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七月二十四日公布的起诉书,指控佛罗里达州韦斯利查普尔市(Wesley Chapel)五十九岁的李平(Ping Li),未经司法部长同意密谋充当中共的代理人,以及未经司法部长同意充当中共代理人。
当天,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助理部长马修·奥尔森(Matthew G. Olsen)、联邦调查局国家安全局执行助理局长罗伯特·韦尔斯(Robert Wells)和佛罗里达中区联邦检察官罗杰·汉德伯格(Roger B. Handberg)宣布了这一消息。联邦调查局正在调查此案。
根据法庭文件,中共国家安全部负责为中共收集民事情报。中共国家安全部经常利用位于中国境外的“合作联系人”来实现其情报目标,包括获取有关外国公司或工业事务、外国政客或情报官员的信息以及有关居住在这些国家的中国政治异见人士的信息。这些合作联系人以多种方式协助中共国家安全部,包括对中国感兴趣的主题进行研究,这些主题可用于进一步完成中共国家安全部的任务。
起诉书说,李平是美国公民,从中国移民到美国。李平曾在一家大型美国电信公司和一家国际信息技术公司工作过。
早在二零一二年,李平就担任中共国安部官员的合作联络人,以获取中共政府感兴趣的信息。李平应国安部的要求获取了各种各样的信息,包括有关中国异见人士和民运人士、法轮功学员以及美国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报告给中共国安部。李平还向中共国安部提供了从其雇主那里获得的信息。李平使用各种匿名在线账户与国安部沟通,并前往中国与国安部会面。
例如,根据起诉书,二零一二年八月,一名中共国安部官员要求李平提供有关美国法轮功学员和民运人士的信息。中共特别刺探在中国和海外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在收到这一请求后不到一周,李平就向中共国安部发送了一位居住在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St. Petersburg)的法轮功学员的姓名和个人资料。
二零一五年三月,一名中共国安局官员要求李平提供有关其雇主(一家美国大型电信公司)在中国开设的分支机构的信息。三周后,李平回复了所要求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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