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有两位老年大法弟子,她们的孙子都够当兵的条件了,也都被选上了,但也都要面对一个所谓“政治”问题,就是家里不能有炼法轮功的。村委就找到这两位大法弟子,告诉她们得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孙子才能去当兵。
面对这个无理的要求,怎么办呢?A同修想起师父的法:“当一个人降生的时候,在一个特定空间当中都有他一生存在的形式,也就是说,他生命到了哪一部份,该干什么,那里边都有。谁安排他的一生啊?很显然,就是更高级的生命做的这件事情。”(《转法轮》)
她明白了自己应该怎么对待这件事情,就跟村委的人说:“人一出生,他的命运早就安排好了的,如果我孙子的命运中应该去当兵的话,谁要不让他去当兵,得给他多大的德呀?我们家的孙子非要去当兵吗?要是你们非得不让他去当兵的话,那么我孙子将来就当大官、发大财。”她坚决不签名,结果她孙子就没能去当兵。
B同修呢,为了不影响孙子当兵,就赶紧配合村委签名,保证不学不炼了,结果她孙子就去当了兵。
A同修的孙子虽然没当上兵,但后来孙子家真的是发大财了。孙子开大货车拉货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元,孙子媳妇和婆婆在大街上摆摊卖小吃的,一个月能挣2~3万元。
B同修的孙子当了两年兵后回来,什么也不是,技术也没有学到,什么本事也没有。回到村里当农民。
这两个大法弟子不同的选择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哪一种做法是真正为自己的家人负责、为众生负责呢?
表面上看,A同修因为不签名导致孙子没能当上兵,好象是件坏事,B同修配合签名孙子当上兵了,好象是件好事,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
B同修只是用常人的观点看,或者陷在人情中看,没有站在法上看,看不到事情的本质,就不容易摆正这个关系,配合村委干了不该干的事儿了,在这件事情中所牵扯到的人(家人、村委等)可能因为这件污蔑大法的事情而要承担自己所做的,再想得救就有点难。对于B同修自己来说,虽然她又到明慧网上声明自己的签名作废了,但还是说明自己没能识破旧势力的安排,被其利用了一把,给自己的修炼抹黑了,没能真正为众生负责。
A同修站在法上看,当兵和不当兵不是邪党的流氓政策所能决定的,是更高级的生命所安排的,那么谁打乱了,谁就得承担后果。还有失与得的理在衡量着一切,A同修的孙子被强迫失去当兵的机会,不失者不得,就一定会得到补偿。所以A同修不签名是真正的为家人负责,为村委负责。这样他们就不会因欺骗而被利用来干坏事了。
通过两个同修不同的选择我看到了,宇宙是有法在的,但是宇宙众生不知道,不知道就容易干坏事,也就是偏离了法。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旧宇宙会偏离了法。不管众生选择什么,法是不变的,法在衡量着一切。一个生命能选择摆正与正法的关系才能有未来,选择同化大法才是正道。而背离法的旧宇宙的生命很难自己做出正确的选择,所以大法弟子选择如何证实大法非常重要,这是众生得救的希望。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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