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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冯贵春被枉判四年 中院枉法维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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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山东省临沂市法轮功学员冯贵春女士,因为向民众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冯贵春和家属不服,上诉至临沂市中级法院,遭枉法维持冤判。

冯贵春三十多岁,单身,她是临沂市中心血站职工,在临沂市政务中心上班。冯贵春因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权利,让民众了解法轮大法好的事实真相,散发真相资料,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被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政治保安科(国保)警察绑架,后被检察院非法批捕。她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一年多。

冯贵春被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构陷到兰山区检察院后,家属多次找兰山区公安分局、检察院说理,递交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撤销批捕申请书》等法律文书。公安局、检察院人员以种种借口拒不见家属,不接受法律文书,不接电话,不接快递寄去的法律文书。家属不得不向上级检察院、督察等各级各部门控告警察和检察员李蓓蓓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后,冯贵春被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和检察院李蓓蓓构陷到兰山区法院。此后,兰山区法院两次企图对冯贵春非法庭审,均未果。

第一次非法庭审是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因兰山区法院法官以要求律师提供“无犯罪证明”为借口,阻止律师辩护,而冯贵春坚持要求让律师辩护,因而休庭。

第二次非法开庭是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法官态度蛮横,拒绝律师出庭辩护,并把冯贵春的妈妈、妹妹强行推出庭外,后休庭。

据悉,在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法庭第三次对冯贵春非法庭审,庭审地点在临沂市看守所,历经四个多小时。当庭未作宣判。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兰山区法院对冯贵春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公检法合伙诬陷冯贵春

在冯贵春被第三次非法庭审中,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与兰山区检察院提供的构陷证据中,所有举报证人都没有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职业职务信息;在所谓的举报的材料中,都没有警察的签名与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职业、职务信息等;

警察抄家的材料中,只有证人的名字,却没有侦查警察的签名,其余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职业、职务信息等都没有。冯贵春的家人至今也没有收到“抄家”劫走的“物品扣押清单”, 冯贵春的手机、电脑、房间钥匙、身份证等等物品都没有归还。

其它的构陷证据也没有个人身份证明、职业、职务、资格证明,也没有单位资质证明等等。

在审讯材料上的签字,是警察谎言欺骗、语言暴力威胁恐吓的结果。因为起初冯贵春知道自己没有违反法律,她拒不配合签字等,遭到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国保与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人员“肢解”、“不签字就等着判吧”等的语言暴力威胁恐吓。

冯贵春堂堂正正做好人,非常善良。她突然遭绑架,被非法拘禁,又遭到警察威胁恐吓,身心受到重创、精神几乎要崩溃。在这种情况下,警察诱骗她说:签了字,三天后就释放她,还说中秋节后,就释放她出去。在这些的谎言欺骗下,冯贵春被迫签的。

辩护人要求:所有证人都必须出庭作证,否则证人证言无效;被举报的所有法轮功书籍类的证据,都得当场宣读,看看破坏了哪条法律实施?拿出对法轮功“定性”的法律文件,拿出当事人到底利用了哪个“邪教”,破坏了国家哪条法律的实施等等。法官都没有采纳。

面对兰山区公安国保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法办案的情况,兰山区检察院应当给予监督与阻止。然而在兰山区检察院的起诉书上却写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公诉人(李蓓蓓)声称当事人“反党”,要求法院判处。律师回应:“反党”与“反对党”是两个名词概念。迫害在先,反迫害在后。在不公正的对待下,法轮功学员讲清真相,是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不应该被迫害,就被扣上政治大帽子,二十多年来,一个个冤假错案就是这样被中共公检法人员给制造出来的。

被一审非法判刑并被二审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兰山区法院枉判冯贵春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冯贵春及其家人不服判决,上诉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法院)。二审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家人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见到了二审法院的下达《刑事裁定书》。

公检法机关(法律实施的机关)利用法律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破坏了《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实施;用《刑法》第三百条和两高《司法解释》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就是对刑法的曲解和滥用,涉嫌多项刑事犯罪,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的实施。

相关单位与人员信息:
1、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27号
电话:0539-8128039

临沂市中级法院院长(现任):朱海舰 8138249

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邱文 :(负责冯贵春案子,刑一庭,主审法官 , 男。 办公室电话:0539--8138239)

参加非法审理冯贵春案子的临沂市中级法院人员共5人:
审判长:邱文
审判员:陈刚
审判员:薛彩喜
法官助理:姜洁
书记员:孙璐

2、临沂市兰山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199号
电话:0539-12368 / 0539-8325568 /0539- 8321093
兰山区法院:(现任)院长:王成国
(曾任院长 ):王胜 17605390077
副院长、刘希刚 15666190017 (待核实)
法官、王琴15666190118
刑事审判庭庭长:由云卫军改换为李建光 (负责冯贵春案子):办公室电话:0539-8321279

参加非法庭审冯贵春案子的兰山区法院共4人:
审判长:李建光;
书记员:刘倩
陪审员:仇继楠, 蒋劲松

3、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考棚街1号
电话:0539-8184035
临沂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警督):0539--8102158

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国保)大队:
0539--7305720;0539-7305739;
临沂市兰山区政保(国保)大队队长:于升亮 (注:先前曝光的名字有误)0539--7305721
兰山区政保(国保)大队副队长:庄孝武
兰山区政保(国保)大队副队长:褚延山 0539--7305720;
参与绑架冯贵春的政保科警察之一:相(或向)姓警察;
其他参与迫害的警察有:于姓警察、李姓警察、相X涛等人。
兰山区公安分局政保(国保)大队(政保科):0539--7305809(政保科值班室)0539--7305810
办案警察(负责冯贵春案子):李学金 、王守存(品)(没有个人身份证明, 职业,职务等信息。)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负责人:
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局长 :高兴先(现任局长,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书记。职责为主持兰山区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顾益寿,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为分管政工监督室、刑侦大队、便衣侦查大队、拘留所等;职责为分管机关党委工作;联系相关派出所。
王健勇,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责为分管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网安大队、特巡警大队;联系相关派出所。
尤振东,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责为主持纪委工作、分管警务督察大队、分管机关纪委、信访工作、联系相关派出所。
赵明,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职责为协助王健勇分管。

4、临沂市公安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号 邮编:276002
电话 0539-8184035 电话:0539-8314552
临沂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任泽龙
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孟令君
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接存亮;
临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李学春;
临沂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警务技术二级主任:蔡纯良;
临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一级高级警长:张大农;
临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四级高级警长:孟凡旺。
临沂市公安局邪教宣传品认定中心涉案人员:王敏
认定意见,鉴定(×教宣传品)人员:王敏(没有个人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职务/ 单位资质等信息)

5、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成才路151号
电话:(0539)3012166、8226787、3012129
兰山区检察院:(现任)检察长:李平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科) 0539--3012131
公诉科电话:(0539)3012176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 公诉科检察员:李蓓蓓(非法批捕、起诉冯贵春案件的检察官)(办公室电话)0539--3012176、3012175

6、临沂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西段北侧。 电话:0539-3011066
临沂市检察院 (现任)检察长:孟宪伟

7、临沂市看守所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朝阳街道(重沟镇)大三官庙村北。
看守所电话:0539-7015216

8、诬陷冯贵春的证人: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沂龙湾曦园小区:范尊强(家住兰山区柳青街道沂龙湾曦园小区17号楼1单元502室);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沂龙湾清园小区:马宪飞(沂龙湾清园小区2号楼303室。) ;李贺庆 (小区保安);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沂龙湾润园小区(保安):付豪 ;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 金颐社区(保安):魏大鹏 ;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X小区801室:姚新翔 ;
临沂市血站门卫(保安):苗涛;
临沂市血站人事科科长:高莹 ;

9、临沂市兰山区
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书记:马凤印 ;
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副书记:杜广义 ;
临沂市兰山区政法委 610负责人:韩其宏 ;
临沂市兰山区区委书记:孙德士 ;副书记、区长刘波 。

10、临沂市有关部门
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世波
临沂市常委政法委副书记:阚吉恩
临沂市纪监委主任:苗成哲 。
临沂市人大常委主任:崔凤友 。

山东省临沂市政府:(投诉电话)0539--12345 电话:0539--8314811
临沂市纪检委:电话:0539-8312327 举报电话:0539--12388
临沂市信访局:电话0539-8059677
临沂市司法局:电话:0539-8314196

山东省临沂市 邮政编码 27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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