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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迫害法轮功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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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二零一九年一月,王光辉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后,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指使、命令下属检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诉、庭审公诉,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致死、致残、家破人亡。

王光辉,Guanghui Wang,男,汉族,一九六七年十一月生,安徽岳西人,现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光辉曾任最高检察院办公厅检察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厅副主任、监所检察厅副厅长、监所检察厅副厅长兼最高检察院驻司法部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等。二零一八年八月,任最高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九年一月,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今,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云南省检察院系统作为执法机构,违背宪法,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非法逮捕、构陷、起诉、庭审、判刑,成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二零一九年一月,王光辉任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后,在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的情况下,仍要求云南省检察院机构“深化……反邪教斗争”,指使、命令下属检察人员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向法院起诉、庭审公诉,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致死、致残、家破人亡。

根据明慧网报道,从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三年云南省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起诉、判刑至少一百二十三人,其中:二零一九年非法起诉、判刑三十六人,非法庭审十八场,非法庭审人数二十六人,非法批捕三十人。二零二零年非法起诉、判刑三十五人、非法庭审二十场、庭审二十五人。二零二一年非法起诉、判刑十人。二零二二年被非法判刑二十六人。二零二三年非法起诉、判刑十六人。

被云南省检察院系统非法起诉、被法院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里面有博士、教授、工程师、教师、高管等社会精英;其中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有三十五人,占被判刑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一;最大年龄瞿月仙八十八岁。被关押进监狱的有八十二岁的高琼仙。是全国对老年法轮功学员判刑最多的省份之一。

法轮功学员丁桂英、彭云奎 、韩俊毅三人因非法起诉、判刑被迫害致死。王光辉对其任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发生的非法批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部分被迫害致死案例

1、昆明七十六岁丁桂英被秘密起诉、判刑,迫害致死

丁桂英,女,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晚在家中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警察绑架,因丁桂英不配合非法拘捕,被几个警察强行从家中抬出来送上警车。丁桂英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期间,看守所拒绝家人探视。二零二一年一月中旬,家人突然接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通知,丁桂英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四日突然“患病”被送监狱医院救治,十五日早上八时五十三分去世,十九日监狱狱警将丁桂英的遗体送到火化场火化。丁桂英去世后,家人才收到监狱“入监通知书”,得知,丁桂英是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被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非法公诉、法院非法秘密判刑四年,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的。

2、云南文山市七十二岁彭云奎遭冤狱迫害离世

彭云奎,女,时年七十二岁,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在文山州讲真相被绑架,后被检察院非法批捕送到文山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后被非法判刑,转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关押。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出狱。彭云奎出狱时被迫害致身体极度消瘦,没有一点精神,回家也吃不下饭,于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七日含冤离世。

二、部分被批捕、起诉、非法判刑实例

1、只因发送一本年历 高惠仙被判刑七年

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女,时年五十六岁,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因为免费送给龙箐村支部书记何顺贵一本有法轮功真相的明慧年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被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非法庭审,十一月十九日被西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2、白海英被绑架构陷、判刑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白海英在上班地点被闯入的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杜琼仙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二零二零年,杜琼仙到看守所见白海英时,将一份所谓“认罪书”夹在几张文件中,骗白海英先签字按手印再让看内容。当白海英签完字后,才发现是“认罪书”,当即表示不认罪。杜琼仙马上威胁说:“白海英,你不认罪和认罪的判刑结果是不同的,你想好了吗?”白海英回答:“我想好了,不认罪!”后白海英在被西山法院第三次非法视频开庭后,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关押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3、云南昆明善良妇女唐玉、李海艳再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唐玉、李海艳因给路人真相资料被东陆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多次殴打唐玉致她全身多处伤。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舰文无视警察暴力行为,非法起诉两位法轮功学员,导致唐玉被非法判刑三年八个月;李海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

4、八十二岁的伤残老人高琼仙被判刑入狱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昆明市法轮功学员高琼仙(时年八十岁)、王瑾先(时年六十岁)先后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高琼仙由于身体原因“取保候审”。二零二一年四月,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员张丽云将高琼仙、王瑾非法起诉到西山区法院,由于证据不足休庭。随后高琼仙两次摔伤,导致两腿股骨骨折,生活不能自理,靠轮椅代步。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西山区检察院、法院再次开庭,后对已经八十二岁坐轮椅的高琼仙非法判刑六年;对六十岁的王瑾非法判刑三年。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5、双目失明的杨小明被判刑七年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原昆明医学院后勤职工、法轮功学员杨小明女士被撬门入室的棕树营派出所警察绑架。杨小明由于坚持信仰屡遭中共迫害,被强制流产、离婚、开除公职,两次被非法劳教。杨小明在劳教所遭受多种酷刑折磨,眼睛被打残,于二零一二年底双目失明。就是这样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仍然遭西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非法判七年,勒索罚金两万元。

6、云南方世梅、廖文仙非法起诉,分别被判刑十年、七年

文山州法轮功学员方世梅、廖文仙两位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在西畴县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关押构陷。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两人分别被检察院非法公诉、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七年。这是方世梅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7. 开远市八十三岁万家玉被非法起诉、判刑

万家玉,女,八十三岁,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三点在家中被开远市公安国保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量私人物品。警察同时绑架了在万家玉家中一起读书的法轮功学员张红英、那粉琼。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时,警察又从家中绑架了蒋长德,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万家玉和蒋长德由于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二零二四年四月四日,万家玉等四人被建水县检察院非法起诉,随后被建水县法院非法开庭、判刑,其中万家玉被判刑三年;张红英被判一年六个月等。

'王光辉'
王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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