创世主要救度的可爱的生命。
4、看所有大法修炼人如何认识、对待此假相。是看破此假相,更加坚信师父和大法,发出强大正念清除邪恶,还是其它各种心态和表现。
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发生的更主要原因是我们自身对法认识不足的修炼原因。
某西方媒体攻击诽谤大法和师尊的文章大多是邪党迫害大法初期时编造的谎言,比如什么:生病不让吃药、死了1400例、师父敛财等等。
如果我们重温一下师父《走向圆满》的经文,就会发现,是我们自己的根本执著心没去,促成了此次邪恶对师父和神韵及同修的干扰和麻烦。
师父说:“你们知道吗?目前旧的恶势力对大法迫害的最大的借口之一就是说你们的根本执著在掩盖着,从而加大此难,要把这些人找出来。你们执著大法符合人的科学,那它们就控制邪恶的人造谣说大法是迷信;你们执著大法能治病,它们就控制邪恶的人造谣说大法不叫人吃药,死了一千四百人;甚至你们说大法不参与政治,它们就叫邪恶的人造谣说大法与李洪志有国外政治势力等;你们说大法不收费,它们就说师父敛财。你们无论执著什么,它们就叫邪恶之徒造什么谣。甚至你们担心大法被破坏,它们就制造假经文。”(《精進要旨二》〈走向圆满〉)
在中国大陆监狱这种极封闭极邪恶的环境,《九评共产党》、《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等直接揭露共产主义邪灵、揭露中共邪恶本质的真相根本去不了——真相资料一寄到监狱,狱部马上截住全部销毁,根本到不了任何狱警之手。大多数同修都说自己为了祛病健身修炼法轮功,说为了当好人修炼法轮功。邪恶就趁机强迫很多妥协了的同修一直吃药到出狱。邪恶就说同修们是受了法轮功欺骗,不练功也都在当好人,这世上肯定好人多坏人少等等,从而纵容罪犯、肆意欺压已妥协的同修。我发现,向邪恶妥协了的同修比没有向邪恶妥协的同修受迫害更严重。
眼看法正人间在即,我们到底修的怎么样?如果师父在几年前结束,我们有多少同修达到了圆满的标准,是否称的上圆满功成?所以,我们只有用法从新把自己过一遍,找出自己的各种执著特别是根本执著去掉它;我们只有在各种事情的摆放中符合大法弟子所在层次的标准;我们只有在任何形势的变化中把自己置于师父的正法進程中,才能不负师父用巨大承受延续给我们的时间,达到师父要把我们度成的目地。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师父与大法遭受了邪恶前所未有的诽谤、造谣、威胁、恐吓等下三滥手段,大法弟子也经历了劳教、判刑甚至活摘器官等迫害形式,邪恶对大法与大法弟子一直秉承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凸显了邪恶无理智的疯狂,在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前提下,大法弟子也逐渐炼就成熟了。
迫害前后,大法弟子经历了一系列一言堂媒体对法轮功的歪曲报道,再到迫害发生后中共连篇累牍没日没夜的持续抹黑攻击法轮功,每次事件发生后,大法弟子都会采取不同形式向这些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向被蒙蔽的世人澄清事實。
大法与大法弟子历经了中共二十五年的残酷迫害,大量另外空间的邪恶被解体,中共已穷途末路,师父在《法难》中说:“其实我知道我们在救人的同时,还有百分之十五的业力没有消完。这是救众生二十多年来留下的,这很巨大,我知道。因此我所要面临的巨大压力、承受,会一一到来。救人难,不是说说而已。”
这场由中共党魁亲自部署、公安部和特务系统具体实施的对海外大法项目的诉讼,尤其是对我们的师父的司法诬陷,可谓将邪恶发挥到了极致。正所谓“剥极必复”“物极必反”,这也印证着邪恶即将覆灭的下场。
师父讲:“邪恶不会变好,只会被清除;没清除之前它就会表现的,特别是在最后的垂死挣扎,它就会那么干。就象这个毒药,你不让它毒,它不毒能行吗?”(《各地讲法十四》〈大法洪传二十五周年纽约法会讲法〉)
中共是西来幽灵,篡政几十年在全世界范围搞的所谓“孔子学院”“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金砖国家”等工程,无非是向外输出中共意识形态,用金钱、利诱、恐吓等手段大肆收买各国的媒体及各界精英,让他们为其马首是瞻,渗透并破坏以美国为首的神安排的国际社会体系,将人类带入危险的边缘。
自古正邪不两立,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面对目前错综复杂的情况,大法弟子不能心如浮萍。我理解,一切都在师父有序的掌控下,过程中无论邪恶怎么折腾,最终都以失败而收场,而正法必成,过程中却成就了真修的大法弟子,同时涤荡了谎言的阴霾、救度了世人。
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大法弟子更要保持理智与清醒,不要被邪恶牵着鼻子走,更不要中了旧势力的圈套。在海外有海外的证实法的环境,要平和、坚定的面对魔难,绝不承认你旧势力的安排。大法弟子内部不要互相指责、更不要用人心评论是非,甚至把不同的意见公布到网上,让邪恶看笑话,让特务钻空子,从而给自己修炼和救人都造成损失。
此时的大法弟子,更要象当年唐太宗的“玄甲军”,协调一致、坚不可摧。看到不足的地方我们都去默默补充和圆容,使其更加完善。
在目前的背景下,在美国的法律框架内,理智的、清醒的向美国各界人士讲清中共的邪恶——讲清它对宗教团体信仰的迫害,全面讲清中共是如何利用经济、外交、科技、文化、军事等特务手段全面渗透美国及全世界的。让不同党派不同族裔的人认识到:中共这个人类的头号敌人,其邪恶程度远远超出正常人的想象,世界祸乱的根源就是共产主义恶魔。同时充分使用我们自己的媒体,持续的揭露个别媒体背后的黑手中共,直至中共解体。
大家一起努力讲真相,让中共这个最大的恶魔和毁灭人类的根源彻底消失。
这只是我目前的一点浅见,旨在抛砖引玉,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住在交通不方便的一个小山村。我于一九九七年得法,总觉的自己文化少,三件事做的不太多,一次次的错过了交流的好机会,真对不起师父对我的看护和恩赐,我决定写出修炼,证实大法的神奇。
一、喜得大法 一身病痊愈
我家里贫困,记事起妈妈劳累过度一身病,懂事就帮妈妈干活,结婚后,在生孩子十二天得了产后风,怎么也没治好,不但没去根,又引起了很多病,头疼,腰疼、胃痛、烧心、呕吐、气短、咳嗽,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肾炎、风湿性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良性脑瘤、头疼起来真撞墙,后来有秦皇岛大医院做CT确认是在小脑中间,不能动手术,说到老了全身不能动。
一九九七年在山海关,一天早上去公园散步时,听到远处传来悦耳的音乐声,就象有人领着似的直奔过去了,看见很多人在树林空地里炼功,我站在人后面就跟着炼上了,等四套功法炼完后,人都走了,来了一个男青年领着一个大姐就问我:你不是当地的吧?我说:对,你们这是某功吗?他说是法轮功。我说:“没听说过呀。”他说法轮功已经洪传全国,让大姐领你到她家教你静功吧,我什么也没想跟着大姐就去了。
那位大姐就象久别的亲人一样亲,她家屋子很大,什么也没有,她说:“我家以前啥都有,只因为我有十几年了,把东西都卖光了,也没治好我的病,炼法轮大法,不到几个月一身病全好了。这个功法祛病健身有奇效。”大姐那个真诚的心,感动得我不知道怎么好了,竟忘了向她要地址,姓名,回来后特别后悔。大姐把她心爱的大法书全送给我了,还有师父教功图,又骑着自行车把我送到旅店,我如珍宝拿回家,开始炼功了。
修炼法轮大法后,我真的感受到师父的慈悲伟大,大法的神奇超常。通过修炼法轮功后,我的一身病不知不觉的全好了。在师父佛恩浩荡中修炼,有甜、有苦、有心酸,能走到今天、能跟上正法進程,兑现助师正法,是我一生最大幸福。
在此我真心诚意谢谢师父时刻的看护我,谢谢同修大姐领我走進这千载难逢的机缘。
二、让更多有缘人炼功、明白真相
我修炼受益,告诉有缘人都来得法,我想在我家炼吧,和丈夫(同修)一说就成,丈夫心眼好使,热情支持,每天早上四点炼动功,晚上学法炼静功。人不断的增加,屋里装不下、上外边院里炼,我儿子把录音机给安广播放音乐。同修看见天上的法轮象雪花似的落在人身上,太奇妙了。
我林场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大妈,老伴头年去世了,她急得双目看东西一片白,看不着了,上林场 找场长要车上局医院看病,场长说你去炼法轮功吧,那什么病都能治。她真的就来了,一开始是小孙女扶她来,几分钟就能到我家,她得半个小时,不能走快,上不来气,到我家还得歇一会才能炼。因她有心脏病,我就手把手教她炼,我读法她听着。炼到第三天,她说能看见对联上的字了,又过几天能看清《转法轮》书上的字了,自己就能学法了。后来不用送了,她自己能走来学法炼功,每天不落。大娘说:这大法太神,就这么几天我的病就全好了,走路不累了,腿也轻快了,我要能见到师父该多好。
我们有个学员,家里养马车拉元木,炼功不长的时间,有一次上山拉元木是四米长,车装好了,在要捆绳子时,马车滑坡了,把他顶在山根上了,想喊也喊不出声,心想师父快救我,瞬间马车往前移动了半米多远,脱离了险境,他马上把车捆好回家了。晚上来学法时说这事,他说:如果没有师父救我,今天我就完了,我这命师父给的,以后我要学法炼功,我要告诉我妈,哥哥和嫂子。后来他全家人都走入大法修炼了。
后来认识一位李姨,她有眩晕症,心脏病,头痛迷糊等,我说你要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就能好。她一犯病就休克,几天都起不来炕,她上我家炼功,第三天时她说:明天不来了,头疼迷糊,让我儿子领我看病去。我想才炼两天,那你就去吧。第二天她又来了,说不去了,儿子没时间,反正也不疼了,我说那是老师给你净化身体呢。炼功第六天,她说昨天晚上我抱坢子做饭时摔倒了,饭没做、也没吃。我说你没喊师父救你吗?她说喊了,今早就吃一碗粥。我说能炼吗?她说能炼。从那以后,她的病都好了,走路很快。
李姨儿子开大卡车,看他妈妈的病都好了,也相信法轮功,带上了真相护身符,天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因为给别人开车拉货跑长途,在二零零二年冬天下大雪,前边出车祸了,几辆车撞一起了,把他的车夹在中间了,就在那一瞬间车头飞起来了,摔在路底下深沟里,车轮朝天,来救援的人都说:这人没救了,救援人用切割机,用了好大劲把他拽出来,没看着血,送医院一检查也没骨折,就是肌肉拉伤,住了几天院没事了。他说是李大师救了他的命,以后他支持大法到底。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是波兰人,于二零一六年在英国伦敦得法修炼,目前定居在法国。我第一次观赏神韵是在英国的伯明翰,那一次我被神韵深深的触动了。次年,当同修邀请我做神韵商品的工作时,我感到非常的高兴。
很荣幸能够尽我所能支持神韵,我在法国发传单,一开始我感到不自在,象个陌生人,因为我不会说法语,也不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但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和使命感让我克服了这些障碍。
能够成为支持神韵艺术团的一部分,这令我荣幸万分。神韵表现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这是我之前从未见过的美丽而丰富的艺术形式,她也是对精神的启迪。我所做的一切微不足道,能为观众带来这么深刻的演出、能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这种成就感和归属感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三年来,我在英国的几乎每场演出中都参与神韵商品的销售工作,回顾过去,我倍加珍惜这些珍贵的时刻。从整理商店物品,到与观众互动,每项工作都很有意义,因为我所做的事情,比我的生命更伟大。神韵艺术家们的奉献精神和才华深深的鼓舞了我,和他们在一起,激励我做的更好。
不记得多少次,我目睹着观众脸上洋溢的喜悦与惊叹,神韵触及到他们的内心,提升着他们的精神,这是对我最好的回报。神韵旨在复兴五千年中国传统文化,能为这一卓越的艺术公司工作,哪怕只是小小的一点工作,也是我的荣幸。
在神韵演出中做义工,不仅仅是服务,这个团体珍视美丽、善意、正直的品质。我与其他拥有同样热情的人建立的友谊也令人难以置信,我们彼此支持,彼此鼓励,为同一个目标坚持不懈。
支持神韵已经是我一生中最有意义的努力之一,我真的很感激有机会为此做出贡献。我深信,神韵所做的工作对当今世界有着巨大的文化和精神意义,能够与拥有如此崇高使命的团体携手而行,是我每天都倍加珍惜的事情。经济上的回报无法与我内心的喜悦和满足相比。这是令人谦卑而又丰富的经历,我将铭刻于心。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我看了明慧网特稿《我们的师父》。从看到标题开始,我就一直忍不住流泪。后来学法时,也是止不住的哭泣。我们师父的伟大、慈悲,我穷尽人类所有的语言,也赞美不尽。写文章,敲字时,我也是热泪滚滚。师父身先士卒,事无巨细,怀大志拘小节的风范,让弟子感受到的是无尽的慈悲、温暖,深深的为之震撼!
现就师尊的简朴简单的生活这一点,我来谈谈我的看法。
我个人觉的,对于我们这些肉身处于物欲红尘中的修炼人,在实际的修炼与生活中,能够做到简朴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需要意志力的。简朴简单的生活对于安逸心的抑制和去除,是很有帮助的,对我们专注于救人这一伟大的使命,也是大有裨益的。
这一点,在不少的七、八、九十岁的老年同修的交流文章中都可略见一斑。这样的老年同修们,虽年纪大,但精神矍铄,每天还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的。他们往往生活简单,不挑吃穿,独居且不给儿女添麻烦,晨炼数年如一日,坚持得很好,学法时间固定、扎实,出门讲真相效果好、劝退人数多,场面感人。与其相比,我们一些中青年、中老年同修(包括我自己在内),真是自愧不如。
我们伟大的师父,在早年传法时,就已经将这一点展示、传给弟子了,我们没有好好悟。有的同修在这方面做好了,无意中交流出来了,我们没有好好比学比修。
师父是什么都为弟子着想,对弟子从来没有一丝丝的强制、强加,甚至怕有的弟子在中共邪党的党文化造就的环境里,穷日子过惯了、过于节省,走了极端等,甚至开示过:“当然说到生活条件了,大法弟子有福份你就享啊”(《各地讲法十二》〈二零一二年美国首都国际法会讲法〉)。
很多东西,师父没明说,师父自己做出来了。感恩师父!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记得那是在二零零一年秋天,我和一位会上网的同修在一个单元房居住。他每天晚上去网吧,上网下载明慧网文章。回来后,让同修打印出来,送往各地同修手中(那时还没有《明慧周刊》)。
我在家给同修发正念,清除干扰他上网的邪恶因素。同修走后,我开始发正念,坐那昏昏欲睡,眼皮都粘在一起了,困意越来越浓,我真想倒在床上睡一觉,于是起身上床。我爬上床,突然(天目)看到同修在网吧的电脑前,手里的鼠标正在焦急的“咔嗒”“咔嗒”响,就是上不去网。我一惊,赶快下床,站着立掌发正念。
发了一会儿,我就坐在地板上继续发正念。几分钟后,困意又来干扰我,伴着消沉、散乱,提不起精神来,简直就要瘫在地板上了。我心中使劲喊师父:师父啊,帮帮弟子。(我使劲甩头)我不要消沉,我不能睡觉,同修还在网吧哪,我一定要为他发正念呀!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有难事时,我都要求师父。老同修告诉我,师父就在我们身边,你求不求师父,师父也在看着你,在保护你。你求师父,师父点化你,就怕你不悟,就怕点化你你也不信。
这时,一个声音在脑中响起“清除这些败坏了的东西”,我一下精神起来,立刻坐在地板上,结印,念正法口诀。就这样,五分钟中清除自己,五分钟立掌,五分钟莲花手印,循环、循环。
零点以后,同修回来了,我问顺利吗?他说:开始不顺,怎么也上不去,还有人干扰,老有人在我后面走来走去。后来就顺了,我就多下载了一些东西。我说太好了,我把我刚才的情况和同修说了,同修信师信法的心很纯啊,立刻在师父法像前磕头谢恩,感谢师父在那么严酷的环境保护弟子能顺利平安做了自己应做的。
我们的每一次提高都离不开师父的保护与慈悲点悟!
下面以师父的法,与同修共勉:“就让你无奈呀、消极呀,让你变的懒懒散散,这东西就叫你打不起精神。我告诉大家,很多微细的那些不好的生命,它们就象尘土一样覆盖住你,盖住人的思想,可是那啥都不是,你们发正念就能消灭掉这些烂东西。很多人发正念在敷衍。你要不清理干净你身体中的这些东西,你的修炼就会受到影响。可是那些东西一念就灭没了。”(《各地讲法十三》〈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孟庆洁的案子于2025年1月2日到达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阶段,负责此案的是大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巨涛。他的办公电话是024-28319571;28319578。
望同修能帮助拨打真相电话,救度不明真相的生命。目前此案,孟庆洁家属已聘请正义律师介入,望大家共同帮扶,让同修正念走出,解体邪恶迫害。
据了解,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魏姓法轮功学员,于1月6日在红谷滩对两个大学生讲真相,两人表面同意离去(可能随后打了110恶告),公安马上赶到现场绑架了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请南昌法轮功学员帮助发正念清除邪恶的迫害。
前几天,有位法轮功学员在桦林彩云城小区里发真相材料,被住户家里可视门铃拍到发在群里。刚才警察打电话给群里住户要搜集所谓“证据”。警察说发材料的那个人已经被抓到了,要判刑让住户去作证。
黄务派出所警察电话是16653506380。
近日,辽宁沈阳市大东区永丰社区工作人员骚扰社区内的法轮功学员。
社区电话:024—24321496
2024年12月19日被绑架的麻城市法轮功学员中,现有肖敬堂、梁小竹、袁秀霞三人已被送往黄冈市看守所关押。其他人如:刘文珍、张凤玉、程功建(音)、田银花、曾金环等都已回家。
另外,2024年12月29日报道的被绑架学员中有江正香,事实是她并没有被绑架。特此更正。
2025年1月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杜永静的丈夫律师韦良月,接到自称是派出所警察打来的电话寻找杜永静。警察称去他们家家里没有人,说是要找杜永静拍照片并要杜永静的电话说联系不上她。
2024年杜永静曾多次遭派出所电话骚扰迫害。2024年底,韦良月律师曾接到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警察电话骚扰,问其现在是否在其户籍所在处居住及现住址。
目前,吉林延边法轮功学员遭到不同的骚扰和迫害,有的被叫去地区派出所照像,有的被叫去签字,有的被叫去市法院整理材料,告之判三年多等,还有的正在洗脑班里办班。更有甚者去医院检查身体,已经确诊了癌症的也不放过。
2024年12月19日,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李淑香在妹妹家被哈尔滨市南岗分局哈南派出所绑架。李淑香姐妹两家均遭到非法搜查,被拿走台历、音箱等个人财物。
当晚,李淑香被送到公安医院采血后,又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天,12月30日回到家中。
哈南派出所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跃兴路8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612110
办案警察:于洋
2025年1月6日,河钢中厚板职工法轮功学员高久胜正在单位上班,突然接到一陌生电话。打电话的人声称自己是钢城分局唐港派出所警察,要学员去派出所一趟谈一谈说是“回访”。高久胜说你这都是违法的。警察说这都是上边领导交给的任务(其实警察说的上边就是钢城分局的国保,曾经迫害过很多唐山钢铁公司的法轮功学员,看来他们至今还是不明真相,还在迫害好人)。高久胜没有配合警察的违法要求。该警察一直态度比较和气,这是那个号码:17796950572。
2024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派出所文敏社区片警曹维康和社区二名女职员,以签不放鞭炮承诺为名,骗法轮功学员文继红开门,非法搜查,抄走大法经书、法像等,以及二台打印机、三台台式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等,非法拘留文继红10天。现已回家。
革新派出所电话:045182670035
文敏社区片警曹维康电话:13895781412
警察:韩旭
文敏社区主任:周萌萌
文敏社区人员杜康电话:15845003977
河北保定秦颖丽1月8日结束冤狱回家。
河南许昌法轮功学员娄亚红结束四年冤狱已回家。
长春市德惠市法轮功学员赵金敏结束一年半冤狱,于2025年1月7日回家。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在正常社会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之神一手拿着天平,一手拿着正义之剑——象征法律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但前党魁江泽民一意孤行,公然滥用、捆绑整个国家机器,包括行政、司法、监察机关,以达到一己私利,对无辜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实为当今社会最大的人权灾难。
在这场持久惨烈的迫害中,一方面是法轮功学员和平非暴力的抗争,一方面是国家行政司法体系全面的崩溃。许多有头脑的人主动寻找真相,揭开谎言。公检法司系统内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盲目追随邪恶势力的指使,并力所能及的保护法轮功修炼者。全国许多地方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对法轮功学员不管、不抓、不立案、不判或轻判,或者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方式使法轮功学员恢复自由,这是一种真相渐入人心、良知复苏、举国觉醒的可喜趋势。
但遗憾的是,从最近接二连三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来看,还有许多不明真相的公检法司系统的人员却在以执行“上面”的命令为由,主动或被动地延续迫害政策。这种短视行为无异于飞蛾扑火,犹如被江氏犯罪链条越缠越紧却不自知,其面临的危境,令人担忧。
1945年,纽伦堡的法庭上,纳粹德国的官员、将领、集中营的负责人、盖世太保、党卫军,甚至医生、护士,还有14名法官,站在被告席上,被指控犯下了“反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主动甚至是积极地配合纳粹邪恶的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造成了600万犹太人的死亡。绝大多数的被告为自己申辩的唯一借口是,我在执行国家的法律,在执行上级的命令。
对于这种辩解,美籍德国犹太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指出:这是一种被正常化了的邪恶,它比没有以职责作为借口的邪恶更加可怕,因为没有借口的邪恶至少还会使罪犯在心灵深处受到谴责,可是有了职责作为借口,犯罪就成为某些人的职业——“正常”、“正当”甚至“高尚”的职业,罪犯们不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样,许多人可能甚至为此而成为合法的犯罪狂,在他们眼里,这些罪恶能够成为他们谋生的手段和来源,在此基础上,罪恶必将迅速繁殖,如核裂变一般波及整个社会,久而久之,社会即便不走向灭亡,也会走向混乱和动荡。
下面对几种中共体制内工作人员的行为作一剖析,希望引起相关部门人员的警觉。
A、违反公开庭审原则,限制旁听人数
中国法律规定“公开庭审”,公开庭审是监督司法公正的一个方式,同时达到警示世人的作用。而在涉及法轮功的案件中,许多地区法院开庭时是限制旁听人数的,并且要求旁听的必须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法官在怕什么?
其实对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都是非法的,是不是因为法官非常清楚这一点,而不敢公开庭审呢?但是法官是否想到自己这样做是在配合对法轮功的打压,而自己在既得利益的诱惑下所做的违规(违反公开庭审原则)行为是在帮助邪党掩盖真相。因为律师的无罪辩护会让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揭发出来,进入法庭的人在听了律师的正义辩护后,都会很震撼,都会去思考为什么律师的辩护与他们了解的事情不一样。不实施公开庭审,就会将通过这种方式了解真相的人限制在可控的范围之内,这种结果是法官想看到的吗?
您在被裹胁参与迫害法轮功,并且协助掩盖迫害真相,您知道吗?
B、不准律师辩护词公开
日前,闻听多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辩护词因在网上被公开,律师被司法局“谈话”,被法官“质问”的事,有的地方的司法局甚至以此为由,威胁收回律师的执业资格证。律师的辩护词不能被公开吗? 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后,没有规定说律师的辩护词不能给当事人的家属,法律规定庭审过程都应该是公开的,律师的辩护当然也是公开的,为什么律师的辩护词被公开,会招致一些部门和一些人员去向律师兴师问罪?这些兴师问罪的人怕什么? 因为律师的辩护词在动摇中共打压法轮功的根基,难道为了达到打压法轮功的目的,还要再去迫害一个揭发真相的群体吗?
您在被裹胁参与迫害法轮功,并且协助掩盖迫害真相,您知道吗?
C、搜集证据却不了解证据
公安人员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时,会去法轮功学员家里“抄家”,名曰搜集犯罪证据。法轮功学员自己拥有的法轮功书籍、讲述法轮大法美好的小册子、讲述法轮功为什么被打压的小册子、揭发法轮功被迫害内幕的小册子等都被作为指控法轮功学员“违法”的证据。公安人员在搜集到这些所谓证据之后,仅仅是清点一下数量,而没有人去真正了解一下内容。检察院在法庭指控法轮功学员违法时,也仅仅是列举这些所谓证据的类别和数量,而没有就这些所谓证据的内容如何违法做一论证。所以当有律师在辩护时指出,“这些资料只能证实法轮功学员是一个信仰者,却无法证明法轮功学员在违法”时,作为公诉人的检察院人员无言以对。如此草率的对待所谓违法证据,是对自己和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这些公安人员和检察院人员,你真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您在被裹胁参与迫害法轮功,并且协助掩盖迫害真相,你知道吗?
D、610和政法委的性质
610是非法组织。这个组织是江泽民于1999年私自设立的,从江泽民私自设立开始到2018年所谓的机构改革,将其并入政法委、公安部,都没有经过国务院或主管部门批准,也没有经过立法机关决议,也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或注册,不具备法律上“人”的资格,没有权利能力,没有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做出任何法律行为,不能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因此其做出的任何行为都是违法的。
政法委是党务机构,不是国家机关,其职能范围只限于其党组织内成员,超越其范围的一切活动、行为都是违法的。
虽然某党赋予政法委协调公检法办案,但它不是公检法的上级领导部门,其无权干涉司法,所以政法委经常躲在幕后操纵、控制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于法轮功学员的量刑都是由政法委决策的。
由于610是非法组织,所以其一切行为都是违法、无效的。
由于政法委是党务组织,所以其行为只在其党组织内才是有效的,超越其组织范围的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这两个组织执法权及司法权,所以其所有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而对法轮功的所谓案件,一直都是由上而下、口头传达,暗箱操作,不留痕迹。搞法律的都是很重证据的,您说要是正当执法,为什么会这样呢?
每一个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检察官、法官,有谁不知道判决法轮功学员的刑期是由610、政法委说了算,“法轮功案子”往往还没等开庭,法轮功学员的刑期就定好了,开庭只是走个过场,可是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冤案的起诉书、判决书上都有检察官、法官的签名。而这个非法组织必将致你们于万劫不复却还不清醒!
你在被裹胁参与迫害法轮功,并且协助掩盖迫害真相,这真的是你的选择吗?
··· ···
结语:电影《纽伦堡审判》中受审法官简宁在法庭上说:“我们虽然不是纳粹,但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比纳粹更恶劣,因为我们知道他们是谁,正在干什么,却仍然选择为虎作伥。”
那么作为执法人员,你是在故意知法犯法?还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在违法办案?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利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处刑的违法性。
1、 错用《刑法》第三百条迫害法轮功学员,公检法人员均涉嫌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种行为是否属于犯罪,是否需要施以刑罚,只能由法律来认定,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量刑。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
从《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罪状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构成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个是“利用邪教组织”,一个是“破坏法律实施”。两个要件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必要条件都不能构成本罪。
首先法轮功不是邪教,其次公安部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是没有法轮功的。
公安部于2000年发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个文件明确指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发〈2000〉5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参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就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而这14种“邪教组织”中并没有法轮功。(在网上输入“中国政府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然后搜索就能查到公通字〈2000〉39号全文)。
而且法轮功没有组织的任何形式,第一个要件显然不存在;要证明第二个要件“破坏法律实施”,那就必须证明法轮功学员是怎么具体破坏法律实施了。
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从来就没有什么抽象的法律;同样,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也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目前,全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人大层面的立法)约三百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约六百部,没有任何一个条文对法轮功進行定义、指控信仰和传播法轮功真相违法。法轮功学员持有法轮功书籍、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破坏了哪部法律法规的实施?破坏了哪一条、哪一款、哪一项法律的实施?造成了怎样的严重程度(这个法律是执行不了了,还是名存实亡或者作废了)?答案均是“没有”!
实际上,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或一个社会群体,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条件实施这种犯罪,如以权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或者利用权力插手或干涉司法活动,破坏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如“610”人员操控公检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才是破坏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这才是真正的犯罪。
二十多年来,公检法机关(法律实施的机关)利用法律的形式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是破坏法律实施的最典型的案例,这种迫害行为破坏了《宪法》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规定的实施;破坏了《立法法》中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规定的实施(用违宪违法的两高司法解释代替法律规定);破坏了《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权、审判权独立行使规定的实施(听命于政法委或者原“610”的指使冤判法轮功学员);也破坏了《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三百条的实施,用《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就是对《刑法》的曲解和滥用,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2、公检法人员滥用两高的司法解释迫害法轮功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
《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很多公检法人员会故意曲解为单纯的信仰宗教是自由的,其实包含了信仰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两个层面,因为法律不约束思想只约束行为。)
《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其它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均无立法权。
《立法法》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2017年“两高”的司法解释权其唯一的授权来源于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其本质上属于授权解释,亦即是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说明,绝不能脱离法律文本创造法律。因此,其不应超越授权的范围。
两高。是司法机关,不是立法机关,它没有立法权,在没有宪法和法律依据情况下,在没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情况下(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发布的相关公告),它无权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什么行为要施以刑罚。而两高在对《刑法》第三百条的司法解释中却列举了一些行为表现,并规定对列举的行为,可以按照《刑法》第三百条定罪处罚,是擅自扩大了公权力的边界,恣意妄为的单边划界,是有僭越之嫌的司法机关的“立法行为”,是披着“司法解释”的外衣,行立法解释之实,是破坏法律法规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这是两高违反《宪法》、《立法法》在行使立法权的表现。因为,两高列举的所有行为,都不是《刑法》三百条规定的,它扩大了刑法的范围,增设了若干个入罪量刑的标准,打破了法律的明文规定,扩张了罪刑的适用,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地地道道的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的越权。因此两高司法解释是违宪、违法、越权的无效解释,是自己规定的刑罚尺度,因而是无效的。
我们可以看到,虽然“两高”的司法“解释”敢于违法违宪,但却没能把“法轮功”三个字写入其中,这是不是在为自己将来脱罪而找借口?
另外,两高针对《刑法》300条的司法解释中未经公安部联署,私自越过了公安部授权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所谓的“认定意见”,也是违宪违法的。
那么也就是说,按着这样的一个非法“解释”来给法轮功学员判罪定案,也是非法、无效的,所以,将来也是会被罪责的,你说不是吗?
3、公检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涉嫌构成多项罪名: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报复陷害罪、抢劫罪、盗窃罪、侵占罪、诽谤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
公检法人员在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全部是违法犯罪行为,也就是说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理的所有行为都是在执法犯法。公检法人员在违法犯罪过程中只是披着一件程序法的“外衣”,但是往往这件外衣也披的七扭八歪的,有时候干脆连“外衣”都扯掉了,赤裸裸的违法犯罪。
关于公检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描述,现实中的案例每天都可以在明慧网揭露迫害者的文章中看到,可以说集古今中外之大全的罪恶行径一直持续上演了二十多年。
公检法人员有时候冠冕堂皇的拿着所谓合法的手续办理法轮功学员案件也同样是在违法犯罪,比如警察出示的搜查证,仍属于“非法搜查”。因为基于迫害为目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搜查证”本身的行为就是违法犯罪,这样的“搜查证”是无效的。另外,警察抄家的行为,无论是否持有“搜查证”,这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种族灭绝罪)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三项犯罪都是行为犯,只要参与了,不问结果和行为人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如何,都构成犯罪。
又比如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将法轮功资料鉴定为×教宣传品,虽然鉴定意见上面有鉴定单位资质书和鉴定师资格证书,表面上符合鉴定意见的形式要求,但是以合法面目出现的鉴定意见是违法的,将法轮功资料鉴定为×教宣传品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个人涉嫌伪证罪、滥用职权罪、诽谤罪。
归根结底:信仰合法、迫害有罪。
4、如今,国家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明确政法工作的公正取向,斩断了执行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惩罚的人员的退路。都是在否定着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
(1) 2013年8月十13日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这明确的告诉公检法司人员,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终身负责。
(2)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这也是为那些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者量身定做,违规者必将会受到终身追究。
(3)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法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得执行任何组织、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第九条,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政至今,全国已有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诉状被两高签收,这为清算江泽民的罪行埋下了伏笔。
(5)2015年9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出台了对法官、检察官办的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的规定。
(6)从2016年3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新规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这无疑是告诉各级警察,只要是不合法的上级命令,警察就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7)国家《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无须对任何违反法律和非正义的命令负责,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8)《国务院公报第28期》的内容被热传: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废除包括两个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相关文件,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全文请搜索:https://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1 ... m网上披露了这条消息,说明现政府在向人们释放“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的信号;说明江泽民团伙对法轮功的迫害面临被清算的结局。
很显然,这一切的法律举措,已经在向下级领导和具体办案人员敲响了警钟,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迫害好人之后,都会找出替罪羊为其脱身,把罪责推到当时执行者的身上。如文化大革命后平反冤案时规定,谁打死老干部谁偿命,当时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文革中表现积极者定为“三种人”清出干部队伍。一九八九年镇压学潮也如此。所以,到现在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身为公检法司人员的,您不应该深思吗?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检法司人员明白了法轮功真相,他们开始真正的为自己的生命和未来考虑,用实际行动不再做违法的事,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越来越多。这些公检法人员主动抵制、逃避上级迫害指令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检察院撤诉、免予起诉直接释放法轮功学员。仅举以下几例:
例一: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山西侯马市法轮功学员李美玲因贴真相资料被批捕,检察院、法院因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局,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被无罪释放。
例二: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杨建平因讲真相被抓捕,五个多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其免予起诉,获释回家 。
例三: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江苏省苏州市光福镇法轮功学员顾荣峰因给保安讲法轮功真相,被批捕。九月十九日检察院告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公安局当天放人。
例四: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对法轮功学员秦守荣做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起诉的决定。
例五: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辽宁省绥中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无条件释放了法轮功学员刘巍,国保归还了抢走的电脑。
例六: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屈树荣,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承认证据来源的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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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您的同行们在明白法轮功的真相后做出的善举,掌握好自己的命运,在这历史的重要关头不再为江泽民迫害集团卖命,这才是真正明智的选择,
古往今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谁作恶谁偿还,是亘古不变的天理,谁能逃脱?
自从江氏迫害法轮功以来,因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恶报的案例,如:患各种怪病的、得绝症的、抑郁症的、跳楼自杀的,人财两空的已数不胜数。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报道,二零一七年中国大陆25个省、直辖市继续出现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已知遭恶报的人包括各级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各级610人员,各级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各级司法局局长,监狱长、各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省、市、镇、乡、村书记、副书记,国保大队长,派出所所长、警察,各级宣传部部长,看守所所长,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教育局局长,中学、大学校长、院长等。
尽管这种结局是我们所有善良的人不愿意看到的,但如今的结局还不是当初自己选择的必然结果吗?所有一意孤行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官员们应该警醒了。
仅举例: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全国第一个枉判法轮功学员的海口市法官陈援朝,肺癌遭恶报;
二零一一年八月,河南鲁山县法院载有8个庭长及副庭长的警车,发生惨烈车祸,三个非法枉判法轮功学员的庭长和副庭长杨东升、朱新政、陈东洋当场死亡,另外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二零零八年,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副院长张文制造了臭名昭著的“二零零八沈北冤案”将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重刑,最高达十一年。张文在重判四名法轮功学员的判决书上签字后,得了一种怪病,还没确诊就毙命;二零一四年七月,副院长柳晔是沈北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因卖力迫害法轮功,突然暴病丧命。
二零零九年七月,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因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得了白血病。一位检察官说:”哪只两名,有好几个了。不止是白血病,肝癌最多,检察院死一个,法院就死一个;法院死一个,检察院就死一个,而且很准。法院的人说检察院丧门,检察院的人说法院丧门。这次搬家,两院分开了。“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五日,营口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李闻启,六年间追随江氏集团极力迫害大法弟子。经核实,营口直接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就有三人,判刑十余人,最长刑期达十年。拘捕、关押、劳教十人,办集中营似的洗脑班十余次;各县、区及基层单位办的各种形式的洗脑班数十次,被洗脑数百人次。大法弟子曾多次对其讲真相、劝善。但他仍不悔改,把当官、权力、金钱视为第一需要,最终因肝癌而毙命。
李德鹏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任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务,其多年来迫害大法修炼者,尤其是2016年六月二十八日营口地区绑架了大法学员二十多人(陈丽莉等很多大法学员就是在这一天被抓捕),他想以绑架大法学员来挽救自己身败名裂的下场,其结果是连连遭报,法网难逃。这是他作恶的报应。
二零二四年以来,因参与迫害的中共政法委官员的恶运不断,遭恶报死亡、判刑的越来越多,而且他们的年龄都不大。
山东省菏泽市原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市政法委书记尹玉明日前病死,终年62岁。
吉林临江市政法委“610”主任柳威,今年2月初死于小细胞肺癌,年仅50岁出头。
今年3月,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副厅长、前缙云县县委政法委书记王峻病亡,终年52岁。
今年8月29日,东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前黑龙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李长生深夜死亡,时年57岁。
今年9月下旬,前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综治办主任曹斌,患肺癌死亡,时年62岁。
另外,还有多名中共前任或现任政法委书记遭厄运。他们或被审查,或被捕、判重刑。其中包括:
今年1月,前上海市奉贤区政法委书记周龙华被查;
今年1月,前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王维绪被查;
今年3月,前南京市政法委书记刘捍东被逮捕;
今年3月,安徽省六安市政法委书记高斌获刑11年;
今年6月,福建省泉州市政法委书记黄文胜被逮捕;
今年6月,广东省汕尾市政法委书记陈壮勇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7月,前广西贺州市委政法委书记韦升安被逮捕;
今年8月,前福建省政法委书记苏增添被逮捕;
今年10月,前湖南长沙市政法委书记谢树林被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
以上这些,仅仅是恶报者的冰山一角,让人可悲,使人感叹,可是,这样的结局,难道不是自己当初选择的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便是上天亘古不变的铁律!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无论上天还是人间的法律,都牢牢的为人类划定了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而那些掌握公权力的官员们,又是首当其冲者。也就是说,能否在这乱世中独具慧眼,审时度势,上天已经给每个人留下了要选择的路,因此,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能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对每个公检法司官员良知的拷问。就像一个明知的法官曾对“610”人员说:“给法轮功定罪我实在找不到法律依据,如果你们谁敢签字,我就敢判。”结果谁都不敢签字。可见上自江泽民,下至“610”、政法委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没有法律依据,都不想留下证据,都怕将来担责任。那我们这些基层的公检法人员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呢?—— 是他们一开始就准备好了的替罪羊。
相反,为一时私利,一意孤行,知法犯法、违法办案,总将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和未来,也必将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
真希望您能象很多有良知的官员、法官、检察官那样,在善恶间做出正确抉择,利用一切有利条件保护大法弟子,在决定他人命运的同时,也在为自己的生命选择美好的未来。
闹剧结束的那一天已为时不远,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当江泽民犯罪集团站到被告席上、接受大审判的时候,您到时能为自己曾经选择了善良而感到庆幸。还是那句话,人在做,天在看,希望我的真诚和善意能够唤醒你的良知,请你记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最后,让我用我们的恩师李洪志师父在《洪吟三》<别让我为你遗憾>中讲的两句话来结束今天的谈话,从而也告诫大家:“不要等到悔恨莫及的时候 不要让遗憾成为永远的遗憾”!
祝每个有良知的生命都能为自己和家人带来幸福快乐、平安吉祥!
此致
法轮功学员:(署名略)
2024年12月25日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
第一副
上联:苍天有眼观迷世
下联:法理无私佑善良
横批:广积福德
第二副
上联:拨开迷雾归真道
下联:守住善良迎未来
横批:厚德载福
第三副
上联:天音净乐涤浊物
下联:妙舞清歌秀古风
横批:神韵赐福
第四副
上联:德音雅乐传天外
下联:圣舞仙歌展世间
横批:神韵来了
点击标题收听:明慧广播:善恶一念间(第930期)亲友近邻明真相 身心受益获天佑
八十三岁的我,多年来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亲人邻居也都因为明白大法真相而受益,人人沐浴在大法的护佑中。
本文选编自明慧网文章:《我的亲友近邻明大法真相受益了》
点击标题收听:明慧广播:时事评论:从军人翻墙看中国民众的觉醒
近日,中共军报发文批评基层官兵纪律松弛,强调整治违规“翻墙”。中共军报公开批评“翻墙”,说明“翻墙”现象在军队中很普遍了,这表明越来越多的军人在觉醒,他们想看到“墙外”的真实消息。
本文选编自明慧网文章:《从军人翻墙看中国民众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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