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次成功营救丈夫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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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八日】我是一名一九九八年得法青年大法弟子。我丈夫是一名退伍军人,婚后我来到了他所在部队城市生活,二零一四年底他结束了十二年的军旅生涯,离开了被中共长期灌输洗脑的军营后,走向社会。丈夫忠厚、老实,很快就发觉现实生活和中共灌输的不一样,在我多次和他讲述大法的美好后,在是非面前他也选择了修炼,就这样他也得法了。

丈夫修炼大法后,我家也开了一朵小花,我们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学习制作真相资料,制作真相护身符送给世人,向世人讲述大法的美好,忙的不亦乐乎。

就在二零一六年的一天,我正在店里做事情,房东慌慌张张的跑来和我说:你家闯進了十几个人,说是公安局的,他们去你丈夫单位把他给抓了,在你家里翻了东西走了,他们刚走我就来告诉你了,你快回去看看吧!房东临走时还说:你不能在这住了,得搬走。

听到丈夫被绑架的消息后,脑袋一片茫然,我们几年来在此地也没接触到同修,丈夫没修炼前我是独修的,时不时会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于是,我上明慧网上查找一些关于营救同修的一些资料,父亲(同修)给介绍了一位北京的正义律师。

就在丈夫被绑架的第二天,国保上门给我送了“刑事拘留通知书”。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国保队长,一个是经办。他们進门后,我很客气的让他们坐,每人给倒杯水,我接过通知书,看到上面写着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刑事拘留,我随口说道:他没有破坏法律实施,他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如果说法轮功是×教,请你们出示法律依据。他们无言以对。我接着说:我丈夫曾经是名被中共灌输洗脑的军人,他听信了中共的谎言,因他不明真相,曾经反对我修炼,还偷偷的烧掉大法书籍,几次毁掉我的电子书,自从退伍后,他渐渐的明白了,走入了大法修炼,你们想想,他是怎么改变的呢?是什么力量使他改变的呢?是真、善、忍,是大法的力量使他变成了一个好人,这样的好人你们却把他抓起来关到看守所?那个经办说:他是无神论者。我说:哦,你是信共产党的,因为只有共产党才讲无神论。我看那个经办年龄和我们相仿,便说:我相信您家也有妻儿老小,您看我家两个孩子还那么小一个幼儿园,一个上小学二年级,我一个人怎么生活啊?家里老人在老家又帮不上忙,他们该多么担心啊!他们却说:像以前那样,会连你一起抓起来,把孩子给你们送回老家。他们的意思是他们知道我也修炼,没抓我已经就很好了。他们还说他们监听和监控我们很久了,租住的大门口路边被他们装了监控设备,他们还扬言说我丈夫这种情况怎么也得判个三年五年的,前面刚有个判下来的,判了五年。当时我还真被他们说的给吓了一下,后来才悟到,他们说了不算。

一个星期后,国保队长和我打电话说:你丈夫已经被批准逮捕了。紧接着,我联系了律师,律师很快就安排了时间,律师说先去检察院批捕科向经办递交一些法律材料,让他们撤销批捕,可是我们来到检察院批捕科的经办不见我们。律师说去控申科,刚好那天科长值班,律师就和科长讲了想见批捕科经办的事,但是经办不见,科长说:你们有什么材料他们可以转交。经办不见,他们也没办法。律师大概周旋了半个小时,科长终于拿起电话,和经办说明情况,那个经办不一会就过来了,边進屋就边走边说,还很生气的样子,说:我们忙的很,案件很多,有什么话快点说。律师笑着和他说:我是某某案件的代理律师,从本案来看,指控罪名本身不成立,指控事实与罪名构成要件不符,没有关联性,违反宪法36条,与刑法251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破坏公民信仰自由相冲突,指控事实也违反宪法35条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等下会把撤销批捕的律师意见文书给您。经办说:这事也不是我一个人能说了算的,哪有撤销批捕的说法?!说着他扭头就回去了。

然后我和律师去了公安局找国保,国保大概知道了我们要去找他们,以开会为由搪塞不接见,律师和他们电话沟通:对他当事人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属于非法指控,要求他们立即释放当事人,可是过了一个月后还是把案件送到检察院公诉科。

这期间,通过本地一位律师认识了当地一位同修A,在A同修的帮助下我找到一个合适的学法小组,小组的同修都很热心,有帮助发正念的,有帮忙写揭露邪恶文章的,有帮忙一起多次去找国保讲真相的,这样我们形成了一个整体。

小组同修经过切磋交流,现阶段要多去找国保要人,有敢于走出来的同修B和同修C 陪同我一起去,同修C负责发正念,我和同修B从多方面多角度和他讲,我们从“天安门自焚”伪案开始讲,他说这些他们都知道,说每天收到大量的真相信,有你老家的,还有海外打来的电话叫我们三退的,给他们说别寄了,太多了。我们讲大法的美好和信仰自由他们基本都能接受,当同修讲到“天灭中共”时,他接受不了,有些急了。我说:您先别急,我是这样理解的:天,指天意,我理解是指天象变化,那天象变化下就不是随哪个人的意愿了,不是你不愿意他就不变,我愿意让变就变,就是老天爷说了算,那中共干了坏事了,血债累累了,灭不灭是由老天爷说了算的。经过几次和他们接触,我都能做到心平气和,没有争斗心和怨恨心,说出的话他们容易接受。

过了一个月后,案件到了检察院公诉阶段,律师说如果检察院不提起公诉到法院,就可以放人,我想那怎么才能让检察院不提起公诉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他们明白真相。首先接触的就是公诉科的经办,这个经办接手了好几起大法弟子的案件,都被提起公诉了。于是,我就想到找检察院的领导去讲真相,有了这个念头师父就帮了我。

有一次我在检察院门口等律师,便和门卫聊了起来。我问:我想找你们领导,怎么才能见到你们领导呢?他指着门口旁边墙壁上说:这里。我转过去一看,哦,是“检察长接待日”,每月的十五号和三十号上午,检察长接待来信访的人员,于是除律师向经办沟通外,我和同修每逢接待日就来和正、副检察长真相,第一次是一位分管刑事案件的副检察长,此人胖胖的,四十来岁,个子不高。轮到我们的时候,我和同修两个一起進去,另一同修在外面发正念,進屋后,他们让我们坐下说,检察长问:你们什么事(诉求)?我们说:我们是法轮功的案子,我丈夫被国保抓了,现在案件到检察院公诉阶段了,我们要求贵院不提起公诉,因为我们是冤枉的,给我丈夫是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来定罪的,这不合适。一、他是一个普通人破坏不了法律的实施。二、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不是×教,×教的说法是江泽民在《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随口说的。他的表情显得很紧张,额头上豆粒大的汗珠,好像有点不敢听下去,边说:不要说法轮功,还不停的一根一根的抽着烟,同修接下去和他讲,当说到犯罪的四大要素不具备时,该检察长说:看来你们是懂些法律的,等结束后要向经办了解一下情况再说。叫我们先回去。

再接下来的一次接待日,轮到检察长值班,安排号顺序轮到我们的时候,这次他们要求我们出示身份证,由于同修没有准备,就不能進去,只能我一个人進去。進屋后检察长挺客气叫我坐下讲,然后他向身边的一个工作人员问:这个是?工作人员答:法轮功。问我什么诉求?现在案件是否在检察院?我说:我是因为丈夫被扣上“破坏法律实施案”来信访的,案件现在检察院公诉阶段,希望检察长能替我们做主,我的丈夫是个好人,不应该被关押,他没有破坏法律实施。他按:真、善、忍做好人,在公司兢兢业业,是同事公认的好人。还有宪法赋予百姓信仰自由,还有国保说监听和监控我们很久了,在我租的房子大门口路边装了监控有半年之久,请问在场的几位检察官,你们哪位的手机如果被人监听,监控,会什么感受?在场的人没有一个回答,都在静静的听。再说我家还有两个幼小的孩子需要照顾,生活压力也很大,请检察长做主,放他回家,说到这我有些激动,他表示同情我们,表示会商议这件事再做决定。

最后他们退卷两次后决定不起诉。丈夫被非法关押六个月后无罪释放回家。

责任编辑: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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