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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谴责中共人权迫害 敦促中共释放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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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欧洲明慧记者站综合报道)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在国际人权日当天,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卡亚·卡拉斯(Kaja Kallas)女士代表欧盟发布新闻公告强调:“值此人权日之际,欧洲联盟重申其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尊重、保护和实现世界各地每个人的人权。今年的主题是‘我们的权利,我们的未来,就在此刻’,强调必须捍卫权利和自由,以实现公正、有韧性和可持续的未来,并且不落下任何一个人。”

“欧盟将继续促进和保护世界各地每个人的人权——你的权利,你的未来,现在和永远。”

图1: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卡亚·卡拉斯(Kaja Kallas)女士新闻公告网路截图
图1: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卡亚·卡拉斯(Kaja Kallas)女士(新闻公告网路截图)

敦促中共立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

此外,欧盟还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欧盟驻中大使馆中英文双语新闻公告,谴责中共大规模的人权迫害,并敦促中共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图2:欧盟驻中大使馆国际人权日新闻公告网路截图
图2:欧盟国际人权日新闻公告网路截图

欧盟公告表示:“我们依然严重关切中国公民、文化、经济、社会和政治权利。我们敦促中国尊重、保护并实现所有人的人权,包括在民族、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个人。”

“欧盟尤其关切的是对公民行使包括宗教或信仰自由在内的基本自由的系统性严格限制。”

“我们呼吁对曾报道的任意拘留、酷刑和其它形式的非人道待遇的案件以及针对人权维护者及其家人的骚扰案件进行全面调查。被拘留者应有权选择自己的法律代表,接受医疗护理并与家人保持联系。

图3:欧盟驻中大使馆国际人权日新闻公告网路截图
图3:欧盟国际人权日新闻公告网路截图

“欧盟敦促中国废除指定地点监视居住(RSDL),该做法已被联合国特别程序视为强迫失踪的一种形式。酷刑和包括作为逼供和公开认罪手段在内的其它有辱人格的对待等同于刑事犯罪,应被彻底消除。”

“欧盟继续表示关切,并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许那和丁元德。”

欧中人权对话 关切法轮功学员生命安危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六日,第三十九次欧中人权对话在重庆举行。六月十七日,欧盟发表声明重申中国人权状况“非常严重”,令人担忧。

欧盟在会议上特别提到有关中共镇压人权捍卫者、律师和记者的报道,敦促中共调查并停止侵犯人权的行为。

欧盟还对非法拘禁、强迫失踪、酷刑和虐待案件表示关切。此外,再次敦促中共停止迫害人权,聚焦因行使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权利而被剥夺自由的个人,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许娜和丁元德。

遭受多年冤狱迫害 家破人亡

许那,北京法轮功学员,独立画家和诗人,因在疫情期间发布北京真实的街景照片遭到中共迫害。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在家中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顺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及顺义区空港派出所警察协同绑架,第二天警察去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手机、摄像机等私人物品。当天被绑架的还有李宗泽、李立鑫、郑玉洁、郑艳美、邓静静、张任飞、刘强、孟庆霞、李佳轩、焦孟娇等十三人。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四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非法枉判许那、李宗泽等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并勒索罚款:许那被非法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二万元;李宗泽、李立鑫、郑玉洁、郑艳美,都被非法枉判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邓静静、张任飞、刘强、孟庆霞,均被非法枉判四年,勒索罚金八千元;李佳轩、焦孟娇,被非法枉判两年,勒索罚金四千元。

图4:北京法轮功学员、独立画家许那
图4:北京法轮功学员、独立画家许那

之后,许那等法轮功学员上诉。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不经过公开庭审就宣判,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日许那被从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转至天河监狱调遣处,约于同年十一月被转入北京女子监狱三分监区十班,后来突然离开三分监区,不知去向,目前下落不明。

她的丈夫法轮功学员于宙于二零零八年只因信仰法轮功而被中共迫害致死,至今已十六年,但是其死因至今依然不明。

善良农户惨遭迫害 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营救声援

丁元德,家住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闫家庄村。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清晨,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局、五莲县公安局以及叩官镇派出所恶警和其他所谓公检法人员,为避人耳目,开着便衣车,大约十几人绑架了他和他的妻子法轮功学员马瑞梅。丁元德自六月十三日起被非法关押在日照市看守所,七月二十日被日照市东港区公安局非法批捕。

图5: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和他的妻子马瑞梅
图5: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和他的妻子马瑞梅

自从丁元德被非法关押,他在德国的儿子丁乐斌一直积极奔走各方,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并营救他父母。六月十四日,两名警察上门恐吓,并威胁丁元德的妻子马瑞梅,当时就叫嚣要给她丈夫判刑,他们的“理由”是海外发起了营救丁元德和他妻子的营救行动,其中包括海外人士及政治家致信前任日照市市委书记张慧等参与迫害的直接责任人,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丁元德和马瑞梅的迫害,并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丁元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五莲县法院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丁元德,十二月十五日非法判丁元德三年、勒索一万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法院不顾五莲县法院和日照市公检部门的违法行为,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之下,非法驳回了法轮功学员丁元德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五莲县法院的非法判决。

丁元德的八十二岁的高龄母亲自从得知他被非法抓捕和迫害以后,特别是丁元德被非法判刑之后,整日以泪洗面,忧伤悲痛,提心吊胆,日夜担忧儿子的生命安危,特别是中国传统新年到来之时也不见儿子回家团圆,于去年腊月二十六日突然离世。

丁元德的妻子、法轮功学员马瑞梅在家仍然受到严密监控和监听。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日,日照市当局将丁元德从日照市看守所非法转押到山东省监狱非法关押至今。

丁元德的儿子丁乐斌在得知父母被抓后,立即多方奔走,呼吁国际社会营救。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欧洲议会就“中国(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功,特别是迫害丁元德先生的案件”通过了一项紧急决议案,欧洲议会敦促中共立即无条件释放丁元德先生和所有法轮功学员。这也是欧盟历史上,欧洲议会第一次聚焦和谴责中共对一个中国普通农民家庭的人权迫害。

图6:欧洲议会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通过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紧急决议案
图6:欧洲议会二零二四年一月十八日通过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紧急决议案

此外,决议呼吁欧盟及其成员国公开谴责中国滥用器官移植的行为,并运用欧盟的全球人权制裁制度和相应的国家制裁制度,制裁所有在中国和海外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者和实体;强调欧盟的措施应包括拒发签证、冻结资产、驱逐出欧盟领土、刑事起诉(包括基于域外管辖权的刑事起诉)以及基于国际法的刑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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