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24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的恶报统计及启示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通过对明慧网发布的信息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发动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包括咸宁市区温泉区、咸安区、赤壁市、通城县、嘉鱼县、通山县、崇阳县,共有188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欠债要还,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人不治天治,是大魔头江泽民利用了这些人迫害法轮功而害了这些人,这是他们遭恶报的主要原因。

在本文统计的遭恶报事件中,政府部门21人,政法委8人,610人员30人,公安局、派出所52人,检察院、法院7人,劳教所、看守所及司法局8人,教育和医疗系统24人,企业和事业单位27人,其它11人。其中死亡40人,生病及外伤40人,被抓、被查或判刑95人,殃及家属或他人23人。

图1:1999年7月~2024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各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次统计
图1:1999年7月~2024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各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次统计

图2:1999年7月~2024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各区县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次统计
图2:1999年7月~2024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各区县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人次统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统计总表
一、按地区和部门对恶报人员的统计
二、按地区和部门对恶报人数的统计
三、按地区对恶报类型统计

第二部分:各地区恶报的部分事例
一、咸宁市区(温泉区)
二、咸安区
三、赤壁市
四、通城县
五、嘉鱼县
六、通山县
七、崇阳县

第三部分:从恶报事件中得到的启示

第一部分:统计总表

一、按地区和部门对恶报人员的统计

表1、按地区和部门分类遭恶报人员的姓名

部门地区政府政法委610公安局及派出所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教所司法局教育医疗系统企业和事业单位其它
咸宁市市区(温泉区)程颖、程群林、艾豫华龚道安、董国祥、张正新、王明林、政法机关某干部阮明贵、周斌、姚雄、但汉久、陈先汉、王光坤、邹誉、李勤才、徐诗武、度志祥、蓝琼、程隽逸、方立清聂胜、程良海、张培、吴新亚、谢刚、刘和平、操文卿、杜勇、肖天树、刘颖、肖传家、施世涛、陈江涛、胡卫东、柯建国、陈荣华、刘成才、匡政国、张会龙、陈迪坚、肖志坚、毕明云侯旺发、舒平华、裴爽、倪贵武叶平、樊斌、金世勇、胡开颜、胡四海乐庸生、吴基华、罗学华、余开湖、吴鸣虎、熊宗胜、段武刚、李友清、孙全新、贺新华、陈迪英、舒宗寿、黎巍巍、刘波、白育庭、姚旌旗、李伍林张小平、王新球、王艳斌、陈恢友、陈锐、苏必成、畲朝礼、沈立根、张胜昆、马燕、陈新民、曹志华、毛时裕、王永光、谭云新、朱大华、孟照和、林燕、王慧、周登芳、彭国华薛舰、肖会平、刘英、何家亮、殷先平
咸安区但军民、潘克俭、陈大松杨建华殷俊、曾国华、樊忠徐超、陈元海、张从国李拥军徐姓恶警、徐继兵、邓礼俊黄大炎、刘红陈大青、高志远、许姓出租车男司机
赤壁市王义务、张斌、简明凤、徐德福、李德兴、雷水清吴华金方保安、鲍辉漆建军、徐建军、覃树清、宗凡全、饶云星、曾幼奇、胡荣发、李忠华、石和平饶帮群、叶应福王刚、李少华王春珍、葛蔚、郑国文
通城县戴有才、王斌、肖定明、卢玲章、张仲国金官印刘明灯、周亨华、黎时亮、杨雄、程军、夏佳民、何克孝(音)、吴天治何强斌、易文祥郑志文
嘉鱼县周亚澜、蒋明、殷先勤骆传勇、赵守怀、王芙蓉张忠锋、王茂波、许继龙、万红辉、刘国和、陈燃、何军、徐克平、付绚郭长青嘉鱼县某学校教师刘某
通山县邓干泓方昌喜姚承毅、成宏、江洪涛
崇阳县龚新民、廖建鸣、刘俊王治家、黄利华、张巨擘、冯要饶瀚、沈华斌、黄颖

二、按地区和部门对恶报人数的统计

表2、按地区和部门分类遭恶报的人数

部门地区政府政法委610公安局派出所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教所、司法局教育、医疗系统企业和事业单位其它合计
温泉区351322451721595
咸安区31331122319
赤壁市6128122325
通城县51532117
嘉鱼县3391117
通山县1135
崇阳县342110
合计218305278242711188

三、按地区对恶报类型统计

表3、按地区不同恶报类型的人员的姓名

类型死亡生病或外伤被法律制裁殃及家人或亲人
温泉区刘颖,但汉久,方立清,吴鸣虎,刘和平,裴爽,胡四海,陈恢友,王永光,谭云新,段武刚,乐庸生,贺新华,姚旌旗,朱大华,孟照和,周登芳,彭国华,李伍林,程良海,阮明贵,周斌,姚雄,陈先汉,王光坤,邹誉,度志祥,王新球,陈元海,匡政国,张会龙,毕明云,张培,沈立根,马燕,刘英,李友清,陈迪英,舒宗寿,黎巍巍,刘波,吴基华,林燕,殷先平,肖会平龚道安,董国祥,张正新,王明林,李勤才,徐诗武,蓝琼,张小平,程隽逸,程颖,程群林,程隽逸,肖天树,聂胜,肖传家,操文卿,施世涛,陈江涛,胡卫东,谢刚,柯建国,陈荣华,吴新亚,刘成才,杜勇,陈迪坚,肖志坚,侯旺发,舒平华,叶平,樊斌,金世勇,胡开颜,王艳斌,陈锐,薛舰,苏必成,畲朝礼,陈新民,毛时裕,熊宗胜,孙全新,罗学华,余开湖,何家亮,刘颖累及其母死亡,陈元海累及妻子肾坏死,艾豫华迫害法轮功殃及妻子患肠癌死亡,张胜昆迫害法轮功殃及妻子患癌症女儿离婚,曹志华迫害法轮功殃及儿子赌博殃及妻子患精神分裂症,肖会平迫害法轮功殃及其父死亡,刘英迫害法轮功殃及其父遭石头砸,王永光殃及儿子吸毒死亡,舒宗寿殃及儿子手骨折,白育庭殃及妻子患乳房肿瘤,吴基华殃及妻子车祸死亡,王慧迫害法轮功殃及女儿被杀和儿子吸毒
咸安区黄大炎,咸安区第一看守所徐姓恶警,徐继兵,陈大青杨建华,樊忠,刘红,许姓出租车男司机,高志远但军民,潘克俭,徐超,张从国,陈大松,邓礼俊高志远殃及女儿出现精神不正常状态
赤壁市王义务,漆建军,徐建军,饶云星,胡荣发,石和平,张斌,郑国文李德兴遭天惩雷劈致耳聋,雷水清,饶帮群吴华金,方保安,鲍辉,王刚,简明凤,徐德福,覃树清,宗凡全,李忠华,叶应福王春珍,李少华迫害法轮功殃及父亲死亡妻子患癌症哥哥死亡,曾幼奇迫害法轮功殃及妻姐死亡,
通城县杨雄,何克孝(音),郑志文,金官印,刘明灯,周亨华,黎时亮,程军,戴有才,王斌,肖定明,卢玲章,夏佳民,吴天治,张仲国,葛蔚,何强斌,易文祥
嘉鱼县刘国和,何军,郭长青骆传勇,王芙蓉,徐克平,付绚,殷先勤,某学校教师刘某周亚澜,蒋明,张忠锋,王茂波,许继龙,万红辉,陈燃赵守怀
通山县方昌喜,江洪涛姚承毅,邓干泓,成宏
崇阳县龚新民廖建鸣,刘俊,王治家,黄利华,张巨擘,冯要,沈华斌,饶瀚,黄颖

第二部分:各地区恶报的部分事例(详见附录)

咸宁市各区县遭恶报人数:市区(温泉区)95人,咸安19人,赤壁市25人,通城县17人,嘉鱼县17人,通山县5人,崇阳县10人。以下列举湖北省咸宁市各地区因迫害大法而遭恶报的部分人员的实录。

一、咸宁市区(温泉区)

1.原咸宁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程颖遭恶报获刑10年

程颖,男,1955年2月生,湖北宜城人,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1999年3月任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3年5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治部部长;2003年10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1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2008年11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1月任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9月5日落马被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据查,程颖一直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程颖在咸宁市任职期间,尤其是任咸宁市组织部长期间,1999年7月20日后,当时全国各地还没有成立610,还没有大面积办迫害法轮功的洗脑班,程颖就利用手中的权力,指挥、操纵咸宁市大肆举办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学习班”(洗脑班)。当时的洗脑班都是以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当时身为组织部部长的程颖在其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2.原咸宁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龚道安被判无期徒刑

龚道安,男,1964年11月生,湖南澧县人,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曾任咸宁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兼局长。2010年11月至2012年10月任公安部十二局(称技术侦察局,专门搞特务技术,包括追踪、监听、定位等技术)副局长;2012年10月至2017年06月任公安部十二局局长;2017年06月至2018年06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2018年01月至2020年09月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兼局长、督察长、上海公安学院院长。2020年8月18日被落马查处,2021年9月16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查,在咸宁市任职期间,指挥和参与迫害法轮功,如法轮功学员刘晓莲、郑玉玲、王淑谦、黄衍壁、陶维香等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黄彬、姜四华、程德永等被非法判刑,其中法轮功学员刘晓莲、郑玉玲被故意使用酷刑折磨致死,属于故意杀人。

3.原咸宁市610主任阮明贵遭恶报多病缠身

阮明贵,男,1953年3月9日生,赤壁市人(实际上1953年4月22日出生于蒲圻县(现在叫赤壁市)赵李桥区益阳公社花亭桥大队的一个小山村),在咸宁地委办公室从事密码通信工作四十多年。家庭住址:咸安区福星城,身份证:422301195303090935,手机:13907249130.2003年6月,阮明贵任市委副秘书长兼咸宁市第二任“610”主任,手下有六名成员:陈先汉、徐孟良、周斌、姚雄、向佐彬、王光坤。据查,他任职610主任8年期间,长期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非法举办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劳教,对佛法犯罪。2017年1月19日,鼻出血住院;2019年11月11日,因双眼白内障、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结节住院;2021年12月18日因“消化道出血”住院。

4.原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610成员但汉久遭恶报死亡

但汉久,男,1962年10月生,湖北省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610成员,湖北科技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20年9月12日,但汉久突然死亡,时年58岁。据查,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技界诬蔑法轮功,诽谤大法师父并且经常与市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协会配合,与610配合,抹黑法轮功,迫害法轮功。但汉久的突然离世,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应得的报应。

5.原咸宁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兼610成员邹誉遭恶报多病缠身

邹誉,50多岁,武汉市人。1999年至2016年任咸宁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警号86654,咸宁市610成员。邹誉多年来指使恶警或自己亲自迫害咸宁各县市、各乡镇法轮功学员。2016年,邹誉遭了恶报,被医院诊断为脑梗塞、高血压Ⅲ级、冠脉硬化心脏病。2017年,做了心脏冠脉支架置入术。现已病休。邹誉电话:0715-8532059(办)、13872181056(手机)、18995826125(警务通)。邹誉妻子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公司工作。

6.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公安分局政委刘颖遭恶报死亡,累及母亲死亡

刘颖,男,1967年12月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委。曾任咸宁市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咸宁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指导员。2022年6月份因突发“脑溢血”死亡,时年55岁。其母亲不久也死亡。

据查,刘颖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就一直非常卖力的诽谤、诬蔑法轮功,参与迫害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导致许多法轮功学员受尽凌辱。由于迫害有功,从普通警察升任政委。

7.原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施世涛遭恶报获刑11年

施世涛,男,原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邪党党委成员。2015年11月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11年。据查,施世涛在任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非常积极配合610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非法洗脑,制造恐怖气氛,严重阻碍当地世人明白真相得救度,对佛法犯罪,成为邪党体制内的阶下囚。

8.原咸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旺发遭恶报被判刑

侯旺发,男,1963年7月生,湖北云梦县人,法学学士。2004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咸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2004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咸宁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4年12月至2020年04月任武汉海事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21年11月14日,侯旺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刑期未见公开。据查,在2004年5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他任咸宁市中级法院一把手,被咸宁市县初级法院非法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如:余劲光、徐长虹、汪礼迪、姜四华、黄彬、程德永)不服判决依法上诉至中级法院时,侯旺发执行的是中共江泽民的迫害政策,指挥、操控、参与迫害这些依法上诉的法轮功学员,非法维持原判,把好人劫持到监狱非法关押多年,罪恶极大。据查,在2020年4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他任湖北省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他所在的政治部是法院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能,湖北省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依法上诉又一律被非法维持原判,把好人劫持到监狱非法关押多年(如:汉川市的胡汉娇被迫害致死、武汉市的唐常俊、荆州市的王美卿、刘新安、邓永梅,武汉市的徐慧明等等),侯旺发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9.咸宁市劳教所副队长胡四海遭恶报吊死

胡四海,男,咸宁市劳教所副队长,2000年至2002年参与迫害过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章琪、徐长虹、高志、周国强等等,对佛法犯罪。2017年因劳教所所长金世勇被查时,胡四海做贼心虚,自认为灾祸要降临到自己头上,感到非常的惶恐和不安,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日夜难安,惶惶不可终日。终于有一天,他一人跑到潜山顶上,自己吊死在一棵树上,时年50岁。

10.原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段武刚遭恶报患肝癌死亡

段武刚,男,50多岁,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在任职期间,在单位大会上公开诽谤过师父和大法,配合邪恶迫害过单位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他不相信真相,恶报上身。2014年发现“肝癌”,到武汉同济医院做了手术,但已经转移到全身各部位,痛苦不堪,整天躺在医院病床上,2015年4月23日在痛苦中死亡。

11.原湖北科技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孙全新遭恶报获刑10年

孙全新,男,60多岁,原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副院长,在任职期间,在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开诬陷师父和大法,对单位法轮功学员克扣工资,歧视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对他讲真相,他不听。2013年因“贪污受贿罪”被“双规”,2014年被判刑10年入咸宁监狱成阶下囚。

12.原咸宁市中心医院副院长罗学华遭恶报获刑9年

罗学华,男,咸宁市中心医院副院长。2017年5月因渎职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刑9年。

据查,罗学华在任职期间,负责迫害单位的法轮功学员。中医药房优秀药剂师徐长虹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罗学华负有一定的责任。

13.原咸宁市烟厂保卫科科长王永光遭恶报患肝癌死亡并殃及儿子吸毒死亡

王永光,男,原咸宁市烟厂保卫科科长。他非常卖力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跟踪、监视、逼迫法轮功学员写诬蔑大法的书面材料,为迫害法轮功出主意。法轮功学员到烟厂要求上班,他就强行拦截,不准进厂,还主动报告派出所,要派出所来抓人。厂里的法轮功学员黄秋珍、吴卫华、陈腊荣、李学红、胡红梅、任会芳、胡伟、李建辉被非法劳教,都跟王永光有关。王永光患肝癌于2003年死亡,才47岁。他的大儿子因吸毒也死亡了。

二、咸安区

1.原咸安区政协副主席潘克俭遭恶报获刑10年

潘克俭,男,咸宁市咸安区政协副主席,在任政协副主席期间,没有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责任,对迫害法轮功的冤假错案听之任之,不予以监督和纠正,还协助制定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和文件,对佛法犯罪。 2013年6月因“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刑10年。

2.原咸宁市咸安区国保大队队长、610成员樊忠遭恶报多病缠身

樊忠,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生,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六年任咸安区第二任国保大队队长,接替曾国华。身份证422301196311190017,手机18995827182,咸安区很多法轮功学员如罗瑛(已迫害致死)、王能英、章建、畲庆华、向德斌、章平英(已迫害致死)、周坚等被他绑架、抄家。二零一六年樊忠因胃病严重不得不提前病休。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八日因“Ⅱ型糖尿病、高血压病Ⅱ级(高危组)、胃大部切除术后”住院。

3.原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法制大队队长徐超遭恶报被判刑3年2个月

徐超,男,1966年1月生,咸安区人,2013年至2019年期间任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法制大队队长。2019年7月22日被立案调查,7月29日被留置,2020年1月16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0日被逮捕,羁押在通山县看守所;2020年11月4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咸安区法院依法开庭,2020年12月31日被判刑3年2个月,处罚金20万元,没收非法现金51.9万元【徐超的刑事判决书(2020)鄂1202刑初285号】。

就徐超而言,他任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长期间,单从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移送起诉方面看,徐超捏造黑材料,犯下了迫害法轮功的恶罪(如法轮功学员向德斌、张为卿被非法判刑)。

4.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审判长李拥军遭恶报多病缠身

李拥军,女,身份证422324196809210024,手机13972839979,湖北咸宁市通城县人,在法院干了二十年以上,是咸安区法院的业务骨干,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在诬判法轮功学员时,更是盲目追随江泽民,使多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身陷冤狱,对救世的天法犯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遭恶报患“多发腔梗、颈椎病、血管性头痛”,多病缠身。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在法院法庭上,经过李拥军的手,亲自诬判了法轮功学员蔡会兰、黄彬、余劲光、徐长虹、汪礼迪、张为卿,故意错用法律,人为的制造了多起冤假错案,践踏法律尊严,破坏法律实施,对佛法犯罪,对大法弟子犯罪,自己的所为种下了恶因,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李拥军被查出患“多发腔梗、颈椎病、血管性头痛”,结了恶果,这是咎由自取。

5.咸安区第一看守所徐姓恶警遭恶报暴死

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徐姓恶警,因受电视谎言蒙骗,仇视大法,经常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大法弟子行不善之举,毒打、戴刑具,他经常把手铐有意放在大便池里,生锈后再戴在法轮功学员手上。2003年5月遭恶报,暴死于家中,5天后才被人发现。

6.咸安区教育局教育股长徐继兵遭恶报猝死

徐继兵,男,50多岁,咸安区教育局教育股长。曾任咸安区西门小学校长、永安中学校长、温泉街道办事处教育组组长、浮山街道办事处教育组组长。经常在自己辖区的小学、中学污蔑、诽谤法轮功,毒害广大的学校师生员工。法轮功学员张利婷就被徐继兵迫害过。2021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七点多钟,身体一向健康的徐继兵在看电视《新闻联播》时突然猝死,当晚火化,令很多知情人震惊。

7.原咸宁市咸安区社保局局长黄大炎遭恶报死亡

黄大炎,男,大约50多岁,原咸宁市咸安区社保局局长。平时他诽谤法轮功,当地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他不但不听,还说:我要是江泽民,我也要镇压法轮功。

2014年,黄大炎因患“阑尾炎”到北京医院去治疗,在北京医院上厕所时,突然倒在厕所里死亡。单位和家里人怕人知道,用装煤的大卡车把尸体运回。

三、赤壁市

1.原赤壁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蒲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蒲纺工业园党委书记张斌遭恶报死亡

张斌,男,1951年6月生,武汉人,中共党员,在工作中曾历任赤壁市车埠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赤壁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赤壁市委常委、副市长;赤壁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务。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优秀党员。2004年2月经过省政府研究决定,蒲纺正式下放到赤壁市实行属地管理,已由赤壁市委常委、副市长改任市政协副主席的张斌,兼任蒲纺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张斌确诊患食道癌。2011年2月26日上午11时41分,赤壁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蒲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蒲纺工业园党委书记张斌因病医治无效死亡,时年60岁。

据查,张斌任赤壁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参与迫害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任蒲纺工业园党委书记期间参与迫害蒲纺集团公司的法轮功学员如吴桂香、石胜利等等,尤其是赤壁市蒲纺精神病医院对法轮功学员刘晓莲故意进行有毒药物摧残,导致刘晓莲含冤离世,作为董事长的张斌,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2.原咸宁赤壁市政法委书记吴华金被判刑2年6个月

吴华金,男,咸宁赤壁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6年2月被调查,2017年2月28日被提起公诉。2017年12月12日被判刑2年6个月,处罚金20万元。

据查,吴华金在其主编的2001年至2002年《赤壁年鉴》书中诋毁、污蔑法轮功。文中提到,2001年2月4日,赤壁团市委召集全市青年代表举行批法轮功座谈会。2月11日,赤壁团市委与市教育局在影剧院广场举行污蔑法轮功的万人签名活动,用谎言蒙骗上万名青少年及市民。吴华金还直接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郑玉玲、廖保清等。五十七岁的赤壁市商业局法轮功学员郑玉玲被迫害致死,吴华金是主凶。

3.原咸宁赤壁市常务副市长兼610组长方保安遭恶报累及妻子王春珍均被判刑5年

方保安,男,1957年生,咸宁赤壁市余家桥安咀村人,2005年至2011年任赤壁市常务副市长兼610组长,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2012年任赤壁市政协主席。2014年12月30日,咸宁市赤壁市政协主席方保安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5年6月被立案,2017年12月28日因“受贿罪”被判刑五年。他的妻子王春珍2017年6月13日被判刑5年,处罚金40万元。

据查,2005年至2011年方保安任赤壁市常务副市长期间,指挥、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刘晓莲、郑玉玲、龚品南、巨淑敏、张桂珍被迫害致死。他是参与用“五马分尸”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晓莲的幕后直接指挥者,他对刘晓莲被害致死要负直接责任。

4.原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指导员徐建军遭恶报猝死

徐建军,男,赤壁市人,1965年7月生,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指导员。1983年参警,在公安局连续工作了33年,曾任赤壁市纯川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过法轮功学员张如军、廖保清等等。徐建军到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任指导员后,曾多次参与诬陷法轮功学员,给法院提供伪证,数位法轮功学员因此被非法判刑,徐建军成为法院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因徐建军诬陷,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郑玉玲(非法判刑四年)、廖保清(非法判刑三年半,缓刑四年) 、黄君良(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石凯(非法判刑三年)、来永才(非法判刑三年)。2016年7月7日上午,徐建军突然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猝死,时年51岁。

5.原赤壁市赵李桥派出所副所长饶云星遭恶报遇车祸死亡

饶云星,男,1975年7月生,湖南人,赤壁市赵李桥派出所副所长,警号089123.2020年2月23日晚11点,在疫情巡逻办案途中发生车祸受重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时年44岁。所长袁小利,2020年1月20日上任所长,前任所长吴炜。

据查,赤壁市赵李桥派出所是赤壁市最邪恶的派出所,迫害法轮功非常卖力,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如周国强曾被绑架,非法关押,至今仍在监狱里遭迫害。

四、通城县

1.原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戴有才遭恶报被起诉

戴有才,男,通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在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没有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责任,对迫害法轮功的冤假错案听之任之,不予以纠正,还假借法律之名迫害法轮功,在咸宁市第一个对法轮功学员魏月秀非法判刑,推波助澜,通城县15名法轮功学员(魏月秀、袁细宝、夏世龙、姜四华、雷胜利、郑自祥、方世凤、汪国清、汪云霞、王慧媛、吴志敏、洪海华、汪信清、何国傲、李艳和)被非法判刑,让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的迫害,严重干扰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救人,充当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工具。2022年9月15日因涉嫌“受贿罪”、“渎职罪”被立案审查起诉。

2.原通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兼司法局局长金官印被判刑7年

金官印,男,通城县人,1961年2月生,2009年7月至2013年3月任通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兼局长。2013年3月因涉嫌“受贿罪”被调查,2013年4月1日被“双规”,2013年5月15日被立案调查。2013年6月27日被通城县法院判刑七年入狱。

据查,在2009年7月至2013年3月任通城县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党委书记兼局长期间,金官印指挥、操控、参与迫害很多法轮功学员(如:罗岳峰、金祖新、周旺良、卢艳华、刘园桃、熊淡月、雷胜利、熊洋波等等,其中熊淡月被迫害离世,雷胜利被非法判刑3年),罪恶极大。

3.原通城县常委、副县长兼610组长黎时亮遭恶报获刑4年

黎时亮,男,通城县常委、副县长兼610组长。2017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和公职。2017年12月27日被通山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刑4年,处罚金50万元。

据查,黎时亮在任通城县常委、副县长期间,分管国保、公安、司法和610等事务,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佛法犯罪。通城县的很多法轮功学员(如:熊洋波、华桃凤、汪信清、魏月秀、胡东员等等)被非法关押,有的还被违法非法超期羁押,黎时亮难脱干系。

4.原通城县花鼓戏剧团长郑志文遭恶报遇车祸死亡

郑志文,男,通城县花鼓戏剧团团长,由于他指挥戏剧团演出了污蔑法轮大法诽谤法轮大法的恶毒节目,种下恶果。2008年12月遭恶报,遇车祸惨死,时年36岁。

五、嘉鱼县

1.原咸嘉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嘉鱼县潘家湾镇邪党书记周亚澜遭恶报获刑

周亚澜,咸嘉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嘉鱼县潘家湾镇邪党书记。2017年4月因“贪污罪”被判刑3年,缓刑5年,并被开除党籍及公职。据查,周亚澜在任咸嘉新城管委会副主任、嘉鱼县潘家湾镇邪党书记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诽谤佛法。

2.原嘉鱼县县委副书记兼610组长骆传勇遭恶报被判刑3年,多病缠身

骆传勇,男,1954年10月生,嘉鱼县人。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嘉鱼县委副书记(兼610组长,分管迫害法轮功)、县长;2003年12月至2004年07月任咸宁市委副秘书长;2004年07月至2008年1月任咸宁市建委主任、邪党组书记;2008年01月至2016年9月任咸宁市政协副主席。2016年9月30日被立案审查,取消全部退休待遇,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起诉,2017年11月2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17)鄂96刑初8号刑事判决书】。此外,骆传勇身患严重疾病,其妻以此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咸宁市中心医院认定骆传勇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多支病变);高血压3级(极高危)、左室肥厚;Ⅱ型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同时认定骆传勇长期患有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心梗和脑梗的诱发危险因素并需服药治疗,若不规范治疗或情绪激动,随时可能发生心梗、脑梗导致生命危险,属于极高危人群。

据查,1999年7月至2003年12月骆传勇在嘉鱼县任县委副书记(兼610组长,分管迫害法轮功)、县长期间,嘉鱼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很严重,法轮功学员郭孝炎、张亚琴、陈金莲、张玉燕、沈国焱、徐晓春等多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非法劳教、被敲诈勒索、被非法关押。

3.原嘉鱼县公安局副政委张忠锋遭恶报被查

张忠锋,男,1965年7月生,嘉鱼县人,嘉鱼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一级警长。参与迫害法轮功,绑架法轮功学员张虎(已迫害离世)、陈金秀、王金燕等等,对佛法犯罪。2023年8月24日被咸宁市纪检监察指定赤壁市监察调查。

4.原嘉鱼县新街镇派出所警察刘国和遭恶报死亡

刘国和,男,40多岁,嘉鱼县新街镇派出所警察,原籍下凡刘家吨人。刘国和利用警察身份长期迫害法轮功。如:2012年,新街镇派出所所长万红辉、警察刘国和等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陈金秀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多天后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三个月。陈金秀在洗脑班遭受毒打、打耳光、打毒针,因绝食反迫害,遭灌食等多种酷刑。还迫害法轮功学员徐长青、曾宪娥、陈凤玉等等。几年前查出肺癌,2017年8月19日死亡,时年46岁。

5.原嘉鱼县看守所狱警郭长青遭恶报暴死

郭长青,男,嘉鱼县看守所狱警。在嘉鱼县第一看守所主管伙食期间,长期克扣法轮功学员的饮食,吃的蔬菜里长期有卫生纸、石头、泥巴。郭还辱骂大法,并说:“我就不信有什么报应”。结果,2003年中秋节期间,不信有什么报应的郭长青突然暴病身亡。

六、通山县

1.原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干泓遭恶报获刑6年

邓干泓,男,武汉市人。1960年1月生,2011年11月任通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没有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责任,对污蔑法轮功的“通山县反邪教协会”听之任之,不予以监督和纠正,还假借法律之名迫害法轮功,推波助澜,干扰大法弟子向世人讲真相救人,对佛法犯罪。2012年9月被查,2013年6月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刑6年。

2.原通山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通山县反×教协会秘书长、610成员方昌喜遭恶报患新冠病毒多器官衰竭死亡

方昌喜,男,1953年3月生,通山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通山县反×教协会秘书长,方昌喜在第一线迫害法轮功长达十五年。为通山县610成员。

据查,通山县所谓的“反邪教协会”从2005年开始组建并成立于2006年,是在基督教内组建的,其做法更为恶毒。它是以神职人员的身份出现,恶毒攻击法轮功,直接“转化”法轮功学员,毁掉法轮功修炼人,毒害世人。这种做法,更有欺骗性,更为歹毒,罪恶滔天。其发起人就是方昌喜,任协会秘书长。

十五年来,在方昌喜的直接参与下,通山县反×教协会主动开展了很多恶毒攻击法轮功、直接所谓“转化”法轮功学员、毒害世人的活动,甚至波及全省全国。其影响面之广,其危害性之大,是少见的。

2020年12月下旬方昌喜因患新冠病毒感染多器官衰竭死亡。2021年1月15日,湖北省政法委反邪教协调处副处长苏凌翔、省反邪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红前往慰问死者家属,称方昌喜为反×教卫士。他到死也不会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真是可怜可叹可惜可悲可恶!

3.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科长成宏遭恶报获刑3年6个月

成宏,男,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食品药品环境侦查中队中队长,曾任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科长。2018年12月5日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7月20日被“行贿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3年6个月。

据查,成宏在任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科长期间,对绑架去北京依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很是卖力,造成多个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有的甚至被非法劳教,严重干扰了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救人。成宏的被查,跟他迫害法轮功直接相关。

七、崇阳县

1.原崇阳县610主任龚新民遭恶报患肝癌死亡

龚新民,男,崇阳县610办公室主任,指挥崇阳县迫害法轮功,宣传抹黑法轮功的谎言,绑架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如:杜明生、黎落梅、熊放明等等)。2006年在武汉协和医院因肝癌住院一个月死亡。

2.原崇阳县县委副书记兼610头目廖建鸣遭恶报获刑3年6个月

廖建鸣,男,崇阳县县委副书记(兼610头目)、常务副县长。2017年5月因受贿罪被通山县法院判刑3年6个月,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查,廖建鸣在任崇阳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期间,分管司法、公安、610等事务,参与诽谤和迫害法轮功,对佛法犯罪。廖建鸣的被判刑,是天理“恶有恶报”的兑现,自食其果。

3.原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一级警长王治家遭恶报被查

王治家,男,崇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一级警长,参与迫害法轮功,绑架法轮功学员柳正阳(已迫害离世)、王丽霞等等,对佛法犯罪。2021年4月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主动投案,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原崇阳县发改局邪党书记、局长黄颖遭恶报获刑4年6个月

黄颖,男,崇阳县发改局邪党书记、局长。2017年3月因受贿罪被嘉鱼县法院判刑4年6个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查,黄颖在任崇阳县发改局邪党书记、局长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诬蔑、诽谤法轮功,违背天理。

第三部分:从恶报事例中得到的启示

在本文统计的188人中,遭恶报的形式不尽相同,有的死亡,或者外伤,或者生病,或者被法律制裁,或者殃及家人或亲人。其中最多的是公安局及其派出所警察共52人,其次是610人员30人。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这样的不幸呢?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中国古籍《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冥冥之中有天理,善恶报应真实不虚。看看收集的这些可怜人,恶报的方式不一,但有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曾经参与过迫害法轮功,阻碍过救人的法轮功真相广泛传播,严重干扰过大法弟子救度众生,这些人欠下了人的债,更欠了神的债。

欠债要还,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只是还债的时间不同而已。对法轮大法迫害所遭到的恶报,是现世还,现世报!还有的恶报永远还不清,那就永远还,据个人具体情况不同而异。不是有句古话吗?叫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全部遭报。”

这还不说明问题吗?人不治天治,是大魔头江泽民利用了这些人迫害法轮功而害了这些人,是江泽民利用了这些人迫害法轮功替它卖命才遭恶报的,这才是这些人遭恶报的真正原因所在。这些人才是真正的最大受害者!这些人,是先害人,后害己,害人害己。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给自己做的,做善事,得福报;做恶事,遭恶报。这才是本文给予人的启示。

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那些曾经参与过迫害法轮佛法还活着的人,希望那些至今还在迫害法轮佛法修炼者而暂时没有遭恶报的人,请倾听法轮功学员讲给你的真相,以便于摆脱中共恶魔的魔爪,别让这一个个警世报应沉痛的教训白白溜过,失去一次又一次能警醒能明白真相选择未来的珍贵机会。请珍惜这时日不多的宝贵的机缘吧!你知道吗?正因为有迫害的恶劣环境,咸宁市的世人不能得到大法的救度而没有未来啊!这才是最可怕的!不要做咸宁的千古罪人!

今天是未来的背景,也是未来福祸的原因。今天世人对法轮功和共产邪党这两者之间的态度,是决定世人的未来祸与福的关键。真心希望在咸宁这块土地上,不再有迫害法轮功的恶事发生,不再有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不幸事情发生,能有更多的世人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的救度,平安走出劫难,走向法正人间时期,真的名副其实的“咸宁”。

附录:湖北省咸宁市各地区恶报的部分事例 (请下载 )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