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鲜一九五二年出生,她原在昆明市物资局边贸公司工作,之后在昆明市东站自营一家杂货铺。龙华鲜以前身体很不好,经常头痛,却查不出病因,吃了许多药也不见效,反而导致胃痛、腰痛,因此四十五岁就内退了。一九九六年,龙华鲜开始修炼法轮功,身体越来越好,当时五十多岁的人感觉比四十岁时还年轻,并且按照真善忍对照自己的言行,做个好人,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心态也平和了。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中共邪党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龙华鲜想不明白,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求真向善做个好人,何错之有?难道我们的社会不需要好人吗?于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龙华鲜来到昆明市政府信访处,想反映一下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然而,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堂堂市政府的信访处,竟然变成了“抓人处”。龙华鲜才到那里,还没有反映情况,就被事先来的警察抓到了西山区第一中学非法关押、审讯,之后她又转到盘龙区干校,非法关押至夜里十二点多才放回家。
尽管第一次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就遭到如此无理的对待,但龙华鲜相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而且自己是亲身受益者,于是,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龙华鲜又来到云南省委信访处,想讲述一下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情况。可是当天,龙华鲜就被绑架到东站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后,第二天将她送到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四十天,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六日非法劳教三年,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一年后就所外执行,直到满三年后才办理解教手续。
二零零二年龙华鲜从劳教所回家后,在昆明市东部客运站旁经营一家土杂店,卖烟、酒、糖、茶,还有牛奶等。龙华鲜按照师父教的真善忍的法理,做事考虑别人,不卖假货。有时收到假币,自行销毁,不让它们再进入流通害人。同时善待身边遇到的任何人,告诉他们做人要凭良心,当你善待别人,也会得到别人的善待。当然也遇到来行骗、甚至是抢劫的,龙华鲜就告诉他们这些不道德的行为会遭到报应的,只有凭良心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自力更生才是正途。附近的居民都知道她是一个有良心的人,她的商店是“放心店”,所以自经营以来她家的生意一直很好。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龙华鲜的女儿周晋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大队长冯军为首的恶警在东部客运站自营杂货店绑架(龙华鲜当时没有在店里), 当晚被送到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日,官渡区曙光派出所通知把正在合法经营的杂货店关门。同时官渡区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了龙华鲜、周晋的家,并抢走了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警察还扬言一直要抓到龙华鲜才行,龙华鲜不得不流离失所,有家不得回,家中还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每天伤心流泪,苦不堪言。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龙华鲜的女儿周晋年仅28岁,可爱善良的花季女孩遭遇了悲惨经历。在官渡区看守所的时候,周晋及同监室大约二十五人左右每天都要做大量的奴工劳动,她几乎都完成不了任务。每天晚上都要有两到三个小时站班,不许睡觉。周晋还被非法关押在大约一至两平方米的禁闭室里十五天,双脚戴着重达几十斤的定位脚镣,吃喝拉撒都在一个地方,被折磨得精神恍惚。
酷刑演示:脚镣 |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七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非法判周晋三年(2008昆刑一初字第197号判决书),周晋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却被云南省高院非法驳回。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以种种借口搪塞,欺骗家属,耍尽流氓招数。二零零九年二月,周晋被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在女儿周晋被非法抓捕后一个多月,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龙华鲜在昆明市南站小区后门遭到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冯军绑架,之后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也是冯军来所谓的“提审”,还有两个警察姜银波、赵志勤 (女)。七月十日龙华鲜被昆明市检察院非法逮捕。同年十二月三日,昆明市检察院朱琳作为公诉人非法提起公诉,十二月份中级法院秘密开庭,连家属都没有通知。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2009)昆刑一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书对龙华鲜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杨晓萍,代理审判员:杨捷、钟彦君,书记员:段云萍。龙华鲜不服判决,继续上诉,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云南省高级法院(2009)云高刑终字第511号刑事裁定书继续维持邪恶的原判,审判长:邹尔曼,审判员:梅育,代理审判员:赵启良,书记员:包媛萍。
龙华鲜与女儿周晋都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龙华鲜一开始进九监区,狱警文晓琴每天都强制她长时间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十点半,还逼迫放弃信仰。每天专管法轮功的警察轮番用各种方法来逼迫她们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她们饱受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狱警还利用包夹对 对她们进行指桑骂槐的人格侮辱,强制观看污蔑大法的录像,要求写观后心得。
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龙华鲜从监狱回家。回家后,龙华鲜和家人的手机、电话仍然处于被监听、监控之下。而且还遭到当地派出所、社区等部门的骚扰迫害。
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中午一点钟左右,昆明市盘龙区国保大队警察史瑞琳(男),带领五男两女多个警察到龙华鲜家中,强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四本,电脑两台,打印机三台,mp3播放器两个,放音机四个,以及切纸机、碎纸机等私人物品。在此过程中,又将前来龙华鲜家的法轮功学员余志水扣下,随后将其带到盘龙国保大队,接着对余志水住处进行非法抄家,劫走mp3、放音机、真相币六十元左右等私人物品。走的时候,还叫法轮功学员余志水第二天上午去国保大队一趟。
在长期的骚扰、抄家迫害中,龙华鲜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终年7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