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素华家住五台县槐荫村。二零二二年四月九日,她与另两位法轮功学员,在邻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民众举报,随后五台县公安局派出特警到现场,非法抓捕了这三名法轮功学员。这些警察去张素华家非法抄家,抢劫走真相资料等私人财物。
两天后,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在公安局签署了“取保候审”的“保证书”后,张素华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五台县公安警察说,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他们可以暂时回家。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张素华与以上两名学员被警察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十五天。当时家属被告知,洗脑班结束后,张素华等法轮功学员可以回家。
就在洗脑班结束当天,警察逼问张素华她的资料的来源,以及给她真相资料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的信息。后来,张素华被非法关押在五台县看守所,不让家属见面。
现在得知,张素华被非法判三年,具体情况待查。
忻州市忻府区68岁的法轮功学员常海花女士,二零二三年夏天被忻府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构陷,被忻府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份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迫害。这是常海花第二次被忻府区法院非法判刑。
相关电话:
五台县看守所电话:0086—350-6522209;
五台县公安局电话:0086- 350652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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