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欧中人权对话 欧盟敦促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欧洲记者站报道)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三十九次欧中人权对话在重庆举行。六月十七日,欧盟发表声明,再次敦促中共停止迫害人权,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图1:欧盟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三十九次欧中人权对话在重庆举行。
图1:欧盟网: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三十九次欧中人权对话在重庆举行。

欧盟在声明中重申,中国人权状况“非常严重”,令人担忧。欧盟在会议上特别提到有关中共镇压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的报道,敦促中共调查并停止侵犯人权的行为。欧盟还对非法拘禁、强迫失踪、酷刑和虐待案件表示关切。

声明再次提到因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而被剥夺自由的个人,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许娜和丁元德。

北京独立画家被非法枉判八年 至今下落不明

图2:北京法轮功学员、独立画家许那
图2:北京法轮功学员、独立画家许那

许那,今年五十六岁,北京法轮功学员,独立画家和诗人,因在疫情期间发布北京真实的街景照片遭到中共迫害。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在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顺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及顺义区空港派出所警察协同绑架,第二天警察去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手机、摄像机等私人物品。当天被绑架的还有李宗泽、李立鑫、郑玉洁、郑艳美、邓静静、张任飞、刘强、孟庆霞、李佳轩、焦孟娇等十三人。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开庭。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东城区法院非法枉判许那、李宗泽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并勒索罚款:许那被非法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二万元;李宗泽、李立鑫、郑玉洁、郑艳美,都被非法枉判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邓静静、张任飞、刘强、孟庆霞,均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李佳轩、焦孟娇,被非法枉判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

之后,许那等法轮功学员上诉。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经过公开庭审就宣判,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许娜被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转至天河监狱调遣处,约于同年十一月被转入北京女子监狱三分监区十班,后来突然离开三分监区,不知去向, 目前下落不明。

善良农户长年遭受迫害 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谴责

图3: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和他的妻子马瑞梅
图3: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和他的妻子马瑞梅

丁元德,家住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闫家庄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清晨,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局、五莲县公安局以及叩官镇派出所恶警和其他所谓公检法人员,为避人耳目,开着便衣车,大约十几人绑架了他和他的妻子法轮功学员马瑞梅。丁元德自六月十三日起被非法关押在日照市看守所,七月二十日被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局非法批捕。

自从丁元德被非法关押,他在德国的儿子丁乐斌一直积极奔走各方,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并营救他父母。六月十四日,两名警察上门恐吓,并威胁丁元德的妻子马瑞梅,当时就叫嚣要给她丈夫判刑,他们的“理由”是海外发起了营救丁元德和他妻子的营救行动,其中包括海外人士及政治家致信前任日照市市委书记张慧等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丁元德和马瑞梅的迫害,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丁元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五莲县法院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十二月十五日非法判丁元德三年、勒索一万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法院不顾五莲县法院和日照市公检部门的违法行为,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之下,非法驳回了法轮功学员丁元德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五莲县法院的非法判决。

丁元德的八十二岁的高龄母亲自从得知他被非法抓捕和迫害以后,特别是丁元德被非法判刑之后,整日以泪洗面,忧伤悲痛,提心吊胆,日夜担忧儿子的生命安危,特别是中国传统新年到来之时也不见儿子回家团圆,于腊月二十六日突然离世。丁元德的妻子、法轮功学员马瑞梅在家仍然受到严密监控和监听。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日照市当局将丁元德从日照市看守所非法转押到山东省监狱非法关押至今。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报道:日照市公安局政委、国保指挥,各区县分局、派出所执行所谓的“303专案”,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十三日在全市非法抓捕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包括丁元德,洪梅霜和郭欣在内的至少二十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随后相继被五莲县法院非法开庭和非法判刑和罚款。其中法轮功学员洪梅霜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并处罚金一万元。郭欣被非法判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国际社会营救 欧洲议会紧急决议案

丁元德的儿子丁乐斌在得知父母被抓后,立即多方奔走,呼吁国际社会营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欧洲议会就“中国(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功,特别是迫害丁元德先生的案件”通过了一项紧急决议案,欧洲议会敦促中共立即无条件释放丁元德先生和所有法轮功学员。

此外,决议呼吁欧盟及其成员国公开谴责中国滥用器官移植的行为,并运用欧盟的全球人权制裁制度和相应的国家制裁制度,制裁所有在中国和海外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者和实体;强调欧盟的措施应包括拒发签证、冻结资产、驱逐出欧盟领土、刑事起诉(包括基于域外管辖权的刑事起诉)以及基于国际法的刑事指控。

同时,欧洲议会呼吁欧盟及其成员国支持对法轮功受到的迫害进行国际调查,并在与中国(中共)当局的所有政治和人权对话中,提出(中共)对宗教少数群体的迫害议题,并呼吁成员国和欧盟驻华代表团监督对法轮功学员等被迫害群体的非法审判。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