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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第二女监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董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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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辽阳市法轮功女学员董艳梅约于二零二四年二月被灯塔市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刑期待查)。董艳梅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后,遭到监狱残酷的“转化”迫害

董艳梅原是辽化聚脂厂助理工程师,原居住在辽阳市宏伟区(辽化),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先后三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董艳梅被辽阳市警察入室绑架,后被辽阳市宏伟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劫持到沈阳大北女子监狱后,董艳梅遭酷刑折磨导致出现严重的心脏疾病,一度被送往医院抢救。

二零一三年四月,董艳梅被辽阳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董艳梅被迫害致一度出现精神失常。

二零二二年九月,董艳梅在鞍山市一租住屋被辽阳、鞍山警察联合绑架,约于二零二四年二月被灯塔市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刑期待查),她被劫持到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八监区四小队。

据了解,八监区狱警自二零二三年八月起对董艳梅进行残酷的强制“转化”迫害,主要手段有:

1、不许洗漱、洗澡、洗衣服。董艳梅已经被停洗漱长达八个月,直到二零二四年四月初狱方才允许她简单洗漱。

2、不许购物。每季度按人头发放的日用品,狱警也不发给董艳梅,董艳梅上厕所都没有手纸用。

3、逼迫董艳梅每天在车间全天罚站,晚上下班回监室继续罚站,直到晚上九点半点完名睡觉。直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起,狱警才让董艳梅在车间坐着干活儿,但下班回监室仍然要罚蹲。周日、节假日、所谓教育日仍要全天罚站。

4、冬天不许穿棉衣、棉裤、棉鞋,董艳梅只能穿带层薄绒的保暖衣和布鞋。冬天不许盖棉被,把棉被扔在厕所里,董艳梅只能盖一层被罩,也不让铺褥子和床垫,她只能睡硬床板,上面铺个床单。这些坏事是包夹犯人出面干,狱警装看不见。

5、晚上不让连续睡觉。起初巡更犯人一个小时叫醒董艳梅一次,四月初开始,前任犯人生产组长周晓丽指使巡更犯人二十分钟、甚至十分钟叫醒董艳梅一次,现任生产组长兼包夹犯人谭晶也指使巡更犯人这样折磨董艳梅。

6、暴力殴打、辱骂。包夹犯人高妍妍、刘晓欢、谭晶多次暴力殴打董艳梅,包夹犯人李芳经常辱骂董艳梅。

董艳梅曾两次绝食反迫害:二零二三年十月底绝食六天,后来被送进监狱医院输液两天。二零二四年四月,董艳梅再次绝食反迫害。长期的体罚、虐待,加上绝食,董艳梅的身体非常消瘦虚弱,目前大概只有九十斤的样子,面容憔悴,白发丛生。

八监区现非法关押着十位法轮功学员。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不许和家属通信、会见、打电话。

也许是因为董艳梅两次绝食反迫害,据悉,八监区科长日前已经允许董艳梅盖棉被、允许购物及发放每季度日用品给她,并叫包夹犯人不要殴打董艳梅。

八监区四小队:
主管队长:肖晶(警号:2117365)
队长:郑军
队长:曹雪莹

八监区办公室电话:024-31629330/ 9331/ 9366/ 9369
八监区监区长:刘晓彦(科长)15698806876
八监区生活科长:肖美琪(主导“转化”迫害)
女二监教育改造科:刘宇(警号2117039;主导“转化”迫害)
女二监刑侦科:吴姓科长
女二监副监狱长:郑春艳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狱务服务中心:024-31629308
沈阳市城郊地区检察院:024-8812827(主管辽宁省女子第二监狱,驻狱检察官朱勇)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王处长(警号2110192;主导“转化”迫害)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咨询:024-86601621、024-86601675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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