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张训江一点一滴记录下自己多年来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迫害的事实:
我是一九九八年得法的。得法前,我身上有附体,晚上不敢出门,经常做噩梦,睡觉都得母亲攥着我的手才能睡着,所以我身体一直不好,求医、“问仙”都没用,不但没治好,病情还加重了。那时我还患有心脏病、胃病,特别痛苦,总想:要是有一种气功能练好自己的病该多好。
一九九八年春,我父亲告诉我村有人炼功,让我去看看是什么功法。我去了知道是法轮功,当时借了几本大法书回家,我把书都看了一遍,觉得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与人为善,讲真话,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不生气。我人生中不明白的道理大法都讲明白了。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学法炼功,无病一身轻的现象在我身上出现了!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这就是我要找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邪党迫害大法,因为我坚持修炼,不放弃信仰,二十多年来不断被迫害:
1、一九九九年秋天,我村治保主任李胜利到我家骚扰我,让我交出大法书。我说没有。
2、二零零零年秋天,建国乡政府人员王景林和建国乡派出所一伙警察闯到我家骚扰,一天内来我家三次。那天我去市里,下午三点刚到家,他们又来了,他们不出示任何证件,把我绑架到建国派出所。为了逼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警察王丙才用警棍打我脚尖,抓我头发往墙上撞,强行逼我以“飞机”姿势站着,他们打耳光、逼口供,不管问我啥我都说不知道。他们打我近一个小时。然后问我:李洪志是不是你师父?当时我说:是。声音小了,他们对我凶神恶煞,我就大喊一声:“李洪志师尊是我师父!”这时警察把警棍扔地下不打了。第二天下午三点,我被释放回家。没过多久,建国派出所包片民警大成又到我家让我签字,我不签。
3、二零零一年后,建国派出所包片民警大成和四、五个警察又来我家骚扰,强迫我按手印,并威逼我签字。
4、二零零六年八月,村长李胜国和建国派出所姓白的指导员、警察马景宽等五人又到我家骚扰,搜翻我家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他们什么也没搜着,又企图绑架我到派出所。我说:“信仰合法,我不跟你们去!”正僵持着,我七十多岁的母亲来到我家,我说:“妈,就是他们把我妹妹迫害死的!”我妹妹也是炼法轮功的,被中共迫害致死。我说完这话,他们都不吱声了。我说:“咱们上大道上去说去。”我扶着母亲来到大道上。我妈推了我一下,说:“你还不快走?!”后来听母亲说,派出所的人许久才从我家出来。
5、二零零七年一天早上,村民苏文忠又到我家骚扰,说本村北边道路大树上“法轮大法好”的挂件是我挂的。我家人说不是我挂的。他说以后别挂了。
6、二零零八年夏天,李胜国和建国派出所多名警察又来骚扰我,又让我签保证书,当时我大哥也在,因为怕我再被绑架迫害,当着他们的面打我耳光,然后配合派出所人员一起按着我的手,按上手印。
7、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上午,建国派出所警察马景宽等人又到我家骚扰,翻东西。当时我不在家,他们把师父法像拿走了,并在当天绑架了我侄女。
8、二零一七年八月一天,我正在地里干活,建国派出所警察苏红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一趟,说十多分钟就完事。我问他啥事?他不说。我说:“我没犯法,我不去。”之后的几天之内,派出所警察开车来我家骚扰三次。第四次我在家,本村村民苏文忠领着警察苏红伟和辅警单学强进屋就给我录像,我拒绝被录像,不配合他们,并和妻子给他们讲真相。
9、二零一八年夏天,村书记李金龙、村长孟庆国到我家骚扰,说上面不让炼了,让我把墙上的一幅画拿下来,我没拿。我讲了大法真相,他们待了一个多小时走了。
10、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建国派出所警察苏红伟、马景宽及一名特警开车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功了?我说炼。这时我大嫂、侄子、侄媳妇来我家劝我在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上签字,我不签。与此同时,警察马景宽在我家翻出大法书、MP3、电脑主机、年画、福字、两部手机等物品。这时副所长孙雷、警察李佳计(音)也到我家,马景宽、李佳计(音)和特警三人给我强行戴上手铐推进警车,绑架到建国派出所,警察对我非法审讯,问我东西是哪来的?墙上的画是谁贴的?我说东西是捡的,画是我贴的。他们又问和谁炼过功?在哪炼的?这时我感觉不对了,因为自己没犯法不能配合他们的非法审问。再问啥我都不回答,他们给我做了笔录,内容除了姓名、住址,都写“不回答”。他们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说不签。接着他们给我照相、取指纹,我不配合,特警就使劲儿拧我胳膊,把我胳膊使劲往上抬。接着副所长孙雷、李佳计(音)及两个不知姓名的警察给我强行戴上手铐,直接绑架到佳木斯东风公安分局。在东风公安分局审讯室里,他们把我铐在铁椅子上,轮流对我非法审讯,问我手机里的联系人是谁,讲真相使用哪个软件,用尽伪善、吓唬、拍桌子、侮辱人格等手段,我说不知道。他们让我给他们提供哪些人炼功、给他们当眼线作为释放回家的条件。当时被我拒绝了。他们还诽谤我师父,我告诉他们说那些话对他们不好。他们两人一伙轮流审讯直到半夜十二点,我零口供、拒签字。接着警察把我拉到佳木斯中心医院体检,结果两项不合格,血压高190,心脏不合格。副所长孙雷告诉医生重做体检,结果就变成合格了,又把我投入到佳木斯看守所。
到看守所已经是凌晨三点多,副所长孙雷办理了对我的刑事拘留手续。看守所医生进行简单体检后,把我非法关押在109监室。
第二天早上,有个犯人给我念了一遍监规,我说记不住,号长说记不住就揍。放风时,因我和同修说了一句话,当天中午狱警把我关到106监室,狱警说不能把法轮功学员关押在一起,每个监室关押一名。
第三天建国派出所警察孙雷、李佳计(音)到看守所非法提审我,他们拿着在东风区公安分局非法审讯我的笔录,又给我念了一遍,问我想不想签字,我说不签。
过了几天孙雷、李佳计(音)又到看守所对我第二次非法提审,说对我延长拘留时间,说我被批捕了,现在已经走法律程序了。然后又给我念了一遍以前对我非法审讯的笔录,又问我签不签字,我说不签。他俩临走时对我说:想签字了的话,随时找狱警。
又过了几天,孙雷、李佳计(音)又到看守所对我第三次非法提审,说我的案卷已经送到检察院了,鉴定时间是一个月,还对我说想签字了的话,随时找狱警。
当我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时,建国派出所所长张振军委托看守所狱警对我进行第四次非法提审,说我家的土地淹了,家里没人开车,没人干活,如果同意签字当时就放我回家。当时快到秋收了,家里的大车、收地的车都没检修,因为每年都是我自己检修,我当时挺着急的,放不下家里的地没人收割,车没人检修。劝我的狱警说不签字就不放人,最后我决定不签字。狱警把我送回监室。号长问我:今天不是他的班,他提审你什么事?我把狱警劝我签字的事情说了一遍。从那天开始号长也开始劝我签字了。其中有一次还不让我去厕所,说他在这里已经一年多了,如果不签字没有人能从这里走出去的,还说最低得判三年,最后的结果都是判了。当时我不承认他的说法。几天后号长不劝了。
同监室的犯人都劝我签字,有个叫张红祥的犯人劝我签字,见我不签,他说了谤师谤法的话,还用拳头打我十几下,我告诉他:对大法师父不敬对他不好。有一天,有个犯人威胁我签字,我说打死都不签。其他犯人都知道了,从那以后再没人劝我签字了。
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中午十二点,狱警在监室门口叫我的名字,等我走到门口,他让我把号服脱了,收拾东西。有个犯人说了一句:放你了。我才知道释放我了。我赶紧把自己的衣服拿上,狱警领我到一个办公室。室内有四名警察,让我在取保候审的单子上签字,我看内容有污蔑大法的词语,就说:“你看单子上写的啥呀,我不签字。”他们都用不理解的眼神看着我,说:释放你了,让你回家了。我说:“我没犯法,我不签字。”这时建国派出所警察苏红伟在走廊大声对我喊:“快把字签了,你的家人在外面等你呢。”僵持了一会儿,其中有个警察在取保候审单上写了几下,然后告诉我:“走吧,回家吧。”
警察苏红伟领着我经过了几道门,经过身份验证后走出了看守所。当走出看守所门时,家人已经在等候多时了。警察苏红伟又让我坐他们的警车去派出所一趟,妻子要求陪我坐车同去派出所。一名特警开车到了建国路派出所,警察苏红伟让我在取保候审单子上签字按手印,我不签。他又让我家人劝我签字,儿子哭了,妻子也劝。我在心里坚定一念:不签字!不配合他们!这时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最后警察苏红伟跟我家人说先放我回家,第二天再签字。回到家才知道,我被佳木斯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建国派出所警察还向家人要了五千元,没有收据,说取保候审到期返还。
11、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警察苏红伟给我家人打电话劝我签字。当天上午,本村村长孟庆国和两名警察开着一辆警车到我家门口,停了一会,没进去屋。村长孟庆国到我大哥家询问我的电话号码。
12、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本村村民严大臣媳妇到我家说,建国乡政府的王颖让她来给我照相,证明我在家就行。当时被我拒绝。她说:那我怎么跟王颖说?我说:你就说我不同意照相。她说那她们来咋整?我说:没事儿。她就走了。
13、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一日,建国乡政府政法委人员姜遥让村民严大臣媳妇给我儿子打电话,问我能不能签字,儿子说不管。他们又让我儿子代替我签字,儿子说签不了。
14、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九日早六点,村长孟庆国在我家门口等着,让我大哥到我家问我前几天村里出现的真相资料是不是我发的。我说不是我发的。
15、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早六点三十分,村长孟庆国让村民袁高峰到我家,告诉我别在村里发资料了。
16、二零二零年六月九日,建国派出所两名警察又到我家骚扰,其中警察赵颜问我儿子:“你爸干啥去了?”儿子说不知道。他说:“你爸取保候审快一年了,也没到建国派出所报到一回,告诉你爸明天或后天去派出所一趟。”临走又把我家墙上的一幅画拿走了。
17、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建国镇政法委人员王颖和镇政府、区政府共四人又到我家骚扰,王颖一进屋拿出手机就要照相,被我拒绝,区里姓丁的负责人说:到你家看看有没有啥困难。又说国家不让炼奶等,在我家待了一个多小时。
18、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下午四点多,建国派出所警察赵颜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一趟,说取保候审一年时间到了,说要把我在二零一九年被非法关押期间向我家人索要的五千元钱还给我,让我带上身份证,必须签字才退钱。我说:不签。他说:让你大哥或你儿子代签都行。还说配合他工作,我说:没时间。
19、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上午,村长孟庆国给我打电话问我在不在家,他又到我家说,派出所赵颜让我去派出所一趟,我说没时间,他就走了。当天中午十二点,村长孟庆国又给我打电话,说建国镇派出所把二零一九年向我家人要的五千元保证金退还给我,让我去村委会。我去了之后,警察马景宽、李佳计(音)让我在取保候审释放单核取保候审到期单上签字,我不签就不退还。我不签。
20、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晚九点,村长孟庆国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打个收条,同意打收条就退回五千保证金。我说:我想想。第二天早上,我告诉村长不同意打收条,钱本来就是我的。过后警察赵颜、李佳计(音)和一名特警开车又到我家骚扰,进屋就问:“签不签字?签字当时就把钱退还给我。”我说:“不签。”他们又给我读一遍我不承认的、对我取保候审释放和取保候审到期的两个单子,让我签字。我不签字。这时我才发现,警察赵颜胸前有录像仪,可能对我录了像。
21、二零二零年十月一天,村长孟庆国让我大哥替我签字,同意签就退还五千元钱。被我大哥拒绝。
22、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村长孟庆国给我儿子打电话,让我儿子替我签字,说如果同意就退还那五千元钱。我儿子说不管。
直到现在,那五千元钱仍然没有返还给我。村长孟庆国说:你不签字,这五千元钱就上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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