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洪玲,今年六十一岁,泰安市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矿医院退休职工。她先前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心肌供血不足、全身无力、四肢凉、妇科病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八年十月她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身体迅速好转。在修炼中,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善化他人,工作、生活与家庭各方面都有了良好的变化,身体轻松、心情舒畅,感受到了法轮大法带来的幸福与美好。
在法轮功遭到中共邪党迫害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她被长期监控、骚扰,多次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强制洗脑、经济勒索,两次被非法劳教,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郑洪玲被劫持到济南山东女子劳教所,被迫害致病危状态,劳教所才通知她家人接回。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时许,泰安市东平县国保大队、东平县接山派出所伙同泰安市天平派出所十多个警察,去敲郑洪玲在泰安市天平办事处鑫源小区的家。他们用破锁工具把门锁撬坏,强行入户,并随手把门上的智能猫眼拽下劫走,紧接着到各屋翻抄,抢走家中三套大法书、师父法像和一个台式电脑、一个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两个女式挎包等私人物品。六时许,郑洪玲从外边回来,看到家中被这帮人翻腾成这样,就给他们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奉劝他们不要再执行江泽民的那套罪恶指令做坏事,害人最终会害己。多个警察将郑洪玲连拖带抬强行弄到车上,她丈夫赵其森也被胁迫到车上。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东平县检察院将构陷赵其森、郑洪玲夫妇的所谓案子转交给肥城市检察院。六月十九日,肥城市法院对赵其森、郑洪玲夫妇非法开庭,并于七月二十四日下达了判决书。赵其森被非法判刑两年,罚款一万元;郑洪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两万元。十月二十四日,赵其森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关押迫害。郑洪玲因身体原因没有入狱,但她的退休金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了一家人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