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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四年冤狱 山东法轮功学员潘荣卿又遭经济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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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法轮功学员潘荣卿女士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被警察绑架,后被莱山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期间遭到残酷折磨。潘荣卿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结束冤狱回家。但邪党的经济迫害又开始了,社保机构强行勒索她四年工资十万多元,莱山区法院也强行冻结她的社保卡。

潘荣卿遭绑架、勒索、诬判事实简述

潘荣卿今年61岁,她是退休职工,家住烟台福山区,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跨区出动大量警察,绑架了十多位手无寸铁的老太太。当天中午,潘荣卿在家中被破门而入的警察绑架,警察没有出示抄家令,最后抢走她家中的四万元现金及三台打印机、两个切纸刀、两台笔记本电脑等。

在莱山区盛泉派出所,潘荣卿遭非法审问,她问警察要回自己被抢走的钱。其中一警察说:“你那钱都是大票,没有印字,他们能还给你。”然而那四万元警察至今都没还给潘荣卿。

在派出所,潘荣卿一度因身体不适昏了过去,在被拉到医院检查的过程中,她遭到警察用矿泉水瓶子抡打,被强行拖出去按手印,衣服被拖破。

之后她被非法关押到福山看守所,期间她遭强行插管野蛮灌食,差点窒息,拔出来的管子全是血。看守所所长还站在那拿着手机摄像,还叫嚣说:要让潘荣卿正在怀孕的女儿看看。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七日,莱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潘荣卿,后对她非法判刑四年,被勒索罚款一万元。潘荣卿上诉后,烟台中院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莱山法院一审判决,发回莱山法院重审。”莱山区法院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十一月二日两次非法庭审后,非法维持原判决。三次非法庭审,潘荣卿三次都没有签字,不承认有罪。

在被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年三个多月后,潘荣卿于二零二一年过年前被劫持入狱。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潘荣卿遭到暴力“转化”、严管、坐小凳等残酷迫害。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潘荣卿结束冤狱回家。

莱山区法院强行冻结社保卡

潘荣卿回家仅几天,社保人员就连连逼她家人交回潘荣卿被非法关押四年期间领取的工资十万零八百多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潘荣卿到福山区区福街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明明账面上有五千多元人民币,她取了几次取不出来。工作人员以为是取款机没钱了,让她到柜台去取款,她就把社保卡交给了业务员,结果业务员说:电脑显示,你的社保卡里面的钱已被烟台莱山区法院冻结。已告诉过三次了。” 潘荣卿说:你能不能把它印下来给我?业务员说:不能。潘荣卿又说:你能不能把它写下来给我?业务员就写了:“(2024)鲁0013执恢1201号之一 2024,12,21日期”

过了几天 ,潘荣卿又去区福街建设银行咨询:“到底冻结了我多少钱?”业务员说:“一万元,是烟台莱山区法院给冻结的。”业务员又说:“第一次是在福海路冻结的,你可以去问一下。”潘荣卿就去了福海路建设银行,那里的业务员说:“你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被冻结的,是一万元,你的账面上已有五千多,日期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到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她就问业务员:“有没有文书?冻结的理由是什么?”业务员说:“没有,是在网上通知的,没有文书,也没有写原因,什么都没写。”

(潘荣卿遭各种迫害更多详情请见《山东潘荣卿遭冤狱迫害四年 被勒索养老金十万余元》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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