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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枉判五年 辽宁昌图县张超女士被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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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法轮功学员张超女士,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吉林省梨树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张超随即上诉。近日获悉,吉林省四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张超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梨树县法院曾于二零二一年一次性对1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七至九年。法官崔仁等人甚至将非法起诉书量刑意见三到七年,加码到七年以上。此恶劣行径,当时被外界广泛揭露。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张超在昌图县家中被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孙立成等警察绑架、抄家,后被劫持到四平市看守所拘留。双辽市警察称张超在两年前开车去双辽市发真相资料被监控拍到。参与绑架的还有昌图县公安局国保警察郭晓峰、昌图县河南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下午,双辽市公安局签署非法逮捕通知书。七月七日,孙立成给张超的母亲送到家里两份通知书,一个是拘留,另一个是批捕,让家属签字,张超妈没给签。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双辽市警察将张超构陷到吉林四平市梨树县法院。梨树县法院开庭,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对张超非法判刑五年。参与迫害的法官有李楠、赵羽等人。张超遂上诉到四平市中级法院。四平市中级法院二审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整个过程,家属毫不知情。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张超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

张超女士遭迫害的更多详情请见明慧网《辽宁张超被构陷到吉林法院 八旬母亲控告责任人》《吉林梨树县法院法官李楠恶劣对待法轮功学员家属》《辽宁昌图县妇女张超被吉林梨树县法院秘密枉判》等报道。

梨树县法院罪恶累累

梨树县法院一直积极执行中共的迫害指令,多年来对众多法轮功学员进行司法迫害,犯下滔天罪恶。仅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梨树县法院就对十六名长春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七至九年重刑,其中法轮功学员孟祥岐一家七口均被非法判刑,刑期合计五十年!

姜涛(男,时年47岁,非法刑期九年)、付贵华(女,时年56岁,非法刑期七年半)、孟祥岐(男,时年38岁,非法刑期七年半)、王克民(男,时年70岁,非法刑期七年)、王凤芝(女,时年70岁,非法刑期七年)、孟凡军(男,时年60岁,非法刑期七年)、韩建平(男,时年59岁,非法刑期七年)、崔桂贤(女,时年57岁,非法刑期七年)、刘冬英(女,时年55岁,非法刑期七年)、张绍平(女,时年52岁,非法刑期七年)、侯红庆(男,时年50岁,非法刑期七年)、谭秋成(男,时年45岁,非法刑期七年)、王东吉(男,时年41岁,非法刑期七年)、于健莉(女,时年31岁,非法刑期七年)、李长坤(男,时年77岁,取保判缓刑)、周丽萍(女,时年63岁,取保判缓刑)。

据悉,非法起诉书上建议的量刑意见是三到七年,而梨树县法院法官崔仁等人的判决是七年以上。而法轮功学员付贵华被劫持入吉林女监仅两个月,就被迫害致死。梨树县法院的罪恶人神共愤。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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