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回工作的过程中传真相、修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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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我是A县的公安局警察,因为修炼法轮功,二零二一年七月末被A县公安局无理辞退。修炼没有偶然的事。从此,我开始在要回我的工作过程中,在向各个相关单位申诉和控告的过程中讲真相,救度那些一起工作的同事及相关单位的众生。

事起缘由

其实在此之前,A县公安局曾几次因为我修炼法轮功企图辞退我,都没有成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A县公安局第一次无理辞退我,没有成功。二零零五年,A县公安局将开除我的材料送到县政府人事局,又企图开除我。人事局局长说:按《公务员法》要求,没有关于开除修炼法轮功的规定。二零一九年,A县公安局纪检又将整我的材料送到县监察委,第三次企图开除我,同时F市公安局也派来纪检人员,搜走我阅读法轮功书籍的电子书,送到县监察委,但监察委没有审批开除我。

二零二一年一天下午,A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带领全公安局的人员到烈士碑前宣誓。我知道这是在毁灭生命,因为世人都在“三退”(退少先队员、团员、党员)选择平安未来。于是我决定那天下午不参加公安局的“学习”,并写信给A县公安局要求撤销二零零二年因修炼法轮功对我非法劳教的决定。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A县公安局的局长、政治处主任、纪检主任、书记给我开会,逼我放弃法轮功修炼。我说:“你们让我放弃法轮功的修炼,是触犯《宪法》36条的行为。”但是他们说,如果我不放弃修炼,面临三种结局:辞职、调离、开除。我直接回复他们:不放弃修炼。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A县公安局纪检对我做出停止执行职务的非法决定,要我天天到纪检去“学习”。我的工作证也被纪检扣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政治处主任宣布,我二零二零年公务员考核不称职,二零二一年对我進行处理。我提出复核。我将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等材料编辑成复核书,送到A县公安局政治处,并送给局长、副局长。有局长非常高兴,拿着复核书看。

在A县公安局纪检对我停止执行职务两个月期间,我查阅了《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然后找到A县公安局书记,指出我的情况不适用停止执行职务。A县公安局纪检撤销了对我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我又回工作岗位工作。

A县公安局又将我修炼的事报到F市公安局。F市公安局派两名国保警察找我谈话,当时A县公安局国保队长、指导员也都在现场。我就给他们讲“天安门自焚”是骗局,提到警察不可能一下拿出二十几个灭火器救火。他们都很赞同,都是警察,都有执勤的经历。最后,他们写完材料之后说,我的情况什么也够不上。市局国保警察做出了良心的选择。

A县公安局局长看市局国保也没有对我如何,又将我构陷到A县纪委处理。A县纪委人员找我谈话时说:你们合法,还到天安门自焚?于是我跟他们讲“天安门自焚”的真相,当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没有了,就一张嘴在那说话。听我说完后,A县纪委人员有所感悟。他们写完材料后让我签字。我问他们:你们执法一定得公平吧?他们说:对。我说:我没有违法,我所在的公安局违法,法律也应该处理吧?他们说:我们一定按法律办事。

后来A县纪委人员Z将我找去,问:“人大已经将法轮功定为×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还炼?”我说:“请您将人大相关文件拿来给我看看。”Z到书柜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最后找出最高法院污蔑法轮功的文件给我看。我说:“这不是人大的文件,这是最高法院的讲话,最高法院讲话不是法律,人大是制定法律的机关。”我又给Z讲真相。Z不让我说了,让我走,就是让我回单位。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A县纪委下发了对我降级处分的决定——《关于给予W降级处分的决定》。这个决定的依据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八条四款“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而非法组织的依据是《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我提出异议。工作人员告诉我,有异议到信访提出。

A县公安局见县纪委没有开除我,又将材料送到县委组织部,A县委下发了辞退我的文件,A县公安局于二零二一年七月末宣布辞退我。

尽可能让更多的人看到真相信

我被辞退后,阅读了相关法律文件,持续到本县、邻县、市、省的相关机构、单位、部门進行复核、复议、上访、出庭等等,给他们邮寄了大量的各类申请书、申诉书、控告书,其中附有大法真相的内容。过程中我接触了大量的人员,都不失时机的给他们讲真相,讲法律,希望他们不要错过被救度的机会。

我在单位讲真相有两种方式,一是写信,一是面对面讲。我所写的信件都是为了救度众生。虽然旧势力剥夺了我的工作,但是它们没有想到,法轮大法又给我展现出一条新的证实法、救度众生之路。我借由要求恢复工作,尽可能的让更多的人看到我写的真相信。这个过程我也是一步步认识到的。

二零二二年三月,我给A县主要官员邮寄了要求恢复我的工作的真相信,包括县委三名书记、六名县长、一名纪委书记。邮寄真相信时,我心中也非常害怕,但是害怕我也邮了,就是发正念对待。最后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后来有人反馈:“县长说,法轮功的信件都邮到我这来了。”我听了很高兴。

一次,我到A县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县政府不给我公开。我写好复议书,到县司法局复议后,我就写了一封真相信,邮寄给县政府管理信息公开的领导及一工作人员。但是我想:不能只邮他们两人,还得给全县各大局、各乡镇管理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邮去。于是我查到全县管理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有三十多人,我给他们寄去了真相信,除五人返回信件外,其余人都收下了。

一次,我到A县委上访,县委工作人员让我到市委去申诉,并告诉我申诉科的电话和联系人。我把申诉书送到F市委后,给申诉科科长打电话,讲了二十多分钟,告诉他A县委审批我辞退与A县纪委对我的降级处理,使用相同的法律,属于重复处理。当时申诉科科长没有说话,默默听着。我趁机又给这位科长邮了一封真相信。

我将要求恢复工作的真相信送到A县公安局、县委组织部后,又想到,只送县委和公安局不行,还应寄给各大局,尽量让更多的人知道。于是我每周邮寄二十封真相信给A县的各大局的主要官员。我都是实名邮寄。一次,一名收到我信件的某局女官员给我回电话,问我给她邮信干什么?我说:“我被县委辞退完全是非法的,给你邮封信看看。”她以理解的语调“啊”一声。电话挂断,我心里松口气。

二零二三年十月间,我申请信息公开的复议,经过市委、县纪委拒绝后,到了省司法厅,司法厅的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到司法厅去一趟。我和T同修带着准备好的真相信去了,去后得知这人是司法厅管复议的处长。他说我写的材料不行,说法轮功搞政治,还说司法厅人员要把我的复议材料送到省公安厅。我没有害怕,告诉他:我已经给公安厅厅长邮过信件了,而且司法厅所有的厅长我都邮去了。这名处长不说什么了。我把真相信和里面的一个优盘送给他了。他接受了。后来T同修将这位处长成功劝“三退”了。

在通过要回工作讲真相期间,我常常感受到师父的加持、点化。比如,一次回家给妻子做饭时,我突然想起《某某政府依申请政府信息告知书》是法规的性质,法院人员不受理是违法行为。这是师尊的点悟,使我豁然开朗。于是我将仅剩一天上诉期的《行政诉讼书》用快递邮到邻县法院。我打电话对受案工作人员说:“你不受理是违法行为,你再不受理我就控告你。”后来,邻县法院受理我的诉讼。

还有一天早晨,我去买菜,路上脑海中突然冒出“所长”两字,我一下明白是师尊点化我,应该给A县各个派出所所长邮寄真相信。因为我对被辞退是违法的问题也是不断认识到的,一旦有了新的认识,就会再给他们写信。我先后给各个派出所所长邮了三次快递。后来我又想,还应该邮给各乡镇镇长、书记。于是我又给乡镇镇长、书记邮寄去了真相信。

我邮寄的信件范围越来越多。如果我到一个地方邮寄,就将这个地方能邮的地方几乎就都邮了。我被辞退三年多时间,将控告前公安局局长(辞退我的局长)和履职申请(恢复工作申请)及真相信,邮给A县公安局(我单位)、各个乡镇的所长、副所长;县政府全部县长、县委三位书记、人大、政协及政法委、各大局的领导几乎全部邮完;F市公安局全部局长、政治处、纪检督察;市政府的全部市长、市委书记、人大、市政法委;各个区的纪委全部书记及各区的区书记;省公安厅纪检及全部厅长;公安部纪检、全部部长;全国人大领导及常委会成员、政协全部领导等部门全部邮寄完毕,纪委从县纪委、市纪委、省纪委、中央纪委正副书记全部邮寄;还有撤销《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向民政部及国务院邮寄撤销文件的信件,还有其它部门等等。

去除怕心和端正心态

有时候,我邮寄完真相信后,怕心马上就上来了,吓的不行了。我就发正念清除,并正念制止就是不承认,一下午的时间,将邪恶全部清除。第二天,一名乡镇管理信息公开的人员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经调走了。我说:“没有问题,你看看就行了。”电话挂了。我的心也很平静了。

一次,我给A县城镇单位邮寄完资料后,怕心又上来了,头脑中出现县城镇的派出所警察要绑架我,怕的非常的厉害。但是我还是清醒的,想:“这不行,把我绑架到派出所讲真相这是不行的。我救度他们,应该给他们邮寄信件讲真相会更好。”于是我就发正念清除旧势力邪恶的迫害,整个下午和晚上都持续的发正念。清除了邪恶因素,我没有了会被绑架的想法了。

在清除怕心的过程中,我渐渐的认识到,怕心不是我,是在我做证实法的事的过程中,师尊让我去掉的,之后让我提高上来。后来,再有怕心,我就知道了,这是让我去掉怕的物质,提高心性!

一次,我给医院的一位官员快递去真相信。这人给我打电话说:“给我寄信是什么意思?”我说:“县委辞退我违法,我让你看看如何违的法。”他说声“这个不归我管”就挂了电话。我想:我这样说话不行,得改正,端正心态。

当又一名收到我快递信件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接信的人已经出门了,我给你寄回去行吗?”我这样说:“不用了,我是求你们帮助的,因为县委辞退我完全是违法的,我写信给你们是向你们求助的。”他说:“唉,我已经退休五年了,要么我真能给你说几句话。”这人的态度就非常客气。因为我有救众生的心,又把自己放低了。

在信访办给公安局副局长、国保大队长等讲真相

二零二三年八月间,我将辞退我的前公安局局长控告到F市公安局的督察室,督察室两个月之后不处理。我又将履职申请邮送到F市公安局并申请信息公开。F市公安局说我的控告书和履职申请是信访案件,不给信息公开。我诉讼到区法院、市中级法院都是这个结论。我又将诉讼再审到省高院,现已经立案。

二零二三年十月,我将责令A县公安局依法恢复我公职的申请书邮到F市公安局。F市公安局渎职仍然不处理。我经过F市政府复议、区法院裁决、市中级法院裁决,他们都是支持F市公安局不给信息公开。我又上诉到省高级法院,目前高级法院已经受理。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末,A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新任队长C给我打电话要跟我谈谈。我想,师尊又让我讲真相了,很爽快的答应他。我如约到A县公安局信访处,一進屋,不少人呀,有信访人员、国保队长、法制人员、还有公安局副局长E.我非常高兴,开始跟他们讲真相。他们看我谈吐自如,不象被辞退回家的人。公安局副局长E说我越级上访要处理我。我说:我寄信违法了吗?E说:没有。我说:这些不都是你们公安局造成的吗?如果你们讲法律,能有今天吗?没有人回答。我离开时,副局长E、国保队长C送我出公安局大门,还要请我吃饭。我谢绝了。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日,我将起诉F市公安局的《行政起诉书》交到区法院立案庭,这是对我辞退直接到法院提起的诉讼。工作人员告诉我是否立案等待立案庭长审阅。我想,警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群体,要给警察明真相的机会,走出一条路来。

结语

我在找回工作的道路上的申诉和控告中,在师尊法的指导下在往前行,不管路多么的难走,我一定会坚定的走下去,完成我来世的誓约,按法轮大法指给我的路走下去。

在此非常的感谢伟大的师尊给我安排的这条路。同时也非常的感谢同修对我申诉和控告的帮助,将诉讼书给我写好,并把我每次邮寄的信件進行修改,我非常的感谢同修对我无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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