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自强一九四七年十一月四日生,齐齐哈尔市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家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虹桥委。他于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修炼法轮功,用真、善、忍标准归正自己的行为与思想,很短的时间里达到了身体健康,道德升华,淡泊名利,与人为善,遇事先想到别人,并以真诚善良、宽容忍让的心态,对待工作,对待他人,和同事关系、邻里关系融洽。田自强工作非常出色,多年被单位评为劳动模范,同事都公认他炼法轮功后人变得平易近人、乐于助人,任劳任怨,从不贪污,是真正廉洁自律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发动打压迫害法轮功以后,田自强坚持修炼、进京申冤上访,被公安强制劳教,同时又被税务机关开除了公职。田自强向世人讲真相,多次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他妻子同时被绑架、枉判五年),先后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富裕劳教所、泰来监狱迫害,遭到了多种酷刑、毒打及种种虐待,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他向最高检和最高法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又被几次绑架到洗脑班,受到非人的折磨。
二零二三年八月一天,田自强因办理家中的私事,与儿媳在铁锋区见面时被摄像头拍到,被当作其讲真相证据,因此田自强出门被蹲坑警察绑架,被强制采血、验尿、按手印,他血压高达200仍遭非法关押看守所八天。之后他被所谓“取保候审”、勒索罚金3000元。被保外以后,田自强一直受到齐齐哈尔铁锋区和所在地建华区公安多次骚扰恐吓,血压一直居高不下,直至二零二四年初突发脑溢血含冤离世。
下面是田自强二零一五年六月在控告恶首江泽民的诉状中陈述的他所遭受的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我走上天安门维护大法,被天安门公安分局警察绑架。被海淀看守所非法关押八天,一月十日由齐齐哈尔文化路派出所副所长徐欢接回。我随身携带的一千元钱,一块精工舍手錶,一支永生金笔,一直在派出所没归还我。文化路派出所非法关押我一宿,高卫星等人对我非法审讯。让我只穿背心,再把窗户打开,冻了四个小时。后来把我铐在暖气管上,夜班一小警察将铐子按下很深,疼痛难忍。直到第二天九时,将我送第二看守所时才给松了松。中指、无名指、小指都失去知觉,三个月后还并不到一起。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被齐齐哈尔市建华公安分局非法劳教一年。时任所长胡斌,由迟齐和另一个警察劫持到富裕劳教所。强行重体力劳动,如挖排水沟、挖楼房地基、扛麻袋等。劳教所对法轮功不讲法律,张晓春、王宝宪无辜被劳教所送到富裕县看守所拘留,后两人均被迫害致死。
同年十月份,法轮功学员给省人大写信,要求有个合法炼功环境。十月二十日,三十多个警察突然闯入,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打倒一个铐上铐子拉出门外,一个姓徐的后勤科长,打人累的脸都白了。被打的法轮功学员躺一院子,手都被反铐着,有的眼睛被打肿,有的鼻子流着血,惨不忍睹。过后张照华被送富裕看守所关押,后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四月,齐齐哈尔市湖滨派出所七八个警察闯入我家,没有搜查证非法抄家。为首的副所长姓张,还有田春立、牛刚等,抄走一些大法资料和物品,非法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把我扣坐在水泥地上冰了一宿。那个张副所长对我拳打脚踢,非法关押三天。后我又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听张副所长说:上面有任务,每个所要抓五十名法轮功。他们辖区人数不够,就到别处乱抓人。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齐齐哈尔市文化路派出所民警迟齐到我家,让我去派出所一趟,我不去。他用电话叫来警察,把我家翻了一遍,把我和我妻子劫持到派出所。晚上将妻子放回,我被劫持到市第一看守所,在那里每天做奴工劳动卷牙签,白天干不完,晚上接着干,干完才让睡觉。我被非法拘留四十天后放回。
示意图:中共监狱中的奴工迫害 |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晚,齐齐哈尔市正阳派出所一帮警察来到我家,谎称查水表骗开门。为首的警察叫赵世民,进屋就乱翻,还带着录像机录像,没找着想要的东西,连香炉也拿走了。把我和妻子绑架到派出所。他们逼我说出大法资料来源,没达到目的,就把我带到龙沙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人称鬼子楼),进屋就给我“上大挂”。赵世民指使警察用手铐把两手反铐,再用绳子拴住,挂在高高的铁架子上,拉起来让双脚离地。挂约二十分钟放下来,然后再挂,这样反复多次。撕心裂肺的疼痛,无法忍受,真是酷刑。上挂时,还用香烟熏鼻孔,往鼻孔里抹芥末油,挠脚心等。残酷的摧残我的身体。挂了我一下午,黄昏时分才停手。晚上他们继续用刑,这回一个老警察出招,把我的脚和手在后面绑在一起,用粗木杠穿上担在桌子上,身体下坠腰椎向反方向弯曲,疼痛难忍。警察还用脚踩我腰,腰象马上要折断一样。反复踩踏,直到深夜才罢手。
有一次,一个叫刘福山的警察问话,当我不按他要的说时,他竟用皮鞋踢我的头。我当时被反铐锁在挨地面的管子上,不能动弹。他高抬腿用皮鞋跟砸我头顶,一脚接一脚的踢,无所顾忌。踢很长时间才停下。我头顶出了很多血,头发都粘在一起,嘴里出血,耳朵也出血。他怕别人看见,让我把血洗掉。我起来时已站立不稳,往前走就往后倒或往左倒。副所长田春立进来看见,问我怎么回事?没等我开口,那个踢我的警察抢着说:“他自己撞墙撞的”。
我被正阳派出所非法关押五天五宿,不给水喝,有尿不让上厕所。每晚都用手铐一反一正铐着,根本无法睡觉。我的双手肿的象馒头,胳膊也肿了,“上大挂”把左手腕的皮撸掉一大块,伤口不痊愈,留下了很大的伤疤。正阳派出所对我酷刑迫害,当事人执法犯法,都是有罪的。我暂不对他们起诉,因为他们只是江泽民迫害政策的牺牲品。我只控告江泽民酷刑罪和刑讯逼供罪。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我被正阳派出所送到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一次因为我行动慢了一点,一刑事犯一脚踢在我受伤血肿的胳膊上,伤口崩开,血溅了一炕。
二零零七年七月,我和妻子被龙沙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和五年。因我不照像、不抽血,姓房的警察利用刑事犯按住我照像,打我嘴巴子。管号警察王树立让刑事犯强行按我手抽血。然后又拿来看守所最厉害的刑具—“捧子”(自制的刑具,很薄很窄,戴在手腕上没有间隙,很短时间能让人皮开肉绽),给我戴上,又戴上脚镣,“捧子”和脚镣连上,距离很短,直不起腰。铐了我三天,吃饭、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直到要送监狱才摘下来。
二零零七年十月,我被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押送泰来监狱。临走的头一天,我要求见妻子一面,看守所副所长郭振川不答应,说:法轮功不让见。
到泰来监狱,那时监狱正对法轮功学员强行转化。我去之前,就有个叫刘晶明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后勤监区一分监区监区长李瀛,因我不“转化”,就开始对我罚站。从早五点站到晚九点,后来延到晚十点,再后来延到晚十二点。我被罚站两个月,站的腿都是肿着的。分监区还在饮食上虐待我,不让我吃菜。二零零八年就有八个月没给菜吃。我只能吃馒头喝凉水,当菜地浇菜用水量大时,最后到车间就没水了,只好干嚼馒头。二零零九年春,分监区又开始不让我睡觉。晚上用两个值夜班的看着我,不让闭眼睛,一闭眼睛就拽枕头。最甚是那个管监室的刑事犯宋长春,每天晚上坐在我床头看着我。我一闭眼睛,他就用拳头击我头,不到凌晨两点不离开。我被折磨二十多天,白天还得照常干活,有时站着就摔倒了。
冬天在地窖里清理储存菜。由于菜窖阴冷潮湿,发的棉衣又单薄,每天长时间站立,造成膝关节伤痛。吃不住力,回家后上楼都吃力。一天在路上正走着,右膝关节突然不敢动弹,象卡住了一样。回家后仍不能行走,只能单腿蹦,直到晚上才敢动。这是监狱迫害造成的。分监区长李瀛,也是在监狱的压力下,被动的干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我在家中被文化路派出所三个警察绑架到市安全局招待所。建华区“610”主任赵平已在那里,绑架我的警察对她说:“你要的人给你带来了”。洗脑班由市“610”负责,“610”主任李家明也在。来的人都是建华区和依安县的。洗脑班诬蔑大法和大法师父,播放造假的“天安门自焚”录像,有不少邪悟人员参与,还找来老师教太极拳。依安县的三个农村法轮功学员被“转化”,听他们说:不转化就送去劳教,就不能种地了。他们每人还被收缴两千元办班费。
我和妻子被非法拘留、判刑后,家里只剩下孩子自己在家。他正读高一,没人给做饭,只能东家一口,西家一口的。晚上九点放学回家,没有饭吃,只能饿着肚子睡觉。孩子想父母,曾去泰来监狱看我,监狱不让见。警察常去家敲门骚扰,孩子身心受到很大伤害。我岳父那年八十八岁,我夫妇被绑架后他受打击很大。一次上楼摔倒,腿骨骨折。四年后他女儿刚回来就去世了。这都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善良群体,给我美满的家庭带来的灾难。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么多年,不但给我的精神和肉体造成极大痛苦和承受,也给我家经济、生活造成巨难。二零零一年我被非法劳教一年,齐齐哈尔市国税局(时任局长邢秉华)扣发了我一年的工资。二零零七年我被非法判刑后,齐齐哈尔市国税局(时任局长张大伟)非法开除了我的公职,停发了我的工资。我近十年没有工资收入,生活该是多么的艰难!这是江泽民“经济上截断”政策的恶果,江泽民必须负全部责任。按中国刑法,江泽民犯了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