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伊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志刚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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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二四年三月,伊春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尹志刚因在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等问题,受到体制内记大过处分;官方公报还称:尹志刚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

从表面上看,尹志刚是因为接受宴请等问题被处分,实际上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到的恶报,而且这仅仅是开始,真正的恶报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

尹志刚,男,汉族,一九七二年生,黑龙江省依安县人。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历任伊春市公安局西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法制科科长、副局长;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历任:伊春市公安局金山屯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伊春市公安局乌翠分局邪党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历任伊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志刚长期在伊春公安系统任要职,对当地迫害法轮功负有领导责任。主要案例有:

一、 法轮功学员王新春一家被迫害致死

1、法轮功学员王新春被迫害致死

王新春是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的信仰,被迫害致残、失去双脚,此后还不断地遭到中共警察骚扰、关押、酷刑等迫害,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三岁。

王新春原本四肢健全、身心健康。二零零二年一月,原伊春市公安局金山屯分局长崔玉中和派出所所长王维指使警察,从火炉上拿起热水壶往洗脸盆倒热水,把王新春冻成冰的双脚放入热水中(按照常识,这样做会造成严重的冻伤、肢体残废)。经过几个月的溃烂,到该年十一月,王新春的双脚完全脱落,造成终生残疾。

'王新春被迫害失去双脚'
王新春被迫害失去双脚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五点多钟,王新春和法轮功学员谭凤江到朝阳小区四号楼一单元租房处,被蹲坑的金山屯区公安“610”警察秦汉东、大昆仑派出所警察杨大伟、司机吕红旗绑架,遭酷刑折磨。在金山屯团结派出所,秦汉东毫无人性的指使副所长房贤刚、程学艺把王新春拖进铁笼子里,用手铐铐在笼子铁筋上,站不直,躺不下。

九月十日中午后,巡警队的刘喜要、刑警队的陶绪伟对王新春进行酷刑逼供,陶绪伟又踢又打,用针扎王新春的腰和腹部,还抓王新春的头往铁笼子上撞;刘喜要对王新春连骂带踢,并把王新春兜里的475元钱和手机抢走;随后将王新春呈“大”字形吊铐在笼子横梁上,令王新春伤残的膝盖似着地还没着地,对他又打又踢,直到王新春不动了,陶绪伟就用烟头烫、火机烧王新春的鼻子、眼睛、嘴等。天黑后,警察又把王新春关到刑警队的笼子里。九月十日半夜,陶绪伟、张伟等强行把王新春拖出笼子,铐在铁椅子再次刑讯逼供,陶绪伟等掰王新春手指头、手腕,把他的胳膊往上抬到头部后再使劲往后压,看王新春还是不动、不睁眼,又用拳头猛击他的头部、脸部、太阳穴等……

近二十年里,王新春不断遭到警察绑架、非法关押、酷刑折磨等迫害,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在二零一九年二月左右,他左侧肢体开始不能活动,四月二十三日突然昏迷不醒,中午时分含冤离世。

2、 王新春的母亲被迫害致死

王桂香是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王新春的母亲。两次遭劳教迫害致大腿筋蹲烂,十多年来被610不断的骚扰恐吓,警察半夜砸门、入室抢劫,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时年六十六岁。

3、王新春的父亲被迫害致死

王凤岐是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王新春的父亲,历经磨难。父亲王凤岐帮助儿子王新春向相关部门邮寄控告信,不断遭到邪恶的阻拦、跟踪、恐吓。当地还花钱雇佣专人监控、堵截去他家的人。因长期精神过度紧张,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

二、伊春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部份案例

1、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梁翠荣被非法判刑七年

梁翠荣是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梁翠荣被伊春市公安局金山屯分局610秦汉东、李明军和团结派出所所长周成及国保张立国等入室绑架,并非法抄家。梁翠荣的大法书和三千多元钱及楼房钥匙、户口、工资卡、身份证等均被洗劫,梁翠荣绑架到派出所。梁翠荣遭张立国、孙立龙、陈佳明、季占兴及其刑警队的莫英哲、高廷贵的折磨,十五日下午,被劫持到伊春新建看守所,并梁翠荣被折磨得出现脑血栓的症状。修炼前,梁翠荣一身病;修炼后,都说梁翠荣气色好,身体健康,显年轻。

六十八岁的梁翠荣被恶意构陷到法院,八月二十二日非法开庭,审判长叫陈凤坤,梁翠荣被诬判七年;并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2、法轮功学员刘仕全被诬判四年、曹玲凤被诬判两年

伊春市金山屯法轮功学员刘仕全、曹玲凤夫妻俩被非法关押近八个月后,于二零一四年三月末,法院通知家属,夫妻俩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两年,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被劫持到监狱继续迫害。

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刘仕全和曹玲凤夫妇,以种植木耳维生,修炼法轮功后,道德和人品人人都说好。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刘仕全和曹玲凤夫妻俩种植木耳回到家中,伊春市金山屯区公安610秦汉东伙同大昆仑派出所所长赵东辉等警察,非法闯入刘仕全家,绑架刘仕全和曹玲凤夫妻俩,并且非法抄家,抢走接收卫星电视的小锅和大法书籍。之后610秦汉东等警察又拿搜查证二次非法抄家,将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还有救人的真相资料抢走。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八点,金山屯区法院对刘仕全、曹玲凤非法开庭,全程都是走过程,庭审一个小时左右。非法庭审上网曝光后,法院院长和公诉人申相福对刘仕全家属撕破脸皮大骂、威胁恐吓。

刘仕全被非法判刑四年,曹玲凤被非法判刑两年,四月十六日刘仕全夫妻俩被劫持到监狱迫害。

3、法轮功学员李翠玲、王玉英、房志珍、付艳华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八点三十分,伊春市乌马河区法院非法庭审房志珍、李翠玲、王玉英、付艳华。房志珍和李翠玲为自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阐述了修炼法轮功的身心受益和信仰自由。六月二十三日法院下判决书,非法判法轮功学员房志珍八年,李翠玲四年,王玉英两年半,付艳华两年半。家属请律师上诉,伊春中院非法维持原判。十月十九日,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由于警察多次非法抄家、骚扰,李翠玲七十多岁的公公在恐惧中度日,卧床不起,靠喂奶维持。当时家里的两个孩子,小的才七、八岁,整天哭着要妈妈。

房志珍、李翠玲、付艳华、王玉英四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乌马河公安分局警察绑架,检察院多次把冤案返回公安局,610人员、国保人员非法搜集黑材料,罗列所谓的“罪名”,恶意构陷。

三、伊春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或拘留案例

1、由于诉江,金山屯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或拘留案例

◎张春华、马桂芹、钱志奎因诉江被非法拘留七天

二零一五年,伊春市金山屯区法轮功学员张春华、马桂芹、钱志奎依法控告江泽民,张春华、马桂芹、钱志奎相继被六一零绑架、逼供并被非法拘留七天,张春华和马桂芹被非法关押伊春看守所迫害,钱志奎被非法关押西林看守所迫害。

◎法轮功学员朱秀红、朱秀艳因诉江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上午九点,法轮功学员朱秀红、朱秀艳被伊春金山屯金山派出所所长周成、警察王立国绑架,被劫持到伊春乌马河新建拘留所非法关押五天。此前不久,朱秀红、朱秀艳均被骚扰。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朱秀艳的父亲不幸病故,一家人正在办丧事,派出所警察把朱秀艳的丈夫周国生劫持到派出所强迫签不控告江鬼保证书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下午,金山屯区公安分局“610”秦汉东领了一帮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朱秀红家要绑架朱秀红,朱秀红父亲说没在家,就离开了。

2、法轮功学员刘金玉被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七日下午,伊春市金山屯丰沟林场法轮功学员刘金玉发台历时,被一建材商店店主构陷后,警察跟踪,下午三点多,警察闯入家,强行绑架,被非法拘留十天。

3、各年还有更多被绑架的金山屯法轮功学员

被绑架的金山屯法轮功学员还有:法轮功学员郑红晶和丈夫李希庭、付桂茹、李玉环、谭凤江、王磊等。

结语

共产邪党的本性是卸磨杀驴,众所周知,在大陆公检法系统,吃、拿、卡、要是普遍现象,接受宴请更是不值一提的事,而偏偏有些公检法人员由于接受宴请等而受处分,而且由此还牵扯出其它违法问题。而这些人只要细心的查一查,都是对法轮功学员无善念,盲目跟随迫害法轮功的人,已有许多人不同程度的遭到恶报,如伊春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韩东伟、友好区检察院检察长孟庆东、哈尔滨市万家戒毒所所长李敏等。

共产邪党由于迫害法轮功,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四亿三千万勇士已经与中共邪党划清了界限,选择了退出中共邪党及其操控的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了未来。天灭中共在即。希望更多的人加入浩浩荡荡的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丢掉对共产邪党的任何幻想,在生死攸关的大是大非面前做出正确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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