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梅州市副市长温向芳被公诉
原梅州市副市长温向芳二零二三年五月被开除公职,六月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温向芳,一九六九年十月出生,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中共蕉岭县委书记;二零一七年四月任梅州市政府副市长。二零二三年三月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遭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温向芳在任职期间,追随、执行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对当地迫害罪行负有领导责任。以下是其任职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张汝良在自家鱼塘边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蕉岭县法轮功学员谢秀玲被绑架,被非法关在芹黄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梅州市蕉岭县林业局职工、法轮功学员练光珠在蕉岭县林业局宿舍被蕉岭县国保绑架,后被诬判五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上午,梅州市供电局职工、法轮功学员徐雪平在单位上班时,遭到来自蕉岭的国保与“610”的绑架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蕉岭看守所。迫害的源头来自广东省国保。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晚,梅州市蕉岭县法轮功学员曾小莉在家中被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曾小莉被非法逮捕,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勒索罚金五万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许秋珍在家被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八个月。
二、原梅州市五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周铁伟被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大陆消息,五华县中共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周铁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周铁伟,汉族,一九六九年十月出生,广东省五华县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二月,任五华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政工科科长;二零零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五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五华县委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党群系统党工委书记。
周铁伟任五华县检察院领导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梅州市五华县田家炳中学法轮功学员饶军被非法起诉判刑三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五华县法轮功学员陈标宏被非法起诉,遭五华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陈胜辉、廖丽新在五华县被警察绑架,温春如于十一月一日遭绑架。之后被五华县检察院非法起诉,谢育军被五华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温春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廖丽新被非法判刑四年,陈胜辉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原梅州市梅县区区长、梅县区区委书记钟光灵被双开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消息,原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区长、梅县区区委书记钟光灵被双开。
钟光灵,汉族,一九六八年八月出生,广东省蕉岭县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二月起,历任蕉岭县新铺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蕉城镇党委副书记兼镇长、蕉城镇党委书记、蕉岭县县长助理、蕉岭县县委常委、梅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管委会主任;梅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任广东省梅县区委书记;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后,任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钟光灵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钟光灵任梅县区区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梅州城区法轮功学员卢少娟、周亮、林创新在前往梅县区松口镇给民众免费赠送明慧新年挂历、讲述大法真相时,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拘留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两点多,梅县区畲江中学退休教师林金兰被梅县区公安分局畲江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之后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被劫入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多,梅州城区法轮功学员郭雅芬和住在梅县程江镇长滩村的曾海平被绑架、非法抄家。梅县华侨城法轮功学员曾华英六月二十日外出后遭绑架。之后郭雅芬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半;曾华英、曾海平被非法判刑五年。
四、原梅州市梅江区区委书记潘小韬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大陆消息,原梅州市梅江区区委书记潘小韬被查。
潘小韬,汉族,一九六七年五月出生,广东省新丰县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四月后,历任新丰县石角镇党委书记、新丰县文化局局长、梅州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梅江区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梅江区委常委兼常务副区长;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任中共梅江区委书记;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历任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四仍兼梅江区区委书记)。期间,潘小韬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潘小韬任梅江区区委书记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梅江区原法官、法轮功学员李美萍被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傅雪冰、邓芳英被梅县警察绑架、非法查抄。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傅雪冰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邓芳英被非法判十年重刑。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梅州老年法轮功女学员谢爱英,2014年8月7日,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庭审诬判三年半,被劫持到广东省女子监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晚上,梅城江南法轮功学员梁顺景、邓秀芬夫妇开车外出讲真相时被绑架。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梁顺景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三个月,邓秀芬被非法判刑十年,各被勒索罚款二万元。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晚,梅县区程江镇法轮功学员赖杰福被五洲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十月,赖杰福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被勒索罚款三千元,抢走一辆助力摩托车。
五、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女局长朱瑛被丈夫杀死
二零二零年六月大陆消息,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女局长朱瑛被丈夫杀死,其丈夫再自杀死亡。
朱瑛,女,汉族,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广东省梅县人。主要履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后,任梅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三年三月后,历任梅州市梅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梅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梅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梅州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梅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梅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后,朱瑛积极追随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组织妇联进行各种反法轮功的宣传工作。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日,梅州市妇联与市直机关妇委会在梅州市剑英体育中心组织一千名妇女进行拒绝×教的签名活动。
六、原丰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玉辉被双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大陆消息,原丰顺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玉辉被双开,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梁玉辉,一九七二年三月出生,广东省丰顺县人。一九九九年后,历任丰顺县砂田镇副镇长;潭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丰顺县砂田镇党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五月后历任丰顺县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委常委、副县长。二零二一年九月至二零二三年,任丰顺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梁玉辉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丰顺县法轮功学员罗继传先生,六十多岁,退休前是丰顺县汤南镇某小学校长。二零一零年曾因喷写救人的真相标语时遭非法监控,于同年八月三十日遭绑架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在丰顺县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四年缓刑五年,监外执行。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罗继传因参与诉江,被丰顺县公安局汤坑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抄家。次年被非法判四年,劫往广东肇庆市四会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二十五日,丰顺县“六一零”伙同公安警察先后骚扰、绑架了四名法轮功学员,其中罗继传、罗森芳分别被非法判刑四年和三年,并被绑架到广东四会监狱和广东省女子监狱。
七、原梅州市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凌志达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消息,原梅州市平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凌志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凌志达,汉族,一九六三年五月出生,广东省平远县人。主要履历:一九九八年六月之后,历任平远县仁居镇党委书记、政府办公室主任、平远县政府副县长、平远县委常委;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任平远县县委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五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任平远县人大常务副主任、平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凌志达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梅州法轮功学员廖小平和王春梅在梅州市城区江北中高峰地段被绑架,后廖小平被非法关押在梅江区芹黄看守所,王春梅被非法关押在平远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四十五分左右,梅州市梅江区法轮功学员丘忠元出车从外面回到梅县区程江镇长滩村开的理发店旁,刚停好车,就被附近冲过来的一辆车堵住。这时,从车上蹿出七、八个人,冲进店里将他和妻子刘春香控制住,等待理发的顾客问他们来干什么,这些人说“抓法轮功的”,店里的顾客被吓得赶紧跑开。原来,这些人是平远县公安局的便衣警察,他们从上午九点多就在附近等着。他们从店的一楼翻到三楼,到处乱翻,抢走一批大法书籍和资料,还将丘忠元刚开回来的小车开走,整个过程还录了像。之后,丘忠元、刘春香夫妇被劫持到平远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八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恶报如影随形,或迟或早都会到来。这几年,大陆各地陆续有各级官员,表面上是因为贪腐等问题,被中共邪党查处,实质上,多是因参与迫害法轮功(佛法),而遭恶报,惨死或被查处、判刑,其中,原梅县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头目钟其森二零一八年患肠癌;原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彭耀新面对即将到来的清算,则选择了上吊自杀。对此,作为修佛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没有丁点幸灾乐祸的意思,反而为他们没能明白真相,被邪党利用搞迫害把自己推向绝路,而感到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