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景平涉遭恶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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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中国山东来稿〗二零二四年四月大陆媒体报道,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景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景平,一九六五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曾任山东省鲁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李景平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李景平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的部分迫害事实:

李景平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山东法轮功学员大部分被非法判刑后,被关押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山东省第一监狱(男子监狱)、潍北监狱、泰安监狱及监狱医院。山东省监狱无视《宪法》、《监狱法》,强化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迫害,造成多名法轮功学员去世,李景平有推卸不了的主要领导责任。

山东青岛市56岁的法轮功学员徐海红女士,被警察砸门破锁绑架、非法关押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她被非法判刑一年四个月,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她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六日前后,被劫持到济南女子监狱医院,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九日含冤离世。

山东济南女子监狱多年来用多种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惯用迫害手段还有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枢神经,剥夺睡觉、如厕权利折磨法轮功学员,关小屋禁闭室迫害等等。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只要一被关进山东济南女子监狱,就是“查体”,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给“查出”有各种“疾病”,这是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一种迫害手段,查出病来就逼迫吃药,还要禁止吃多种食品,有的有好几年不准吃馒头,不准喝大米粥,只能吃玉米窝头。有的学员拒绝吃药,狱警们就会指示帮教偷偷把药放在饭菜里。

对于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关在一个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里,被非法剥夺了一切人应有的权利:不准外人接触,不准说话,不准活动,不准上厕所,不准申诉,不准见监狱领导,不准见驻监检察官,不准洗漱,上厕所必须写申请、承认自己是罪犯。有的学员不配合,实在憋不住了就小便在了裤子里,也不准洗。一个半月只给一卷自费的卫生纸。不到十天就被抽一次血。每天从早晨5点30分到晚上10点30分,要一个姿势坐小板凳,两手平放膝盖,长期坐罚,屁股被坐的青紫肉烂。

一到吃饭时,那些被警察操纵的帮教们就会有意地挑起事端,诽谤师父与大法,放毒害人的光盘给看。只要法轮功学员一论证,她们就跑到厕所拿出脏抹布堵嘴,并连打带踢,扬言某某不吃饭,某某不喝水,那才是好样的。在连日的打骂折磨中,学员头脑稍不清醒,他们就会在灌食中或在饭菜中投放药物,三天两头用软硬兼施的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的转化,逼迫写悔过书。对于拒绝转化的学员,狱警背后操纵值岗和帮教们,四、五个人一齐上,有人扭着胳膊反背着背,另一只手捋着头发,另一人抓着另一只手,他们自己写;有人使劲地抓住头发,不准喊出声音,他们疯狂地叫嚣:你们应该知道,只要到这里来,就是百分之百的转化。

一位青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枉判十年,她说:第一年都不知道自己能活着回家,每天除了挨打就是挨骂,逼着她交代所谓“犯罪”事实。家人去探监时,她把所遭受的迫害告诉了家人,随后遭到了更加恶毒的酷刑折磨,每天到下午三点就遭一顿毒打,直到最后一次,恶人们把她狠狠地摔在木床的棱角上后又摔到另一张床的棱角上,头流血,腿流血,肋骨被摔断两根,突发心脏病,当时昏死过去,被送到监狱医院抢救治疗一个多月。还有一位招远市法轮功学员,因炼功被打断一根肋骨,腿被踢得好几天不能动。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罚站或罚坐。罚站就是从早站到晚,姿势必须是站军姿,两手放于身体两侧,身体笔直,除了很少的睡觉时间,其余时间都必须这样站着。过不了几天,腿和脚就都肿了,两只脚肿的象个大馒头一样。腿肿的粗了一圈,都蹲不下。如果罚站和罚坐还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会被进一步加重迫害,比如不让睡觉,关到没有监控的小屋,在地上放一块木板当床,两个“联号”看着,“联号”经常换班休息。一天二十四小时只让法轮功学员睡两、三个小时,要困了闭眼睛,她们就要吼叫、推搡,法轮功学员被折磨得每天都处于极大的痛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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