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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狱逾十三年 辽宁铁岭张淑霞又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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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法轮功学员张淑霞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去市场买菜时被清河区红旗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在铁岭市看守所已经一个多月。至今警方仍不放人,恐欲图对她进行司法迫害。张淑霞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曾多次遭中共非法劳教、判刑,陷冤狱长达十三年。

张淑霞,一九六三年九月九日出生,今年61岁,家住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她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多年的神经衰弱、妇科等疾病不治而愈。她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事事处处为别人着想,家庭幸福、邻里和睦,在家庭、单位、邻居中是有口皆碑的好人。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淑霞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放弃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她多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地,总计陷冤狱时间长达十三年,期间受尽酷刑、凌辱。

据悉,警察此次绑架张淑霞的借口是她依法控告迫害过她的警政人员。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最高法院动态的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警察专属十二项罪名”:(一)徇私枉法罪;(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四)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五)枉法仲裁罪;(六)私放在押人员罪;(七)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八)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九)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十)刑讯逼供罪;(十一)暴力取证罪;(十二)虐待被监管人罪;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举报热线(热线12337)在同日正式上线。张淑霞遂依法控告这些年迫害过她的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所长苏境。可是她等来的不是冤案得以昭雪,而是再次被绑架,打击报复。这就是中共邪党所谓法律,真正的罪犯在邪党的庇护下逍遥法外。

以下是张淑霞自述多年来遭迫害的具体事实:

一、被非法劳教一年五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进京为大法鸣冤,被铁岭驻京办人员绑架到铁岭市清河区公安局,国保队长刘永仁和警察杨磊非法提审我,刘永仁用电棍吓唬我,还对我动手动脚耍流氓。我在清河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三十天,期间姓王的女警体罚我,强迫我罚跪两次,每次约两小时。之后我又被劫持到单位的宾馆(并劫持我丈夫陪同)非法关押六天,再被劫持到铁岭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铁岭劳教所,队长王志斌为了强迫我承认(炼功、背法)违纪,电击我的腿、后背,我疼得大声惨叫,摔倒在桌子边。

演示图:电棍电击

东北的腊月特别冷,室外滴水成冰,警察逼迫我和二十几位大法弟子到室外挖沟,那是男人才干的动的活,我们一镐刨下去,只刨下一个小点点。

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三(小年),铁岭劳教所将我们铁岭二十名大法弟子集体转到辽阳劳教所女队,狱警强迫我们把食品全部扔进垃圾箱。

有一次在监舍,狱警刘薇因我们有圆珠笔和经文,便恶狠狠地打我一个耳光,我顿时眼冒金星,一颗门牙被打折了。后来,狱警逼我们念诬陷大法的材料,我不念,队长孙爱琴把我叫到办公室说:今天我就拿你练练手。她用电棍电我,电棍没电,她就用电棍打我,把我后背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她还用皮鞋踢我,把我踢倒在地,劈头盖脸的打嘴巴子,把我的大牙都打活动了。(回家后,牙活动已无保留价值,上边牙全部拔掉镶了半口假牙)

辽阳劳教所狱警强迫我们做奴工,每天干活到半夜十一点,完不成定额数就不收工,有时干到后半夜两、三点钟。我和大多数学员的手指肚磨的露出了嫩肉,手指肚都偏了,脚腿肿了又消,消了又肿。

狱警还逼我们清理辽阳积攒十多年的垃圾,由于恶臭难闻,许多大法弟子恶心、呕吐……最累的活是装车,每天装三、四车十多吨废铁。炎热的夏天,气温达37至38度,我和刘兵、陈玉芝、尹丽萍热的头上蒙一条湿毛巾,穿湿马甲,等干了又将毛巾和马甲浸在水里弄湿再穿上。晚上收工后,还要继续干手工活到半夜十一点,有时缝补干活磨坏的棉手套。那个苦啊就不用说了,我这辈子也没干过这么多活。我因拒绝“转化”,在铁岭、辽阳两劳教所共被加期159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我和铁岭、辽阳的大法弟子二十多人又被集体转到马三家劳教所。

二、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被单位经理关英杰骗开门,国保警察刘永仁、王淑芬等闯进屋非法抄家,将一台二十九寸创维电视机、VCD机、一个录音机、两个随身听、连同孩子的电脑游戏盘价值约三千余元的物品掠走。我被警察绑架到清河看守所。我想不能再次被他们投进大牢,再次经历上次非法劳教的惨痛遭遇,所以我以死抗争,看守所怕出人命,第二天把我放了。丈夫怕受牵连与我离婚,我无家可归,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我在铁岭市内讲真相时再次落入魔掌,被铁岭银州区警察绑架,兜里的920元钱被抢走(后来只给我存了二百元)。铁岭公安局警察孙立忠将我绑架到铁岭市看守所。

清河刑警王义等人非法提审我,在银州区公安分局四楼对我刑讯逼供,他们把我的双手举过头,铐在头上方的栏杆上,一只脚抬起来绑在栏杆上上大挂。用电棍电击我头部和手,疼痛难忍。身体极度衰弱的我(已经绝食3天),肚子疼痛难忍,电棍电的大便都便到了裤子里。后来,警察刘永仁和杨磊拽我手签字,我攥紧拳头拒签,他便狠命的掰我手指,刘永仁恼羞成怒,打我嘴巴子,我正告他:“你就是掰折了手指,我也不签字”。看守所的张所长说:“不签就不签吧。”

在铁岭看守所,犯人冯文艳在警察的教唆下,劈头盖脸的打我嘴巴子,在我绝食抵制迫害时踢伤了我的尾骨;我不穿号服,他们给我戴手铐;还戴一周脚镣;我拒绝做奴工,被锁上铁链子,链子不足六十厘米,把我的脖子和左脚锁到一起,并逼我干活,我只能蹲在地上慢慢挪动。

两个监室的十多名同修集体绝食,抗议不公对待,狱警要求我们派一个代表和她们谈话,我出面对王姓狱警说:“江泽民利用你们迫害大法弟子,你们利用犯人迫害好人,你们都有罪。”三天后,狱医钱大鹏对我进行灌食,给我灌了半洗脸盆自来水。然后又将我的脖子和左脚锁在一起,自己不能上厕所,犯人冯文艳不让其他犯人给我接尿。

在铁岭清河区法院开庭时,公安局出示了一封“真相信”,说是我寄的,而且我根本没给他们寄过信,并且不是我的笔体。(写真相信也不犯法)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我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女子监狱。

三月十六日晚上九点,犯人们都睡着了,犯人张艳平、兰桂红、王秀兰、张玉艳等人把我叫到厕所(监狱的厕所、水房是专门残害大法弟子的地方),东北初春的晚上特别冷,气温都在零下十多度。犯人们都穿着棉衣、棉裤,我仅穿着一层薄薄的衬衣、衬裤,他们轮班用笤帚、刷厕所用的带刺的毛刷狠抽我的臀部,张玉艳说:“每人打五十下。”张玉艳边打边狂笑着说:“这人咋这么扛打?”我的臀部被打的一片青紫,没一块好肉。张玉艳说:“往上边打,别耽误干活。”兰桂红还掐我的大腿,我大腿里侧被掐的一片青紫,没一块好肉。她们还打我的脸,还用装满水的塑料桶压在我的后背上,强迫我双手举过肩保持平衡,张艳平把冰冷刺骨的水浇在我身上,冻的我浑身颤抖,上牙直打下牙。她们毒打折磨了我半宿。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在写“思想汇报”中揭露了犯人向我索要食品及打骂、不让上厕所等事并揭露假自焚。犯人兰桂红在监舍毒打我,七、八个人围着,把我头发拽的满地都是,还掐我大腿。我拼命喊叫,负责内务的犯人刘峻华怕出事,才制止她们。于是犯人雷秀冰趁我睡觉时,偷走了我的假牙(每晚我都摘下假牙泡在水杯里),让我吃不了饭,以此要挟我“转化”,还罚我蹲着。

三、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二零零六年,被清河公安局勒索一千元,(无收据)还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手机一部(价值1600元)等物品;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多,我从街上回家,被蹲坑的两个警察把我强行拖到警车前,我坐在地上喊:“法轮大法好!”一警察用手捂我嘴,把我绑架到红旗派出所。刚进屋一警察就拽着我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撞的我头晕脑胀,又把我背铐铐在冰冷的铁椅子上十多个小时。警察用两根电棍电我嘴,两根电棍电肚子,我被电的满嘴大泡。清河国保队长李猛等人抢走我家钥匙,抄走几本大法书、师父法像一张、手机一部(价值1600元)等物品。在开原市拘留一个月后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教养一年零九个月。

在马三家劳教所,大法弟子就象廉价的劳动力一样被奴役。在这里,我们没有自由,没有人权,有时吃不饱,穿不暖,干着超负荷的劳动。我回家前二十八天,最思念我的八旬老母亲带着遗憾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我心里的痛苦啊,多少钱能补偿呢?

四、再遭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一年十月六日,我在清河讲真相,被国保警察王兴军跟踪,他从后面抓住我手,打电话叫来警车强行把我塞入车内,王兴军把我左脚腕掰伤了,我被绑架到红旗派出所。这期间,他们抢走我家钥匙。到我家抢走很多大法书、讲法光盘、MP3等物品。第二天邻居看到一帮警察又一次上我家,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我又被强行按手印、掌纹,最后我被司机李铁,还有国保队长王兴军、赵柏峰等六人绑架到铁岭市看守所,途中我给他们讲善恶有报,赵柏峰说:“死就死。”我说:“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家人。”赵柏峰恶狠狠的掐我脸说:“你咒我。”一路上我喊“法轮大法好”,警察王冲用手打我脸。我说:“孩子啊,你的心不是肉长的吗?” 铁岭市看守所在门口,王兴军让我蹲着,他还用两腿夹住我的两臂,用手使劲抠我下巴,我疼的大声叫喊。我实在承受不住这种痛苦,在办公室我向身边的桌子撞去,头撞在桌角上鲜血直流,警察把我拉到铁岭市医院缝了三针。国保警察王兴军欺骗我说:“做个CT让局长看看就回家。”结果又把我送回铁岭看守所。到监号把我手、脚呈大字型,用手铐铐在地环上,用洗脸盆接大小便,我绝食反迫害。四天后(十月九日),国保队长王兴军、赵柏峰等六人就把我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在去马三家劳教所途中,我把手从手铐中抽出来抠头上的伤口,警察王冲打我脸,用拳头打我左侧肋骨部位,令我一个多月不敢向左侧翻身。

到马三家体检时,因血压高,狱医拒收,让我上沈阳第四医院做头部、腰部CT等项检查。四个男警察按着我头、胳膊强行抽一针管血,警察王兴军就给沈阳熟人打电话走后门,说好不用体检直接送。晚上九点多,我被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清河国保警察把我架到四楼直接铐在监舍床上。经十多小时的颠簸,我头晕、心慌胸闷,有气无力。

马三家劳教所为达到百分之百所谓“转化”的任务,队长利用各种手段诱骗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受蒙蔽的任秀杰拽着我的手签三书,我不签,她打我额头。离婚的丈夫来接见我,大队长张环拿三书逼我签字,不签字不让我接见。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大队长张磊把我叫到秘密黑屋,四、五个队长强迫我“转化”,副所长张军说:“你站着太舒服了,蹲着吧。”罚我蹲了两小时,第二天下午又罚我蹲两小时。所长石宇逼我“转化”,见我不动心,警察张磊恼羞成怒,她和赵晓杰用棉布条把我双手勒紧,整个手立即变成紫色,把双手分开分别铐在上铺床的两根长角铁上、上铺床没床板,我站在床头,用力把手抻到极限,顿时感到胳膊、前胸、后背就象被撕裂一样疼痛难忍,我快要窒息了才停止。张磊逼我写三书在学员中读,张环吓唬我说:“不许哭。”读完后我号啕大哭,掉到了痛苦的深渊,我的心理压力达到了极限……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劳教局来检查工作,强迫学员答题污蔑大法。郎姓处长找我谈话,大队在张磊、张军威胁我,不准我说抻刑折磨的事,张磊在屋我就没敢说遭受抻刑。我也没有完全按队长要求做,警察张丽丽骂我遭恶报,张磊把我叫到小黑屋逼我骂师父并录像。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被蒙蔽学员王文宏讲课(污蔑大法)让我回答问题,我没吱声。警察张丽丽把我叫到办公室气急败坏的吼:“你要立棍呀!”对我拳打脚踢,腿踢青了,脸也打肿了。王文宏还半夜起来看着,不许我躺着盘腿。警察王广云、孙鼎元也常骂我。

我的血压200-120(无高血压症状)。警察王广云让犯人孟曼曼看着我吃药。我不吃药,王广云威胁我说:“你回家死了谁管,不吃药就用开口器吃,要不就打滴流,要不就加期。”卫生所高大夫生气了,强制我转院,我哭了,王广云骗我说:“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到了马三医院老大夫问我:“你平时爱说话、爱生气吗?”我说:“队长不让我们说话呀!”我说了真话,警察王广云生气,后来找茬骂我。警察强制我做尿检、心电图、心脏彩超等项检查,共勒索检查费255元。八个多月共勒索六、七百元医药费。后来高压130多,低压60-70,感到头晕,要求停药。王广云、孙鼎元一天骂我四次说:“你在外边死了我还敲锣打鼓呢,你活的太舒服了,找扇啊(打脸)?再说停药,我扇你!”她还说给我灌药。警察张丽丽值班,吃药时她检查舌头上下,她说:“谁爱看你,豁牙露齿的。”我说:“是迫害造成的。”过几天,张磊值班,吃完药让我罰站,凶狠的瞪着我吼:“牙咋掉的,谁迫害你了?你栽赃陷害,没迫害你说迫害,那就真迫害吧!”真是黑白颠倒。

每天固定时间集体上厕所。有一次,我憋不住,尿裤子了,四防人员丁旭坤还不让我去,她逼我承认违纪上黑板公示,才让我去。同室学员非常气愤,都骂丁旭坤没人性。警察王广云觉的此事影响不好训我一顿。

长期的身心摧残,我的精神压力很大,常常被噩梦惊醒,吓的大声惊叫,整个楼层都能听见。在回家前几天,劳教所纪检找我,问有没有要反映的情况,我怕加期没敢说被打骂、体罚、酷刑折磨的情况。绝大多数学员不敢说。临走时发一本《沈阳市职业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是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的造假证。来时发的钱卡有十元押金说回家时给,也没给。

因为我多次被迫害,对家人的伤害太大了。我母亲因害怕也不敢炼功了,身体每况愈下,临终也没见到最思念的女儿,带着遗憾永远的离开了人世。丈夫因怕受牵连被迫与我离婚。二十多岁的儿子受电视造假宣传,不敢和妈妈同住一室,担心妈妈把他掐死。妹妹顶风冒雪领着我儿子上辽阳看我,却不让见;大概是二零零二年警察把我不修炼的妹妹关了一宿。二零一一年,妹妹被关几个小时;家中亲人、朋友都为我担惊受怕,嫂子、外甥女也被警察骚扰。

五、再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张淑霞、吴东辉、杨女士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清河区张相镇发真相台历时遭人恶告,被清河区国保大队、张相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铁岭看守所。在铁岭医院体检时,张淑霞不配合抽血体检,被国保警察赵柏峰殴打、狠扇嘴巴,另一王姓女警也拳击张淑霞前胸。赵柏峰扬言:“张淑霞是‘惯犯’、‘有前科’(指多次被绑架迫害),她家没人管她,给她送进去。”张淑霞、吴东辉被非法关押在铁岭看守所。杨女士因体检不合格,当晚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铁岭市清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张淑霞,当时张淑霞血压高至220~240,但法庭强行开庭。两位律师强烈要求解除张淑霞戴的脚镣,审判长孙迪推说不归他们管,律师宣读了有关法律条文,张淑霞也强烈要求解除脚镣,孙迪才同意取下脚镣。

清河区检察院女公诉人柏英把所谓的证据:五个护身符吊坠,宣传卡片八张,印有真相内容的人民币十二张,真相台历三本加上向村民要回的三本一共六本,拿到庭上大声宣读吊坠上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说台历、卡片、人民币上也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等内容。审判长孙迪一再引导张淑霞认罪,公诉人柏英也表示认罪就轻判,不认罪就重判。

张淑霞当庭指控非法抓捕她的警察赵柏峰执法犯法,讲述警察殴打她的过程和自己听师父的话重德行善时,审判长孙迪表示:“你(张淑霞)控告起诉谁,等这完事了,你再整材料,你说的我们也没看到。”

律师为张淑霞做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律师指证抓捕过程不合法,质疑证人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且证人不到庭,就是证人到庭作证,张淑霞也没罪,她没违反任何法律,没有被她伤害的人。

律师开始正式辩护,刚刚说上几句话,审判长孙迪以快到午休时间,要找证人到庭为由宣布休庭,等找到证人张爱娜、张淑元、马淑琴等五人后再开庭。

五月十九日,法庭又一次开庭,对张淑霞非法判刑三年。张淑霞提起上诉。铁岭市中级法院无视法律,非法维持原判。张淑霞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至此,张淑霞累计陷冤狱共十一年九个月。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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