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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劳教酷刑迫害
李卓忠、廖燕琼夫妇又被枉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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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获悉,广东省梅州市下辖兴宁市合水镇李卓忠、廖燕琼夫妇因为信仰法轮大法,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十五万元。

李卓忠,今年五十多岁,曾是兴宁市某中学的教师,妻子廖燕琼曾是幼儿教师,他们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李卓忠和廖燕琼坚持修炼,曾各被非法劳教两次和一次,李卓忠遭受残忍的酷刑折磨。

绑架和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上午八点多,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幸政权、合水派出所所长李某等七、八个警察闯到李卓忠、廖燕琼夫妇的居住楼,撬门进入后,反锁大门,非法搜查长达三小时。警察抢走他们家里的约二十多万元现金等财物。李卓忠、廖燕琼被绑架到兴宁市公安局。

李卓忠在兴宁市公安局被非法提审了两次后,警察将他劫持到兴宁市医院强制做体检,结果显示他有肺结核,被看守所拒收。办案警察就把他劫往梅州市病残收治戒毒中心——称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非法关押,将他单独关押在六楼。

廖燕琼在兴宁市公安局被非法关押了两天,也被非法提审了两次,后被劫持到梅州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廖燕琼又被非法提审了三次。廖燕琼被五次非法提审中,都是零口供、零签字、零手印,拒绝配合警察的违法行为。同时她坚持每天炼功。

期间,兴宁市公安局一直在罗织材料,企图将进一步司法陷害李卓忠和廖燕琼。

被构陷至检察院和法院 被枉判十年

二零二四年七月下旬,李卓忠和廖燕琼与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和廖娟娜一同被构陷至兴宁市检察院。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李卓忠和廖燕琼,以及谢育军和廖娟娜,又被兴宁市检察院构陷到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后来他们被构陷到梅州市梅县区法院。

公、检、法合谋构陷他们四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李卓忠、廖燕琼、谢育军、廖娟娜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开庭中断后,他们又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再次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出了通知,李卓忠、廖燕琼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十五万元;谢育军、廖娟娜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七万元。

李卓忠的母亲重病去世 公安拒绝儿子尽孝

在李卓忠被绑架后,他的母亲因糖尿病并发症,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入住医院重症室。期间,李卓忠的哥哥、女儿、姐姐、姐夫等均反复致电给兴宁市国保、公安局等部门,说明老人病危情况,要求让李卓忠回来看一下老人,但均遭到拒绝。二零二四年七月底,老人离世,家属再次致电沟通,希望让李卓忠回来参加母亲的葬礼,送他母亲最后一程,还是遭到拒绝。到最后母子俩都没能见上一面,亲朋好友知悉后,无不心酸落泪。

李卓忠和廖燕琼曾遭多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三年五月九日,警察以李卓忠、廖燕琼夫妇保存有法轮功真相资料为由绑架他们,并将两人非法劳教一年。在三水劳教所,李卓忠被关小号迫害,还被非法加期了一个月,二零零四年六月八日才回到家。

'演示:关小号'
演示:关小号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李卓忠在学校上课时遭绑架,后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再被非法劳教两年。

在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在三水劳教所,警察突击搜仓,以从李卓忠所住205仓抄出经文为由,在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开始对李卓忠关禁闭折磨。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刚下过雨,警察郭保思和李锋开始折磨李卓忠。李卓忠光着身子,只穿内裤,光脚,被弄到外面寒风中蹲着吹冻。两个警察用手沾上冰冷的自来水,抛到李卓忠的颈上。郭保思看见地上积有泥水,又拽李卓忠到积水中蹲着吹冻。郭保思觉得还不过瘾,穿着沾满泥水的皮鞋踢李卓忠。李卓忠被折磨了一整天,又被弄到酷刑室,绑在老虎凳上恐吓。

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上午,李卓忠被绑在老虎凳上,受电刑折磨。首先动手的是警察蓝守,接着动手的是警察吴滔,最后是警察郭保思,他两只手各拿一支电压特高的电棍,同时在李卓忠的头上猛电,然后,他还扒开绑在李卓忠胸脯的绑带,在两个乳头处、腹部、大腿内侧等敏感部位猛电,李卓忠被连续酷刑折磨三天。李卓忠被勒的手脚多处出血、全身乌黑、酸痛,过了两个多月,才消去。

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上午,郭保思还命令夹控人员造假,罗织罪名,说要延李卓忠三天禁闭。当年二月六日,已是大年三十,郭保思只好于二月四日下午,解除禁闭李卓忠。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零零八年三月份,警察对李卓忠的迫害升级,规定半夜两点半后,才允许李卓忠冲凉睡觉,有时又以太晚为由,不允许他冲凉。

到二零零八年三月底,警察指使的恶人宣布凌晨四点后才允许李卓忠冲凉睡觉,并威胁说:如还不“转化”,就要到六点后,最后一分一秒都不允许李卓忠睡。李卓忠当天就绝食反抗,警察以不延时,骗得李卓忠答应不绝食,结果,还是凌晨四点,才允许李卓忠冲凉睡觉。

二零零八年七月份,警察指使的恶人继续加重对李卓忠的迫害,叫“夹控”收走蚊帐,到零时以后,才允许他睡觉,不允许他购物、加菜,还经常骚扰和恐吓他。“夹控”和楼层值班人员更严限制李卓忠的自由,使他长期承受着很重的精神压力。李卓忠一直被单独关押,直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攻坚组”解体,才将他跟其他法轮功学员关一起。

警察还以“私藏经文”为由,加期迫害李卓忠两个月,却一直不书面告知。经李卓忠多次强烈要求,直到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才将延期通知书给李卓忠看,要他签名,遭李卓忠拒绝,并据理力争。警察理屈词穷,竟恐吓还要多延三十八天才让他回家。最后,李卓忠被延期迫害四十八天,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四日回到家。

相关重要责任人员

审判长:魏东华(刑庭庭长)0753-2589586、13923017695
审判员:张巧玲(刑庭副庭长)13502523608
审判员:张威13823869381
法官助理:彭佳佳
书记员:张旭辉19128170632、0753-2589713(刑庭办公电话)
公诉人:彭秋红13823890648、罗惠梅
兴宁市委政法委书记:朱志勇1372368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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