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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八旬法轮功学员赵颖遭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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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天河区八旬法轮功学员赵颖老太太,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被天河区棠下派出所警察绑架,以所谓“取保候审”方式回家,取保期满后改为非法监视居住。二零二四年初,所谓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均被解除。但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河公安分局警察再次绑架了赵颖,将她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九月五日,海珠区法院开庭非法庭审赵颖。

善心帮人遭抢劫、绑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老太太在上社大街上,偶遇一外地女士说想租房但不熟悉哪里有,赵颖出于好心,带她到易梦缘公寓,一男士带她们到五楼去看房后,两人刚出大门口到大街上,突然冲出两人,拦住她们,将她们往大门里拖。

赵颖以为是遇到抢劫匪徒,严厉问:你们大白天为什么抢包?两人不吱声,问了几句,一人才说是棠下派出所的。两警察又打电话叫来一辆警车,硬叫她们上车,赵颖说:我没犯任何法,坚决不上。几人把她抬上车劫持到棠下派出所。警察在赵颖的包里翻出小区门禁卡,于当晚闯到她家非法抄家。

赵颖被绑架后,身体严重不适,在看守所拒绝接收的情况下,棠下派出所仍对赵颖持续迫害,将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五天五夜,然后将她劫持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的“公安一层楼”,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警察才以所谓取保候审让赵颖回家。

警察凭空捏造、检察院肆意构陷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五日,赵颖突接海珠区检察院电话,说“材料”已送检察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八日,赵颖的家人接到海珠区法院电话,得知海珠区检察院已将赵颖非法起诉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海珠区法院人员韦小明、刘嘉苑到赵颖家送纸质起诉书。非法起诉书中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包括:(1)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十时许,赵颖到天河区枫叶路棠雅苑小区E2栋楼下,将一本《天赐洪福》的小册子放到一辆电动车的车头位置;(2)同月二十六日上午,赵颖到天河区上社易梦缘公寓门口准备派发法轮功传单,车篮内赵颖的挎包中有传单。

上述构陷赵颖的所谓“证据”十分荒唐。关于第一条,赵颖和家人要求警察出示相关证据,警察却不予回复;关于第二条,赵颖到广州定居十几年来,从未骑过车,也不会骑车,家里也没有自行车,起诉书中提到的车从何而来,现在何处?另外,凭什么说赵颖准备发资料,这些只是警察的推测而已。

再次遭绑架 遭非法庭审

二零二三年三月,赵颖委托了亲属辩护人,辩护人到海珠区法院提交了相关手续,并要求阅卷,遭海珠区法院无理拒绝。在辩护人没有阅卷,对所谓案件的情况都不清楚的情况下,海珠区法院多次企图强行开庭非法庭审赵颖,并多次骚扰她的家人,狂妄要求:要么家人带赵颖去法院开庭;要么法院不法人员到赵颖家,在家里开庭。赵颖和家人拒绝了这些非法的要求。

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天河区公安分局不顾赵颖无罪和她身体严重不适的实际情况,再次绑架了她,将她非法关押到天河区看守所。九月五日,海珠区法院对赵颖进行非法庭审。

赵颖一九四四年八月出生,退休前为江苏省淮安市(原淮阴市)中国银行会计师、营业部副主任、正科级稽核员,她随儿女来广州居住已经十多年。赵颖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团伙发动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后,赵颖就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抄家抢劫、非法关押等迫害。

赵颖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天河区看守所。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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