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月,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任中共东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责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协助市委副书记抓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稳定、意识形态等工作;主持分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东宁市是黑龙江省直辖、牡丹江市代管的县级市,张秀月曾任该市副市长,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至今,张秀月任该市政法委书记,他为了捞取所谓的政治资本与工作业绩,积极迫害法轮功,对当地严重迫害法轮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迫害法轮功的部分事实如下:
一、诬判法轮功学员案例
1、法轮功学员肖华被诬判三年六个月
东宁市道河镇法轮功学员肖华,女,六十四岁。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九日上午,肖华在给一名军人讲真相时遭恶告,被警察绑架;三、四个警察又闯到肖华租住处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及真相优盘等资料。肖华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二月二十二日,肖华被牡丹江海林市法院诬判三年六个月,肖华依法提出上诉,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被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一日,肖华在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的血压高压230、低压140,被转至牡丹江市医学院附属二院十七楼(俗称公安医院)监管区病房关押。警察几次欲将她劫回看守所关押,都遭看守所拒收。现在,肖华已经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2、法轮功学员佟明慧被诬判半年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东宁市国保大队警察,伙同道河镇派出所所长及奋斗村村支书,以法轮功学员佟明慧不签“不炼功保证书”为由,从家中绑架了佟明慧。佟明慧被劫持到牡丹江非法关押,后来被牡丹江海林市法院诬判半年。
二、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案例
1、法轮功学员崔忠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东宁市法轮功学员崔忠燕在自家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本小区一李姓警察夫妇恶意举报。崔忠燕当时给他们讲真相,并告诉他们这样做会有因果报应,对自己不好,警察回答说;不怕报应,就是要举报。
随后东宁市光明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崔忠燕,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大法书、大法经文、真相资料和不干胶等物品。在派出所里,崔忠燕不断讲真相,否定迫害,当天被放回家。
三月二十八日,东宁光明派出所警察又打电话,让崔忠燕到派出所去一趟,到派出所后,警察说:你说出这些资料是谁给你的,就可以回家,若不说就拘留十五天。崔忠燕拒绝回答,就这样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并勒索罚金一千元。
2、七十岁的赵姓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一日下午,绥阳派出所两名警察与绥阳镇曙村片警闯到七十岁的赵姓法轮功学员家实施绑架,当时警察从老人的背后将其按倒在地,强行用手铐铐住,绑架到东宁公安局。老人被以袭警罪非法拘留十天。
同日,法轮功学员王迪也被绑架到东宁市奋斗派出所。
三、肆意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案例
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东宁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尹丽丽等四人(两男两女)到法轮功学员李秀珍家骚扰,恐吓、威逼李秀珍到公安局签字。李秀珍正念抵制,被拖拽的身体不支倒地后,他们才作罢。七月十一日下午,东宁国保大队又到李秀珍家欲行绑架,李秀珍不在家,绑架未遂。李秀珍曾于二零二零年八月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遭绑架,被取保候审一年;二零二一年八月,又被监视居住半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东宁市国保大队与派出所到法轮功学员李桂哲、李秀荣、李秀珍、荆晓华、蒋文华、赵凤梅、邰福珍家骚扰。有的被抄走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有的被抄走了炼功用的小音箱等物品。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左右,东宁市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郎书香,她不修炼的丈夫和两个儿子也被绑架。家属做完非法讯问笔录后被放回,郎书香也在下午两点前回到家中。
被绑架、骚扰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法轮功学员申金祥、贾立财、蒋姓法轮功学员、李姓法轮功学员及吕姓等法轮功学员。
张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