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福建、辽宁三名司法系统官员遭恶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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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五年有余,中共各级公安系统官员听命于中共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直接残害当地法轮功修炼者,造下天大的罪业,致使他们恶报连连,尤其在中共官场“倒查三十年”中,诸多公安官员被查、被开除公职等。近日得知,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村、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副院长郑少杰、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原副院长姜应涛遭恶报被查。


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村遭恶报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山东消息,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村被以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之名被开除党籍,等待进一步处理。

吴新村,男,五十多岁,于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期间任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村任职期间,泰安市检察院对众多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构陷,使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判刑。作为安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人之一,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以下是吴新村任泰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孙锦辉被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两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孙锦辉因给民众发送真相台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被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81岁的退休女教师马俊亭被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马俊亭老人因向世人赠送法轮功真相年历、小册子遭人恶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谢清玲、高方强遭泰山区法院视频非法庭审,后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五年。谢清玲、高方强等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去给民众赠送真相年历的途中被警察拦截、绑架。

◎二零二一年九月,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杨慧霞被泰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杨慧霞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同修谢清玲家串门,被正在非法抄家的泰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存国遭泰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并遭非法判刑五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李存国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家中被破门而入的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泰安市法轮功学员周敏遭泰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周敏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家中被破门而入的泰山区公安分局和岱宗坊派出所的十几个警察绑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在泰山区检察院的构陷下,时年74岁的泰安市法轮功学员赵圣文遭泰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四年缓期执行。赵圣文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被破门而入的泰山区公安分局十几个警察绑架。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副院长郑少杰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福建消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少杰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名被查。

郑少杰,男,一九六七年三月出生,福建延平人,于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四年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副院长。郑少杰任职期间,延平区法院对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郑少杰作为延平区法院主要领导人之一,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以下是郑少杰任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副院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部分案例: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对时年71岁的法轮功学员杨紫菊老人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勒索罚金二万元。杨紫菊老人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给人讲真相、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跟踪、绑架。

◎二零一七年九月初,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分别对法轮功学员毛冬兰、胡丽玉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及三年缓刑。毛冬兰、胡丽玉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被警察绑架。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原副院长姜应涛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辽宁省媒体报道,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原副院长姜应涛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名被查。

姜应涛,男,一九六三年八月出生,辽宁省庄河市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七年历任桓仁县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任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副院长;二零二一年六月后任本溪市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姜应涛任职桓仁县法院期间,桓仁县法院、明山区法院对多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姜应涛作为法院的主要领导,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司法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以下是姜应涛任职桓仁县法院及明山区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的部分案例:

◎二零一五年三月,桓仁县法院分别对法轮功学员王仁秋、郭丽艳非法判刑四年半及三年。王仁秋、郭丽艳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被当地警察绑架。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桓仁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德清非法判刑四年。王德清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四日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遭非法庭审时昏倒在法庭,后被保外就医。期间王德清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在青海被桓仁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

◎二零一五年九月底十月初,桓仁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牛彦非法判刑三年半。牛彦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八日在天安门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桓仁县法院对在保外就医中的法轮功学员安玉华非法判刑三年。安玉华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二零一七年七月被迫害致半身不遂,被保外就医。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桓仁县法院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桂君(时年68岁)、李新花(时年75岁)非法判刑三年及两年六个月。张桂君、李新花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中旬在县中医院附近讲真相时被国保警察绑架,后因身体原因被保外就医。同年八月三十日,两人又被桓仁县国保大队长王成刚、王奇直接绑架到桓仁县法院,法官朱福臣当场下非法判决书。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初,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士芹老人非法判刑三年半。刘士芹老人于二零一九年被本溪市高台子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对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董树海非法判刑一年半。董树海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本溪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及明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将被非法判刑一年半的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耿淑芬劫持到沈阳监狱迫害。耿淑芬二零一六年在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当时因身体原因保外就医。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她在居家楼下被蹲坑的本溪市明山分局便衣绑架。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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