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源和车荣清夫妇,今年七十多岁,家住重庆市长寿区东方之娇小区。他们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健康,也把法轮大法好的福音善心地传给周围的百姓。因为坚持信仰,二零零零年,李春源曾经被非法劳教两年,其后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迫害一年。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晚八时左右,重庆市长寿区国保大队,以李春源散发大法真相资料为由,纠集长寿区桃花派出所警察六男一女,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李春源的家中,非法抄家,意欲绑架李春源。因他外出,绑架未果。
警察们遂绑架了李春源之妻车荣清及其他两位大法学员。他们被绑架至长寿区公安局非法审讯。过程中,车荣清不予配合警察的指令,她讲真相、正念正行。
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凌晨四时许,车荣清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长寿区国保大队警察在释放车荣清时,要求她带信给李春源,让他清明节后到派出所把“问题”讲清楚。
清明节后,二零二四年四月七日上午,李春源主动带上相关法规文件,先后到长寿区桃花派出所、长寿区凤山派出所,想见相关人员,但是,两派出所里的人员都不理睬他。
当日下午二时许,李春源返回居住小区自己家的楼下,藏于三辆警车中的十多个警察蜂拥而至,将李春源绑架到长寿区凤山派出所。
在长寿区凤山派出所内,由长寿区国保大队两个警察对李春源老人非法审讯。李春源老人问他们姓名,但他们不敢报姓名,李春源只知其警号尾数分别为513#和519#。
在非法审讯过程中,李春源老人向国保警察出示二零一一年三月一号新闻署五十号令,关于解除印刷大法书籍的禁令;出示了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制发的十四种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的相关文件。李春源告知警察,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并指出警察的违法行为,以及警察冤假错案终身追责的规定。
当两名国保警察诬陷李春源犯“破坏法律实施罪”时,李春源老人堂堂正正地说:我一个75岁的普通百姓,无权无势,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吗?况且我能够破坏哪一条法律实施呢?!
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凌晨零点左右,李春源被释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