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违法绑架、非法关押、捏造“证据”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将孙豪(孙浩)、徐月琴、李俊、段琼英、王文涛、李涛、罗义等八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后,为了捏造所谓事实、罗织罪名,将他们秘密非法拘禁于新津洗脑班。期间,家人只被告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未被告知人在何处?当时温江公安对几位法轮功学员的指控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令家人深感诧异。
孙豪拒不配合侦查机关和检察官的任何讯问,直接揭露警察违法执法,后被取保候审。其余七人,在洗脑班被非法拘禁中,遭受刑讯逼供、诱供、欺骗,警察及610人员在几位法轮功学员中来回欺诈、恐吓,比如说某某已经说了,你不说……然后再将欺诈得来的断章取义的所谓“口供”作为证据,并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字转化。
从一开始的绑架到新津洗脑班的所谓“监视居住”,整个所谓“侦查”过程中,参与的不仅仅是办案警察,更有没有执法权的610人员包括殷舜尧、包小牧等。
家属一直没有任何途径知道当事人被关押在哪里,直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几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并被转入成都郫县看守所及温江看守所,涉嫌罪名也被改为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家属在诧异之余,分析表示,一开始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不过是温江公安当局为了合理化其秘密非法拘禁的行为而强加的。(按法律规定,几位法轮功学员在成都有居所,是不能“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的,只有涉及恐怖或危害国家安全时,才能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由此也可见,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从来就不是依据事实或法律,只不过是变着花样寻找借口制造迫害。
法轮功学员被转入看守所后,家属与律师仍被拒绝会见当事人。家属对此违法行为向上级公安控告后,才得以会见。温江看守所拒绝家属送法律书籍给当事人了解法律。
温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非法指控
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成都温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郑波非法对徐月琴、李俊等批准逮捕后,多名当事人家属要求亲友辩护,都被拒绝。家属辩护人递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至今不予调取本案关键证据,其中亲友辩护人递交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检察院签收后,伙同邮局造假,又退回邮局,再让邮局退给了家属。
对检察官郑波的渎职行为,家属辩护人向成都市检察院和监察委递交了《控告书》、《监督申请书》、《查处申请书》等各种法律文书,检察官郑波均不作出回复。
多名辩护人从二零二三年开始申请阅卷均被拒绝。无赖之下,一当事人家属在今年五月份聘请律师阅卷也被拒绝,检察官也不告知案卷是否转法院,完全无视法律规定。
在不公开回复辩护人提交的各种申请的情况下,温江检察院检察官郑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向温江区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徐月琴、李俊等提起公诉。
温江区法院法官胡薇薇阻挠家属辩护人与律师阅卷
案件超过法定审理期限,家属辩护人多次到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无果,五月中旬,到法院询问到案件法官胡薇薇(本案的主审法官),但胡法官拒绝家属辩护人阅卷会见。二零二四年五月中旬法官胡微微告知家属,领取起诉书,但只允许律师阅卷、领取起诉书。
无奈之下,家属只好聘请律师参与辩护。律师到法院领取起诉书后,申请复制卷宗,但法官规定律师,只准看,不准拍照和复制卷宗;还强迫律师签订保密协议。
在法官剥夺律师的基本阅卷辩护权的情况下,律师对其违法行为向上级检察院控告后,法官才允许律师复制全面卷宗,但不准拍照。
法官胡薇薇无视法律规定,拒绝亲属出庭辩护的“理由”如此滑稽,一个当事人的丈夫仅仅到公安机关去拿回了妻子被扣押在派出所的背包及物品,胡法官就认定其丈夫是证人,以此拒绝丈夫出庭辩护。另一当事人女儿怀孕在身,在没有请律师介入前,法官拒绝其当事人女儿阅卷、领取起诉书,但并没有拒绝出庭辩护。之后,请了律师。当事人女儿再次找到法官强烈要求阅卷、出庭辩护,此时法官见当事人女儿怀孕,就找到理由,坚决不同意女儿阅卷,更拿其怀孕的理由拒绝当事人女儿出庭辩护!
请问:胡法官,你曾经怀孕时,你被剥夺了工作权利吗?你也是一个女人,你也有亲人,在亲人遭到冤狱的情况下,女儿为母亲在法庭上说句公道话的权利都没有吗?这是你“敬业”的表现吗!!还是枉法裁判?你能对你随心而欲的决定担负起这个责任吗?你还是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你坐在法官的位置上,你用这种方式剥夺了当事人的辩护权!能为公民主持正义吗?
本案(侦查机关构陷的“大案”)从案件开始至告诉家属起诉时间止,全体家属均未请律师介入本案,期间(从二零二三年七月至二零二四年五月)都是家属自己递交法律文书,与检察官、法官沟通。二零二四年五月底,第一个律师阅卷后,胡法官突然改变审判的方向,把八个人的“大案”全部分解成个案。而且预定一天全部开庭审判完毕。而且是一个小时审判一个当事人。这到底是走过场还是履行法庭的庄严神圣、公平正义?
侦查机关为了邀功请赏,硬把八个不全相识的人牵扯到一个案子里面,以制造所谓“大案”,但看到家属辩护人的努力争取,担心法庭无法控制,在律师领取起诉书后,又分成个案。而且是在告知已经起诉,不让亲人辩护人阅卷的情况下,临时变动全部个案审理。所谓“法官”如此“儿戏”案件。
温江区法院
法院院长 余涛 13980864366
主审法官胡薇薇(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15881082217 科级
温江区检察院
检察长 杨堰宁 13608188956
检察官 郑波 18382021123 科级
温江公安局
局长 程志宏
国保警察:廖海涛 18682758247
吕季18982137070
龙将坛18909596309
李波18030828346
蒲昆仑18982138056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7/27/2192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