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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口皆碑的好教师张礼江遭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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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57岁法轮功学员张礼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下旬被重庆市江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八个月并勒索罚金五千元。这是张礼江第二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张礼江已经向重庆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张礼江原是重庆璧山县七塘镇依凤中学教师,他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教师,只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长期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他被璧山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他被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劫持到西山坪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张礼江再被绑架、遭司法迫害经过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天,张礼江因乘坐出租车时给了司机一份法轮功真相册子,被司机恶意举报。警察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包括出租车上的录音、录像,锁定张礼江和他租住的小区。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江北区寸滩派出所、江北区国保五、六个身着便衣的警察闯到渝北区天宫殿他的出租房,砸坏门锁,破门而入,绑架张礼江,并非法抄走了电脑、手机、U盘、大法书籍及一些真相资料。

张礼江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复盛看守所,后来被构陷到江北区检察院。九月下旬,构陷张礼江的材料被移送到了江北区法院。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遭江北区法院非法庭审。家人为他聘请了辩护律师。

开庭当天,张礼江未修炼的妻子作为家属辩护人来到法庭就座。就在开庭前夕,主审法官突然提出让她离开法庭,理由是案卷显示她是“证人”,应当回避。张礼江被绑架后,警察问了她一些问题,比如张礼江在哪里租住房子,住了多长时间等,主要是一些生活方面的问题,并作了笔录。没想到她就成了所谓的证人,而被剥夺了为丈夫辩护的权利,连旁听的机会都没有了。

在法庭上,张礼江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义正词严。他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体健康,道德升华。他说,法轮大法是正法。公通字【2000】39号通知明文规定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认定的7种邪教组织,公安部认定的7种邪教组织,一共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国家新闻出版署50令已经废止了对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修炼法轮功合法,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合法。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强加给自己的罪名。法官基本上没有打断张礼江的陈述。

张礼江的妻子未能上法庭为丈夫做辩护。庭审结束后,她把书面辩护词递交给了法官。她在辩护词中写道:张礼江修炼法轮功成为了一个有益于家庭和社会的好人。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下旬,江北区法院非法对张礼江判刑一年八个月,再次执行了中共的迫害指令。

以下是张礼江妻子书面辩护词的主要内容。

张礼江修炼大法前后的变化

作为张礼江的妻子,我以前对法轮功不了解,很反对他学法轮功,提起他炼功就来气。有一天中午吃午饭,我踢了他几脚,又把桌子上的几碗菜全都从他的衣领口处倒下。他不但没还手,反而还笑,然后就去清理他身上的菜。那时我经常骂他,他从没还过口,都含笑相对。

修炼法轮功前,他脾气暴躁,粗暴打骂儿子与学生,还沾染了吸烟喝酒、打牌赌博等恶习。身体不怎么好,季节转换就容易感冒。对待工作也是马马虎虎,应付了事。

修炼法轮功后,他的坏脾气变好了,对儿子对学生从来不打骂,不发脾气,耐心跟他们讲道理。吸烟、喝酒、赌博等恶习全无,二十多年来没有吃过一粒药。

张礼江从监狱回来后,我多次对他破口大骂,骂他没有良心,没有家庭责任感,没有尽到他该尽的义务,只顾自己,不顾家庭,让我们家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还要面对别人的白眼和非议。但不论我怎么骂他,他也不生气,一直给我讲法轮功真相,说他学法轮功讲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不是他不要家,是他被无辜关押顾不到家。

起初儿子也不理解,认为自己受到的委屈和痛苦都是他父亲一手造成的,曾经拿着菜刀对他父亲凶相毕露,要去杀他。张礼江仍然一点不生气,也一直给儿子讲法轮功真相,他修炼法轮功真、善、忍是如何做好人的。后来儿子看到他确实是一心为别人好,没有私心,理解他父亲后,反过来对他非常的尊重,什么事情都愿和他沟通,无话不说。

有口皆碑的好教师

张礼江工作也兢兢业业,对学生耐心教育辅导,因此赢得了学生、家长和同事们的敬重,多次荣获“优秀教师”称号,在教师、学生、家长们和周围群众中口碑极好。

张礼江在校期间,每一年开学的时候,班上都有几个学生辍学,他就利用休息时间,到学生家里家访,动员学生到校读书。很多学生在他诚心的劝说下返校学习。有一次,班上又一学生辍学,他到那个学生家里家访,了解到她确实是家里贫穷无钱读书,张礼江当即对这个学生和家长表示:整个初中的一切学杂费用全部由我一个人负担,你就只管把书念好就行了。

张礼江在做教培辅导学生时,一个学生送给他香肠和腊肉,过后他给了学生两百元钱。后来他在超市了解到价格,对我说:“两百元给少了,还要拿钱给了学生。”还有一次,一学生家长送给他几斤草莓,过后他给学生家长充了一百元的电话费。

张礼江在教培公司做家教时,经常有学生家长请他到家里去辅导学生,都被他拒绝。他说:“这是挖教培公司的墙角,我绝不会去做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情,黄金有价,人格无价。”

有一次,暑假结束后教培公司给他6500元课时费,他只收了5300元,少收了1200元。他对老板说:“你上有老,下有小,挣钱也不容易,5300元就够了。”当时教培公司的人感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修大法使他成为真正的好人

张礼江家有三姊妹,他父母亲的赡养费,绝大多数是他一个人给,直到他父母亲去世。

这些年来,他从来没有对我发过脾气,甚至连一句重话都没有说过。他对我的父母亲也很孝顺,现在我母亲已过世,只有一个父亲。他对我的父亲、家人和亲戚朋友也很友爱,乐于助人。

他说话轻言细语,对人礼貌,不争强好胜,不背后说人闲话。他做人踏实,做事认真。他通情达理,善解人意。他团结同事,友谊朋友。尊敬长辈,和谐家庭,善待身边每一个人。

他在家时和我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遇到矛盾时要向内找,找自己不对的地方,不要去指责别人,遇到事情要忍。

这些正是因为他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让他学会了怎样去做人,怎样去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怎样去做一个更好更好的人。

知夫者莫如妻。之前我对法轮功有很深的误解,在后来的日子里,看到他的言行完全一致,我才相信了他说的真、善、忍三个字不是挂在嘴边,是行为上实实在在做到。才明白和相信了法轮功教人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他还有很多事情感动我。和他接触的时间越长,就觉得他这个人越好。这些年来,我们家没有矛盾,没有争吵,彼此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互敬互爱,其乐融融。

张礼江修炼法轮功,一心想做一个好人。修炼法轮功使他身体健康,道德高尚。他只是想告诉别人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他的行为是合法的,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相反,象张礼江这样道德高尚的好人应该越多越好。如果更多的人都能做到真诚、善良、忍让,我们这个社会才会真正变得和谐和美好。

张礼江妻子在辩护词中,还阐述了张礼江的行为是合法的。她写道:张礼江的行为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张礼江没有参与任何组织,也没有利用任何组织,没有上级、下级,不需要向任何人汇报、请示。他讲法轮功真相纯属修炼法轮功受益后的个人行为。张礼江因炼法轮功受益,即使给了谁一份讲法轮功好的资料,也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人也无法说出国家哪一部法律或法规的实施因张礼江讲述真相的行为受到破坏。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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