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原系鞍山市第四十五中学英语教研组组长。由于张旭工作能力强,兢兢业业,每年都分担多个班的英语课程教学任务。在修炼法轮功以后,她更是无私奉献,为自己教的学生付出极大的爱心。因教学业绩突出,她曾经多次在鞍山市教育局举办的英语教学课程设计评比中获得一等奖;并获得鞍山市教育局教育科研骨干和学术骨干称号。她还在二零零六年参加《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研究》的科研项目中获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联合颁发的“辽宁省‘十五’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张旭在教学过程中始终秉持着真、善、忍理念,不仅教书,还在为国家育人,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无论什么样的脾气秉性的孩子她都一视同仁,而且无私的帮助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学生。在她教过的学生中有一对双胞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张旭就把他们叫到家中无偿的为他们补习英语课程。还有学生何N、康Y、杨ZX等在考上心仪的大学后,在寒暑假期间都经常带上礼品看望这位在他们心目中可敬可爱又如同知心朋友或母亲般的老师。
可是就是这样的对社会有益的好人,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驾车去沈阳办事时,在苏家屯高速公路出口遭警察拦截、绑架,随后被沈阳苏家屯区刑警大队和国保警察非法关押在国保私设的“黑监狱”,期间张旭遭受多种非人虐待及酷刑。张旭被非法扣押折磨洗脑65天后,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回家。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张旭在坐车到佳兆业,下车走路时被路边的监控摄像头监控到,被共和派出所绑架,然后移交经济开发公安分局,当晚被劫持到鞍山市第一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六月二十三日张旭被鞍山市立山检察院构陷到鞍山市立山法院,后立山法院法官王艺涵(主审法官)通知张旭七月四日开庭审理,并提出为张旭指定援助律师,张旭当时坚决的否决了法院给她指定的律师。
七月九日上午九点半,张旭的家属为张旭聘请的做无罪辩护的北京律师到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递交朋友辩护手续,受到主审法官百般刁难与阻挠,经律师三个半小时的坚持、力争和说理下,开庭被暂时推迟到七月十七日,虽然收下律师提交的全部合法手续,但立山区法院还要审核通过后通知律师。
八月十六日立山法院法官王艺涵(主审法官)到看守所提审张旭,询问张旭是如何和北京律师成为朋友的,其目的想找到剥夺张旭法律赋予的辩护权的理由。
律师递交手续至今已有一个月有余,还没得到立山法院的获准。请善良人士给予关注和支持,帮助张旭早日回家。
政法委书记:孙成平:15904128833 王彤阳
主审法官:王艺涵 1584200399 1
检察官:王家弘
检察官:王蕊 18841234262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法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67号 邮编114031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检察院地址:立山区胜利北路207号 邮编:114031
电话:0412-66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