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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轮功学员张连雨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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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张连雨女士的家属近日才得知,延庆区法院五月份对张连雨的非法判决不是象法官说的“判刑一年缓刑两年”,而是非法判刑四年半。延庆区法院执行局人员近期要对张连雨进行体检,欲将她收监迫害。张连雨的家属对此非常气愤。

据悉,这一切源于六年前的一次警察骚扰行动。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点钟,两个自称是派出所的便衣警察闯到张连雨家中骚扰,并在房间走动,当看到里间屋内的法轮大法师父的法像和打印机后,就通知派出所和国保警察,警察来后就非法抄家,把跟修炼有关的东西都抄走了。当天下午三点钟,警察把张连雨带到夏都派出所,晚上十二点又把她带到延庆公安局,凌晨两点把她拉到昌平看守所欲图非法关押。因张连雨的体检结果不合格,十五日中午,警察只好让张连雨回家。之后,张连雨不断受到警察骚扰,一度被迫离家。由于长期的迫害,导致她身体出现病业状态。

几年来,延庆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一直合谋对张连雨进行司法构陷。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延庆区法院法官李双携、书记员和延庆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刘雪妍、夏度派出所警察刘新星到张连雨家中,告知她被起诉,法院要在十一月十四日对她进行庭审。但后续情况不明。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六月曾报道张连雨已经回家,显示她曾被绑架、关押。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延庆区法院的几人到张连雨家中开庭,他们对家属说只是走个程序,判一年就结案了。张连雨的丈夫相信了法官的话,配合他们在家中对张连雨非法庭审,法官当日对张连雨非法判刑一年缓刑两年。张连雨不予承认、不签字,法院人员让她丈夫代签,她丈夫天真的以为自己保护了妻子不再受到迫害,配合法院完成了一切手续。

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延庆区法院送达非法判决书,张连雨的丈夫为了不让妻子看见,赶紧收起来了,没有再看里面的内容,他以为判决结果就是法官那天判的结果。

近日,延庆区法院执行局的人突然通知要给张连雨进行体检,她丈夫问为什么?不是程序已经走完了吗?法院的人说要对张连雨执行收监。这时张连雨的丈夫才得知自己被骗了,法官对张连雨的非法判决是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九千元。张连雨的丈夫对此非常气愤,这让他看清了邪党人员的流氓嘴脸,他表示一定找他们理论,让他们给个说法。

近几年,延庆区法院可谓作恶多端,多次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收监迫害,并对一些因迫害导致身体状况不佳的法轮功学员,反复逼迫他们进行体检,以将他们收监迫害为快,给这些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造成极大压力,导致当事人身体状况恶化而离世。近期被延庆区法院迫害离世的法轮功学员有:杨秀兰、孙志刚、王素霞、韩世民、范纪荣。

延庆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20号,邮编102100
电话:010-81192677、010-61115124、010-61868853、010-61115408
院长:俞里江
副院长:董晓军、韩志忠、徐应举
立案庭庭长王薇
执行局局长刘文思
参与迫害法官:章志祥、吕行菲

延庆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庆隆街99号,邮编102100
电话:010-69182000
代检察长宋红伟
参与迫害检察官:刘雪妍。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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