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前市委书记李杰翔遭恶报被判无期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消息,青海省人大前副主任李杰翔因严重违法违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李杰翔在担任内蒙古通辽市市委书记期间,当地发生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

李杰翔,汉族,一九六四年三月生,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任通辽市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九月起任青海省副省长、后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杰翔在任期间追随中共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李杰翔任通辽市委书记期间发生在当地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件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唐丽文、王涛(王浚)及季丽萍、郑金玲在通辽市周边农村发放真相资料时,被通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许静、团结路派出所等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七月,通辽市科区法院审判长刘丽丽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唐丽文被非法判刑八年,王涛、季丽萍、郑金玲各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年一月中旬,唐丽文、季丽萍、郑金玲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王涛被劫持到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唐丽文和小儿子王涛遭迫害后,家里就剩下八十五岁的老伴王九五和患有精神病的大儿子,而王九五老人在妻儿遭非法庭审期间,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悲愤离世。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张宏天因控告元凶江泽民被通辽市科尔沁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约于二零一六年九月被通辽市科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劫持到兴安盟保安沼监狱迫害。他遭迫害后,妻子多次遭骚扰,女儿被迫辍学,岳母因担惊受怕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脑出血不幸离世。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左右,通辽市开鲁县东来镇东来村法轮功学员王艳辉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王艳辉因参与诉江被警察绑架。开鲁县国保警察多年来一直对王艳辉及其家人进行骚扰。

◎二零一六年六月四日晚,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张凤琴在街上给民众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霍林河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张凤琴被非法判刑两年,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通辽市法轮功学员王桂香被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她的三位亲人也遭迫害,前夫白钢嘎木仁、女儿白新然、女婿高健的身份证被警察拉进黑名单,出国受限制。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通辽市大法弟子张凤琴因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被冤判两年,劫持到呼和浩特市女子监狱。“包夹”拿着一张狱警给的纸问张凤琴:“你转化吗?”张凤琴说:“不转化。”这样,时年六十七岁的张凤琴被关押到一间狭小的监舍,与世隔绝两年。

◎二零一八年六月,通辽市法轮功学员范晓丽从长春坐火车到通辽看望母亲,在火车上被列车员监控,下车时,范晓丽被团结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到通辽市科区公安局搜身、审问、照像,被折腾了两个多小时才让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九日,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吴团梅被闯到家中的奈曼旗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通辽市法轮功学员吴艳兰因参与诉江,被闯入家中的通辽市国保大队、铁南派出所、铁路公安警察绑架,之前这帮警察闯到她丈夫的单位绑架了她的丈夫。后吴艳兰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她丈夫被非法拘留五天,在单位遭降职迫害。

李杰翔任青海省副省长、人大副主任期间发生在当地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件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曹生祥被西宁市城北区公安警察绑架,遭非法判刑五年,被劫持到门源监狱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八月开始,青海省西宁市各区、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大面积骚扰并威胁法轮功学员写保证、签“三书”,并扬言谁不签不写,就会被关入洗脑班。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鲍生莲、张雪梅被当地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一月,鲍生莲被城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面临非法庭审,但后续情况不详。鲍生莲被绑架,她未修炼的丈夫压力巨大,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在家突发心肌梗塞去世。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法轮功学员刘永绣被互助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转到互助县看守所,至十二月份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国保大队为推卸责任以“所外就医”让她回家,刘永绣被家人送医住院,花了两万多元钱才保住生命。之后互助县法院又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对刘永绣非法庭审。在遭互助县中共公检法人员一年多的迫害后,刘永绣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九岁。

◎二零二一年七月,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学员魏进禄在发放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警察绑架后一度下落不明。直到二零二三年十二月才得知他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半,被劫持到青海省门源监狱迫害,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前后出狱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青海省互助县法轮功学员薛顺蓉因传播大法真相被闯入家中的互助县国保大队大队长尚朝明等人绑架。不法警察还单独非法审讯薛顺蓉八十多岁瘫痪在床的婆母和正在上学的女儿,还闯到薛顺蓉儿子的学校非法审讯她儿子,十分恶劣。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海东地区检察院、海东中级法院非法庭审薛顺蓉,并称上级决定要对她非法判刑五至七年。

(责任编辑:章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