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小莲花说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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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七日】明慧网关于台湾个别人及其制作的小莲花产品发布通告之后,有关学员感到困惑:是不是使用小莲花不妥?是不是销售小莲花不妥?是不是台湾制作的莲花都不合格?哪一款不合格?也有台湾当事人,把学员中的修炼问题拿到常人中去“讨说法”,让常人出面“讨伐”明慧网的。还有比较偏激的学员,早就把不同地区某些学员去世的原因,定义为是购入了印有“乱神”的小莲花的。不一而足。

作为一个北美老学员,听到这些事之后,想起师父的有关教诲,知道这些事师父在以前的讲法和答疑中都讲过多次了。想起二三十年一路修过来,这些事只是陆续出来做事的学员,在重复前人的误区、犯别人过的错误而已。这些人和事虽然不足为奇,却是又一批学员修炼提高的一个契机。

所以个人理解,通告所述,是在学员中推广非大法图案的行为。当事人既不在修炼中,自会有很多出于强烈人心的言行。大家注意此事的性质,而不是具体某一款图片,才能在修炼上提高,更好的救人。

台湾佛学会近期去了解并纠正此事,是出于对法、对当地修炼环境的负责。据介绍,这种事并非只有台湾才有,印了错别字还批量销售到西方国家的也有。而很多订购并在西方社会推这些小莲花的中国学员,对自己发放或者销售的是什么图案、是否有错别字等等,并不在意。自己可以问问自己:这是做事呢?还是修炼呢?真修弟子都明白,救人涉及巨大的业力和复杂的矛盾。耶稣在救人中触及了复杂的矛盾和势力,最后不得不上十字架受难,才得以解脱;大法弟子救人,哪有那麽省心、轻松啊!

此外,小莲花也好,护身符也好,都是学员个人想出的辅助手法,初衷是辅助讲真相。冷静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小莲花和护身符本身并不是真相,救不了人,因此对于讲真相救人来说,小莲花和护身符可有可无,并不是只要讲真相就必须赠送小莲花或者护身符。如果在过程中生出执著和更多强烈的人心,过于强调这些辅助用品,涉及大量的钱和物,会不会搞得与修炼和救人的初衷,事与愿违呢?

前车之鉴已经不少。大陆学员对护身符的执著高峰已经过去,海外对小莲花的执著是否也到了该冷却一下、理智思考的时点呢?师父教我们遇事修心,我们修炼人要改变盯着人间事务、盯着事物表面具象看的习惯。不执著于世间万事,不执著于世间任何人和物。

个人的一点想法。仅与同修分享,供参考。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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