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霞,一九六三年九月九日出生,今年61岁,家住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她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多年的神经衰弱、妇科等疾病不治而愈。她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事事处处为别人着想,家庭幸福、邻里和睦,在家庭、单位、邻居中是有口皆碑的好人。然而自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张淑霞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不放弃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残酷迫害,她多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地,总计陷冤狱时间长达十三年,期间受尽酷刑、凌辱。
据悉,警察此次绑架张淑霞的借口是她依法控告迫害过她的警政人员。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最高法院动态的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警察专属十二项罪名”:(一)徇私枉法罪;(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四)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五)枉法仲裁罪;(六)私放在押人员罪;(七)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八)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九)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十)刑讯逼供罪;(十一)暴力取证罪;(十二)虐待被监管人罪;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举报热线(热线12337)在同日正式上线。张淑霞遂依法控告这些年迫害过她的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所长苏境。可是她等来的不是冤案得以昭雪,而是再次被绑架,打击报复。这就是中共邪党所谓法律,真正的罪犯在邪党的庇护下逍遥法外。
以下是张淑霞自述多年来遭迫害的具体事实:
一、被非法劳教一年五个月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进京为大法鸣冤,被铁岭驻京办人员绑架到铁岭市清河区公安局,国保队长刘永仁和警察杨磊非法提审我,刘永仁用电棍吓唬我,还对我动手动脚耍流氓。我在清河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三十天,期间姓王的女警体罚我,强迫我罚跪两次,每次约两小时。之后我又被劫持到单位的宾馆(并劫持我丈夫陪同)非法关押六天,再被劫持到铁岭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在铁岭劳教所,队长王志斌为了强迫我承认(炼功、背法)违纪,电击我的腿、后背,我疼得大声惨叫,摔倒在桌子边。
东北的腊月特别冷,室外滴水成冰,警察逼迫我和二十几位大法弟子到室外挖沟,那是男人才干的动的活,我们一镐刨下去,只刨下一个小点点。
一九九九年腊月二十三(小年),铁岭劳教所将我们铁岭二十名大法弟子集体转到辽阳劳教所女队,狱警强迫我们把食品全部扔进垃圾箱。
有一次在监舍,狱警刘薇因我们有圆珠笔和经文,便恶狠狠地打我一个耳光,我顿时眼冒金星,一颗门牙被打折了。后来,狱警逼我们念诬陷大法的材料,我不念,队长孙爱琴把我叫到办公室说:今天我就拿你练练手。她用电棍电我,电棍没电,她就用电棍打我,把我后背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她还用皮鞋踢我,把我踢倒在地,劈头盖脸的打嘴巴子,把我的大牙都打活动了。(回家后,牙活动已无保留价值,上边牙全部拔掉镶了半口假牙)
辽阳劳教所狱警强迫我们做奴工,每天干活到半夜十一点,完不成定额数就不收工,有时干到后半夜两、三点钟。我和大多数学员的手指肚磨的露出了嫩肉,手指肚都偏了,脚腿肿了又消,消了又肿。
狱警还逼我们清理辽阳积攒十多年的垃圾,由于恶臭难闻,许多大法弟子恶心、呕吐……最累的活是装车,每天装三、四车十多吨废铁。炎热的夏天,气温达37至38度,我和刘兵、陈玉芝、尹丽萍热的头上蒙一条湿毛巾,穿湿马甲,等干了又将毛巾和马甲浸在水里弄湿再穿上。晚上收工后,还要继续干手工活到半夜十一点,有时缝补干活磨坏的棉手套。那个苦啊就不用说了,我这辈子也没干过这么多活。我因拒绝“转化”,在铁岭、辽阳两劳教所共被加期159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日,我和铁岭、辽阳的大法弟子二十多人又被集体转到马三家劳教所。
二、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被单位经理关英杰骗开门,国保警察刘永仁、王淑芬等闯进屋非法抄家,将一台二十九寸创维电视机、VCD机、一个录音机、两个随身听、连同孩子的电脑游戏盘价值约三千余元的物品掠走。我被警察绑架到清河看守所。我想不能再次被他们投进大牢,再次经历上次非法劳教的惨痛遭遇,所以我以死抗争,看守所怕出人命,第二天把我放了。丈夫怕受牵连与我离婚,我无家可归,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一日,我在铁岭市内讲真相时再次落入魔掌,被铁岭银州区警察绑架,兜里的920元钱被抢走(后来只给我存了二百元)。铁岭公安局警察孙立忠将我绑架到铁岭市看守所。
清河刑警王义等人非法提审我,在银州区公安分局四楼对我刑讯逼供,他们把我的双手举过头,铐在头上方的栏杆上,一只脚抬起来绑在栏杆上上大挂。用电棍电击我头部和手,疼痛难忍。身体极度衰弱的我(已经绝食3天),肚子疼痛难忍,电棍电的大便都便到了裤子里。后来,警察刘永仁和杨磊拽我手签字,我攥紧拳头拒签,他便狠命的掰我手指,刘永仁恼羞成怒,打我嘴巴子,我正告他:“你就是掰折了手指,我也不签字”。看守所的张所长说:“不签就不签吧。”
在铁岭看守所,犯人冯文艳在警察的教唆下,劈头盖脸的打我嘴巴子,在我绝食抵制迫害时踢伤了我的尾骨;我不穿号服,他们给我戴手铐;还戴一周脚镣;我拒绝做奴工,被锁上铁链子,链子不足六十厘米,把我的脖子和左脚锁到一起,并逼我干活,我只能蹲在地上慢慢挪动。
两个监室的十多名同修集体绝食,抗议不公对待,狱警要求我们派一个代表和她们谈话,我出面对王姓狱警说:“江泽民利用你们迫害大法弟子,你们利用犯人迫害好人,你们都有罪。”三天后,狱医钱大鹏对我进行灌食,给我灌了半洗脸盆自来水。然后又将我的脖子和左脚锁在一起,自己不能上厕所,犯人冯文艳不让其他犯人给我接尿。
在铁岭清河区法院开庭时,公安局出示了一封“真相信”,说是我寄的,而且我根本没给他们寄过信,并且不是我的笔体。(写真相信也不犯法)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三日,我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到沈阳女子监狱。
三月十六日晚上九点,犯人们都睡着了,犯人张艳平、兰桂红、王秀兰、张玉艳等人把我叫到厕所(监狱的厕所、水房是专门残害大法弟子的地方),东北初春的晚上特别冷,气温都在零下十多度。犯人们都穿着棉衣、棉裤,我仅穿着一层薄薄的衬衣、衬裤,他们轮班用笤帚、刷厕所用的带刺的毛刷狠抽我的臀部,张玉艳说:“每人打五十下。”张玉艳边打边狂笑着说:“这人咋这么扛打?”我的臀部被打的一片青紫,没一块好肉。张玉艳说:“往上边打,别耽误干活。”兰桂红还掐我的大腿,我大腿里侧被掐的一片青紫,没一块好肉。她们还打我的脸,还用装满水的塑料桶压在我的后背上,强迫我双手举过肩保持平衡,张艳平把冰冷刺骨的水浇在我身上,冻的我浑身颤抖,上牙直打下牙。她们毒打折磨了我半宿。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我在写“思想汇报”中揭露了犯人向我索要食品及打骂、不让上厕所等事并揭露假自焚。犯人兰桂红在监舍毒打我,七、八个人围着,把我头发拽的满地都是,还掐我大腿。我拼命喊叫,负责内务的犯人刘峻华怕出事,才制止她们。于是犯人雷秀冰趁我睡觉时,偷走了我的假牙(每晚我都摘下假牙泡在水杯里),让我吃不了饭,以此要挟我“转化”,还罚我蹲着。
三、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
二零零六年,被清河公安局勒索一千元,(无收据)还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师父法像、手机一部(价值1600元)等物品;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多,我从街上回家,被蹲坑的两个警察把我强行拖到警车前,我坐在地上喊:“法轮大法好!”一警察用手捂我嘴,把我绑架到红旗派出所。刚进屋一警察就拽着我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撞的我头晕脑胀,又把我背铐铐在冰冷的铁椅子上十多个小时。警察用两根电棍电我嘴,两根电棍电肚子,我被电的满嘴大泡。清河国保队长李猛等人抢走我家钥匙,抄走几本大法书、师父法像一张、手机一部(价值1600元)等物品。在开原市拘留一个月后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教养一年零九个月。
在马三家劳教所,大法弟子就象廉价的劳动力一样被奴役。在这里,我们没有自由,没有人权,有时吃不饱,穿不暖,干着超负荷的劳动。我回家前二十八天,最思念我的八旬老母亲带着遗憾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我心里的痛苦啊,多少钱能补偿呢?
四、再遭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一一年十月六日,我在清河讲真相,被国保警察王兴军跟踪,他从后面抓住我手,打电话叫来警车强行把我塞入车内,王兴军把我左脚腕掰伤了,我被绑架到红旗派出所。这期间,他们抢走我家钥匙。到我家抢走很多大法书、讲法光盘、MP3等物品。第二天邻居看到一帮警察又一次上我家,家里被翻的一片狼藉。我又被强行按手印、掌纹,最后我被司机李铁,还有国保队长王兴军、赵柏峰等六人绑架到铁岭市看守所,途中我给他们讲善恶有报,赵柏峰说:“死就死。”我说:“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家人。”赵柏峰恶狠狠的掐我脸说:“你咒我。”一路上我喊“法轮大法好”,警察王冲用手打我脸。我说:“孩子啊,你的心不是肉长的吗?” 铁岭市看守所在门口,王兴军让我蹲着,他还用两腿夹住我的两臂,用手使劲抠我下巴,我疼的大声叫喊。我实在承受不住这种痛苦,在办公室我向身边的桌子撞去,头撞在桌角上鲜血直流,警察把我拉到铁岭市医院缝了三针。国保警察王兴军欺骗我说:“做个CT让局长看看就回家。”结果又把我送回铁岭看守所。到监号把我手、脚呈大字型,用手铐铐在地环上,用洗脸盆接大小便,我绝食反迫害。四天后(十月九日),国保队长王兴军、赵柏峰等六人就把我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在去马三家劳教所途中,我把手从手铐中抽出来抠头上的伤口,警察王冲打我脸,用拳头打我左侧肋骨部位,令我一个多月不敢向左侧翻身。
到马三家体检时,因血压高,狱医拒收,让我上沈阳第四医院做头部、腰部CT等项检查。四个男警察按着我头、胳膊强行抽一针管血,警察王兴军就给沈阳熟人打电话走后门,说好不用体检直接送。晚上九点多,我被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清河国保警察把我架到四楼直接铐在监舍床上。经十多小时的颠簸,我头晕、心慌胸闷,有气无力。
马三家劳教所为达到百分之百所谓“转化”的任务,队长利用各种手段诱骗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受蒙蔽的任秀杰拽着我的手签三书,我不签,她打我额头。离婚的丈夫来接见我,大队长张环拿三书逼我签字,不签字不让我接见。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大队长张磊把我叫到秘密黑屋,四、五个队长强迫我“转化”,副所长张军说:“你站着太舒服了,蹲着吧。”罚我蹲了两小时,第二天下午又罚我蹲两小时。所长石宇逼我“转化”,见我不动心,警察张磊恼羞成怒,她和赵晓杰用棉布条把我双手勒紧,整个手立即变成紫色,把双手分开分别铐在上铺床的两根长角铁上、上铺床没床板,我站在床头,用力把手抻到极限,顿时感到胳膊、前胸、后背就象被撕裂一样疼痛难忍,我快要窒息了才停止。张磊逼我写三书在学员中读,张环吓唬我说:“不许哭。”读完后我号啕大哭,掉到了痛苦的深渊,我的心理压力达到了极限……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劳教局来检查工作,强迫学员答题污蔑大法。郎姓处长找我谈话,大队在张磊、张军威胁我,不准我说抻刑折磨的事,张磊在屋我就没敢说遭受抻刑。我也没有完全按队长要求做,警察张丽丽骂我遭恶报,张磊把我叫到小黑屋逼我骂师父并录像。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六日,被蒙蔽学员王文宏讲课(污蔑大法)让我回答问题,我没吱声。警察张丽丽把我叫到办公室气急败坏的吼:“你要立棍呀!”对我拳打脚踢,腿踢青了,脸也打肿了。王文宏还半夜起来看着,不许我躺着盘腿。警察王广云、孙鼎元也常骂我。
我的血压200-120(无高血压症状)。警察王广云让犯人孟曼曼看着我吃药。我不吃药,王广云威胁我说:“你回家死了谁管,不吃药就用开口器吃,要不就打滴流,要不就加期。”卫生所高大夫生气了,强制我转院,我哭了,王广云骗我说:“不做没必要的检查。”到了马三医院老大夫问我:“你平时爱说话、爱生气吗?”我说:“队长不让我们说话呀!”我说了真话,警察王广云生气,后来找茬骂我。警察强制我做尿检、心电图、心脏彩超等项检查,共勒索检查费255元。八个多月共勒索六、七百元医药费。后来高压130多,低压60-70,感到头晕,要求停药。王广云、孙鼎元一天骂我四次说:“你在外边死了我还敲锣打鼓呢,你活的太舒服了,找扇啊(打脸)?再说停药,我扇你!”她还说给我灌药。警察张丽丽值班,吃药时她检查舌头上下,她说:“谁爱看你,豁牙露齿的。”我说:“是迫害造成的。”过几天,张磊值班,吃完药让我罰站,凶狠的瞪着我吼:“牙咋掉的,谁迫害你了?你栽赃陷害,没迫害你说迫害,那就真迫害吧!”真是黑白颠倒。
每天固定时间集体上厕所。有一次,我憋不住,尿裤子了,四防人员丁旭坤还不让我去,她逼我承认违纪上黑板公示,才让我去。同室学员非常气愤,都骂丁旭坤没人性。警察王广云觉的此事影响不好训我一顿。
长期的身心摧残,我的精神压力很大,常常被噩梦惊醒,吓的大声惊叫,整个楼层都能听见。在回家前几天,劳教所纪检找我,问有没有要反映的情况,我怕加期没敢说被打骂、体罚、酷刑折磨的情况。绝大多数学员不敢说。临走时发一本《沈阳市职业技术培训结业证书》,是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的造假证。来时发的钱卡有十元押金说回家时给,也没给。
因为我多次被迫害,对家人的伤害太大了。我母亲因害怕也不敢炼功了,身体每况愈下,临终也没见到最思念的女儿,带着遗憾永远的离开了人世。丈夫因怕受牵连被迫与我离婚。二十多岁的儿子受电视造假宣传,不敢和妈妈同住一室,担心妈妈把他掐死。妹妹顶风冒雪领着我儿子上辽阳看我,却不让见;大概是二零零二年警察把我不修炼的妹妹关了一宿。二零一一年,妹妹被关几个小时;家中亲人、朋友都为我担惊受怕,嫂子、外甥女也被警察骚扰。
五、再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张淑霞、吴东辉、杨女士等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清河区张相镇发真相台历时遭人恶告,被清河区国保大队、张相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铁岭看守所。在铁岭医院体检时,张淑霞不配合抽血体检,被国保警察赵柏峰殴打、狠扇嘴巴,另一王姓女警也拳击张淑霞前胸。赵柏峰扬言:“张淑霞是‘惯犯’、‘有前科’(指多次被绑架迫害),她家没人管她,给她送进去。”张淑霞、吴东辉被非法关押在铁岭看守所。杨女士因体检不合格,当晚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铁岭市清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张淑霞,当时张淑霞血压高至220~240,但法庭强行开庭。两位律师强烈要求解除张淑霞戴的脚镣,审判长孙迪推说不归他们管,律师宣读了有关法律条文,张淑霞也强烈要求解除脚镣,孙迪才同意取下脚镣。
清河区检察院女公诉人柏英把所谓的证据:五个九字真言吊坠,宣传卡片八张,印有真相内容的人民币十二张,真相台历三本加上向村民要回的三本一共六本,拿到庭上大声宣读吊坠上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说台历、卡片、人民币上也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三退保平安”等内容。审判长孙迪一再引导张淑霞认罪,公诉人柏英也表示认罪就轻判,不认罪就重判。
张淑霞当庭指控非法抓捕她的警察赵柏峰执法犯法,讲述警察殴打她的过程和自己听师父的话重德行善时,审判长孙迪表示:“你(张淑霞)控告起诉谁,等这完事了,你再整材料,你说的我们也没看到。”
律师为张淑霞做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律师指证抓捕过程不合法,质疑证人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且证人不到庭,就是证人到庭作证,张淑霞也没罪,她没违反任何法律,没有被她伤害的人。
律师开始正式辩护,刚刚说上几句话,审判长孙迪以快到午休时间,要找证人到庭为由宣布休庭,等找到证人张爱娜、张淑元、马淑琴等五人后再开庭。
五月十九日,法庭又一次开庭,对张淑霞非法判刑三年。张淑霞提起上诉。铁岭市中级法院无视法律,非法维持原判。张淑霞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至此,张淑霞累计陷冤狱共十一年九个月。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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