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小区门口的血旗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发正念是师父要求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之一,和其它两件事一样,都重要。下面分享我近些年来,清除小区门口的血旗的一些做法。

我们小区是省直文艺界各单位职工居住的综合性小区,门口北边院内的平房,是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不知是哪年,领导卖了这个地方,将平房改成二层小楼,成了居委会的办公场所。

居委会另开了一个大门,与我们小区门口是平行的。刚开始,居委会主任是个男士,对于法轮功有一定的了解,他不多事,同修来家学法、交流等進出大院,居委会从不干涉。他退休后,我给他讲了大法真相,他做了“三退”。

这位主任退休后,居委会的书记和主任全是女士,特别是那个书记,中共邪党的“党性”很强。二零一五年我诉江时,她来我家骚扰,我到居委会给她讲大法真相,她大喊大叫,似乎在表现她“党性”强。后来,我又给她送真相信,她的态度好多了。但执行邪党的政策很积极。每年“十月一日”和大年时,门口都挂血旗,不但居委会门口挂,把我们小区大门口也挂上了。每次我都发正念,清除血旗上的邪党因素,大约不到一个月或二十天,就摘掉了。

二零二一年十月,刚挂上血旗,我发了几次正念后,因我丈夫身体不好,就搬到大儿子家去住了。没想到,两个月后,我丈夫去世了。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初,我回到自己的家,一看,门口还挂着邪党的血旗。碰到本院的同修,我说血旗还挂着,发正念清除,叫他们快摘掉。同修说:没看见,摘了,过年还得挂。我对负面思想不愿听,回了一句:不会的,再挂再发正念。

二零二三年“十一”,居委会又挂出了血旗,我发出强大的正念:立即摘掉血旗,让主张挂旗的人心里不舒服。那年“十一”放了八天假,结果八天假快结束时,血旗摘掉了,我就更有信心了。

今年要过大年,我提前发正念,清除现任居委会主任、书记背后的一切邪恶因素,不准许再挂血旗,不许邪党因素毒害众生。我念正法口诀。去年腊月二十三,我小儿子接我到他住的另一个城市过年,到了他家,我没有停止发正念。

大年初三,我要求早点回来,儿子把我送回了我住的城市。一進大门口,我一看什么都没有挂,一看居委会大门口,只有两个灯笼,也没有挂血旗。心想是不是正念起作用了?

不管是发正念起作用了也好,还是其它原因也好,今年的血旗没挂。我的体悟是:我们大法弟子平时看到的不该出现的事情,应该主动去做,发正念清除,不用谁去协调。

我写出这件事,是看到同修的文章中提到二零零五年大纪元发表的《关于销毁中共书画旗徽等物品的倡议书》,倡议书说:“销毁共产邪党的一切书籍、画像、雕塑,消除共产邪党的旗帜、党徽等物品,不给邪灵附体留任何空子。”血旗散发着邪党的毒素,谁从那里过,众生不受害吗?《明慧周刊》曾多次刊登过“大法小弟子发正念,让血旗绳子断或血旗升不上去”的很多故事。我也是遵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所以,我平时比较注意发正念。无论是在家,还是去外讲真相、发资料,路过有血旗的地方,都发正念。看到警车、警察也发正念:清除他们背后的邪恶因素、共产邪灵,用强大的功能,加持他们的善心、善念,不准许他们迫害大法、大法弟子,不容许他们对大法犯罪,让他们选择美好的未来。

前两天学《转法轮》时,看到:“做的工作不一样,尽职尽责成度也不一样。”看到这里,思想停在“尽职尽责成度”上,那么作为弟子,在做“三件事”上,用心成度,也是修炼状态的表现啊!

建议同修重视发正念。不管师父正法何日结束,弟子一定要珍惜师父用巨大的承受延续来的时间,修去敷衍懈怠等不在法上的行为。作为弟子,一定要坚持做好“三件事”,多救人。

个人体会,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