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冤狱迫害十多年 湖南女医师刘冬仙至死拒绝转化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常德市桃源县法轮功学员刘冬仙,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三次被非法判刑共十六年,其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被绑架构陷、非法判刑九年,她在湖南长沙女子监狱受尽迫害,拒绝所谓的“转化”,二零二四年五月左右被监狱送回家,只有几天她就含冤离世,终年72岁。

刘冬仙二零一五年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中说:“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发生后,我所遭受的迫害多得记不清。”

刘冬仙,生于一九五二年九月十六日,家住湖南省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她是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内科主治医师。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很短时间内,胆囊炎、胃病、心脏病、痔疮、腰痛、美尼尔氏综合症等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她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桃源县红十字会医院公认的好医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大法后,刘冬仙被多次非法关押,非法劳教一次,判刑三次,关洗脑班二次,拘留二次,囚禁一次,长时间被监视、电话被窃听、行动被监控、外出被跟踪,被取消医生资格及处方权,调离医师工作位置,在中药库做杂工,扣发工资奖金,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

多次非法关押 在劳教所遭残忍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刘冬仙在同修家炼功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勒索罚款2000元。同年七月十九日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刘冬仙被非法囚禁在戒毒所五天。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刘冬仙进京上访,在北京海淀区监狱警察用重物打头,两个警察同时用两根电棒电击五小时;身上用办公椅压着,对着全身穴位打,边打边电击,直到电棒没电了。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随后刘冬仙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在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受尽残酷折磨,被强迫长时间坐小板凳、站、铐、吊在晒衣架上,昏过去后才松铐;强行野蛮灌食管差点背过去也不停手。由于长期绝食至胃出血,用止血药后血压迅速上升高达300mmHg头痛剧烈,天晕地转,恶心呕吐。本应停药降血压才对,劳教所仍然每天照用升压药。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县610、公安局,强迫刘冬仙的家人签下监控协议,在监控期间如有脱管失控,由丈夫承担罚款2万元、哥哥将行政撤职除名。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日,刘冬仙被关进洗脑班一个月。

二零零四年二月,610动用县消防队越窗进屋20多人,把刘冬仙绑架,当时围观者100余人。刘冬仙被非法关洗脑班六个月。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受尽折磨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三点左右,桃源县610头目周桂成、郑云清、国安头目文承广、胡光华等闯入刘冬仙家中,把刘冬仙绑架到桃源县看守所,刘冬仙绝食抗议,警察对她残酷折磨,暴力灌食,直至她吐血。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刘冬仙在看守所中第二次绝食反迫害,超过一百多天,每天被警察暴力灌食,被折磨的脱相,人由原来的一百三十斤下降到六、七十斤,出现生命危险,警察还不放人。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在桃源县非法开庭,由常德市检察院初审,当时的主审法官是熊先明,审判长是魏云良,审判员是聂敏,代理审判员是龙志军,判决结果:冤狱三年。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刘冬仙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诉状中说:“在湖南省女子监狱,为逼我放弃信仰,对我用尽酷刑折磨,狱警安排了最邪恶的罪犯包夹整我:长时间罚站、罚蹲、双手反铐五天五夜。零下5度的天气,全身衣服扒光,门窗打开吹北风15分钟。七天七夜不准上厕所,胸部以下全部尿湿,地下不准有尿,否则强迫舔干;只能一点点拉在身上;整栋楼臭不可闻;吃喝拉撒全在一间屋里。一场迫害下来,我双手完全残废了,双手坏死呈黑色,生活不能处理,还继续夜罚站,双腿肿大像水桶,双脚不能穿鞋,脚下皮一块一块的脱落。每天只准睡半小时到一小时。由于睡眠太少,经常摔倒在地。除了肉体迫害,还有长期的精神高压,威逼威胁,说只有两条路,要么转化要么死,别想活着出去。如不转化影响他们减刑,出去后把我两个儿子杀掉。将我往死里打,说要送我上精神病院。五个多月后,我仍不转化,调我到生产监区进行奴工迫害。不管能不能劳动,强制劳动,完不成任务不许睡觉。人们常说度日如年,我是度时如年。”

在湖南省女子监狱,当时已经55岁的刘冬仙医生被狱警扒光衣服,放在厕所边罚站,冻了一个冬天。更卑鄙的是狱警将刘冬仙衣服扒光后照相,然后到外面张扬,说她疯了。刘冬仙被迫害致残,数月生活不能自理。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五点多钟,刘冬仙在桃源县步行街讲真相时,再被非法抓捕;六月九日被桃源县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一一年八月得知,刘冬仙被非法判刑四年。

刘冬仙被劫持到湖南女子监狱。当时湖南女子监狱六监区一中队、二中队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队,一中队还设有一个“学习班”(即洗脑班、又称攻坚队),处在监狱食堂前面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共有六个十多个平方的房间。每个房间有三个犯人(打手)专门对付一名法轮功学员。所谓的“学习班”实际就是为法轮功学员设的一个刑堂,使用各种迫害手段:吊、铐、长时间面墙而站、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等等。逼着她们看那些诽谤法轮功的谎言录像和书籍,宣传的都是假、恶、暴、色情的东西;强迫法轮功学员骂人,写“四书”,搞所谓的“转化”,目的就是要把这些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变成坏人。被关押在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时间长达三个月至九个月,所有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都被逼着轮流去洗脑。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九年、迫害致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刘冬仙、方杏枝、刘丽辉、曾明清都遵照法轮大法的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无私给被中共蒙骗的百姓讲清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先后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他们被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桃源县法院对他们非法判刑,刘冬仙、方杏枝各冤判九年,二人不服,当即向法院提起上诉。刘丽辉冤判七年,并处三万元罚金,曾明清被冤判五年,并处二万五千元罚金。

刘冬仙、曾明清在“取保”期,遭到来自国保大队文承华、符正权、县法院熊军及社区负责人的恐吓,威逼,要求他们写所谓的“悔过”、“保证”,如果不从,就判刑、罚款。刘冬仙和曾明清坚决抵制,二零一八年七月初,市中院下通知维持原非法判刑。刘冬仙、方杏枝、刘丽辉、曾明清被送往长沙女子监狱迫害。

刘冬仙在湖南长沙女子监狱受尽迫害,拒绝所谓的“转化”,被“高度戒备监区”狱警迫害出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

“高度戒备监区”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手段之一是“罚站”:逼迫法轮功学员以立正的姿势,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开始,一直站到晚上十点睡觉为止,吃饭喝水也只准手动不准脚动。罚站的同时还限制大小便和停止洗漱:一天二十四小时只准上一次厕所洗一次手,其余时间不能用水。喝水不受限,上厕所要报告,牢头准许才能上,只准十分钟。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大便或小便排在裤子里、床上;法轮功学员为了不上厕所只能忍渴少喝或不喝。长期罚站,导致法轮功学员脚底淤血,手、脚肿胀,整个下肢、腹部都是肿的。

二零二二年一月,狱方将高度戒备监区搬到了“U”字楼五楼,整个一层楼呈一正方形,共十八个监室,分一、二两个队,关押的大部分是法轮功学员,一队是强制“转化”队,有八个监室,二队绝大部分是已被强制“转化”的,其中有一个监室非法关押的是遭长期折磨也没有“转化”、身体被摧残严重的法轮功学员,如刘冬仙等。

二零二四年五月左右,刘冬仙被监狱送回家后,只有几天就含冤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