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五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1、做好人惨遭各种迫害,法轮功学员杜秀艳又被诬判九年
杜秀艳,一九六五年二月生,居住在哈尔滨市阿城区。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杜秀艳被哈尔滨市阿城区国保大队长石微、副大队杨自横、孙传鹏及数名协警闯入室内绑架,家被非法查抄;打印机、电脑、真相期刊、真相币、大法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被劫走。二零二四年六月中旬,杜秀艳被哈尔滨阿城区法院诬判九年,并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杜秀艳于一九九八年三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到一个月,杜秀艳修炼前患有的三种妇科病、偏头痛、肩周炎、腿关节炎、习惯性便秘、痔疮等不翼而飞,真是无病一身轻。
杜秀艳在家庭生活中是有口皆碑的好儿媳,她调解婆婆与大伯哥之间的纠纷,调解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每逢节假日,她主动邀请他们来家聚餐,一家人相处融洽。杜秀艳拾金不昧,如:她开餐饮店时,有位客人用完餐把装有两万元的包落下了;杜秀艳发现后,赶快把包锁到吧台里,第二天,客人来取时,千恩万谢地说:钱丢了不要紧,关键是票据重要,并且连声说谢谢。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因为不放弃做好人的人,亲人也被牵连,屡遭惊吓,例如: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八日,杜秀艳进京上访被绑架。回来后,阿城区河东派出所警察杨志忠领着单位的人到杜秀艳家敲门、砸门,当时家里只有十三岁的女儿,女儿每天都在惊恐中度过。大约是二零零四年时,看守所所长贾忠带领十五、六个警察来杜秀艳家,要绑架杜秀艳,家里公公、婆婆,都受到了惊吓。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六日,阿城区河东派出所警察孙延军、杨志忠、徐姓副所长等非法到杜秀艳的餐饮店搜查,红火的餐饮店开不下去了。为了避免没完没了的骚扰、绑架与陷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杜秀艳被迫离家出走,但被警察上网通缉。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杜秀艳被哈尔滨市阿城区国保警察绑架,遭诬判九年。
2、十多次遭非法关押 哈尔滨退休教师高科被诬判四年半
哈尔滨市道外区育民小学七十岁的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高科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曾十多次遭非法关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在宾县市场买菜,碰到了一个家住在宾县的道外区公安分局的警察,当时就把高科绑架了,高科一路高喊 “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平安”。高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看守所指使两个刑事犯包夹高科,并用暴力毒打高科,不让高科随便说话,不能随便上厕所,绝食到第七天开始灌食,高科被折磨致休克、不省人事,他们叫来120救护车拉到医院进行抢救。四天后又拉回看守所,人已经不能自理,上厕所得靠人搀扶。高科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并被劫持到呼兰监狱继续迫害。
高科一九九六年末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患多年的胆结石、肾结石、腰椎间盘突出、膀胱炎、胆囊炎、风湿、高血压、高血脂和轻度的冠心病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而且他无论在家庭里、邻里、同事之间都能和睦相处,有口皆碑。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
中共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
高科由于不放弃真善忍做好人还遭遇各种酷刑,如:曾经被双手铐挂在监门上六昼夜五次、四昼夜一次;锁在小号地环上十六昼夜一次;罚坐铁椅子共三十多次(包括在派出所),最长一次十昼夜;电棍电击七次,最长一次近一小时;罚站五十多天;暴力灌食数百次;冷水浇身数次;推掰撅一次;长条凳抡起砸后背一次;被长林子劳教所五队队长赵爽率领七、八个犯人群殴四次、用燃烧的烟头在他头上碾、扇嘴巴子数次,被万家医院院长和江大夫、毛大夫等七、八个不法警察群殴打休克一次;等等。
3、其他十三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附表1:2024年十三位哈尔滨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所属黑龙江区域 | 被绑架时间 | 非法庭审时间 | 非法庭审法院 | 非法刑期 | 法庭勒索罚金 | 上诉与否 | |
1 | 古春英 | 女 | 60岁 | 哈尔滨市延寿县 |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被延寿县城北派出所绑架 |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 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 | 四年 | |||
2 | 肖崐 | 女 | 哈尔滨阿城区 |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五点被阿城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 |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 哈尔滨阿城区法院及哈尔滨中级法院 | 三年六个月 | 一万元 | 上诉 | ||
3 | 周春玲 | 女 | 哈尔滨市呼兰区康金镇 |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九日下午被哈尔滨仁里街派出所警察和呼兰区国保警察绑架 |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 哈尔滨道外区法院 | 三年 | 一万元 | 上诉 | ||
4 | 赵云峰 | 男 | 哈尔滨市南岗区 |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下午两点三十分 |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 | 一年半 | ||||
5 | 刘洪恩 | 男 | 70多岁 | 哈尔滨市双城区 | 三年 | ||||||
6 | 牛晓娜 | 女 | 49岁 | 哈尔滨 |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被哈尔滨市铁路国保警察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哈尔滨市铁路运输法院 | 十五年 | |||
7 | 赵玉坤 | 女 | 60多岁 | 哈尔滨市延寿县 |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被延寿县城北派出所劫持 | 三年 | |||||
8 | 陈玉芳 | 女 | 70多岁 | 哈尔滨 |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被南岗区七政街派出所绑架 | 一年零两个月 | |||||
9 | 赵云古 | 男 | 86岁 | 哈尔滨市宾县 |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七点多钟被在楼下蹲坑的宾县公安局绑架 |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下午一点 | 依兰县法院 | 三年六个月 | 三万元 | ||
10 | 刘广娟 | 女 | 哈尔滨双城区 | 二零二四年六月份被双城区万隆乡派出所绑架 | 一年 | ||||||
11 | 于桂霞 | 女 | 黑龙江省延寿县 |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 | 一年六个月 | 一万元 | |||||
12 | 王开发 | 男 | 黑龙江省延寿县 |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日 | 一年 | 五千元 | |||||
13 | 王德平 | 男 | 哈尔滨市双城区 | 两年半 |
二、十一位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1、明知法轮功学员无罪,五位法轮功学员仍被冤判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晚上,牡丹江绥芬河市法轮功学员李鹏、王磊(李鹏的妻子)、申玉国、张忠、姜学军为了让世人明白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在发放法轮功真相传单时,被绥芬河市公安人员绑架,家也被非法查抄。
在大陆传播真相、说真话,要付出的代价是不可想象的。王磊和李鹏夫妇被绑架后,家中的两个孩子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都在等待父母的照顾。
绥芬河市公安局在牡丹江海林市检察院、法院多次退卷的情况下,还在不断的罗织、编造所谓的证据,海林市法院终于在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非法庭审五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两位家属辩护人及律师,在法庭上,分别阐明了法无明文不为罪;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第50号令已废止禁止出版法轮功出版物的通知等。
在辩护人和律师的质问下,检察官在法庭上哑口无言,对辩护词没有任何答辩意见,都答辩不了。检察官又要“补充证据”,其可信度存在明显问题,不仅律师及辩护人,连法官都听不下去了,法官对检察官说:“你别举了。”
在邪党的后台势力的操控下,五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李鹏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王磊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申玉国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张忠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以上四人共被勒索处罚金二千元。
姜学军被非法判刑八个月,被勒索罚款二千元,之前姜学军的家属还被勒索9万元。
2、牡丹江还有六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附表2:2024年六位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黑龙江省市区县 | 被绑架时间 | 非法庭审时间 | 非法庭审法院 | 非法刑期 | 法庭勒索罚金 | 上诉与否 | |
1 | 赵军 | 男 | 60多岁 | 牡丹江市 |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初被牡丹江新安派出所警察构陷 |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 四年 | 一万元 | 上诉 | |
2 | 刘本芝 | 女 | 黑龙江省林口县南山社区 |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被古城林业派出所绑架 |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中旬 | 两年半 | |||||
3 | 詹瑞华 | 女 | 海林市大海林林业局 | 二零二三年九月三日被绑架 |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 两年六个月 | 一万元 | |||
4 | 肖华 | 女 | 64岁 | 牡丹江市东宁市 |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在讲真相时遭警察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海林市法院 | 三年六个月 | 上诉 | ||
5 | 董桂兰 | 女 | 牡丹江市 | 二零二四年八月七日被警察绑架 | 三年六个月 | ||||||
6 | 陈雪艳 | 女 | 60多岁 | 牡丹江市宁安市 |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被宁安警察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 海林市法院 | 三年半 | 一千元 |
三、大庆等地二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1、有口皆碑的好人任长斌被诬判三年,入狱五天即被虐杀
任长斌,男,一九六四年出生,原是佳木斯市工农玻璃厂职工,内退后在佳市建兴商砼公司工作。任长斌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在单位、在街坊邻居中有口皆碑,是最踏实可靠的好人。任长斌被非法关押后,他的同事和邻居都为他签名、按手印声援,希望好人任长斌尽快回家。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晚,法轮功学员任长斌被警察骗开家门后绑架。佳木斯公安局前进分局政保大队对任长斌以所谓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名非法立案、构陷;佳木斯向阳区检察院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违法起诉;佳木斯向阳区法院明知任长斌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枉法判决,整个过程完全是公检法人员在光天化日之下不顾法律、不顾事实、不顾民意的恶意串通的违法犯罪过程。此案自始至终,也没说明任长斌到底是怎么利用邪教组织的?破坏哪个法律实施的?产生了什么社会危害性?
任长斌 | 同事、邻里签名按手印声援任长斌 |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任长斌被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九月二十三日被劫持进双鸭山监狱集训。九月二十八日早晨八点,任长斌的姐姐接到监狱电话,说任长斌因突发状况已死亡,遗体已送入殡仪馆冷冻。任长斌的姐姐立即找到多名家属赶到殡仪馆,看到任长斌头部有缝过针的伤口,眼部青紫,身体有多处淤青,脚上也有伤。当家属询问死亡原因时,监狱警察却说不清楚;当家属进一步追问任长斌的伤口与伤痕时,监管警察却说“任长斌头部、身上有伤是因为洗澡时摔倒了导致的等等,”这种明显掩盖罪恶行为的谎言,竟出自于监管警察之口,很显然,这是一个合伙谋杀的人命案。认识任长斌的人都知道,任长斌修炼法轮功后身体非常好,被劫持到双鸭山监狱仅仅五天后就被虐杀!
2、非法庭审丑态毕现 法轮功学员黄邵溥被枉判四年
黄邵溥生于一九七四年十月,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那时黄邵溥就职于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及江泽民政治流氓迫害法轮功以来,黄邵溥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被非法判刑、酷刑折磨等。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黄邵溥被佳木斯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和公诉人对辩护人提出的所有申请如回避、重新鉴定、排除非法证据、证人出庭等均未予答复,对案件的关键证据都没有质证,整个庭审过程漏洞百出、丑态毕现、荒唐至极。而且,此案四次补侦,两次延期开庭,司法界罕见!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七日,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黄邵溥被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两万元。黄邵溥已依法提出上诉。
向阳区法院荒唐庭审好人,惧怕真相传播,丑态毕现,例如:开庭前来旁听的两位亲属被挡在大门外,保安谎称旁听席已经坐满;其实,旁听席上除了黄邵溥的母亲之外,空无他人。再如:庭审开始后,黄邵溥及亲友辩护人依法要求公诉人李利锋、法官张伟宁回避此案,并当庭提交了《回避申请书》及附加材料,法官张伟宁却立刻将材料转交给公诉人李利锋,李利锋看了一眼,就说:“申请驳回”。又如:亲友辩护人依法提出复议,法官张伟宁却公然违反法定程序,当庭宣布“不能复议”。 更荒唐的是针对亲友辩护人的所有发问,公诉人均无法回答,还恼羞成怒,当庭口头非法宣布“量刑建议”是四到五年,并罚款两万元。亲友辩护人质问法官:当庭证据都不确定,怎么就给判了?法官说,最后结果由合议庭决定。
最后,法官说只给黄邵溥五分钟陈述时间,直到黄邵溥讲了十五分钟之后,法官才不让黄邵溥再讲了。在黄邵溥陈述过程中,法官在听,在场的人都在听,书记员在记录:
黄邵溥讲述了自己得法、修炼及被迫害的经历,自己被剥夺身份证十多年、没户籍、不能打工也没有收入的艰难;孩子的很多衣服都是亲戚邻居送的,到了年节想给孩子买件新衣服,孩子说:咱家困难,我不要新衣服;孩子也曾经问:妈妈你为什么不上班?黄邵溥回答说:没身份证,怎么上班?……
黄邵溥还当庭揭露了公安侦查人员采取非法方式获取证据,是属于非法、无效证据。警察在非法提审时诱骗她:这东西是你的吗?只要你承认了、签了字,你就可以回家接孩子放学了等。
黄邵溥案件纯属蓄意捏造的冤假错案,整个过程就是一审公检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无法无天的犯罪过程。
3、大庆法轮功学员王正勇女士遭枉判七年
二零二四年九月下旬,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在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视频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正勇,公诉人是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官封光。近日得知,王正勇一审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勒索罚金五万,王正勇依法提出上诉。
王正勇生于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大庆物业公司职工,家住在大庆市让胡路区东湖二区。她曾患有严重的胃病、鼻炎、妇科炎症及乳腺小叶增生等疾病,久治不愈。在一九九八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疾病在不知不觉中都痊愈了。
王正勇由于不放弃追求做好人而遭受各种迫害,如: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大庆石油管理局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三分公司以王正勇修炼法轮功为由,扣发她的薪金几千元。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上午,王正勇在单位被大庆东湖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在大庆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七天后,被勒索两万元保证金后,以“保外就医”的名义,于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十一点回家。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大庆公安在一天之内绑架了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当天中午,王正勇被大庆市东湖公安分局绑架,警察抄走她的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当日下午五点多,王正勇被“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九日,东湖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审到期为由,再次绑架王正勇,并对她进一步进行构陷,枉判七年。
3、还有二十一位大庆等地法轮功学员被诬判
附件3 2024年二十一位大庆等地法轮功学员被诬判情况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黑龙江省市区县 | 被绑架时间 | 非法庭审时间 | 非法庭审法院或法庭 | 非法刑期 | 法庭勒索罚金 | 上诉与否 | ||
1 | 王彦明 | 男 | 54岁 | 大庆市 |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被大庆高新区国保警察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 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 | 三年六个月 | 两万元 | 上诉 | ||
2 | 张世平 | 男 | 73岁 | 大庆市 | 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被大同公安分局国保、高台子镇中心派出所等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份左右非法开庭 | 一年零两个月 | |||||
3 | 张秀芹 | 女 | 大庆市 |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被大庆市公安局红岗分局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 | 一年 | 一万元 | ||||
4 | 刘春华 | 女 | 69岁 | 大庆市 |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被大庆龙南公安分局绑架 |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 三年六个月 | ||||
5 | 杨秀花 | 女 | 59岁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富拉尔基区红岸派出所绑架 |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 龙江县法院 | 四年 | 上诉 | |||
6 | 张继秋 | 56岁 |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 二零二三年五月被建华区卜奎派出所绑架 | 四年 | |||||||
7 | 于海霞 | 齐齐哈尔 |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被齐齐哈尔龙华路派出所绑架 | 一年零八个月 | ||||||||
8 | 朱亚梅 | 女 | 72岁 | 齐齐哈尔市 |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日被绑架 |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 | 两年 | ||||
9 | 刘英 | 女 | 绥化市 |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被绑架 | 海伦市法院 | 三年半 | 两万元 | |||||
10 | 黄立成 | 男 | 69岁 | 绥化市兰西县康荣乡 | 二零二三年九月三日被绑架 |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 四年六个月 | 一万元 | |||
11 | 刘民 | 男 | 57岁 | 兰西县 |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左右被兰西县公安局警察绑架 |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午 | 安达法院 | 三年 | 一万元 | |||
12 | 魏春荣 | 女 | 72岁 | 居住在青岛,原籍黑龙江桦南县人 |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被青岛正阳路派出所绑架 |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 青岛即墨法院 | 三年半 | 一万元 | 上诉 | ||
13 | 鲁海红 | 汤原县 | 二零二三年四月八日被汤原县东城派出所绑架 | 二零二四年一月 | 诬判一年,缓期两年 | |||||||
14 | 张秀春 | 女 | 75岁 | 大兴安岭塔河县 | 二零二三年三月被警察绑架 | 二零二四年二月下旬 | 塔河县法院 | 一年,监外执行。 | ||||
15 | 郝玉红 | 女 | 60岁 |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古源镇 |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被加格达奇区公安局警察绑架 | 二零二四年一月中旬 | 加格达奇区法院 | 四年半 | ||||
16 | 刘让芳 | 女 | 70岁 | 黑龙江省宝清县852农场 | 二零二三年五月被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 建三江法院的人到红兴隆法院所谓“审判” | 三年 | ||||
17 | 刘端慧 | 女 | 69岁 | 黑龙江省宝清县八五三农垦社区 |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被大连市公安局港航分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 |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 黑龙江省垦区红兴隆法院 | 一年 | 五千元 | 上诉 | ||
18 | 徐庭香 | 女 | 鹤岗市 | 大约在二零二二年九月被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鹤岗市某法院 | 一年 | |||||
19 | 马云 | 60岁 | 鸡西市 |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被绑架 |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 鸡西鸡东县法院及鸡西市中级法院 | 八年 | 二万元 | 上诉 | |||
20 | 庞善喜 | 男 | 77岁 | 黑河市五大连池市 | 二零二三年四月份被龙镇农场派出所伙同五大连池市公安局非法抄家 | 二零二四年一月 | 嫩江市法院 | 三年 | 一万元 | |||
21 | 李霜 | 女 | 伊春市 |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在北京机场出海关时被警方绑架 |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伊春市友好区法院 | 一年 |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系统性的,中共操控整部国家机器众多部门(政法委与其内设“610办公室”以及公、检、法、司、监狱、政府部门、街道办、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参与迫害,对身处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全方位的监控打压,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迫害链条——从上门骚扰、恐吓、抄家到行政处罚(如非法扣留)、刑事处罚(如非法判刑)、监狱迫害,再加上强制“洗脑”、开除、剥夺养老金、限制出行出国等多种多样的迫害方式,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无底线的迫害,甚至将人迫害致死。
世界需要“真、善、忍”,当更多一个人相信真、善、忍的力量,更多一个人了解真相,社会就多一分安宁与平和,少一分戾气与暴力,这是对任何人都有好处的。法轮功学员是在传播真相、善意与福音,让更多人了解真相,不与邪恶为伍,回归传统,选择善良,敬天信神,就可以得到神佛的护佑,在这天灾人祸频发的时代,就可以远离灾祸,拥有平安、健康与幸福。
二零二四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也表现出:一是中共迫害越来越不得人心,越来越力不从心;二是参与迫害的中共人员遭受恶报的事例越来越多。中国有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天灭中共在即,希望到目前还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守住良知,不要迫害良善,不要成为中共迫害好人的帮凶和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