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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市69岁老太翟亚男又被非法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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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省合肥市现年69岁的法轮功学员翟亚男女士,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结束两年半冤狱;七月二十二日向合肥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改判无罪。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她再次被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和益民街派出所警察绑架、被构陷到蜀山区检察院,在二零二三年她被非法判刑四年。

翟亚男于一九五五年九月出生,家住合肥市庐阳区。在中共江氏犯罪集团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她曾沿着京九铁路,步行二十四天去北京上访,要求还法轮功清白。二零一八年十月,翟亚男发放真相资料被蜀山区井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合肥女子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被蜀山区法院非法远程庭审,被蜀山区法院非法判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零二一年四月八日,翟亚男结束两年六个月冤狱,从安徽省女子监狱回家。七月二十二日,她向合肥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提交了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改判无罪。她同时将申诉状邮寄给中级法院其他领导,也邮寄给了曾经参与迫害她的井岗派出所、蜀山区检察院、蜀山区法院。因为一直没有收到答复,九月初,她向合肥市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长邮寄了申诉状复印件,希望他们了解、关注她的冤情。

然而翟亚男等来的不是来了解案情的官员,而是来绑架她的警察。二零二一年九月十日下午,合肥市益民街派出所包括教导员和副所长在内的四个警察,开了两辆警车来到翟亚男家,同来的还有社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小区物业等一共十几人,副所长说:“你给市政法委书记写信了,现在区政法委书记要约谈你。”一行人把翟亚男拉上警车,将她劫持到合肥四里河格林豪泰酒店,非法拘禁了十九天,对她强制洗脑,逼迫她写“四书”,威胁她不要申诉。翟亚男绝食抗议,九月二十八号才被放回家。回家十天后,她被非法抄家。随后,翟亚男被不法人员长期跟踪、监控。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上午八、九点左右,翟亚男去买菜,因下雨在离家不远处街道屋檐下躲雨,恰好旁边也有一男士在躲雨,就相互聊天。大约十来分钟后,益民街派出所副所长刘卫东带着六、七名警察,带着传唤证,将翟亚男强行拉上警车,那名男士则被带到另一辆警车上。翟亚男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西区做了全身检查后,被劫持到益民街派出所,当天下午三点多钟释放她时,给了她一张盖有庐阳区公安分局的“监视居住”决定书。

五月十八日,益民街派出所刘红卫又带了两个警察、两个社区居委人员送来审查起诉告知书,她被构陷到蜀山区检察,经办检察员还是李卫华。随后,翟亚男又被蜀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蜀山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翟亚男在蜀山区检察院远程提讯室被非法庭审。公诉人李卫华在庭上恬不知耻地谎称对翟亚男非法庭审有“充分的证据”,称通过摄像头看到的翟亚男和路人(所谓证人)说话,说法轮功好。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李卫华无任何理由,纯属于信口道来,不具备起码公诉人的素养,睁着眼说瞎话。

律师说法轮功好,并不构成犯罪。律师驳斥李卫华:本次只有单独证人证言,你说的所谓证据全都是孤证,属于无效证据,不能以此来定罪。法院应该宣告我的当事人无罪,不要枉法裁判。

近悉,翟亚男已经在二零二三年被非法判刑四年。这次被绑架迫害后庐阳区政法委就叫嚣这次要判她四年。

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审判长:吴小水,18956030807
审判员:夏云娇,18956039937
公诉人李卫华(女)0551-63503473、18955183473蜀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住址:合肥市蜀山区恒大华府18栋401室
益民街派出所副所长刘卫东
益民街派出所刘红卫13905609191
益民街派出所警察 孙方明:18815651413
朱姓警察:135149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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