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察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 称宪法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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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最近,在重庆市长寿区发生了一件怪事,警察闯进老百姓的家中骚扰,主人拿出一本《宪法》说理,警察却说《宪法》违法,一度要强行收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下午,长寿区邻封镇派出所一男一女两个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刘志民家中骚扰。当时刘志民的岳母正在客厅,所以家门开着,这两个警察不打招呼,径直走进屋,既没有表明身份,也没有出示证件,对着刘志民就开始拍照。刘志民立即进行制止:“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凭什么对我拍照?”警察胡乱说什么炼法轮功违法。刘志民拿出一本《宪法》对警察说:“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国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炼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公安部39号文件公布的14种邪教里面根本就没有法轮功。”

刘志民说:“修炼法轮功一直是合法的,你们凭什么这样对我们?你们如果能拿出法轮功违法的法律文件,我可以把我这套房子给你。如果你们拿不出来,请你们以后不要再来了。”警察说:“我们回去找找看。如果找不到,我们以后就不来了。”整个过程中,完全暴露了警察对法律的无知。

过程中,还发生警察要收缴反动刊物《共产党宣言》的情节。当时刘志民的妻子张莉拿出《共产党宣言》(陈望道译本)翻到第一页对警察说:“你们看《共产党宣言》第一句话:有一个怪物,在欧洲徘徊着,这个怪物就是共产主义。什么是怪物?现代汉语词典对怪物的解释就是妖魔、魔鬼。《共产党宣言》是共产党的老祖宗马克思写的。连马克思自己都说共产党是魔鬼,请你们不要在为共产党卖命了,不要再执行共产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了。”《共产党宣言》流传最广的译本第一句话是“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两个警察没有看过《共产党宣言》,也从来没有听说过共产党竟然被马克思称为“幽灵”、“怪物”,于是火冒三丈,说这《宪法》和《共产党宣言》是违法的反动刊物,要没收。可是听刘志民说这两本书都是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两个警察觉得简直不可思议,最后把这两本书拍了照,说回去查查看是不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

很多人都难以置信,警察基本上都是党员,竟然不知道《共产党宣言》的第一句话,结果这两个警察把《共产党宣言》当成“反动”刊物,也算是无意中说出了大实话。

据明慧网资料,刘志民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两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刘志民被闯入家中的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三月被重庆长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刘志民因帮民众免费书写过新年的对联被双龙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而这些年来,刘志民多次遭邻封派出所警察的上门骚扰。

据当地法轮功学员发现,几乎所有上门来骚扰的警察、“610”人员及政府人员,根本不知道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违法,他们就是上级叫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管是否合法,更不管是否伤天害理,也不知道迫害法轮功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恶果。

这些年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国保(现已更名为政保)警察、610人员遭恶报的比例相当高,是公认的高危职业。那么多惨烈的恶报实例应该使那些良知尚存的迫害参与者警醒了。只要能够幡然醒悟,悬崖勒马,不再迫害法轮功,自己和家人就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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