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吴波先生,家住铁岭市昌图县,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六点多,吴波和妻子被铁南派出所警察绑架,原因是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去四平邮寄真相信,吴波驾驶的车牌被监控拍到。七月十二日六点多,吴波和妻子被昌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劫往“法制教育中心”。八点多,吴波的妻子被送回。吴波在昌图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吴波被构陷到昌图县检察院,后来被检察院退回国保大队补侦。九月三日,构陷吴波的案件又被移送至昌图县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吴波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二五年一月初获悉:吴波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近年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判刑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案例:
昌图县后窑镇法轮功学员冯国刚,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被昌图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原因是他用手机微信、快手发真相。二零二四年四月,冯国刚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昌图县法轮功学员赵春林、石桂敏(时桂敏)、刘志勇(刘志永)、赵洪杰、孟桂兰在傅家镇发放真相资料时,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晚被昌图县公安局傅家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孙万良,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被昌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午,沈阳一派出所警察在昌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指示下,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绑架了正在为妻子排队买饭的法轮功学员田伟,当时田伟的妻子在医院做截肢手术的第三天,尚未脱离危险;法轮功学员耿明被昌图县警察绑架未遂、非法设定“网逃”,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被昌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法轮功学员王化峰(王峰)也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后被绑架。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孙万良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开庭,孙万良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五千元;赵春林、孟桂兰、石桂敏、赵洪杰、耿明被非法判刑一年,每人各被勒索罚金三千元;田伟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勒索罚金两千元;刘志勇、王化峰被非法判刑四个月,罚金两千元。
铁岭市清河区法轮功学员张慧,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被铁岭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国保大队、向阳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张慧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抚顺市清原县五名法轮功学员林桂兰、朱庆华、杨孝芝、施洪香、杨柏良,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在铁岭市下辖开原市黄旗寨给村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并遭刑讯逼供。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林桂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昌图县法院对非法庭审,林桂兰被非法判刑九个月,朱庆华、施洪香、杨柏良被非法判刑八个月,杨孝芝被非法判刑六个月,每人各被勒索罚金二千元。
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刘玉华和丈夫靳立国、张丽珍,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被昌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原因是他们给一些公检法部门邮寄了“明真相保平安”的劝善信。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刘玉华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靳利国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一千元;张丽珍被昌图县法院非法判刑三个月、勒索罚金一千元。
昌图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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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