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大法身心受益
何鹏飞,男,今年57岁,一九八六年入伍消防兵;后考入警校,并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从部队转业,到福州市广播电视局稽查队工作。二零一一年单位合并后,他转到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当科级干部。在长期的部队训练生活中,何鹏飞身体落下了许多疾病。
二零一一年,何鹏飞从网络上找到了《转法轮》,从此他走上了一条修炼法轮大法的路。修炼法轮功后不久,何鹏飞发现原有的颈椎病、肝囊肿、肺部阴影、荨麻疹、前列腺增生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受益。
何鹏飞工作勤勤恳恳、积极肯干实干,二零一二年底被福州市文化局派往省文化厅挂职。期间,受到省文化厅和原单位的肯定、表扬,次年被提升为主任科员。
转播真相遭绑架
何鹏飞修炼大法身心受益良多,他很想让周围更多的亲朋好友也受益于这么好的功法,要告诉他们法轮功不是共产党诬蔑诽谤的那样。他喷涂了不少“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中共是邪教、天要灭中共、三退保平安”等真相标语。
二零一五年六月,何鹏飞因写真相标语遭人恶告。六月七日中午十一点左右,何鹏飞在自家小区门口被福州市国保支队、市“610”、仓山区刑警队等多名着便衣人员绑架。警察粗暴的将何鹏飞打翻在地,将他拖到警车里,何鹏飞当场面部流血,血溅了白衬衫一片。
警察随后对何鹏飞的住所非法抄家,非法抄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各种真相资料,还心虚的将何鹏飞的那件带有血渍的衣服和背心(可作被实施暴力证据用)抢走。
平和讲真相 提审警察无言以对
何鹏飞被警察绑架仓山金山派出所非法审讯两天两夜。
六月八日上午九点左右,福州市公安局黄姓副局长领着仓山公安分局李姓副局长等一帮人,到金山派出所非法提讯何鹏飞,说是中央政法委挂牌的案子。黄副局长问何鹏飞:“你是党员,怎么还干这种事?难道你不知道在中国是共产党在统管一切吗?”何鹏飞平静地答道:“我曾经是党员,现在已明白了真相,知道了共产党在历史上害死了很多人,所以退党了。因为共产党坏事干尽,要遭天谴,天要灭中共,希望你们也要退出来,不要迫害法轮功,退党可以保命保平安。”何鹏飞接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共产党也只是所有组织中的一个组织,怎么能超越宪法呢?更不可能管一切了吧。”黄副局长等人听后一言不发,没有了进来时的嚣张气焰,只好带着一帮人悻悻地离开了。过了不知多久,其中一人又窜进审讯室,对着何鹏飞气急败坏地吼道:“何鹏飞,我发现一上午感觉不是我们在审你,好像是你在审我们。”何鹏飞冷静地回了一句:“我哪有资格审你们,我只不过和你们在讲道理啊。”
何鹏飞在被非法关押金山派出所期间,始终都被铐在一张铁制的酷刑凳上,双手被囚卡。提讯室内开着最大的冷气,连提审的警察坐在里面一小时后都不停地打喷嚏,何鹏飞却只穿着一件单衣、短裤。最后警察因找不到空调的遥控器,都离开房间一段时间后,再进来继续提审,非法提审何鹏飞的警察不断地轮换,前后时间超过两天两夜。因何鹏飞拒绝配合警察的非法提审,其中一个自称姓杨的国保警察恐吓道:“何鹏飞你要不配合,我就建议检察院和法院至少要重判你八年以上。”
之后,何鹏飞又多次被非法提审。面对“610”和国保警察的恶意构陷,何鹏飞都明确拒绝在所有的文字材料上签字。
被非法庭审、判刑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送非法传票给何鹏飞。在五月十一日开庭前一周左右,法官刘文锋到看守所提审何鹏飞时,何鹏飞告诉刘文锋:“我信仰真、善、忍,并没有犯罪,希望你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那会对你不好,我知道你们也是被‘绑架’进来的……”刘文锋打断说:“我们也很无奈。你有话可以到法庭上慢慢讲,今天不说那么多”。结果到五月十一日非法庭审时,当何鹏飞陈述自己无罪理由时,刘文锋却不给他足够的时间,催促他简单说说就行。最后宣布休庭时,何鹏飞在法庭上高喊:“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何鹏飞收到仓山区法院对他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的判决书。何鹏飞遂上诉到福州市中级法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市中院非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福清监狱受摧残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何鹏飞被劫持到福清监狱。三月五日,何鹏飞因为拒绝配合七大队二十分监区狱警余立峰的无理要求,被关到监狱“攻坚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迫害。狱警命令两个包夹犯人对何鹏飞二十四小时轮番监控,然后狱警根据掌握的情况,用各种手段逼迫何鹏飞放弃法轮大法信仰,都没有到达目的。
一次何鹏飞对狱警何方讲:“我没有犯罪。法律上也找不到依据条文,法院判我就是栽赃陷害,无中生有。我不认罪是理所当然。我信法轮功真、善、忍,你让我‘转化’到哪里去呀?真善忍的反面就是假、恶、斗,你要我‘转化’到坏的方面去,你不是善恶不分了吗?”没等何鹏飞说完,狱警何方一记重重的巴掌已经将何鹏飞打的踉跄跌坐在地上。狱警何方三次对何鹏飞大打耳光,曾见何鹏飞一颗大牙打松,不久就掉了。
二零一七年春夏的一天,狱警陈志敏强行将何鹏飞双手上铐带往狱内医院,勾结医生开了许多的西药逼着何鹏飞吃。何鹏飞坚持认为自己很正常,不需要吃药。狱警命令几个犯人按住何鹏飞,强行将何鹏飞的嘴和牙掰开进行灌药。狱警黄易橄拿着记录仪进行拍摄,场面恐怖吓人。
包夹在狱警的指使下,每天只给何鹏飞很少的饭食,根本就不够吃,何鹏飞经常半夜饿得醒来。加上白天狱警不停的常年洗脑迫害之后,何鹏飞的身体极度虚弱,被摧残的走路都需要扶着墙走,视力变的很模糊。何鹏飞在精神上更是被迫害的意识涣散,思维不能集中,半夜常常因惊吓而喊出胡话。
狱警对何鹏飞罚站了几个月后,就不断变化方式继续折磨。罚蹲起步就是一小时,然后天天加码,最后每天至少要蹲十小时以上,何鹏飞双腿都蹲失去知觉了。狱警朱信斌还特意在寒风刺骨的十二月值班当天,让何鹏飞蹲到筋疲力尽时,将冰冷的自来水倒在何鹏飞臀部下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何鹏飞结束冤狱回家。
再遭绑架
何鹏飞回家后,得知自己已被原任职单位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二零一七年三月非法开除。
何鹏飞虽然走出黑牢,却经常遭福州市金山江滨社区片警、司法所、建新镇综治办等人员的骚扰。
二零二四年五月,何鹏飞又被闯入家中的福州市马尾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211监号,日前被警方构陷到福州市闽清县检察院。经办人士女检察官蔡小勤。
(何鹏飞遭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报道《冤狱刚满 福州何鹏飞已被骚扰三次》)
闽清县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溪口大街195号,邮编350800
电话:0591-62069003
检察长陈绍雨
检察官蔡小勤0591-62069087
马尾区公安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协洲路6号,邮编350015
电话:0591-83682188
局长张文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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