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2023年黑龙江又三名官员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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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近两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近日又得知,二零二三年,黑龙江省又有三名中共官员以违法罪行被查。

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一、黑龙江省水利厅原厅长陆兵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消息,黑龙江省水利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陆兵被查。

'陆兵'
陆兵

陆兵,男,汉族,一九五七年五月生, 河北卢龙人。一九七五年七月开始工作,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历任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市长。陆兵在牡丹江任职期间,对当地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迫害负有领导责任。其案例主要有:

1、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其案例:

◎宁军,男,五十多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电大毕业,家住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多次被非法拘留、劳教、送洗脑班,并被拷打、电棍电击、毒打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下午被迫害致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侯丽华,女,四十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多次遭到绑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等迫害,并遭遇上“老虎凳”、灌芥末油、戴“太空帽”等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其中一次肋骨被打断。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四日被迫害致死。

◎郭春英,男,六十六岁,牡丹江宁安市红城村小学教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由于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长期遭不法警察骚扰,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于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含冤离世。

◎霍淑香,女,四十八岁。霍淑香是东宁县环卫处收费职工。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心健康,在单位工作兢兢业业,不挑不拣。收费几年间,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有时还帮助没完成任务的同事收费,在单位是大家公认的好人。霍淑香在家也是个责任心极强的人,家里盖房、家庭琐事都是她一人操持。霍淑香修炼法轮功十年来没得过病、没打过针,却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毒打、非法拘留、经济勒索等,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迫害离世。

◎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最少还有:

安凤花,女,四十七岁;杜士良,男,五十多岁;金宥峰,男,四十岁左右;

刘桂香,女,六十四岁;金春仙,女,六十六岁;沈景娥,女,四十五岁;

肖淑芬,女,六十六岁;王永强,男,六十多岁;金总善,男,四十五岁;

孟宪国,男,年龄未知;魏晓东,男,三十三岁。

2、严重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宁艳在海林市遭非人折磨

二零零五年三月四日晚,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宁艳被海林市海南乡海南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因拒报姓名住址,遭海南派出所所长疯狂殴打,左右轮番扇耳光。发泄完了又把宁艳铐在铁椅子上吊了一夜。一个五十多岁的弱女子就这样被折磨了一夜。

第二天一上班,一不法警察面目凶残丑陋,叫嚣着“不说我整死你”,用拳头猛击宁艳的面部,当时左脸就青紫,肿得老高。见宁艳不屈服,就用玻璃瓶子猛砸宁艳的头部,瓶子都被震得粉碎,只剩一个瓶把儿握在不法警察手里,鲜血从宁艳嘴里直流。宁艳被打得呕吐、迷糊,被交给海林国保大队,送往海林看守所继续迫害。宁艳过去记忆力极佳,然而经过这次迫害,记忆力减退,时常迷糊,经常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宁艳的脚刚迈进海林市看守所大门,当时是光脚站在水泥地上,一女不法警察张英就用她穿的细皮鞋跟狠踩、猛辗宁艳的脚面子。晚上睡觉不让宁艳盖被,叫“刻板”。东北的初春都在零度以下,在门窗开着的情况下,宁艳只穿衬衣衬裤睡在看守所的大铺板上。有好心人求情说:张狱警,她都那么大岁数了,让她盖被吧,张英始终不让盖。一个好心的刑事犯看宁艳孤身一人,又没人管,临走时把被送给了宁艳,又被张英抢走。宁艳因拒绝做挑松子的奴工,男狱警陈义飞闯进女监室扯着宁艳的膀子往外拖……

◎健身馆馆主讲真相被诬判五年

海林市健身馆馆主周慧芳质朴、善良,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七日,给申文博等两高中生讲真相,并好意赠送给他们真相小册子,却被两个受邪党毒害的学生诬告,遭国保科丁玉华与海林市第一派出所原野等人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打印机、电脑等个人物品。周惠芳的丈夫霍九先(未修炼法轮功)接连两天到第一派出所,要求释放修炼“真、善、忍”的妻子,不法警察要挟霍九先的儿子、儿媳将其带回。霍九先遂在自家二层楼的门上及墙四周写满了“法轮大法好”等标语,并挂上了“法轮大法好”的条幅。

霍九先在文化大革命时曾受过中共严重迫害,如今与自己相依为命的老伴又被不法警察绑架。儿子无暇照顾老人,空空落落的两层楼只有他一人在家,他想起老伴做好人劝善却遭此厄运,便像孩子一样痛哭,愤而写下“妻子的被绑架正好证明不法警察的邪恶”,让世人清醒。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下午秘密开庭,冤判周慧芳五年刑期。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八十六名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被绑架并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张玉华、李永胜、李海峰等,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其中李海峰、李永胜揭露了他们遭到公安局国保不法警察酷刑折磨、刑讯逼供的事实。法庭外,牡丹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带数十名警力强行绑架前去法院旁听的家属和黑龙江省各地炼功人,致使三十七人失踪。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多次惨遭酷刑折磨,公安局国保不法警察彭福明、杨丹蓓、马群、彭亮等人对他们拳打脚踢、上绳、坐铁椅子、吊背铐等。之后公安打匿名电话给家属,公开说拿五千至一万元往出买人。送钱就放人,不送钱就折磨他们,把人整没了。近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3、二零一一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与判刑案例

◎法轮功学员刘雪琴,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被先锋分局治安巡防队殴打、绑架,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刑庭常晓辉、刘辉等诬判四年。

◎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老人张宏艺,家住牡丹江西安区市委党校宿舍,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先锋分局不法警察绑架,遭西安区法院刑庭常晓辉、刘辉等诬判,强行送至哈尔滨监狱。

◎法轮功学员彦(燕)秀华,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分处不法警察三、四人绑架,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送哈尔滨女子劳教所。

◎法轮功学员张连生是牡丹江铁路机务段设备车间职工,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在上班时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国保科警察绑架,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八日诬判张连生五年徒刑,故意不通知家属。

◎牡丹江市桦林镇法轮功学员于长兰,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四日被牡丹江国保杨丹蓓伙同华电分局警察赵洪森和王振学绑架,公安欲陷害诬判于长兰,曾被检察院退回。八月三十日得知于长兰被诬判四年。

◎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陈雁微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久军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消息,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久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久军'
李久军

李久军,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八月生,山东郓城人,一九八五年八月参加工作, 一九九八年至二零二二年十月,历任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党组成员、副社长、总社副社长,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二零一四年三月起,李久军任黑龙江东北网络台党委书记、台长(兼)。二零二二年退休。

李久军的落马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种下的恶果,其案例:

隶属于黑龙江出版集团的东北网络台恶意编造《骨灰级法轮功信徒得知学员尸体被扔水沟 迷途知返》节目,并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十四点五十八分钟在《东北法治》一栏节目播出,诬陷法轮功,毒害众生,影响极坏。该节目收录在《东北网2014年8月22日新闻汇总》中 。

三、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成林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消息,黑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张成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张成林'
张成林

张成林,男,汉族,一九六五年十二月生,黑龙江伊春人。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历任黑河市市长助理、黑河市副市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历任鸡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成林对鸡西市迫害法轮功负有领导责任。

1、七百二十五人签名要求释放,王玉凤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却被诬判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鸡西市密山市黑台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凤、于秀香、国秀华、杨淑贤、尚艳花五人,坐樊明胜的车到太平乡宏林村给百姓送真相资料,被太平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司机樊明胜被非法拘留十三天后取保释放回家,其他五人被密山公安局国保警察刑拘、起诉。

亲戚、邻居和善良民众听说这件事后,共有七百二十五人先后联名签字要求立即释放王玉凤等五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密山法院下达判决书:诬判于秀香四年,勒索罚款三万元;诬判王玉凤三年,勒索罚款两万元;国秀华、杨淑贤、尚衍花三人被判一缓二,每人罚款一万元。于秀香、王玉凤请律师上诉到鸡西市中级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在没有公开开庭审理情况下,鸡西中院秘密下达判决书,非法维持原判。

2、法轮功学员郑金萍、刘淑云被诬判四年四个月,并勒索罚金五万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鸡西市法轮功学员郑金萍(女,五十九岁)、王传云、徐树君、刘淑云(鸡东县,女,五十六岁)等法轮功学员,在鸡东县银丰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两侧大树上悬挂条幅,被鸡东县公安局国保人员通过监控、跟踪。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郑金萍、刘淑云、徐树君、王传云四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徐树君、王传云老年夫妻于当晚回到家中,而郑金萍、刘淑云被非法关押在鸡西市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四月,郑金萍、刘淑云被鸡东县法院各诬判四年四个月并罚金五万元。

3、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法轮功学员隋桂兰被诬判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法轮功学员毛淑芬被诬判四年,马桂珍、马翠芝被诬判三年;七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成花被诬判一年,罚金一万元;法轮功学员常广军、张传胜被诬判两年;法轮功学员姜亚滨被诬判三年。

法轮功是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做好人,是佛法修炼。迫害佛法弟子,天理难容!那些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管是否被曝光出来,或迟或早的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去承受、偿还。“三尺头上有神灵”,行恶者唯有真心悔过,并用实际行动去弥补,才是对自己及家人的救赎。

法轮功被迫害已经二十四年了,不但没被镇压倒,反而洪传全世界,得到世界各族裔人群的广泛欢迎与喜爱,各阶层人士纷纷加入修炼法轮功的行列。为什么?只是因为法轮功好,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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