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面对警察讲真相 要回被扣押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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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二零二二年夏天,妻子与另外三位同修同时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我家的大法书、师父法像、电脑、打印机、手机、平板电脑、移动硬盘、优盘和制作大法书、真相卡片的全套设备尽数被抢走。于是,我一边努力利用法律反迫害、营救同修,同时开始索要被非法扣押的物品。下面侧重说一下要回非法扣押物品的过程。

一、从要钥匙开始

同修遭绑架的当天,我曾快速赶回家,并为躲避非法抓捕被困在楼顶。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当天脱困并回到了公司。当时,我分不清警察是否是冲着我来的,所以当晚在公司休整了一夜。第二天,有同修给我送来一把钥匙,并告诉我,如需离家出走,可用这把钥匙暂住某小区。我当时收下了钥匙,没做决定。同修走后,我又静静的想了一下,觉的此次邪恶不是冲我来的,起码主要不是冲我来的。而且这么多年来,我见到、听到很多大法弟子遭迫害的经历,我不认可流离失所这条路,于是我决定正念面对眼前的迫害。

当天下班后,大约下午五点多,我来到了当地派出所门口,按了门铃,他们问我干什么,我说我妻子被这里的警察抓了,我進不了家,因为钥匙在妻子手里,我来要钥匙。里边值班的警察让我在门口等着,说是等办案的警察回来后给我解决。于是我就在派出所大门外站着。大门外没遮没拦,太阳直射。当时正值暑期,天气闷热,三、四十度的高温,我身上的衣服很快被汗水湿透了,加上各种蚊虫的叮咬,弄的浑身难受。我心里告诉自己坚持住,并且不断的对派出所发出正念,清除那里参与迫害的邪恶因素。

渐渐的,天色暗了下来,蚊虫更多了,不断的往我脸上撞。大约一小时后,一辆警车开入了派出所,我看到妻子从车里出来,妻子也看到了我,并告诉我放心,她没事。我就喊从车上出来的警察,让他们把钥匙给我。一个瘦小猥琐的警察走过来,让我等一下,说管库房的警察还没来。后来我知道,这个瘦小猥琐的警察就是这个派出所的C副所长,是直接参与迫害我妻子的责任者。

他们不让我進去,我就在大门外继续等,继续发正念。一直将近八点,天已经很黑了,还没人理我,我又按了门铃,问管库房的人为什么还没来。一会儿,C副所长告诉我,那人在吃饭,吃完饭才能来,让我继续等。快九点了,我感觉有些疲惫,又按门铃,C副所长隔着大门口的栅栏告诉我:“大哥,你今天晚上自己对付一宿吧,管库房的人喝醉了,不来了。”我说:“你这是什么话?我从下午五点多一直等到现在,都晚上九点了,大热的天,让我在这儿等了好几个小时,然后说让我自己对付一宿,去哪儿对付?让我睡大街上吗?你们警察就是这么对待老百姓的吗?”C副所长不紧不慢的说:“那你说咋办,我又没有钥匙。”说着,做了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后就要转身回去。我说:“那我就投诉你们!”他转回身来说:“那你就投诉吧。”说完他没走,站那儿看着我。

我拿出手机,直接拨通了110,然后直接转到了所属公安分局。对方听完我的讲述后,痛快的说:“大哥你别挂电话,我现在就给你解决。”然后,我看到派出所里又出来一个人,告诉我等一下,他们正在联系开锁公司。

期间有个高个子警察出来,远远的跟我喊:“你说你媳妇,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好好过日子,非得炼法轮功干啥?”我也大声告诉他:“她炼法轮功身心健康,不犯法呀!”他有些急眼:“政府不让炼你们就非得炼?”我也不示弱:“政府啥时候说不让炼了?政府是靠法律说话的,请跟我谈法律!”他瞪了我一眼,气哼哼的走了。

直到晚上大约十点,开锁公司的人来了,C副所长苦着脸拎着钥匙,旁边一个警察录着像,把我家的钥匙给了我,一边递给我钥匙、一边向我解释:“大哥,你别怨我,我没这个权力。”

二、要回电脑和手机

迫害妻子的卷宗到检察院后,我了解到,检察院没有退回补充侦查。于是我就开始正式向派出所索要扣押物品。

开始接触的几次,C副所长说:“都是涉案物品,没有什么可以发还的。”我说:“不可能,你们把我的电脑、移动硬盘和优盘都抄走了,这些跟我妻子没关系,怎么可能都是涉案物品呢?而且我的电脑和移动硬盘都是加密的,你也打不开,里边是什么内容你都不知道啊!”后来他又说:“不是我们一家办案,光找我没用。”我说:“不管几家办案,办案单位也是你们派出所,办案人员也是你,不管需要联系哪个部门 ,也应该你去联系。”

最后他被我说的没办法了,说:“你写个申请吧,把你要的东西写在上边。”于是我把自己的电脑、移动硬盘和优盘等写了交给他。过程中,我把公安部于二零零零年制发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和国务院新闻出版署二零一一年的51号令交给他,告诉他这个公安部的39号文件明确列出了邪教的名字,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新闻出版署的51号令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宣布法轮功的书籍不再是禁书,是合法出版、合法阅读和合法传播的。

同时在私下交谈的时候,我告诉他不能靠着迫害好人搞业绩,不但犯罪,而且会有报应。他不说话,只是听着。

几天后,C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取东西,意外的是,除了我在申请中提到的,他们把我妻子的电脑、移动硬盘和手机也给我了,他说是他争取来的。其实根据事后的一些信息得知,这么多年来,这个派出所警察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案子”中,随便抢劫,想拿啥就拿啥,从来没有人找他们要求返还。而这次参与的政保警察从我家抢走的大部份电子产品根本没列入扣押清单,我又比较明白法律,所以他们是因为害怕才给我的。

三、警察开车把打印机等物品送回我家

构陷案件到法院阶段后,我看到了起诉书,了解了他们迫害的说辞。于是我又到派出所,告诉他们,从起诉书上已经能确定有些东西与本案无关,现在就可以发还的。C说:“你说的对,但是得等判决出来才能给,可以给的一块儿都给你。”

两个月后,非法判决出来,打印机等物品写着“非本人制作”的字样。我拿着非法判决书去找C副所长,他也承认应该给我,但又说是分局政保科一起办案的,尤其在法轮功的事情上是他们说了算,让我去找他们,只要他们同意,他马上给我东西。我想反正是为了讲真相,就去了公安分局,可是去了两次,政保科的头头儿都以外出或疫情期间不能接待而拒绝和我见面。

于是我又找到C副所长,告诉他不能总这样推来推去的,他才是办案人,而且这期间从笔录到非法判决,从未提到过政保科的警察。有一次我郑重告诉他:“C所,我今天不是来要东西的。”他一愣,疑惑的看着我。我接着说:“我今天作为合法公民,要求你信息公开,公开一下发还物品的规定和流程,以及每个阶段的时限。”他立刻慌了:“大哥,你别急,我现在就打电话联系。”他出门打了老半天的电话,回来一脸无奈,说:“判决书应该明确列出哪些东西涉案,哪些东西应该发还,他不写明白,我怎么给你?”我说:“这还不够明白吗?初中生都能看明白,‘非本人制作’是啥意思,那么不相关的设备和工具就是应该发还的呀。”他还是坚持法院应该列出发还清单,然后说了几句不着边儿的话就走了。

我正想着下一步怎么办,这时值班室的一个年轻些的警察提醒我:“大哥,你如果对我们警察的工作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去分局信访,他们是管我们的。”我一想,不妨一试,于是去了分局信访办。

信访办主任了解了我的情况后说:“这不是很简单、很明白的事儿吗?这个派出所办事能力就这么差,总有人来我们这儿投诉他们!”我把公安部的39号文和新闻出版署的51号令也给了他,他本来还想给我做做所谓工作,但都被我从法律方面讲真相给破除了。我同时还称赞了他的头脑清晰和正义感。他说:“大哥你是个明白人儿,今天正好我们主管副局长值班,让他帮你一下吧。”说完就打了个电话,一会儿副局长就来到了信访办,他也是很爽快的说:“这么点事儿派出所怎么还推到这儿来了?大哥,你现在去派出所,直接找新调去的L所长,让他把手机号给你,别总让你这么耽误着工作一趟趟的跑了,有事直接给他打电话!”我向他们表示感谢后,又赶回了派出所,而且直接去找了新来的L所长,并要到了他的手机号。L所长说:“大哥,这样吧,今天下午你和C所一起去一趟法院,让法院给个说法,然后我们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我表示同意。

当天下午,C开车带我一起去了法院,电话沟通后,我听到法官在电话里边说:“我们的判决已经写的很清楚了。”然后就挂断了电话。C副所长一脸的苦相,我说:“咋办?”他说回去跟L所长商量一下。后来,L所长电话里跟我说:“你媳妇不是在上诉嘛,等上诉结束才算结案,有了裁定,一定把该给的东西都给你。”

两个多月后,妻子同修回到了家里,上诉结果是非法维持原判。我们找到L所长,他竟说,还是需要我们找法院出具发还物品清单。我和妻子商量了一下,本着多接触多讲真相的出发点,先找了中院的二审法官,她说:“既然是维持原判,由一审法院出具就是有效的。”然后我们又去了一审法院,法官说:“大哥,派出所这样做不对。第一,这事儿应该是他们派出所和我们法院公对公的办理,不应该让你们来找;第二,除了几张照片,他们没把任何物品移交到法院。也就是说,我们什么都没见到,怎么能决定发还什么呢?”听完后,我当场用电话把法官的话转告给L所长,他竟说他也没办法了。

于是,我和妻子又去了分局信访办,说明了事情的原委。这次,我们从信访办了解到,C副所长因为工作不力被调离了,在他之前的正所长也被调离了,才换上了现在的L所长。信访办主任听完后说:“正好今天开会,L所长和政保科的人都在,我把他们都叫来,面对面的把事儿说清,尽快解决了。”他打电话后,L所长和政保科的人都到了,政保科带头的是M。M往我们对面一坐,不让我们说话,大声喊着说:“法轮功的一切物品都是涉案物品!”然后问我们:“听见了吗?”我说听见了。他说:“那就行了。”然后起身就要走。我一下站起来,大声喊他:“站住!你就这么办事吗?你告诉我,我家的打印机涉了什么案?”他愣在门口,不再说话,尴尬的站在门口。

这时信访办主任起来打圆场:“大哥,别着急,你把要的东西写下来,我们帮你解决。”这时我也把语气缓和下来:“为什么老百姓对警察印象不好?像M警官这么办事行吗?我往派出所跑了这么多次,C副所长始终都没让我看到扣押物品清单,还说让我看看家里少了什么,难道我家里少了什么都找派出所要吗?”说着,我对着手机把需要返还的物品写下来,因为我已经从律师那里要到了扣押物品清单的照片。

回到家,妻子专门给分局的正、副局长都写了信,反映了自己遭受迫害的过程和目前面临的问题。几天后,从C副所长接手工作的D副所长联系我,让我们去拿东西,并说:“告诉大姐,别给局领导写信了,这事儿能解决。”见面后,D副所长热情的打招呼:“大哥、大姐,我们把一样一样的东西都摆在这儿了,看看还差啥不?”我和妻子看了看满地的东西,差不多都在了。我说:“还差平板电脑和播放器吧?”D说:“大哥,你那个平板电脑得告诉我密码,确定里边内容才行。你说那个播放器是小收音机吧,那小卡上有‘反宣品’内容,所以收音机可以给你,小卡不能给。”我说:“这样吧,有争议的下次再说,没争议的我们先拿走。”D也高兴的表示同意。

我又说:“可东西这么多,当时是用警车拉来的,我们用手得搬到啥时候去呀?要不你们用警车帮我们送一下吧!”D爽快的答应“没问题”,然后又说:“别用那个带警灯的了,太招摇,用那个公务车吧。”说完,他和几个警察把东西一样一样的装了满满一车。然后,D又跟车一直把东西送到我家,回去时他说:“大哥、大姐,今儿开车送东西可不是公务,这可是我个人的行为。”我们对他表示感谢。

四、启迪警察善念

后来,我们又找到D副所长,告诉他:按照法律,我们没有义务提供平板电脑的密码,或者说他无权要求我们提供密码。同时,進一步给他讲了相关法律和真相。于是,他假装把平板电脑处理过后给了我们,但收音机上的小卡仍是不给。

作为大法弟子,我们非常清楚,大法书我们也要堂堂正正的要回来。于是,我们专门写了《扣押物品发还申请》,因为非法判决里边也把单本、单册的大法书和真相小册子扣除了,也就是说,即使按照邪恶迫害的说法,这些大法书也应该给我们。在申请书中,我们明确说到了大法书籍、资料的合法性,应该返还。如果以“反宣品”的借口拒绝返还,就要求他们出示“反宣品”的定义和法律规定。

当我们拿着申请书去派出所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的L所长因为工作不力也被调离了,现在正所长是D,见面后D表示亲自处理,让我们等几天。当天,我们也把公安部和新闻出版署的文件给了他。

十几天后,我们又去派出所,问D事情進展如何。他把我们叫到一个单独的屋子里,低声的告诉我们:“大哥、大姐,你们给的文件我都看了,申请书我也仔细看了,而且从网上、书上也查了资料,知道你们说的是真的,也是对的,也非常理解你们。但是,如果我擅自把法轮功的书给了你们,我这身衣服就别穿了(当不了警察了)。而且如果当时出警的时候我在场,也不会是这样的结果。”接着,他讲了他在别的派出所时帮助法轮功学员的故事。谈话中明显感觉,他听过真相,并接受真相。于是我们表示,为了不让他为难,我们暂时先不提大法书的事,但不放弃。他很高兴:“其它的电子产品还有没发还的吗?”我随口说:“播放器的小卡还没给。”他马上说:“立即就办。”

我们回家后不到半小时,D所长打来电话(此时已是所长),“大哥,你家的小卡我夹在书里找不到了,我给你几个新的吧。”我表示同意。这样,几天后,我们把小卡也拿回来了。

结语

通过索要非法扣押物品的过程,我感受到,和警察打交道,最好能先从法律上让对方不敢小觑,甚至对他们产生震慑,让他们明白即使按照邪党目前的法律,他们也是错的,而我们是非常明白的。打消了他们的嚣张和妄图欺负大法弟子不懂法律的心理后,再讲真相他们就能听了,所以本文没有详细描述讲真相的内容。

同时,作为大法弟子,要想做好讲真相、清除邪恶、救度众生的事,就必须多学法,实修自己,充实正念,当我们面对众生时,才能不卑不亢,理智、智慧的讲清真相,才能证实了大法。过程中,我还体悟到,和公检法的人打交道,能见面尽量多见面,少打电话,有利于我们讲真相和正念清除邪恶因素,启迪他们的善念、救度他们。

个人的一点浅悟,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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