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修炼中刻骨铭心,触动人心的一次经历写出来,向师父汇报,并与同修交流。
一、遭绑架、构陷
有一天,四个当地没穿警服的公安警察闯入我家中,没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出示任何法律依据,只有一人在我面前把警察证晃了一下,進门二话不说,到屋里乱翻一通,一会儿工夫,他们把屋里弄的乱七八糟,一片狼藉。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就强行将我绑架羁押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起初我不知原由,也不知所措,后来在提审过程中才知道,之前在发资料时被摄像头拍到,提审警察拿着起诉书让我看,并让我签字。我一看上面写着法轮功是×教,我拿笔把这一条划掉,写上法轮功不是邪的是正的。心想:发资料本身就不违法。我说,我没有犯罪,我是好人不签字。他气急败坏,无可奈何,摇摇头走了。
过后我想,这件事情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我修炼中出现了问题。查找自己,由于自己三件事做不到位,学法不入心,有安逸心、同修情、执著自我、干事心促成的。想到这儿,心里非常沮丧和懊悔在修炼中没做好。愧对师父慈悲救度,让众生对大法犯罪。
二、律师会见添正念
在看守所里,面对高墙,面对里面的恶劣环境,每天度日如年,我心里非常痛苦。在我情绪消沉低落的时候,一天,看守所里有人喊我的名字某某,律师会见。我心里一怔,到了会见室,隔着玻璃见到了律师,原来我们认识,这位律师曾经被当地同修聘请过,做过无罪辩护。这是一位心存良知、善念的正义律师,我知道他明白了一些法轮功真相,他能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也是顶着压力的。见面后我们互相笑了笑点点头,他说你有什么要求吗?我说你也对法轮功已有一些了解,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我说我没有罪,我要求无条件释放。他说:开庭会通知你,我会尽力从法律角度,为你做无罪辩护。我说谢谢。他接着说,给你带来你们师父经文。我说真的吗?他说是。他说给我读(因为无法给我)是师父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发表的《猛喝》和十一月十八日发表的《醒醒》两篇经文。我静静的听完师父的经文,心情豁然开朗,郁闷的心瞬间荡然无存。我不管在哪里都得救人,师父的法给我加强了正念,增添了信心。
我在看守所先后被调换了四个房间。无论到哪里,就给那里的人讲大法的真相,大法的美好。差不多都做了三退,让有缘人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她们能接受。有一位大姐非常善良,学会了师父诗词《洪吟》里的两首诗,还学会了五套功法。她说法轮功太好了,我以前睡眠不好,现在睡不着觉的毛病好了,我回去也要炼法轮功。众生明白的一面都在等着、盼着得救啊!
三、正念正行 解体邪恶
一审开庭时,两位家人到庭旁听。律师从法律角度阐述了: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故卷宗里的四份扣押清单和五张扣押物品物证的照片不符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当事人无罪,立即释放。
过了一段时间,判决书下来了,虽然律师在辩护中从法律上阐明我是无罪的应该无罪释放,可是法院还是给冤判了。这个结果是我没想到的,我一下就懵了,眼泪强行止住,没掉下来,心情一下跌到了低谷。直到晚上休息的时候实在忍不住了,躺在床上眼泪止不住哗哗的流,最后哭出声来了。睡我旁边两人看后安慰我。哭了一会儿,自己觉的不对劲,才想起我是修炼人,我为什么要哭啊?!我一下清醒了。然后从头往下捋顺:一开始对提审警察有怨恨心、不善的心;有对同修的依赖的心、有对律师的依赖的心;我想,我得改变观念呀!然后调整心态。对照大法、有不符合法的思想与行为要归正,加大力度发正念。
一审冤判下来后,我立即写了上诉书。上诉到二审法院。
过了几天,在洗澡时,我突然发现乳腺上长个大肿块,要求看守所让我外出检查,看守所不同意,让我在看守所打吊针治疗。结果治疗几天不起作用,人瘦的变形了,而且我的精神状况越来越差。看守所的医生和狱警怕担责任,实在没办法了,才让去肿瘤医院進行检查。去医院检查,在等待结果当中,我跟陪同我去医院的看守所主任聊天,得知他与我是同龄人,他孩子的年龄,和我孩子的年龄也差不多,聊的话题比较投缘。等了一会儿,结果出来了。诊断结果:建议住院治疗;这个主任和一块去的一个年轻女警察、还有一个司机商量怎么办?那个司机说,做手术吧。那个主任说,做手术可不是简单的事,单位得出三个人才行。那个年轻女警察说:“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做乳腺手术,手术做完了,没下手术台人就死了” 。那个主任一听,就害怕了,没了主意。这时候我说话了,我说:主任,我跟你商量商量,我想我不能给你们找麻烦,也不想为难你们,让我回家吧!回去自己怎么办,自己决定,行不行?他听后若有所思,拿起手机就给中级法院打电话:说我的案子要尽快开庭。放下电话跟我说他当不了家,得跟所里领导汇报再做决定。回去后我悟到:是师父巧妙安排让我以病业假相这种形式走出看守所。
次日,中级法院二审就开庭了。
在二审开庭那天,家人(同修)堂堂正正,心怀善念,精神饱满的坐在辩护席上。当公诉人把构陷我的起诉书匆匆念完后。法官示意让辩护人辩护。家人不卑不亢、从容大方,有理有据的从“宪法”、“刑法”、“法律”方面全盘否定起诉书上对当事人的一切构陷。讲到法轮功修炼者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法轮功修炼者是说真话,与人为善,凡事为他人着想,和别人发生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悉尼法会讲法》),他们的行为不仅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而且对社会有百利无一害。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后辩护人说:我衷心希望你们能全面了解大法真相,明辨是非,锁紧良知,坚守善念,依法智慧办案,无罪释放我的当事人,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虽然公诉人几次打断家人的辩论,但家人不为所动。辩护人平时是一个胆小,性格内向的人,今天在庭上的表现是我没想到的,令我非常感动。辩护人表现出了大法弟子应有的风范,这是修炼人救赎公检法司人员的慈悲表现,是大法的威力展现!
在营救我的过程中,同修把开庭的时间和出庭的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发给了明慧网,国外的同修及时在开庭前就给法官、公诉人打了电话,震慑了他们背后的邪恶因素,有力消减了邪恶的嚣张气焰。
同修们形成了整体,把我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去做。
回家后我听同修讲:有一次,有三位同修到中级法院,为了能见到主审法官,在法院门口等了好长时间,当时正是冬季最冷的季节,寒风刺骨,她们冻的浑身冰凉,牙齿打颤。
还有一次,有两位同修在严寒的冬天写真相信,顾不上做饭,饿了就泡碗面。赶时间把真相信、控告信送到公、检、法有缘人手里,希望他们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的救度。
家人与同修积极配合营救,同修们形成整体,有发正念的、有请律师的、有到中级法院见主审法官的、有给检察院、法院寄真相信的,希望他们有法可依,不要枉法冤判,把枪口抬高一厘米,为自己和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四、信师信法,正念走出魔难
在看守所里,白天看守所要求看电视,电视噪音很大。每天晚上值班两个小时,大概两、三天轮一次。没排到我时,我就与别人换成夜班。这样,我每天夜晚值夜班两小时,尽管当时身体疼痛,还是抓紧时间炼功、背法、发正念。
我悟到:大法弟子只走师父安排的修炼路,这里不是我待的地方,外面的世人都在等着得救,这里一天都不能待。最后想:这里一分一秒都不能待。当我发出这一念的一瞬间,感觉身体无比的高大,空间场范围顿时清亮起来。
我从看守所回家的前一天,乌云密布,狂风大雨,电闪雷鸣,邪恶疯狂垂死挣扎,来势凶猛,这真是正邪大战!我立刻发出强大的正念:解体我地空间场中的一切邪恶因素!后来听说,在同一天家里的同修们整体配合也在发正念。同修正念很强,持续长时间发正念。最后,邪不胜正、彻底解体,灰飞烟灭。
一切都是师父在做,是师父把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解体了,师父看弟子心性到位了,帮弟子化解了这些魔难。感恩慈悲伟大的师尊!
第二天的下午,看守所的女狱警队长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一脸严肃对我说,你回家以后劝家人,不要叫你的家人到看守所来闹了,影响不好。然后狱警队长说,你收拾收拾可以回家了。我说我可以回家了?此时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这是感恩的泪水。弟子无法用语言表达师父的无量慈悲。一切都是师父替弟子承受了。
回家后我才知道,回家的前一天,家人和同修到看守所要人的事,去了好几个人,给看守所大厅人员吓的够呛。家人厉声说:人進来是好的,现在她身体已经出现不好的状态,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跟你们没完。你们要不放人,我们天天给市长热线打电话。他们听了都惊呆了。第二天,法院通知家人办理手续放人。
我收拾完东西后,狱警队长和一位管教人员她俩很客气把我一直送到看守所大门口。在师父慈悲的看护下,我平平安安的回家了。
从看守所正念回到家中,真的是感慨万千。为了救度公检法人员,回家后。在师父加持下,同修的鼓励下,我向中级法院提交了申诉书并给他们寄了真相信。使他们進一步了解真相,希望他们选择美好的未来!
结语
弟子只有谨记师父的教导,多学法,学好法,不断查找自己的不足,修去人心、人念,例如:有对同修的埋怨心、看不上人的心;对家人的争斗心、不让人说的心等等。以后遇事要站在别人角度考虑问题,要以善心包容对方。我从法中悟到:按师父的法要达到标准,一定要修出善心、慈悲心。
弟子一定在师父引领的神路上走正走好,勇猛精進,奋起直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