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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诬判三年的李秀珍被劫持到山东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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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李秀珍的家人日前接到通知,李秀珍女士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今年七十多岁的李秀珍约于二零二四年一月初被潍坊市坊子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李秀珍家住潍坊市坊子区酒厂宿舍小区。二零二三年九月七日,她在坊子区大集上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时,被恒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后于当天被放回家。李秀珍回家后,警察秘密蹲守在她家附近一个多月,监视她的行动。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李秀珍又被警察绑架、抄家,并被非法批捕。此后,潍坊市坊子区公、检、法人员合伙对李秀珍实施司法迫害,没有通知家人,对她进行秘密非法庭审。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外界才获知,李秀珍被非法判刑三年。李秀珍认为自己修炼真善忍、告诉别人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是合法的,遂提起上诉。但屈服党意的潍坊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

李秀珍曾多次被绑架、非法拘留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半,坊子区国保警察伙同老坊子区派出所警察,共五人,强行抓走正在家打扫卫生的李秀珍,并强行抄走她的《转法轮》等书籍等私人物品。第二天中午,警察又勒索她现金五千元,才把她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李秀珍和其他两位法轮功学员在滨海经济开发区央子镇央子大集上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时,被央子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李秀珍被坊子五马路居委会人员骚扰。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下午,李秀珍在坊子老城区前宁村市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她随后被恒安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拘留,被非法关押在潍坊水库路看守所。

如今已经七旬的李秀珍再被中共公、检、法暗箱操作,被非法判刑三年,李秀珍老人已上诉。

山东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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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办:0536-76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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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0536-3011902、0536-3011903、0536-3011905

坊子区法院:
电话:0536-7630066、0536-7630022、0536-76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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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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